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魔幻的爱情 忘却的沉沦
爱情,还真是一件奇妙的魔幻事情。
茫茫人海之中,两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两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凭着几十万几百万乃至几千万上亿分之一的概率相遇了。
不管他们的年龄,也不管他们的肤色,更加不管他们之间的距离。只要有了相遇那瞬惊鸿的一瞥,只要有了相见那刻动人的心悸,只要爱神看似无心却是有意地点燃了火苗。
于是,男孩和女孩,男人和女人,相互吸引相互眷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火苗越烧越旺盛,火光愈来愈明亮。
到了后来,短暂的缱绻缠绵已经不能够满足他们对彼此的渴望。终于,他们要求一起,要求同在一个屋檐下,要求对方相依相守一辈子。然后,有了婚姻,有了誓言,有了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爱情,让这世间的男男女女甘于平凡,甘于人间,甘于铅华洗尽卸下盔甲,心甘情愿地为他或者为她,洗手作羹烟火一生。
爱情,让这世间毫不相干的男男女女有了比血缘还更加亲密的关系。爱情让他们想知道想了解对方的所有,也让他们想成为彼此的唯一。是那么固执地坚守,又是那么强权地霸占。无它,只因为他们相爱。
爱情,赋予了他们如此霸道而又自私的权利,却也给了双方极度的选择自由。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所以,他们可以选择分开,更是可以选择逃离。
当爱情的世界里开始飞沙,当情感的天空开始飘雪,他们瑟缩了,他们退却了。自我保护意识在这个时候腾升到制高点,亲密的关系变成了伤害,细细麻麻的吻痕化作了数不清楚的泪滴。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甜蜜的过往,他们不知道该怎样去处理他们的关系!
幸好,还可以远离。反正,也不是真的亲人。可是,可是为何,心里的窒痛,竟象毒药般地蔓延,让你痛不能喊!而这样的疼痛却还嫌不够似的,要在那毒枝上结出毒性至烈的果,坠落下来未曾及地便已裂开飞散。毒汁溅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连毛孔都不肯放过!
无孔不入的毒汁悄无声息地浸透腐蚀着人的身体,不分昼夜。所以,那些看似活在当下的躯壳早已是病入膏肓!
对于爱情,乔天霖并不信奉,更不热衷。
青少年时期的他,因为家中变故,没有心思去想这些风花雪月不着边际的东西。而大学里的谈情说爱更像是校园生活里的调味剂。等到他出来闯荡时,身边也不乏仰慕者,更加不缺少女伴。
单枪匹马,出来社会,是怎样的一段岁月?那是艰辛的过去,那是奋斗拼搏的十年!所以,逢场作戏的他并不投入感情。因为,他不相信一见钟情,更加嗤笑一见倾心。
都说男人三十而立,他却毫不在意,他要的是怎么开心怎么随意。可虽是放浪不羁的个性,他却也不会把婚姻当作儿戏。他觉得,他可以凭一时的心情找个女伴,却不能够随随便便带个女人回家。
每当回去江城,母亲姐姐和亲戚们用期待的眼神询问他的生活状况时,他就会借口跑出门去,径直去到河堤。在那高高的搅沙架上,他点燃一支烟,躺在细碎的沙堆中,仰望着或繁星闪烁的夜空,或云絮翻腾的蓝天,脑海里回响着《阿甘正传》里的那句台词:‘‘我系一只冒脚嘅雀仔。’’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一只没有脚的鸟,不管暴雨狂风,不理山崩海啸,只是昂着头自顾自地往前飞,不作片刻停留。只是,他也会累,他也想休憩,他也想停在那繁花似锦的枝头唧啾。可是,他没有脚,他停下来的那天就是他消失于天地的时候。
其实,他并不害怕死亡。如果,真有那么一只鸟,恰巧在他累了的时候飞到了他的身边,唤他停下,邀他嬉戏,那么,即便只是刹那的光芒,他也愿意用生命的代价去换取那片刻的欢愉。
可他是乔天霖,乔天霖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那么巧的事情发生。这样的巧合,就像是火星一不小心撞上了地球,机率几乎为零。所以,他继续游戏人间;所以,他继续戏谑爱情。
可是,他怎么都没想到,她来了,她真的就在他累了的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带着明媚的笑,睁着清亮的眼。
与珮儿的重遇颠覆了乔天霖过去三十几年来的原则和思想。原来,也可以一见钟情;原来,也能够一见倾心!
