第1718章 阎王出题
唐丁两记五雷正法下去,打飞了黑白无常,但是阎王却毫无伤的站在了原地。
让唐丁吃惊的是,黑白无常也不是被他五雷正法打飞的,而是见他出那恐怖的雷电,吓跑了,如今又回来了。
但是阎王却是毫无伤的站在唐丁眼前,脸上依旧是面沉如水。
这记五雷正法,唐丁本来寄托了很大的希望,希望以这记雷法打退阎王和黑白无常,好实现他的逃跑大计。
但是谁知唐丁出的他自认为威力最大的五雷正法,却对人家丝毫不起作用。
“你果然不是他!”
阎王这话的意思,唐丁懂,刚刚是试探,他还不确定自己的身份,但是现在他确定了,不用问,接下来迎接他的势必是一场狂风暴雨。
本来唐丁这一趟地府之行,说起来非常顺利,不论是救人,还是冒充老爸狐假虎威,抑或是后来去的寒冰洞,都是有惊无险,再加上之前唐丁去的西方冥界,也是因为唐丁,产生了重要的人事更迭,西方的冥界和东方的阴曹地府,唐丁本以为自己不说无敌,至少也是来去自由,哪曾想,唐丁最大的倚仗,五雷正法,竟然对阎王无用。
唐丁还剩下最后一个绝招,降龙法剑。
如果降龙法剑再杀不死阎王,那唐丁估计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唐丁刚要放出降龙法剑,阎王话了,“给你两个选择,你可以任选其一。”
听到阎王话,唐丁一愣,就暂时没有放出法剑,他看着阎王的眼睛,“阎王请说。”
“文比,武比,任选其一。”
唐丁不敢置信,难道这阎王知道自己武力不行,故意给自己放水?
不过在唐丁试验了五雷正法,根本就奈何不了阎罗王的时候,他再选择武比,那就是傻子了。
“那就文比吧。”
“那好,我给你提两个问题,你要是能答出来,我会给你让开路。”
唐丁本来以为阎罗王的问题肯定会非常刁钻,不易回答,但是唐丁千想万想却没想到阎王给自己讲了一个故事。
王老六是个穷鬼,娶不到媳妇,一个人半饥半饱地过日子。
这年,家乡大旱,地里寸草不生。眼见逃荒的人越来越多,王老六背起自己的全部财产,一袋红薯,也加入到逃荒的队伍中来。
走到半路,老六碰到饿得只剩一口气的父女二人,父亲背上也背着一个很重的袋子。
那人见老六背着那么多红薯,便向老六讨要一个吃,老六不肯。
那人便说:“你卖给我行吗?我还把女儿嫁给你。”
说完把自己背上的一袋银子全倒在地上。原来他是村里的地主。
老六的眼睛直了,因为他穷了一辈子,做梦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而地主的女儿虽然脸上都是尘土,但是可以看出仍然很漂亮。
老六立刻把所有的红薯都卖了,牵着地主的女儿,背了一大袋银子。地主的女儿劝他不要把红薯全卖了,但是老六满心欢喜,财迷心窍,完全听不进去。怕那地主反悔,他拉着地主的女儿加快了脚步往前赶。
几天后,老六再也走不动了,因为他一路上买不到任何东西吃。
买他红薯的地主,很快就赶上了他。
老六望着那个男人背上的红薯,开始后悔了,他走上前去要把红薯买回来,可是那人无论如何也不肯卖。
老六失望地跌坐在地上,抱着他的银子,在饥饿中死去……
老六死后,见到了阎王。
阎王说:“本想给你一个财的机会,没想到却要了你的命。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呀!”
老六说:“我一生穷怕了,不想再当穷人了。”
阎王说:“其实你也命不该穷,那红薯只要卖一半,也就不叫穷了,可谁叫你因为贪心钱财全部卖了呢?结果有了钱丢了命!也罢,前生已尽,去投胎吧。”
唐丁没想到阎王讲的却是自己的经历,不过唐丁还不知道阎王的问题在哪里,他耐心听着。
“这个王老六前世虽然穷,但是也做过不少好事,所以,我决定给他找个好工作,我跟他说,工作正好有两个可以选择,一份是看守一座金山,一份是看守一片土地,你选哪份呢?”
