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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亚特兰蒂斯文明

小说:都是女总裁惹的祸作者:麦客字数:3105更新时间 : 2018-06-16 07:30:00
  从早上吃过早餐,冉枫就在看书,从客厅转移到了宫殿内的书房,坐在窗户旁边。

  反正现在也调查不出来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还不如安安心心把这本书先给看完。

  看完了东草原篇章,冉枫跟随作者的足迹继续往西边前进,踏过一片荒芜之地,他没有选择往北边,而是听说了渡过海洋之后有一个人们都向往的国度,吹嘘的天花乱坠,他不信,他去了,然后新的篇章进入到了一片新的文明世界:亚特兰蒂斯文明时代!

  前期就介绍,已经三十多岁的轩辕金刚来到这片高度文明的国度的时候已经完全惊呆了。

  这里拥有他见过的最先进的文明,不管是阶级制度,建筑风格,贸易制造,甚至是人们的思想和他之前游走过而接触过的人类简直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是的,作者在这里用了天堂和地狱两个词汇,而这片需要跨海抵达的亚特兰蒂斯大陆,就是人们最向往的天堂。

  三个月之后轩辕金刚记载道“这里的人们拥有着统一的信仰,他们信仰神的存在,神创造了一切,让他们过的很好,这里的神庙很多,但是最让人崇拜敬仰的神灵是光明神。”

  “这里也有很多宣传神恩的使者,他们看起来懂很多的道理,他们向我描述信仰是什么。”

  冉枫看的很认真,因为在这里他似乎找到了很多东西的源头,虽然他不知道这个作者有没有去过欧洲,但是那个时候的欧洲应该还没有亚特兰蒂斯式的繁荣。

  更主要的是,冉枫现在看到到的一切,很多都非常类似于后代的欧洲文化。

  他特意看了眼地图,传闻亚特兰蒂斯曾经存在于大西洋,也就是现在非洲和欧洲海岸线不远处,而这里距离水土肥沃的南非很远,北非西非都是环境恶劣的地方。

  所以,亚特兰蒂斯的很多人来自非洲更上面,水土肥沃绿树成荫的欧洲人。

  也就是说,当亚特兰蒂斯发生了巨大的灾变,沉没在海洋当中的时候,少数逃过一劫的人肯定会选择往水土肥沃的欧洲跑,而不是非洲。

  上面也记载了,亚特兰蒂斯的人绝大多数都是白色的皮肤,少量的黑色人种也是从非洲辗转到欧洲,才抵达了亚特兰蒂斯,绝不会跨过漫长的蛮荒之地,他们会死在路上。

  书中记载,作者在亚特兰蒂斯生活了十多年的时间,他太喜欢这里了,把整个亚特兰蒂斯岛屿逛了个遍,从这里学习到了太多太多的东西。当然,随着时间住的久了,他也发现了这里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美好。

  这里的人比外面的人更加的贪婪,为了利益会使用坏点子来折腾别人,有些人满口谎言,包括那些当权的人,有些人有一些非常可恶的手段,以杀戮为乐。不过终究还是少数的!

  最终,我还是离开了这个我眷恋的国度,我不能迷失我自己的本心,我需要去其他的地方看看,我听很多人说,东边那些地方也已经有了不错的发展,我绝决定去那里看看。

  不过在离开之前,我还是去拜访了一位长者,一位高人,向他讨教如何借助光明的力量。

  这是我自懂事起就一直琢磨的问题,早晨,中午,傍晚,春天,夏天,秋天,冬天的温差为什么会这么大,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可以掌握太阳的力量,我就能滋润万物。

  虽然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但唯独关于光明,他们依然停留在信仰的层次。我很幸运,能够遇到这位长者,我觉得他可以给我关于光明,关于太阳更多的启发。

  看到这,冉枫摸了摸下巴喃喃道“大金刚术要诞生了吗?太牛逼了,那么古老的年代,出生在贫瘠的部落氏族,竟然有着这样思想,果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啊。”

  在后来想想,古华夏的轩辕氏,统一华夏部落,制造创造了那么多东西,真不容易啊。

  再想想以后,其他大陆上的人似乎只是从亚特兰蒂斯学到了享受,学到了怎么让自己的权力更稳固,除了打仗根本不知道怎么发展。

  而随着华夏的统一,后面的几千年,华夏凭借着勤劳的品质,默默的发展一直领先于世界其他地区的人民,直到后来也都学会了玩弄权力,只知道享受,耗尽了前辈所创立了所有的资源优势,直接被打回原形。