心底里,乔天霖不愿意,也不想去承认自己早就跌进了珮儿的磁场。他喜欢她迷人的味道,他更喜欢她特有的香甜。她的思想,她的气质,她的笑靥,她的模样,她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让他囹圄其中深深迷恋。
可是珮儿,现在我该怎么办?在我深陷囹圄不能自拔的时候,在你一声不响地逃开我躲避我的时候,我该怎么办?
乔天霖的汽车从“华乐园”往回开,一个小时不到的车程,很快就要开到家了,可他却没了力气。家?回到了家又可以怎么样?
不再有人扬起笑脸,欢快地跑到门口来迎接他;不再有人像树懒一样撒赖般地挂在他的身上不肯下来;不再有人在他做菜的时候傻傻地看着他发呆,然后在他发现之后红着脸逃开。
你在的地方,哪里都是家;可你不在了,哪里还有家?
乔天霖的心钝重地疼痛着,他把车拐到了小道上,然后熄了火,双手仍是搭在方向盘上,神情颓废目光涣散地望着窗外。
就在刚才,“华乐园”的门口,庄薇踩着七寸的高跟鞋走到了他的车旁。他摇下车窗,她底气十足地对他喝道:‘‘乔天霖,你不要再来了,以后都不要再来了!你来多少次都没有用的,因为珮儿她已经搬走了!她要有自己的生活,而且她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曾经喜欢过她,如果你现在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她,就请你远离她!你的出现只会让她困扰让她痛苦让她难过!所以,放开她!去过你自己的日子!请你不要再伤害她了,听明白了吗!?’’
庄薇不去等乔天霖的回应,话音一落就敲着高跟鞋‘‘噔噔噔’’地走进了小区。然后,那间屋子的灯就亮了,却没有了他的珮儿在灯下倘佯。
乔天霖燃起一支烟,密闭的汽车里立刻地烟雾缭绕,他也懒得去管。他想,就让自己被这团烟雾熏死好了。反正她已经搬走了,庄薇说她已经搬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庄薇让他远离他的丫头,她说他的存在是对丫头的伤害。
当然,他当然伤害了她,没有人能比他自己更加清楚地知道他对她的伤害到底有多深。如果可以,他愿意她将他剜成碎片!只要她高兴起来,只要她那颗纤弱的心不再沾染悲伤,他真的什么都愿意!
可是,她居然连赎罪的机会都不肯给他。她选择了离开,她选择了不原谅。她说她不再回来,他甚至根本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烟雾弥漫了整个车厢,玻璃窗上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外面的景致被完全地隔绝在这一片浓密的烟雾里。乔天霖终于摇下了车窗,烟雾慢慢地散到了窗外。
人行道上,有位妈妈正带着她几岁的女儿从那头走了过来。小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小脸蛋红扑扑的,眼睛又圆又亮。她背着个粉红色的Hello Kitty小书包,嘴里唱着可能是幼儿园老师新教的歌谣,摇头晃脑一蹦一跳地走在她妈妈的身边。
女孩的妈妈很年轻,她的肩上挎着个小包,右手提着一袋子的菜,左手牵着小女孩的小手,跟着小女孩稚嫩的童音哼着歌谣。她的笑和小女孩一样,开心而满足。
丫头也是爱笑的。
天气好的时候,她笑。她说,能够呼吸新鲜的空气,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真好。
天气不好的时候,她笑。她说,一到雨天他就肯定会来接她下班,真好。
不塞车的时候,她笑。她说,他们今天又可以早点回家做饭,吃完了就可以在楼下小区赏月漫步,真好。
塞车的时候,她笑。她说,她的手袋里刚好还有一块萨琪玛,他们两个可以一人吃一半,在汽车里也不怕饿肚子,真好。
买到好吃的零食,她笑。她说,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美味的东西来犒劳她的胃,真好。
买到不好吃的零食,她还是笑。她说,这下子可以成功减肥了,连去健身房的钱都省下了,真好。
每天每时每刻,好像无论怎样都有着数不尽的让她笑的理由。那些理由,当她说出来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幼稚得可笑。可她却是不管他的嘲笑,依然故我地微微地笑着,小声地笑着或者是大声地笑着。
每当她大笑的时候,他都会有一阵恍惚的朦胧,有一句诗是怎么念的?千树万树梨花开。他只觉得她的笑,竟是比那满山遍野盛开的鲜花更加的绚烂无邪。
他曾经问过她为什么那么喜欢笑,为什么给她小小的欣喜她就可以笑到天荒地老般的长久?