说到这里,阎王不说话了,唐丁知道这应该就是阎王给自己的选择。因为阎王一眼不眨的看着自己。
唐丁看阎王冷冷看着自己,唐丁心中一动,“我能不能问下,这座金山有多大?”
“如巍巍昆仑一般,连绵不绝。”
“那我选择看守土地。”
唐丁的话,让阎王气的够呛,“说说为什么?”
“金银对我如粪土,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金银。”
阎王不置可否,只接着说道,这王老六三十年后,又来了,不过他这次求的一步到位,让阎王给他个好命。
于是,阎罗王便又给了他两选择,“来世投生后,一个去向是一万个人供养你一人,另一个去向是你一个人供养一万个人,我问他愿意走哪条路?”
“如果是我,我会选择一人供养一万人。”
阎王依旧冷着脸一语不,“说说为什么?”
“如果别人问我,我一定会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不过既然阎罗问我,那我就实话实说了,一人养一万人,那是这人有足够的实力,即便养一万人也不会感觉吃力,而一万人养一个人,那不是被施舍,就是一个蛀虫。”
“那你知道王老六是怎么选的吗?”
唐丁心中一笑,肯定跟自己选的不一样,以王老六的见识,肯定会选择金山和一万人养他自己。
可是殊不知,且不说金山是死的,总有花完的一天,就算花不完,那也不过是一介守财奴,而没有实力的守财奴,是不可能守住财的。
还有一万人养一人还是一人养一万人,也是听起来这一万人养一个人挺好,但是殊不知一人养一万人更好,一万人养一人,钱再多,充其量就是个富豪而已,如果钱少的话,那就是个乞丐。但是一人养一万人,那往小里说,是个父母官,往大里说,那是一国之君。
孰轻孰重,唐丁自然能分辨的清楚,他跟阎王说的不过是托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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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唐丁吃惊的是,黑白无常也不是被他五雷正法打飞的,而是见他出那恐怖的雷电,吓跑了,如今又回来了。
但是阎王却是毫无伤的站在唐丁眼前,脸上依旧是面沉如水。
这记五雷正法,唐丁本来寄托了很大的希望,希望以这记雷法打退阎王和黑白无常,好实现他的逃跑大计。
但是谁知唐丁出的他自认为威力最大的五雷正法,却对人家丝毫不起作用。
“你果然不是他!”
阎王这话的意思,唐丁懂,刚刚是试探,他还不确定自己的身份,但是现在他确定了,不用问,接下来迎接他的势必是一场狂风暴雨。
本来唐丁这一趟地府之行,说起来非常顺利,不论是救人,还是冒充老爸狐假虎威,抑或是后来去的寒冰洞,都是有惊无险,再加上之前唐丁去的西方冥界,也是因为唐丁,产生了重要的人事更迭,西方的冥界和东方的阴曹地府,唐丁本以为自己不说无敌,至少也是来去自由,哪曾想,唐丁最大的倚仗,五雷正法,竟然对阎王无用。
唐丁还剩下最后一个绝招,降龙法剑。
如果降龙法剑再杀不死阎王,那唐丁估计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唐丁刚要放出降龙法剑,阎王话了,“给你两个选择,你可以任选其一。”
听到阎王话,唐丁一愣,就暂时没有放出法剑,他看着阎王的眼睛,“阎王请说。”
“文比,武比,任选其一。”
唐丁不敢置信,难道这阎王知道自己武力不行,故意给自己放水?
