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战的灵兽
蜜獾瞪它一眼,说:“惹毛了我,我连自己都干。不过,看在蜂蜜的份上,我可以与你和好。”
这家伙就这么喜欢吃蜂蜜吗?
如画说:“主人,这家伙是杂食性妖兽,但最喜欢的还是蜂蜜以及蜜蜂。主要之前不是说尖尾灵蜂在你果园里已泛滥成灾吗?要不,收这家伙做灵兽,让它替你解决尖尾灵蜂如何?”
叶晨曦心中一动,尖尾灵蜂确实要泛监成灾了,可这蜜獾似乎也不好驯服呀。
妖鹰说:“主人,千万别收这家伙为灵兽,主要是野性难驯,就是它的同类招惹了他,照打不误。主人收它做灵兽,毫无代价,闯祸它倒是能手一个。”
如画说:“那也不见得,蜜獾虽然野性难驯,但也是有弱点的。主人,这家伙又凶又爱惹事,在草原上几乎没朋友。唯一的朋友就只有一种蜜鸟。这也是个狠角色,臭名昭著。”如画说了响鴷蜜的可恨之处,原来,那家伙会把自己的鸟蛋偷偷放入别的鸟窝里,被别的鸟类养大后,那小蜜鸟却把鸟窝里的其他鸟全给吃掉,从小就凶残成性。
叶晨曦被雷得不轻,再一次感叹动物世界的残酷和生存法则。
面对叶晨曦的惊讶,如画却说:“有资格做蜜獾的朋友,肯定也得是个狠角色是不是?那蜜鸟从小凶到大,又因为它也喜食蜜蜂,因此便时常与蜜獾合作。正是因为它们有共同喜好,这才相互合作。主人您身上有尖尾灵蜂,正是蜜獾最喜爱的美食。因为蜜蜂,这家伙连命都会不顾的。有了尖尾灵蜂,不愁它不听话。”
叶晨曦也多少了解了蜜獾的性子,意愿不是很强,黑旋风虽然憨笨了些,但可以替她守炼丹炉,当她的座骑;如画虽然战斗力不行,但特别聪明,能替她完成不少事儿;妖鹰战斗力强悍,又能当她的飞行座驾,这蜜獾如此小的体型,又野性难驯,个性还强,又能干什么?给自己添堵吗?
不过最终叶晨曦还是同意收蜜獾为灵兽,因为这家伙听说她手中还有许多灵蜂,居然毫不犹豫就同意了。只是仍是咬了叶晨曦一口才肯罢休,尽管没有把她咬痛,还是让她见识了蜜獾睚眦必报的个性。
等收了蜜獾为灵兽后,叶晨曦就对它大为改观了,这家伙还真的不怕死啊,无论是身强力壮比它大无数倍的水牛,还是皮粗肉厚的大野兽,修为全都比它高,这家伙依然毫无畏惧地冲上前去,尽管回回都是挨暴揍的份,仍是不服输。那种大无畏精神,连叶晨曦都为之震撼。在与一头野猪战斗了数个回合,弄得两败俱伤,叶晨曦抱起它的小身板,说:“你怎么这么爱逞强呀?没瞧到猪妖比你大数倍吗,你也要冲上去。”
蜜獾茫然:“不会呀,它并不比我大多少呀。”
叶晨曦无语了好一会儿,指着它的双眼:“你眼睛有毛病啊?”
蜜獾说:“真的啊,我就觉得它并不比我大多少呀。”
上官未君说:“十九妹,你这灵兽,该不会眼睛真的有问题吗?”
