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人就是这么肤浅
朝歌心里发愣。
自己咬过的被他一口吃掉,莫名脸上红。反正换作是她,她是不肯吃别人咬过的。
本想揶揄他一句,话到了嘴边又咽下,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万一惹恼了他又要好一番哄。
“红菱,把东西拿进来。”
想起自己买的宝砚,她赶紧又咐咐了一声。
红菱便走了进来,把她买的宝砚放下,又退了出去。
“你拿着。”她把糖葫芦塞进了霁月手里,自个动手把包着的宝砚打开。
霁月也就接了,并又咬了一口,然后递给她,也让朝歌吃。
朝歌看着被他咬掉的半块,直接换了个地方咬了,反正她不想吃他咬过的地方。
霁月丝毫不介意她咬下的半块像狗啃似的,慢慢的给吃了。
“这是老坑洮砚,我特意买了两个,你一个我一个,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该显摆的还是要显摆的。
他拿起来看了看,问:“多少钱?”
“不贵,总共两千两。”她砍下来的价钱不能不算进去。
傻人钱多。
被宰了还以为自己买值了。
“大哥,这个给你了。”
“研墨。”
大哥这是想试试新的宝砚,朝歌立刻起来去做这事。
为他做过一次了,这次做起来便得心应手多了。
等她把墨研好,他也就执了笔,一边写了几个字,一边漫不经心的问她:“见到韩公子了?”
朝歌也如实回他:“见到了。”
“如何?”
“色得很呢。”
“……”
她点评:“别瞧这韩公子人模狗样的,其实满肚子坏水,他一眼瞧见了我,一时半会又没认出我是谁来,大概觉得本小姐貌美如花,便径直走了过来询问我是谁家的姑娘,这不就是登徒子作为吗?”
霁月看着她。
貌美如花,能这般肆无忌惮的夸赞自己,不愧是她了。
也确实貌美如花。
他点头咐和:“确实是登徒子作为,都和你说什么了。”
“撩姑娘还是有一套的,和我说小姑娘在外在走动比较危险,你猜我怎么回他的。”
他便问了句:“你怎么说的?”
她莞尔一笑,我直接回他说:多谢大人关心,谁敢欺负沈家的七姑娘,我沈家的银子也能活活砸死他。他们韩家的人明明贪爱财富,觊觎我沈家财富已久,偏又清高得很,觉得沈家人满身铜臭高攀了他们家,想必他一时之间心里定然也是隔应得很,脸色都变了。
她太了解那个贱男人了。
霁月手中的笔搁了下来。
朝歌好像真的变聪明了,竟知道人家和她结亲不过是觊觎她沈家的财富。
霁月看她的眼神忽然有些古怪,朝歌一愣。
“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什么吗?”她下意识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不摸还好,一摸直接把手上的墨沾到脸上去了。
他看在眼底,也不提醒她,只道:“你不是挺喜欢这门亲事,怎忽然就不喜欢了。”
记得当初给她定下这门亲事时,她还特意跑来炫耀过。
那已是半年前的事情了,正适冬季,天冷得很。
她裹着华贵的裘衣跑过来炫耀说:祖母给我说了一门亲事,是韩太守的嫡子,怎么样,是不是也很为我高兴呀。
他当时就坐在这书案前,拿着书,冷冷的看着她,说了句:“恭喜你进入狼窝,哪天需要人收尸了可以喊我。”
她顿时气得小脸通红,指着他破口大骂:“你猪狗不如,我才刚定亲,你就巴不得我死了,你分明就是嫉妒,看不得我过得好,我知道你们全都嫉妒我,看我过得好就难受,哼。”
她气得走了。
这婚事才定下没多久,她甚至还没见过那韩公子,便忽然不喜欢了,且对那韩公子深恶痛绝,仿若那韩公子和她有仇一般。
若说是她一时的任性,瞧着也不像。
朝歌也默了一会。
本来以为和霁月的那些恩怨都记不起来了,在谈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有些事情又清晰起来了。
霁月虽然才17,但心思细腻又敏锐,她忽然这样转变,总要在霁月面前有个说法,让他信服的,如果不能让霁月完全信服,两个人之间怕会一直存在猜测,就不好了。
再抬头时,她莞尔:“实不相瞒,那日魂游向外之时,闯进了一个梦境之中,得了高人的指点,就什么都明白了,但已和韩公子定下这门亲事,却也不是我想退就能退的,只能一步步来。”
霁月问她:“是不是那高人还指点你,我日后能升官发财,要你好好巴结我?”
