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1章 别怕,等老公杀了他们!
夜色已深,砚山的地形很复杂,稍有不慎会连车带人坠入深谷。可是谁能想到,有人会连续两次在砚山栽了跟头——
如果谭璇真的出了事,那江彦丞的人生将会彻底结束在砚山。
他从砚山开始获得新生,因为遇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姑娘。
他的所有意识、灵魂、信念都将陨灭在砚山,因为他的爱人正在遭遇伤害。
邮件一封一封地发过来,附带的照片让他心碎——
他送给谭璇的那串北斗七星的项链,“天璇”的那一颗镶嵌的血钻上……染了真实的血。
他从前买给谭璇的裙子,簇新地挂在家里的衣帽间,他想象过她穿上是什么样子。现在裙子被踩在地上,上面不再只有温柔的碎花,还有泥土和血渍,裙子的领口被从上撕到下……全是遭受过暴力的痕迹。
甚至,对方还拍了她的耳垂,左耳的两枚黑晶耳钉——他送给谭璇的黑晶耳钉,全是特写镜头,他想象不到最恐怖的画面,却已经脑补了最可怕的场景。
他知道的,最恐怖的场面什么样,他都见过的……
可是见过、知道又算得了什么?别人的伤痛是别人的,子弹打进他的胸膛他也能一声不吭,现在有人动了他的爱人,他此生最脆弱的地方。
江彦丞这个人是彻底活不成了。
他甚至连对方的邮件也没回复。
不求情。
不威胁。
不恐吓。
他心灰意冷,满腹杀念,那就一起死,谁也别想活!
“谁也别想活……”他忽然念了出来,喃喃自语。
周密的神色也异常戒备,不敢出声回应半句。
一直到凌晨五点多,黎明迟迟没来,又忽然下起冷雨,他们终于找到了想找的人——
“boss,就是这里了。”周密道,把车停了下来。
江彦丞下车后,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当初他跟谭璇住过的乡间小旅店。
旅店院子的大门被当时的谭璇开车撞飞,现在换了新的,可里面的格局一点都没变,门前有很多新鲜的车轮印,泥脚印一直延伸进院子里。
江彦丞没任何犹豫,大步踩着雨声进了院子,所有人都已跟上。
“winnie!”转过大门,看见院内的场景时,周密叫了一声。
是的,根本没有任何缓冲,也不需要任何掩藏,正如白璇的人一样,说一不二,直来直去,此刻她穿着一身皮衣,站在院子的车棚下面,好像就在等着他们的到来。
院子里黑着,只有一盏灯挂在车棚里,昏黄。
隔着雨帘,白璇的目光看着一步一步走来的男人,却抬手将枪口指向了地上蜷缩着的女人,开口道:“william,有人想放干了你全身的血,因为很贵。我就不一样了,我要把你的心挖出来看看,看看它到底是什么做的。你再往前走一步,我就杀了她。”
“白璇!”江彦丞双眼通红,目光死死地盯住了地上的女人——她被套在麻袋里,蜷缩成一团,只露出一个头,短发和白皙的脸上都是血和泥,好像已经不省人事。
“winnie,你们有必要……”周密还想调和,一个男人从车棚的后面钻出来,狐狸似的眼睛,笑起来眯成一条缝,扫了一圈来人,目光与江彦丞对上,笑道:“william,winnie想知道,有些禁忌的东西你不碰,要是你的女人碰了,你是不是也会放弃她。现在,证明的时刻到了,哈哈哈哈,真是个有趣的游戏啊!”
他说的是英文,语气漫不经心,手里同样握着枪,就守在白璇的身前,不许江彦丞靠近半步。
禁忌的东西,很明显是指什么。
江彦丞看着眼前的男女,忽然扯开了一丝笑意,僵硬,难看,阴沉,从前那些相濡以沫、共度患难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呵呵……”江彦丞笑了一声,往前走了一步。
“砰——”清脆的枪声炸开,白璇开了枪,神色冷峻,冰山一般的美艳:“我说过,再往前走一步,我就杀了她。反正她昨晚刚被凌辱过,又尝了禁忌的东西,我倒要看看她怎么活。”
江彦丞生生停住了脚步,他的全身已经被雨浇透,有雨水滑进他的眼中、口中,苦涩,微咸,他忽然拔枪对准了白璇,微微勾起的唇角泛出弑杀的冷笑:“那就……你先死。”
伴随着枪声,是两个人的尖叫——
“不要!江彦丞不要!”被套在麻袋里的谭璇嘶声喊道。
穿皮衣的狐狸眼男人也双手抬高,叫道:“不,不,不,够了!别开枪!”