“你的眼睛才有问题。”蜜獾立即呲牙。
如画若有所思,对叶晨曦传音说:“或许,这家伙眼睛是真的有问题。”
叶晨曦也是这么认为的,后来经过数日的观察,真的让她得出了一个让她哭笑不得的结论,这家伙之所以这么大无畏,是真的认为所有再凶猛再庞大的妖兽,都与它差不多大。并且,这家伙感受不到任何危险,就算你释放再强大的威压,它依然感受不到。
这一发现,让叶晨曦忧喜参半。喜的是这家伙胆儿大,不服输,不怕死,忧的是过于胆大的下场就容易自己把自己作死。
不过每只灵兽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叶晨曦只能把蜜獾这个作死的行为当成优点吧。至少,在遇上危险时,这货绝不会像如画这个贪生怕死的家伙般,只能缩到空间兽袋。
走了十七八天,大家畅通无阻地穿越了大草原,又花了数天时间,穿过了沼泽泥地,尽管沼泽泥里也有不少出没的妖兽和各种毒蛇、毒蝎之类带毒的毒物,但在蜜獾的攻击下,一部份妖兽还只能落荒而逃。叶晨曦惊喜交加,这家伙虽然个头娇小,但有较强的暴发力,灵敏度超强,反应迅捷,专攻敌人弱点,对一切毒液免疫,也并非是一味蛮干,还是会先试探对手,实在打不过,这才赶紧逃跑。
叶晨曦这才稍稍放下心来,事后问它:“明知对方比你强,为何还要冲上去?”
“哼哼,妖兽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我若是一上去就怂了,那会更惨。”
叶晨曦说:“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其实你心里也是怕的,但为了生存,还是要鼓足勇气而战?”
“是。像我这样没什么力气,又没太高战斗力的妖兽,也只能靠一股无畏的锐气吓退敌人了。”蜜獾说,“其实妖兽界,再凶猛的妖兽,也都是胆小怕事的。打不过或不好对付时,也就自动跑开了。而我依靠的就是利用它们的弱点,故意表现出来不怕死的锐气。反正它们想要灭杀我,也会浪费不少时间。加上我肉又不多,它们又不是笨蛋,何必花费巨力来猎杀我,吃力又不讨好。”
果然,每个妖兽生存于天地间,造物主总会给它们留下一门保命法宝,蜜獾的保命法法就是强悍,故意表现出来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强悍。以及在它的小眼睛里,所有生物都与它差不多大的神奇视线,也给了它大无畏挑衅对手的底气。
弄明白了蜜獾的性格特征,叶晨曦就不再管它了,反正它要是打不过,就会逃到她的空间兽袋里躲起来。就算逃不掉,它那一身厚实的“披风”,猎物想要短时间内干掉它,也不容易的。
就是厉害如追风,想要把它打败,一时半刻也是不容易的,因为它的毛发太光滑了,身子弱小,又相当柔软,追风的铁爪子根本就抓不牢它。
又花了十来天时间,大家总算出了泥沼之地,长长吁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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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就这么喜欢吃蜂蜜吗?
如画说:“主人,这家伙是杂食性妖兽,但最喜欢的还是蜂蜜以及蜜蜂。主要之前不是说尖尾灵蜂在你果园里已泛滥成灾吗?要不,收这家伙做灵兽,让它替你解决尖尾灵蜂如何?”
叶晨曦心中一动,尖尾灵蜂确实要泛监成灾了,可这蜜獾似乎也不好驯服呀。
妖鹰说:“主人,千万别收这家伙为灵兽,主要是野性难驯,就是它的同类招惹了他,照打不误。主人收它做灵兽,毫无代价,闯祸它倒是能手一个。”
如画说:“那也不见得,蜜獾虽然野性难驯,但也是有弱点的。主人,这家伙又凶又爱惹事,在草原上几乎没朋友。唯一的朋友就只有一种蜜鸟。这也是个狠角色,臭名昭著。”如画说了响鴷蜜的可恨之处,原来,那家伙会把自己的鸟蛋偷偷放入别的鸟窝里,被别的鸟类养大后,那小蜜鸟却把鸟窝里的其他鸟全给吃掉,从小就凶残成性。
叶晨曦被雷得不轻,再一次感叹动物世界的残酷和生存法则。
面对叶晨曦的惊讶,如画却说:“有资格做蜜獾的朋友,肯定也得是个狠角色是不是?那蜜鸟从小凶到大,又因为它也喜食蜜蜂,因此便时常与蜜獾合作。正是因为它们有共同喜好,这才相互合作。主人您身上有尖尾灵蜂,正是蜜獾最喜爱的美食。因为蜜蜂,这家伙连命都会不顾的。有了尖尾灵蜂,不愁它不听话。”
叶晨曦也多少了解了蜜獾的性子,意愿不是很强,黑旋风虽然憨笨了些,但可以替她守炼丹炉,当她的座骑;如画虽然战斗力不行,但特别聪明,能替她完成不少事儿;妖鹰战斗力强悍,又能当她的飞行座驾,这蜜獾如此小的体型,又野性难驯,个性还强,又能干什么?给自己添堵吗?