巴结这两个字用得未免太难听了,其实也不完全是巴结,她是真心实意想与他和好。
为了她,可以把兵临城下的60万大军撤退。
他是真心护过她。
霁月,她也想好好珍惜。
她轻声解释:“你本就是我兄弟,长兄如父,我待你好孝敬你也是应该的。”
孝敬,这两个字怎么听着这么的别扭?令人不适。
“以前骂你的话,你不会一直放在心上不忘吧?”
“让一个过目不忘的人忘记一件事情确实有点难度。”
他还一脸为难,也为难她。
朝歌神色微暗,造孽啊!
他看在眼底,终究不想逼她太急,话锋又一转:“你若真心改过,真做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便不和你计较。”
朝歌使劲点头,她改了,她必须改,她再也不会骂霁月了。
“至于和那韩公子的亲事,你倒也不用太过烦恼,你若愿意,咱买个凶,去把他杀了便是了。”
“杀了?”朝歌有些吃惊,很快稳住。
霁月现在才17岁,杀韩太守之子,他说得好像杀鸡一样。
朝歌想着措词,说:“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如果现在就杀了他,韩家还会有别的嫡子或庶子被拎出来代替他和我成亲,总不能把韩家的公子全都杀了吧。”
全杀了,也是可以的。
“况且,我留下着他还有用处,如他死了,将来花颂夕歌之间怎么狗咬狗呢。”
和花颂之间也闹了别扭,明明之前她还是挺喜欢那位表里不一的表小姐的。
霁月瞧着她,没有言语。
小丫头现在心思重了,还有长远的计划。
“大哥,这些事情我只和你一个人说过,你要给我保密哦。”
就算不保密,说出去谁信呀。
她一个12岁的小姑娘,天真又活泼,每天就懂吃喝玩乐,哪懂这些个阴谋诡计。
霁月却点了头,应了声:好。
“你都信我说的?”朝歌有些疑惑,又有些喜欢这样的信任。
他自然是信的。
信她从树上摔下的那日,一定是发生过什么,或者就如她所言。
如果没有一个说法,她忽然脱胎换骨般的转变就无法解释得清楚了。
因为得了他的信,她肉眼可见的欢喜起来,忙又研起磨来说:“你快写字吧。”
“不写了,我饿了。”
“那,那我今个在你这边吃吧?”
她还从未和霁月一起吃过饭,是时候培养兄妹情了。
霁月也就点了头,吩咐了一声:“准备两份午膳。”
“是。”锦言的声音由外面传了过来。
“我看看你写的字。”既然他不愿意写了,朝歌便拿了过来瞧了瞧,上面写的是她的名字。
“没想到我的名字竟然也可以写得这般的好看呢,大哥,这字就送与我了吧。”她想回去后好好临摹一下,虽然霁月说她不适合这种字体,但她想临摹一下自己的名字。
他应了。
由于墨已干,朝歌也就收了起来。
忽然,霁月的手指触碰到她脸上,她愣了一下,听他说了句:“你脸脏了。”
朝歌赶紧从身上拿了一面小镜子出来照了一下,果然是脏了,便拿了帕子出来,擦了一下,竟还没能擦掉,霁月便已站了起来,拿了她手里的帕子,他前去稍微沾了些水过来,俯身,在她脸上轻轻擦了一下。
朝歌心里微微发愣。
温柔起来的霁月,也是让人难以招架了。
不过,霁月离她太近了,甚至都能看清楚他的眼睫毛,一根一根的,他温柔地呼吸也打在她脸上,这令她觉得自己有几分的呼吸不畅了。
“擦干净了。”他说。
“你身上为什么这么香呢?”
她忽然一问,但是令他一怔。
说了那话,她又若无其事拿镜子照了一下自己的脸,是挺干净了。
本想回头对他说声谢谢,又觉得兄妹之间不能这么客气,客气惯了就显得生疏了,这两个字便不肯说了,但却瞧霁月正目不转睛的盯在她脸上。
朝歌是真的很好看。
福娃娃的模样很可爱,现在的模样也很美。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多数很肤浅的。
他大概也就是那多数人中的一个,肤浅之人。
他问:“这香你喜欢吗?”