不过在唐丁试验了五雷正法,根本就奈何不了阎罗王的时候,他再选择武比,那就是傻子了。
“那就文比吧。”
“那好,我给你提两个问题,你要是能答出来,我会给你让开路。”
唐丁本来以为阎罗王的问题肯定会非常刁钻,不易回答,但是唐丁千想万想却没想到阎王给自己讲了一个故事。
王老六是个穷鬼,娶不到媳妇,一个人半饥半饱地过日子。
这年,家乡大旱,地里寸草不生。眼见逃荒的人越来越多,王老六背起自己的全部财产,一袋红薯,也加入到逃荒的队伍中来。
走到半路,老六碰到饿得只剩一口气的父女二人,父亲背上也背着一个很重的袋子。
那人见老六背着那么多红薯,便向老六讨要一个吃,老六不肯。
那人便说:“你卖给我行吗?我还把女儿嫁给你。”
说完把自己背上的一袋银子全倒在地上。原来他是村里的地主。
老六的眼睛直了,因为他穷了一辈子,做梦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而地主的女儿虽然脸上都是尘土,但是可以看出仍然很漂亮。
老六立刻把所有的红薯都卖了,牵着地主的女儿,背了一大袋银子。地主的女儿劝他不要把红薯全卖了,但是老六满心欢喜,财迷心窍,完全听不进去。怕那地主反悔,他拉着地主的女儿加快了脚步往前赶。
几天后,老六再也走不动了,因为他一路上买不到任何东西吃。
买他红薯的地主,很快就赶上了他。
老六望着那个男人背上的红薯,开始后悔了,他走上前去要把红薯买回来,可是那人无论如何也不肯卖。
老六失望地跌坐在地上,抱着他的银子,在饥饿中死去……
老六死后,见到了阎王。
阎王说:“本想给你一个财的机会,没想到却要了你的命。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呀!”
老六说:“我一生穷怕了,不想再当穷人了。”
阎王说:“其实你也命不该穷,那红薯只要卖一半,也就不叫穷了,可谁叫你因为贪心钱财全部卖了呢?结果有了钱丢了命!也罢,前生已尽,去投胎吧。”
唐丁没想到阎王讲的却是自己的经历,不过唐丁还不知道阎王的问题在哪里,他耐心听着。
“这个王老六前世虽然穷,但是也做过不少好事,所以,我决定给他找个好工作,我跟他说,工作正好有两个可以选择,一份是看守一座金山,一份是看守一片土地,你选哪份呢?”
说到这里,阎王不说话了,唐丁知道这应该就是阎王给自己的选择。因为阎王一眼不眨的看着自己。
唐丁看阎王冷冷看着自己,唐丁心中一动,“我能不能问下,这座金山有多大?”
“如巍巍昆仑一般,连绵不绝。”
“那我选择看守土地。”
唐丁的话,让阎王气的够呛,“说说为什么?”
“金银对我如粪土,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金银。”
阎王不置可否,只接着说道,这王老六三十年后,又来了,不过他这次求的一步到位,让阎王给他个好命。
于是,阎罗王便又给了他两选择,“来世投生后,一个去向是一万个人供养你一人,另一个去向是你一个人供养一万个人,我问他愿意走哪条路?”
“如果是我,我会选择一人供养一万人。”
阎王依旧冷着脸一语不,“说说为什么?”
“如果别人问我,我一定会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不过既然阎罗问我,那我就实话实说了,一人养一万人,那是这人有足够的实力,即便养一万人也不会感觉吃力,而一万人养一个人,那不是被施舍,就是一个蛀虫。”
“那你知道王老六是怎么选的吗?”
唐丁心中一笑,肯定跟自己选的不一样,以王老六的见识,肯定会选择金山和一万人养他自己。
可是殊不知,且不说金山是死的,总有花完的一天,就算花不完,那也不过是一介守财奴,而没有实力的守财奴,是不可能守住财的。
还有一万人养一人还是一人养一万人,也是听起来这一万人养一个人挺好,但是殊不知一人养一万人更好,一万人养一人,钱再多,充其量就是个富豪而已,如果钱少的话,那就是个乞丐。但是一人养一万人,那往小里说,是个父母官,往大里说,那是一国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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