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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铲奸除恶美名传(下)

小说:富士山之雪作者:靰鞡草字数:2340更新时间 : 2021-01-01 09:06:47
  
邢四儿说到这里,他自己猛然之间恍然大悟:“黄二愣子、关老蔫儿和刘树山这仨不知道死活的瘪犊子是宋仁寿点的,宋仁寿就是出卖满洲……不对!不对!是出卖中国人的汉奸呀!……恨日本人,尤恨汉奸!那宋仁寿不会是军统那帮人杀的吧?……”
邢四儿仗着自己是道儿上出了名的“炮头”,就算是神出鬼没、杀人不眨眼的军统,他是不害怕的。但是,邢四儿却怕上古妖仙“大妖山魈”。“大妖山魈”他实在惹不起!
“狗一只”走进客厅,只见他爹苟熙玖正坐在客厅的太师椅上,“呼噜”、“呼噜”的抽着水烟袋。“狗一只”站在地当腰,怯怯的叫了一声:“爹……”
“哦……是智儿回来了!……”苟熙玖抬了一下眼皮,十分慈爱的说道。苟熙玖已经发福,胖胖的圆脸油光锃亮,长得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显然营养过剩。就这副尊荣任谁第一次见了他,要说这个弥勒佛一般的长者是一个心如蛇蝎,杀人不眨眼的魔王,绝对不会有人相信。其实,要说谁是哈尔滨的黑社会老大?舍苟熙玖其谁也。
恶魔也可以是圣洁的吗?只要他披上圣洁的外衣,尽管他的内心还属于恶魔,但他的身体却充满圣洁的迷惑。也许,当人们无法直接看透他的内心的时候,外表就成了别人认识这个人的凭证之一。虽说以貌取人是不对的,但是有多少人难以摆脱这一点,不去相信自己的眼睛?还好,恶魔总是作恶多端的,即使是披上“正义”外衣这个遮羞布的作恶。
苟熙玖是个很讲究的人。人,都这样。手里有了几个骚钱儿,就总想把自己包装成“体面人”。苟熙玖虽然在老家山东黄县北砂的苟家村读过两年私塾,可是他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一上课他就睡觉。两年私塾读下来,苟熙玖认识的字还不到一箩筐,气得苟熙玖的爹把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暴打一顿。苟熙玖个性极强,一怒之下自己一个人“闯关东”跑到了哈尔滨。苟熙玖虽然识字不多,可是却很羡慕有文化的人。所以,他就把他家的客厅装饰得帮会的“总舵”不是“总舵”,却又不像文化人家的客厅。
苟熙玖家的客厅大约四五十平方米,应该是他会客的地方,整个客厅是典型的中式布置。红木的炕几上垫着大红的呢毯,波斯地毯上放着紫楦木的八仙桌,高靠背椅上盖着鱼虫花卉图案的湘乡围披。客厅的一角是镶嵌着玻璃,在哈尔滨很时髦、很稀罕的西洋座钟。在客厅房门的一侧,摆放着红木的书架,上面放满了《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以及《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等《四书五经》。自然了,为了显示主人与小日本鬼子的“亲善”,书架中也少不了《新編日本書紀》之类的日文书籍。墙壁上挂满了名家字画,左右显眼的地方一边是大幅的泼墨山水,一边是傲雪的红梅。正抬头处,是一副关二爷读春秋的重彩民画,上下联上写着:“赤面秉赤心,骑赤兔追风,驱驰时无忘赤帝。”“青灯照青史,仗青龙堰月,隐微处不愧青天。”
站在苟熙玖身后给他捏肩膀的七姨太一见“狗一只”走进客厅,立刻向他抛了一个媚眼儿,掩嘴一笑。这位七姨太本是京剧名伶,艺名元元红,芳龄才一十七岁,长得十分漂亮,比“狗一只”还小两岁呢,可惜一朵鲜花插到牛粪上,被苟熙玖强行霸占,娶为七姨太。
“狗一只”抹搭了“七妈”一眼,对苟熙玖说道:“爹,你咋还没睡?……”
苟熙玖叹了口气,头不抬眼不睁的说道:“唉……你都三天两宿没回来了,为父的惦记你,是吃啥啥不香,觉也睡不着呀!……我说智儿,你吃了没有?……公事儿办的咋样?……”
“我吃过了!……”“狗一只”边说边坐在苟熙玖身边的一把椅子上,伸了个懒腰之后接着说道:“公事儿?嘿嘿……倒霉蛋儿倒是没少抓,都押在正阳街的笆篱子了。可哪儿有正儿八经的‘反满抗日’分子呀?人家早就撩杆子了,谁也不缺心眼儿,等着你抓呀?……”
见苟熙玖闭着眼睛就像没听见,“狗一只”接着说道:“这可倒好,便宜了宪兵队的翻译王胖子了,他指不定得捞多少‘绵羊票子’呢!……”
苟熙玖点了点头,眼睛也没睁,说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苟熙玖说的这句话,以“狗一只”的文化水平根本就听不懂,可是他又不好意思问他爹。他咔吧咔吧眼睛说道:“爹,你说日本人这么折腾有用吗?……我听说杀日本人宪兵的是上古妖仙‘大妖山魈’!宋仁寿不该点了黄二愣子、关老蔫儿和刘树山,让日本人杀了这仨小子。结果现世报来的快,宋仁寿转眼又让‘大妖山魈’他老人家啃掉了脑袋!……”
苟熙玖把水烟袋递给七姨太,拍了拍手之后对儿子说道:“哼……这些日本人就是不懂满洲人脑子里是咋想的,跟他们说八百六十遍了也不信。……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狗一只”实在忍不住了,问道:“爹,这‘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是啥意思?……”
“哦……这话是向先生说的!……”苟熙玖说的“向先生”向易之是“国高”的国语教师。苟熙玖想装文化人,对向易之这样的国语老师还是很客气的。所以,苟熙玖和向易之常有交往。苟熙玖虽然没啥文化,可是记忆力却不错,别人说过的话,他只要不想忘记,一般都能记住。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人前人后的“之乎者也”一番,装一装满腹经纶了。
苟熙玖接着解释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这句话是老子的《道德经》……”
苟熙玖说到这里,“狗一只”心中有些不满,暗想道:“你本来就是我老子嘛,何必说个话也忘不了处处自称老子!……”
苟熙玖哪里知道他这个草包儿子不学无术,把春秋时期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的名字“老子”当成是他的口头语了。苟熙玖接着说道:“是老子的《道德经》第七十四章中所说。嗯……为父的说多了你也听不懂。这句话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当老百姓为了自己不被饿死,就不再怕死了。可是,那些当官儿的却吓唬老百姓,说是要杀了他们。智儿你想一想,当官儿的吓唬老百姓这些损招还有用吗?……智儿你要牢记,治人事天,莫若啬。夫为啬,是谓早服。……要想当人上人,对下人就要‘恩威并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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