车棚里,白璇闪身躲避,那一枪还是擦着她的胳膊飞了过去,皮衣被割了一个口子,隐隐见血。
“江彦丞!不要杀人,不要!”谭璇还在叫,她的头已经能动,脸上都是血,她在地上挣扎着看他,声嘶力竭。
江彦丞的理智瞬间回来,这个世界上,他最听一个女孩的话,再没有什么别的可说,也不管是不是有人持枪指着他,他大步冲进了车棚,一把将谭璇捞了起来。
远看已经吓得魂飞魄散,近看更是心都碾碎成粉末,她的脸色苍白,嘴唇发紫,缩在麻袋里瑟瑟发抖,身上套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不知道从谁身上扒下来的,双手还被反绑在身后,所以她动不了,只能挣扎。
江彦丞气息不顺,跪在地上,咬紧牙关将她的绳子解开,随后脱下外套罩在了谭璇的身上,将她的身体包裹,在谭璇一眨不眨的注视下,他轻轻地说:“宝宝,没事了,老公来了……”
他说着,哽了一下,挤出笑来:“不管发生过什么,在老公心里,你永远纯洁美丽,永远最可爱,错的是他们,不是你,不是……”
他还是有点疯,眼神不对劲:“别怕,等老公杀了他们,杀了……”
他知道她遭遇了什么,都是因他而起,他知道他们再也没有机会可以回到最初,他此刻乱得没了章法,一心还想杀人。他想杀了自己。
他除了杀人,没有别的办法。
江彦丞这个人众叛亲离,父子反目,兄弟成仇,爱人受伤,他三十年的人生失败如斯。
他的双眸疯狂又温柔,注视着他的爱人,手里却已经握紧了枪——
“唔——”忽然唇上一热,怀里的爱人吻了上来,冰冷冷的双手圈着他的脖子,手腕上的勒痕明显。
江彦丞还在发抖,却又本能地拍着她的背安慰,回应着她的长吻,无论她遭遇过什么,她永远是他的挚爱,她的吻,他永远都眷恋。
长长的一吻结束,谭璇捧着他的脸低声道:“江十一,清醒一点,我没事,我好好的,你千万不要做傻事,我没有被注射那些东西,也没有被人怎么样,真的,我一切都好,除了……”
她顿了顿没说。
江彦丞紧张地问:“除了什么?!”
谭璇马上哭了,矫揉造作地指着他背后的女人:“除了……她欺负我!她脱我衣服,她拿泥巴涂我一头一脸,她还把我捆起来塞进麻袋里……还给我喝药!我刚才是被枪声惊醒的。”
周密等人:“……”
nike扶额:“啧,女人啊。honey,你还是一枪崩了她吧。”
白璇把枪插了回去,神色冷漠,居高临下地盯着江彦丞的背影,冷冰冰地问道:“william,你就喜欢这种类型?一无是处,只会哭着告状?”
江彦丞原本颤抖僵硬的身体,终于放松了一点,他还是有点恍惚,扶着谭璇,重复着问:“宝宝,你真的没受伤?没有哪里疼吗?老公看看,老公看看……”
他不回答任何人的问题,他最在意的是谭璇有没有受伤。
等发现谭璇身上的血迹并不是她的血,江彦丞才缓过劲儿来,可她身上也不是没有伤痕,磕磕碰碰的淤青不少,手腕上被捆绑留下的痕迹很深,她的脸色苍白,显然又瘦了很多。
谭璇察觉到他的紧张和恐惧,再次抱住他,哭哭啼啼地撒娇:“老公,我都好好的,就是她说你死了,让我给你殉情……这个女人,她就会吓唬我!我告诉她,不管我老公是不是出事了,我都不会殉情,我会好好地活着!”
江彦丞箍住她单薄的身体,声音里总算有了一点温度,他反问:“怎么随便谁来骗一骗,我家宝宝就跟着走了?他们是拿我来骗你了?嗯?”
“……”谭璇被噎了一下,闷闷地没说话。
“对不起,宝宝,都是老公不好,都是老公的错……消失了一百天,我家宝宝一定是急疯了才会被人骗,对不对?”江彦丞温柔地说,他心里哪有责备?
“……嗯。”谭璇点了点头。她怎么可能不怕呢?