她笑意盎然地应他,为什么不笑呢?三毛不是说过吗?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
说完之后,她的双眸顾盼生辉地问他:“三毛的笑感动了荷西,然后他们两个便在那漫天黄沙的大漠之中烟火人间。那么,我的笑,可有感动到你?”
乔天霖将烟头掐灭在掌心中。是那样炙热的烟头贴合在皮肤上,可他怎么就不觉得痛?还是痛的吧?只是,他心里的疼痛已经远远盖过了烟头炙烫的痛,所以,失去了痛感没有了知觉。
人行道上的那对母女已经越走越远,到最后,就连背影也看不到。只留下道路旁的那一排椰子树伴着微风窸窣作响。
十一月的天气,在南方是舒适的,不冷不然,不湿不雨。可车窗外吹进来的微风却让乔天霖有了刺骨的寒冷。
这样的寒冷透过皮肤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直达心脏,心脏的温热不堪如此的重击,裹着骇人的寒意让全身的血液结冰凝固。乔天霖感到自己已经直接跌进了北极冰层的下面,寒冷让他失去了知觉。
而他,也不愿意再有知觉。他想,就这么一直沉沦,沉沦到至寒的海底去吧!因为,只有沉沦不起,他才可以忘却。
忘却那蜜糖香滑的甜,忘却那钻心蚀骨的痛!忘却那无法忘却的她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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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人海之中,两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两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凭着几十万几百万乃至几千万上亿分之一的概率相遇了。
不管他们的年龄,也不管他们的肤色,更加不管他们之间的距离。只要有了相遇那瞬惊鸿的一瞥,只要有了相见那刻动人的心悸,只要爱神看似无心却是有意地点燃了火苗。
于是,男孩和女孩,男人和女人,相互吸引相互眷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火苗越烧越旺盛,火光愈来愈明亮。
到了后来,短暂的缱绻缠绵已经不能够满足他们对彼此的渴望。终于,他们要求一起,要求同在一个屋檐下,要求对方相依相守一辈子。然后,有了婚姻,有了誓言,有了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爱情,让这世间的男男女女甘于平凡,甘于人间,甘于铅华洗尽卸下盔甲,心甘情愿地为他或者为她,洗手作羹烟火一生。
爱情,让这世间毫不相干的男男女女有了比血缘还更加亲密的关系。爱情让他们想知道想了解对方的所有,也让他们想成为彼此的唯一。是那么固执地坚守,又是那么强权地霸占。无它,只因为他们相爱。
爱情,赋予了他们如此霸道而又自私的权利,却也给了双方极度的选择自由。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所以,他们可以选择分开,更是可以选择逃离。
当爱情的世界里开始飞沙,当情感的天空开始飘雪,他们瑟缩了,他们退却了。自我保护意识在这个时候腾升到制高点,亲密的关系变成了伤害,细细麻麻的吻痕化作了数不清楚的泪滴。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甜蜜的过往,他们不知道该怎样去处理他们的关系!
幸好,还可以远离。反正,也不是真的亲人。可是,可是为何,心里的窒痛,竟象毒药般地蔓延,让你痛不能喊!而这样的疼痛却还嫌不够似的,要在那毒枝上结出毒性至烈的果,坠落下来未曾及地便已裂开飞散。毒汁溅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连毛孔都不肯放过!