“……喜欢。”
这是实话,真心话。
话出口,又觉得这话有点别扭,但总不能说不喜欢吧?那样霁月一准是要恼的。
一句喜欢好像讨好了他,他也肉眼可见的愉悦起来,拿了糖葫芦让她咬一口。
咬过之后,留下的小小牙印看起来很可爱。
第一眼看见朝歌的时候就觉得,沈家这么多姑娘中,就朝歌长得最为精致了,粉嫩得像个瓷娃娃,就是脑子不好使,大概优点都长脸上了,便没了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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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咬过的被他一口吃掉,莫名脸上红。反正换作是她,她是不肯吃别人咬过的。
本想揶揄他一句,话到了嘴边又咽下,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万一惹恼了他又要好一番哄。
“红菱,把东西拿进来。”
想起自己买的宝砚,她赶紧又咐咐了一声。
红菱便走了进来,把她买的宝砚放下,又退了出去。
“你拿着。”她把糖葫芦塞进了霁月手里,自个动手把包着的宝砚打开。
霁月也就接了,并又咬了一口,然后递给她,也让朝歌吃。
朝歌看着被他咬掉的半块,直接换了个地方咬了,反正她不想吃他咬过的地方。
霁月丝毫不介意她咬下的半块像狗啃似的,慢慢的给吃了。
“这是老坑洮砚,我特意买了两个,你一个我一个,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该显摆的还是要显摆的。
他拿起来看了看,问:“多少钱?”
“不贵,总共两千两。”她砍下来的价钱不能不算进去。
傻人钱多。
被宰了还以为自己买值了。
“大哥,这个给你了。”
“研墨。”
大哥这是想试试新的宝砚,朝歌立刻起来去做这事。
为他做过一次了,这次做起来便得心应手多了。
等她把墨研好,他也就执了笔,一边写了几个字,一边漫不经心的问她:“见到韩公子了?”
朝歌也如实回他:“见到了。”
“如何?”
“色得很呢。”
“……”
她点评:“别瞧这韩公子人模狗样的,其实满肚子坏水,他一眼瞧见了我,一时半会又没认出我是谁来,大概觉得本小姐貌美如花,便径直走了过来询问我是谁家的姑娘,这不就是登徒子作为吗?”
霁月看着她。
貌美如花,能这般肆无忌惮的夸赞自己,不愧是她了。
也确实貌美如花。
他点头咐和:“确实是登徒子作为,都和你说什么了。”
“撩姑娘还是有一套的,和我说小姑娘在外在走动比较危险,你猜我怎么回他的。”
他便问了句:“你怎么说的?”
她莞尔一笑,我直接回他说:多谢大人关心,谁敢欺负沈家的七姑娘,我沈家的银子也能活活砸死他。他们韩家的人明明贪爱财富,觊觎我沈家财富已久,偏又清高得很,觉得沈家人满身铜臭高攀了他们家,想必他一时之间心里定然也是隔应得很,脸色都变了。
她太了解那个贱男人了。
霁月手中的笔搁了下来。
朝歌好像真的变聪明了,竟知道人家和她结亲不过是觊觎她沈家的财富。
霁月看她的眼神忽然有些古怪,朝歌一愣。
“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什么吗?”她下意识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不摸还好,一摸直接把手上的墨沾到脸上去了。
他看在眼底,也不提醒她,只道:“你不是挺喜欢这门亲事,怎忽然就不喜欢了。”
记得当初给她定下这门亲事时,她还特意跑来炫耀过。
那已是半年前的事情了,正适冬季,天冷得很。
她裹着华贵的裘衣跑过来炫耀说:祖母给我说了一门亲事,是韩太守的嫡子,怎么样,是不是也很为我高兴呀。
他当时就坐在这书案前,拿着书,冷冷的看着她,说了句:“恭喜你进入狼窝,哪天需要人收尸了可以喊我。”
她顿时气得小脸通红,指着他破口大骂:“你猪狗不如,我才刚定亲,你就巴不得我死了,你分明就是嫉妒,看不得我过得好,我知道你们全都嫉妒我,看我过得好就难受,哼。”
她气得走了。
这婚事才定下没多久,她甚至还没见过那韩公子,便忽然不喜欢了,且对那韩公子深恶痛绝,仿若那韩公子和她有仇一般。
若说是她一时的任性,瞧着也不像。
朝歌也默了一会。
本来以为和霁月的那些恩怨都记不起来了,在谈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有些事情又清晰起来了。
霁月虽然才17,但心思细腻又敏锐,她忽然这样转变,总要在霁月面前有个说法,让他信服的,如果不能让霁月完全信服,两个人之间怕会一直存在猜测,就不好了。
再抬头时,她莞尔:“实不相瞒,那日魂游向外之时,闯进了一个梦境之中,得了高人的指点,就什么都明白了,但已和韩公子定下这门亲事,却也不是我想退就能退的,只能一步步来。”
霁月问她:“是不是那高人还指点你,我日后能升官发财,要你好好巴结我?”