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没有经历过太多风险,象牙塔里长大至今,枪声和血腥她只听闻,不曾亲身感受。她永远也不可能利落无畏如江彦丞的前女友,永远。
可她已经跟当初不一样了,她曾经对江彦丞说过,假如他当时在砚山被那群人抓住,她一定不会留下来陪他,她会先逃命,再找人回来给他收尸。已经是仁至义尽。
现在呢,假如江彦丞在砚山出了事,她一定会选择留下来陪他,绝不会一个人逃命,因为他已是她的爱人,不再是路人。
“我很担心你。”谭璇终于哽咽,贴近江彦丞的耳边喃喃道,“江十一,不管发生过什么,你回来就好了……”
是的,一切都不重要,你回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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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谭璇真的出了事,那江彦丞的人生将会彻底结束在砚山。
他从砚山开始获得新生,因为遇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姑娘。
他的所有意识、灵魂、信念都将陨灭在砚山,因为他的爱人正在遭遇伤害。
邮件一封一封地发过来,附带的照片让他心碎——
他送给谭璇的那串北斗七星的项链,“天璇”的那一颗镶嵌的血钻上……染了真实的血。
他从前买给谭璇的裙子,簇新地挂在家里的衣帽间,他想象过她穿上是什么样子。现在裙子被踩在地上,上面不再只有温柔的碎花,还有泥土和血渍,裙子的领口被从上撕到下……全是遭受过暴力的痕迹。
甚至,对方还拍了她的耳垂,左耳的两枚黑晶耳钉——他送给谭璇的黑晶耳钉,全是特写镜头,他想象不到最恐怖的画面,却已经脑补了最可怕的场景。
他知道的,最恐怖的场面什么样,他都见过的……
可是见过、知道又算得了什么?别人的伤痛是别人的,子弹打进他的胸膛他也能一声不吭,现在有人动了他的爱人,他此生最脆弱的地方。
江彦丞这个人是彻底活不成了。
他甚至连对方的邮件也没回复。
不求情。
不威胁。
不恐吓。
他心灰意冷,满腹杀念,那就一起死,谁也别想活!
“谁也别想活……”他忽然念了出来,喃喃自语。
周密的神色也异常戒备,不敢出声回应半句。
一直到凌晨五点多,黎明迟迟没来,又忽然下起冷雨,他们终于找到了想找的人——
“boss,就是这里了。”周密道,把车停了下来。
江彦丞下车后,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当初他跟谭璇住过的乡间小旅店。
旅店院子的大门被当时的谭璇开车撞飞,现在换了新的,可里面的格局一点都没变,门前有很多新鲜的车轮印,泥脚印一直延伸进院子里。
江彦丞没任何犹豫,大步踩着雨声进了院子,所有人都已跟上。
“winnie!”转过大门,看见院内的场景时,周密叫了一声。
是的,根本没有任何缓冲,也不需要任何掩藏,正如白璇的人一样,说一不二,直来直去,此刻她穿着一身皮衣,站在院子的车棚下面,好像就在等着他们的到来。
院子里黑着,只有一盏灯挂在车棚里,昏黄。
隔着雨帘,白璇的目光看着一步一步走来的男人,却抬手将枪口指向了地上蜷缩着的女人,开口道:“william,有人想放干了你全身的血,因为很贵。我就不一样了,我要把你的心挖出来看看,看看它到底是什么做的。你再往前走一步,我就杀了她。”
“白璇!”江彦丞双眼通红,目光死死地盯住了地上的女人——她被套在麻袋里,蜷缩成一团,只露出一个头,短发和白皙的脸上都是血和泥,好像已经不省人事。
“winnie,你们有必要……”周密还想调和,一个男人从车棚的后面钻出来,狐狸似的眼睛,笑起来眯成一条缝,扫了一圈来人,目光与江彦丞对上,笑道:“william,winnie想知道,有些禁忌的东西你不碰,要是你的女人碰了,你是不是也会放弃她。现在,证明的时刻到了,哈哈哈哈,真是个有趣的游戏啊!”
他说的是英文,语气漫不经心,手里同样握着枪,就守在白璇的身前,不许江彦丞靠近半步。
禁忌的东西,很明显是指什么。
江彦丞看着眼前的男女,忽然扯开了一丝笑意,僵硬,难看,阴沉,从前那些相濡以沫、共度患难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呵呵……”江彦丞笑了一声,往前走了一步。
“砰——”清脆的枪声炸开,白璇开了枪,神色冷峻,冰山一般的美艳:“我说过,再往前走一步,我就杀了她。反正她昨晚刚被凌辱过,又尝了禁忌的东西,我倒要看看她怎么活。”
江彦丞生生停住了脚步,他的全身已经被雨浇透,有雨水滑进他的眼中、口中,苦涩,微咸,他忽然拔枪对准了白璇,微微勾起的唇角泛出弑杀的冷笑:“那就……你先死。”
伴随着枪声,是两个人的尖叫——
“不要!江彦丞不要!”被套在麻袋里的谭璇嘶声喊道。
穿皮衣的狐狸眼男人也双手抬高,叫道:“不,不,不,够了!别开枪!”