无孔不入的毒汁悄无声息地浸透腐蚀着人的身体,不分昼夜。所以,那些看似活在当下的躯壳早已是病入膏肓!
对于爱情,乔天霖并不信奉,更不热衷。
青少年时期的他,因为家中变故,没有心思去想这些风花雪月不着边际的东西。而大学里的谈情说爱更像是校园生活里的调味剂。等到他出来闯荡时,身边也不乏仰慕者,更加不缺少女伴。
单枪匹马,出来社会,是怎样的一段岁月?那是艰辛的过去,那是奋斗拼搏的十年!所以,逢场作戏的他并不投入感情。因为,他不相信一见钟情,更加嗤笑一见倾心。
都说男人三十而立,他却毫不在意,他要的是怎么开心怎么随意。可虽是放浪不羁的个性,他却也不会把婚姻当作儿戏。他觉得,他可以凭一时的心情找个女伴,却不能够随随便便带个女人回家。
每当回去江城,母亲姐姐和亲戚们用期待的眼神询问他的生活状况时,他就会借口跑出门去,径直去到河堤。在那高高的搅沙架上,他点燃一支烟,躺在细碎的沙堆中,仰望着或繁星闪烁的夜空,或云絮翻腾的蓝天,脑海里回响着《阿甘正传》里的那句台词:‘‘我系一只冒脚嘅雀仔。’’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一只没有脚的鸟,不管暴雨狂风,不理山崩海啸,只是昂着头自顾自地往前飞,不作片刻停留。只是,他也会累,他也想休憩,他也想停在那繁花似锦的枝头唧啾。可是,他没有脚,他停下来的那天就是他消失于天地的时候。
其实,他并不害怕死亡。如果,真有那么一只鸟,恰巧在他累了的时候飞到了他的身边,唤他停下,邀他嬉戏,那么,即便只是刹那的光芒,他也愿意用生命的代价去换取那片刻的欢愉。
可他是乔天霖,乔天霖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那么巧的事情发生。这样的巧合,就像是火星一不小心撞上了地球,机率几乎为零。所以,他继续游戏人间;所以,他继续戏谑爱情。
可是,他怎么都没想到,她来了,她真的就在他累了的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带着明媚的笑,睁着清亮的眼。
与珮儿的重遇颠覆了乔天霖过去三十几年来的原则和思想。原来,也可以一见钟情;原来,也能够一见倾心!
心底里,乔天霖不愿意,也不想去承认自己早就跌进了珮儿的磁场。他喜欢她迷人的味道,他更喜欢她特有的香甜。她的思想,她的气质,她的笑靥,她的模样,她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让他囹圄其中深深迷恋。
可是珮儿,现在我该怎么办?在我深陷囹圄不能自拔的时候,在你一声不响地逃开我躲避我的时候,我该怎么办?
乔天霖的汽车从“华乐园”往回开,一个小时不到的车程,很快就要开到家了,可他却没了力气。家?回到了家又可以怎么样?
不再有人扬起笑脸,欢快地跑到门口来迎接他;不再有人像树懒一样撒赖般地挂在他的身上不肯下来;不再有人在他做菜的时候傻傻地看着他发呆,然后在他发现之后红着脸逃开。
你在的地方,哪里都是家;可你不在了,哪里还有家?
乔天霖的心钝重地疼痛着,他把车拐到了小道上,然后熄了火,双手仍是搭在方向盘上,神情颓废目光涣散地望着窗外。
就在刚才,“华乐园”的门口,庄薇踩着七寸的高跟鞋走到了他的车旁。他摇下车窗,她底气十足地对他喝道:‘‘乔天霖,你不要再来了,以后都不要再来了!你来多少次都没有用的,因为珮儿她已经搬走了!她要有自己的生活,而且她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曾经喜欢过她,如果你现在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她,就请你远离她!你的出现只会让她困扰让她痛苦让她难过!所以,放开她!去过你自己的日子!请你不要再伤害她了,听明白了吗!?’’