不过最终叶晨曦还是同意收蜜獾为灵兽,因为这家伙听说她手中还有许多灵蜂,居然毫不犹豫就同意了。只是仍是咬了叶晨曦一口才肯罢休,尽管没有把她咬痛,还是让她见识了蜜獾睚眦必报的个性。
等收了蜜獾为灵兽后,叶晨曦就对它大为改观了,这家伙还真的不怕死啊,无论是身强力壮比它大无数倍的水牛,还是皮粗肉厚的大野兽,修为全都比它高,这家伙依然毫无畏惧地冲上前去,尽管回回都是挨暴揍的份,仍是不服输。那种大无畏精神,连叶晨曦都为之震撼。在与一头野猪战斗了数个回合,弄得两败俱伤,叶晨曦抱起它的小身板,说:“你怎么这么爱逞强呀?没瞧到猪妖比你大数倍吗,你也要冲上去。”
蜜獾茫然:“不会呀,它并不比我大多少呀。”
叶晨曦无语了好一会儿,指着它的双眼:“你眼睛有毛病啊?”
蜜獾说:“真的啊,我就觉得它并不比我大多少呀。”
上官未君说:“十九妹,你这灵兽,该不会眼睛真的有问题吗?”
“你的眼睛才有问题。”蜜獾立即呲牙。
如画若有所思,对叶晨曦传音说:“或许,这家伙眼睛是真的有问题。”
叶晨曦也是这么认为的,后来经过数日的观察,真的让她得出了一个让她哭笑不得的结论,这家伙之所以这么大无畏,是真的认为所有再凶猛再庞大的妖兽,都与它差不多大。并且,这家伙感受不到任何危险,就算你释放再强大的威压,它依然感受不到。
这一发现,让叶晨曦忧喜参半。喜的是这家伙胆儿大,不服输,不怕死,忧的是过于胆大的下场就容易自己把自己作死。
不过每只灵兽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叶晨曦只能把蜜獾这个作死的行为当成优点吧。至少,在遇上危险时,这货绝不会像如画这个贪生怕死的家伙般,只能缩到空间兽袋。
走了十七八天,大家畅通无阻地穿越了大草原,又花了数天时间,穿过了沼泽泥地,尽管沼泽泥里也有不少出没的妖兽和各种毒蛇、毒蝎之类带毒的毒物,但在蜜獾的攻击下,一部份妖兽还只能落荒而逃。叶晨曦惊喜交加,这家伙虽然个头娇小,但有较强的暴发力,灵敏度超强,反应迅捷,专攻敌人弱点,对一切毒液免疫,也并非是一味蛮干,还是会先试探对手,实在打不过,这才赶紧逃跑。
叶晨曦这才稍稍放下心来,事后问它:“明知对方比你强,为何还要冲上去?”
“哼哼,妖兽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我若是一上去就怂了,那会更惨。”
叶晨曦说:“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其实你心里也是怕的,但为了生存,还是要鼓足勇气而战?”
“是。像我这样没什么力气,又没太高战斗力的妖兽,也只能靠一股无畏的锐气吓退敌人了。”蜜獾说,“其实妖兽界,再凶猛的妖兽,也都是胆小怕事的。打不过或不好对付时,也就自动跑开了。而我依靠的就是利用它们的弱点,故意表现出来不怕死的锐气。反正它们想要灭杀我,也会浪费不少时间。加上我肉又不多,它们又不是笨蛋,何必花费巨力来猎杀我,吃力又不讨好。”
果然,每个妖兽生存于天地间,造物主总会给它们留下一门保命法宝,蜜獾的保命法法就是强悍,故意表现出来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强悍。以及在它的小眼睛里,所有生物都与它差不多大的神奇视线,也给了它大无畏挑衅对手的底气。
弄明白了蜜獾的性格特征,叶晨曦就不再管它了,反正它要是打不过,就会逃到她的空间兽袋里躲起来。就算逃不掉,它那一身厚实的“披风”,猎物想要短时间内干掉它,也不容易的。
就是厉害如追风,想要把它打败,一时半刻也是不容易的,因为它的毛发太光滑了,身子弱小,又相当柔软,追风的铁爪子根本就抓不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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