车棚里,白璇闪身躲避,那一枪还是擦着她的胳膊飞了过去,皮衣被割了一个口子,隐隐见血。
“江彦丞!不要杀人,不要!”谭璇还在叫,她的头已经能动,脸上都是血,她在地上挣扎着看他,声嘶力竭。
江彦丞的理智瞬间回来,这个世界上,他最听一个女孩的话,再没有什么别的可说,也不管是不是有人持枪指着他,他大步冲进了车棚,一把将谭璇捞了起来。
远看已经吓得魂飞魄散,近看更是心都碾碎成粉末,她的脸色苍白,嘴唇发紫,缩在麻袋里瑟瑟发抖,身上套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不知道从谁身上扒下来的,双手还被反绑在身后,所以她动不了,只能挣扎。
江彦丞气息不顺,跪在地上,咬紧牙关将她的绳子解开,随后脱下外套罩在了谭璇的身上,将她的身体包裹,在谭璇一眨不眨的注视下,他轻轻地说:“宝宝,没事了,老公来了……”
他说着,哽了一下,挤出笑来:“不管发生过什么,在老公心里,你永远纯洁美丽,永远最可爱,错的是他们,不是你,不是……”
他还是有点疯,眼神不对劲:“别怕,等老公杀了他们,杀了……”
他知道她遭遇了什么,都是因他而起,他知道他们再也没有机会可以回到最初,他此刻乱得没了章法,一心还想杀人。他想杀了自己。
他除了杀人,没有别的办法。
江彦丞这个人众叛亲离,父子反目,兄弟成仇,爱人受伤,他三十年的人生失败如斯。
他的双眸疯狂又温柔,注视着他的爱人,手里却已经握紧了枪——
“唔——”忽然唇上一热,怀里的爱人吻了上来,冰冷冷的双手圈着他的脖子,手腕上的勒痕明显。
江彦丞还在发抖,却又本能地拍着她的背安慰,回应着她的长吻,无论她遭遇过什么,她永远是他的挚爱,她的吻,他永远都眷恋。
长长的一吻结束,谭璇捧着他的脸低声道:“江十一,清醒一点,我没事,我好好的,你千万不要做傻事,我没有被注射那些东西,也没有被人怎么样,真的,我一切都好,除了……”
她顿了顿没说。
江彦丞紧张地问:“除了什么?!”
谭璇马上哭了,矫揉造作地指着他背后的女人:“除了……她欺负我!她脱我衣服,她拿泥巴涂我一头一脸,她还把我捆起来塞进麻袋里……还给我喝药!我刚才是被枪声惊醒的。”
周密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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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璇把枪插了回去,神色冷漠,居高临下地盯着江彦丞的背影,冷冰冰地问道:“william,你就喜欢这种类型?一无是处,只会哭着告状?”
江彦丞原本颤抖僵硬的身体,终于放松了一点,他还是有点恍惚,扶着谭璇,重复着问:“宝宝,你真的没受伤?没有哪里疼吗?老公看看,老公看看……”
他不回答任何人的问题,他最在意的是谭璇有没有受伤。
等发现谭璇身上的血迹并不是她的血,江彦丞才缓过劲儿来,可她身上也不是没有伤痕,磕磕碰碰的淤青不少,手腕上被捆绑留下的痕迹很深,她的脸色苍白,显然又瘦了很多。
谭璇察觉到他的紧张和恐惧,再次抱住他,哭哭啼啼地撒娇:“老公,我都好好的,就是她说你死了,让我给你殉情……这个女人,她就会吓唬我!我告诉她,不管我老公是不是出事了,我都不会殉情,我会好好地活着!”
江彦丞箍住她单薄的身体,声音里总算有了一点温度,他反问:“怎么随便谁来骗一骗,我家宝宝就跟着走了?他们是拿我来骗你了?嗯?”
“……”谭璇被噎了一下,闷闷地没说话。
“对不起,宝宝,都是老公不好,都是老公的错……消失了一百天,我家宝宝一定是急疯了才会被人骗,对不对?”江彦丞温柔地说,他心里哪有责备?
“……嗯。”谭璇点了点头。她怎么可能不怕呢?
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没有经历过太多风险,象牙塔里长大至今,枪声和血腥她只听闻,不曾亲身感受。她永远也不可能利落无畏如江彦丞的前女友,永远。
可她已经跟当初不一样了,她曾经对江彦丞说过,假如他当时在砚山被那群人抓住,她一定不会留下来陪他,她会先逃命,再找人回来给他收尸。已经是仁至义尽。
现在呢,假如江彦丞在砚山出了事,她一定会选择留下来陪他,绝不会一个人逃命,因为他已是她的爱人,不再是路人。
“我很担心你。”谭璇终于哽咽,贴近江彦丞的耳边喃喃道,“江十一,不管发生过什么,你回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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