庄薇不去等乔天霖的回应,话音一落就敲着高跟鞋‘‘噔噔噔’’地走进了小区。然后,那间屋子的灯就亮了,却没有了他的珮儿在灯下倘佯。
乔天霖燃起一支烟,密闭的汽车里立刻地烟雾缭绕,他也懒得去管。他想,就让自己被这团烟雾熏死好了。反正她已经搬走了,庄薇说她已经搬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庄薇让他远离他的丫头,她说他的存在是对丫头的伤害。
当然,他当然伤害了她,没有人能比他自己更加清楚地知道他对她的伤害到底有多深。如果可以,他愿意她将他剜成碎片!只要她高兴起来,只要她那颗纤弱的心不再沾染悲伤,他真的什么都愿意!
可是,她居然连赎罪的机会都不肯给他。她选择了离开,她选择了不原谅。她说她不再回来,他甚至根本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烟雾弥漫了整个车厢,玻璃窗上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外面的景致被完全地隔绝在这一片浓密的烟雾里。乔天霖终于摇下了车窗,烟雾慢慢地散到了窗外。
人行道上,有位妈妈正带着她几岁的女儿从那头走了过来。小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小脸蛋红扑扑的,眼睛又圆又亮。她背着个粉红色的Hello Kitty小书包,嘴里唱着可能是幼儿园老师新教的歌谣,摇头晃脑一蹦一跳地走在她妈妈的身边。
女孩的妈妈很年轻,她的肩上挎着个小包,右手提着一袋子的菜,左手牵着小女孩的小手,跟着小女孩稚嫩的童音哼着歌谣。她的笑和小女孩一样,开心而满足。
丫头也是爱笑的。
天气好的时候,她笑。她说,能够呼吸新鲜的空气,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真好。
天气不好的时候,她笑。她说,一到雨天他就肯定会来接她下班,真好。
不塞车的时候,她笑。她说,他们今天又可以早点回家做饭,吃完了就可以在楼下小区赏月漫步,真好。
塞车的时候,她笑。她说,她的手袋里刚好还有一块萨琪玛,他们两个可以一人吃一半,在汽车里也不怕饿肚子,真好。
买到好吃的零食,她笑。她说,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美味的东西来犒劳她的胃,真好。
买到不好吃的零食,她还是笑。她说,这下子可以成功减肥了,连去健身房的钱都省下了,真好。
每天每时每刻,好像无论怎样都有着数不尽的让她笑的理由。那些理由,当她说出来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幼稚得可笑。可她却是不管他的嘲笑,依然故我地微微地笑着,小声地笑着或者是大声地笑着。
每当她大笑的时候,他都会有一阵恍惚的朦胧,有一句诗是怎么念的?千树万树梨花开。他只觉得她的笑,竟是比那满山遍野盛开的鲜花更加的绚烂无邪。
他曾经问过她为什么那么喜欢笑,为什么给她小小的欣喜她就可以笑到天荒地老般的长久?
她笑意盎然地应他,为什么不笑呢?三毛不是说过吗?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
说完之后,她的双眸顾盼生辉地问他:“三毛的笑感动了荷西,然后他们两个便在那漫天黄沙的大漠之中烟火人间。那么,我的笑,可有感动到你?”
乔天霖将烟头掐灭在掌心中。是那样炙热的烟头贴合在皮肤上,可他怎么就不觉得痛?还是痛的吧?只是,他心里的疼痛已经远远盖过了烟头炙烫的痛,所以,失去了痛感没有了知觉。
人行道上的那对母女已经越走越远,到最后,就连背影也看不到。只留下道路旁的那一排椰子树伴着微风窸窣作响。
十一月的天气,在南方是舒适的,不冷不然,不湿不雨。可车窗外吹进来的微风却让乔天霖有了刺骨的寒冷。
这样的寒冷透过皮肤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直达心脏,心脏的温热不堪如此的重击,裹着骇人的寒意让全身的血液结冰凝固。乔天霖感到自己已经直接跌进了北极冰层的下面,寒冷让他失去了知觉。
而他,也不愿意再有知觉。他想,就这么一直沉沦,沉沦到至寒的海底去吧!因为,只有沉沦不起,他才可以忘却。
忘却那蜜糖香滑的甜,忘却那钻心蚀骨的痛!忘却那无法忘却的她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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