巴结这两个字用得未免太难听了,其实也不完全是巴结,她是真心实意想与他和好。
为了她,可以把兵临城下的60万大军撤退。
他是真心护过她。
霁月,她也想好好珍惜。
她轻声解释:“你本就是我兄弟,长兄如父,我待你好孝敬你也是应该的。”
孝敬,这两个字怎么听着这么的别扭?令人不适。
“以前骂你的话,你不会一直放在心上不忘吧?”
“让一个过目不忘的人忘记一件事情确实有点难度。”
他还一脸为难,也为难她。
朝歌神色微暗,造孽啊!
他看在眼底,终究不想逼她太急,话锋又一转:“你若真心改过,真做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便不和你计较。”
朝歌使劲点头,她改了,她必须改,她再也不会骂霁月了。
“至于和那韩公子的亲事,你倒也不用太过烦恼,你若愿意,咱买个凶,去把他杀了便是了。”
“杀了?”朝歌有些吃惊,很快稳住。
霁月现在才17岁,杀韩太守之子,他说得好像杀鸡一样。
朝歌想着措词,说:“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如果现在就杀了他,韩家还会有别的嫡子或庶子被拎出来代替他和我成亲,总不能把韩家的公子全都杀了吧。”
全杀了,也是可以的。
“况且,我留下着他还有用处,如他死了,将来花颂夕歌之间怎么狗咬狗呢。”
和花颂之间也闹了别扭,明明之前她还是挺喜欢那位表里不一的表小姐的。
霁月瞧着她,没有言语。
小丫头现在心思重了,还有长远的计划。
“大哥,这些事情我只和你一个人说过,你要给我保密哦。”
就算不保密,说出去谁信呀。
她一个12岁的小姑娘,天真又活泼,每天就懂吃喝玩乐,哪懂这些个阴谋诡计。
霁月却点了头,应了声:好。
“你都信我说的?”朝歌有些疑惑,又有些喜欢这样的信任。
他自然是信的。
信她从树上摔下的那日,一定是发生过什么,或者就如她所言。
如果没有一个说法,她忽然脱胎换骨般的转变就无法解释得清楚了。
因为得了他的信,她肉眼可见的欢喜起来,忙又研起磨来说:“你快写字吧。”
“不写了,我饿了。”
“那,那我今个在你这边吃吧?”
她还从未和霁月一起吃过饭,是时候培养兄妹情了。
霁月也就点了头,吩咐了一声:“准备两份午膳。”
“是。”锦言的声音由外面传了过来。
“我看看你写的字。”既然他不愿意写了,朝歌便拿了过来瞧了瞧,上面写的是她的名字。
“没想到我的名字竟然也可以写得这般的好看呢,大哥,这字就送与我了吧。”她想回去后好好临摹一下,虽然霁月说她不适合这种字体,但她想临摹一下自己的名字。
他应了。
由于墨已干,朝歌也就收了起来。
忽然,霁月的手指触碰到她脸上,她愣了一下,听他说了句:“你脸脏了。”
朝歌赶紧从身上拿了一面小镜子出来照了一下,果然是脏了,便拿了帕子出来,擦了一下,竟还没能擦掉,霁月便已站了起来,拿了她手里的帕子,他前去稍微沾了些水过来,俯身,在她脸上轻轻擦了一下。
朝歌心里微微发愣。
温柔起来的霁月,也是让人难以招架了。
不过,霁月离她太近了,甚至都能看清楚他的眼睫毛,一根一根的,他温柔地呼吸也打在她脸上,这令她觉得自己有几分的呼吸不畅了。
“擦干净了。”他说。
“你身上为什么这么香呢?”
她忽然一问,但是令他一怔。
说了那话,她又若无其事拿镜子照了一下自己的脸,是挺干净了。
本想回头对他说声谢谢,又觉得兄妹之间不能这么客气,客气惯了就显得生疏了,这两个字便不肯说了,但却瞧霁月正目不转睛的盯在她脸上。
朝歌是真的很好看。
福娃娃的模样很可爱,现在的模样也很美。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多数很肤浅的。
他大概也就是那多数人中的一个,肤浅之人。
他问:“这香你喜欢吗?”
“……喜欢。”
这是实话,真心话。
话出口,又觉得这话有点别扭,但总不能说不喜欢吧?那样霁月一准是要恼的。
一句喜欢好像讨好了他,他也肉眼可见的愉悦起来,拿了糖葫芦让她咬一口。
咬过之后,留下的小小牙印看起来很可爱。
第一眼看见朝歌的时候就觉得,沈家这么多姑娘中,就朝歌长得最为精致了,粉嫩得像个瓷娃娃,就是脑子不好使,大概优点都长脸上了,便没了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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