  冉枫只是感慨一番,继续往后面看着,而到现在他才看了差不多一半。前面这些故事最多根据作者的了解记录了文明如何诞生,如何繁荣昌盛,还没记录其如何消亡的过程。

  所以冉枫觉得前面应该都是作者自己的心路历程,而那些消亡的历史应该是后面发生的事。

  关于欧洲的地方,作者记录的文字也挺多,因为亚特兰蒂斯的影响,那时候的欧洲特别是海岸线已经初现繁荣,不过那个时候因为其他地区太落后,只是依靠着水土肥沃,资源丰富,过的比非洲大多数地区要好。

  但是因为这个原因,欧洲那时候的人口分布很分散,不像非洲就那一片可以生存的地方,所以轩辕金刚在欧洲停留了也很长时间,等他离开的时候已经快要六十岁了。

  六十多岁之后,轩辕金刚从现在的大俄斜插了下来,回到了华夏自己生存的部落。

  而他唯一的儿子,都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不过大家并不是很喜欢他,因为和当时的环境有关系,大家觉得他精神有问题,不好好干活种地养家糊口,跑出去这么久又回来干嘛来了?

  思想的简单,让轩辕金刚当时觉得他没办法改变大家,连自己的家人都不愿意接纳自己相信自己,更何况别人呢,最主要的他已经老了,那个时候很多人六十多岁已经死了,没用了!

  轩辕金刚决定花一些时间把自己所学所领悟的东西给彻底的消化了,他一个人孤独的琢磨着这些东西,对于力量的追求,对于光芒的掌控,而这一下子就过去了十几年的时间。

  他已经从懵懂的青年变成了八十二岁,满头白发的老头,是的,那时候最长寿的老人。

  而这时候,他掌握了一些寻常人掌握不了的力量,他不怕高温,不怕寒冷,他的力量强大的可怕,他的速度比猛兽都要快。

  于是受到亚特兰蒂斯术师文化的影响,他给自己所创的这种让人更强大的东西称之为《大金刚术》。于是,当他再次回到部落,大多数人已经不认得这个老头。

  但是很多孩子听说过这么一个怪人,他成了反面教材,甚至不好好劳动还会被他抓去吃了。

  但是他还剩下的两个孙子认识他,而轩辕金刚这次并没有过多的宣扬,甚至没有在家里住下来,他给自己的两个孙子展示了力量,让两个孙子没事的时候可以带自己的孩子来和他学习,他只有让自己的家里人发生了改变,从思想,从肉体的改变,才能让大家逐渐的接受。

  而轩辕金刚这个时候一边给自己的孙子曾孙讲故事,讲经历,教手段,一边开始记录故事。

  到了一百岁的时候,他的部落再次认识了他,并且因为他把神灵的概念给详细化,众人将他当做神灵一般的人物,他们的部落也因为他教导的东西,而变得更加的强大和繁荣。

  轩辕金刚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他竟然活到了一百岁,所以,他留下了很多自己记录的东西供后人继续学习,他决定再去一次亚特兰蒂斯大陆,他想念那里,他想回去看看。

  这一次,他只花了两年的时间,再次从他所在的地方穿越了非洲那片肥沃的草地,发现那个地方还是那个样子,没有多做停留就穿过蛮荒之地,抵达海岸线,然后重新回到了这片他除了出生地,生活最久让他见识了什么是文明的地方。

  这里依然繁荣昌盛,他四十二岁离开,一百零二岁回到了这里,六十年的岁月发展的速度让他都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他很快发现了问题,这里的人似乎变了。

  他们开始追寻更高的力量,似乎是他掌握的这种力量,但是他们的方法……拿活人祭祀。

  这里诞生了一种叫巫师的职业,用活人祭祀,可以延长寿命,可以获得力量,可以满足自己的心愿,这种新的东西让轩辕金刚觉得非常的不好,非常的难受,他觉得这是错误的。

  他们把人带到建立好的祭坛,一种叫做塔的建筑,然后召唤神灵希望获得长生和力量。

  但是有一天,轩辕金刚真的看到了一道光明的力量,将一个重病的权贵给治愈了。

  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很多地方都制造了大量的祭坛,高层的权贵根本不把低层人民的性命当成性命,从而诞生了奴隶,继续扭曲着他们的精神。

  这些人有的通过祭祀获得力量,有的通过祭祀获得了更长的寿命,有的满足了心愿。

  而轩辕金刚在这里呆的两年时间里,就想知道那个光明神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依靠光明获得力量,如果真的是光明神,为何他什么祭祀都没有做,光明神就赐予了他力量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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