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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金铜烟雨作者:马玫字数:2649更新时间 : 2016-11-13 09:41:49
  对于宝珠来说,这个半山坡上的小镇承载了这个女孩太多的梦想,它并不繁华,也不现代,在云南这块广袤的大地上,它如一本被抛掷在某个偏僻角落的书本,在令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也被时光覆上一层厚厚的灰尘,要用生活擦拭、翻阅、一遍遍虔诚地领会。然而,它的每一页历史又是那么沉重,需要一个成长中的女孩倾尽一生的回忆来补录那些苍白的时日。

  动荡的十年,正是这个女孩成长的黄金时光,从六岁到十六岁,本该是无忧无虑的豆蔻年华,本该是在象牙塔品着书香,咀嚼青春的好日子,本该是把初恋当成一个滚烫的火球捂在梦中小心呵护的岁月,可她的家随着这场动荡,像是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旋涡,吞没了她的梦想,也吞没了和她有相同梦想、相同处境的一群人。

  她曾经是一个多么热爱学习的孩子,未上小学前可以做100以内的加减法,偷看父亲搁在书柜最高处的《红楼梦》,用铅笔在草纸上临摹《水浒传》中的各路英雄好汉,世界曾经在她童年的时候打开过最美的篇章。然而,小童老师的死给这个孩子的童年留下了深刻的记忆,紧接着父亲被批斗的一幕幕场景几乎成了她一生也躲不开的恶梦,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无声的电影被重复播放。在喧嚣的年代里,一个孩子心灵的声音没有人能够听见也不能体会,就像疾风吹过一棵嫩绿的小草,当风呼啸过远方的时候,这株小草有可能在那一瞬间被风连根拨起。父亲出事的时候,宝珠幼小的心灵刚刚明白什么是生离死别,注定她弱小的心灵最初要承受的便是失去最亲的人的悲痛。

  一方面她与父亲骨血相连,斩不断的亲情让她陷入失去父亲的绝望和悲痛里,那段时间,除了恐惧之外,在她成长的词典里再也翻不出一个新鲜的词汇。当她看到母亲发愣的眼神时,能够体会到母亲将巨大的悲痛藏在心底,她开始害怕,怕母亲会扔下她和弟弟追随父亲而去,将她孤零零地留在这个世界。另一个方面,在思念父亲的时候,她也在心里偷偷地恨过父亲,恨他为什么要犯错,为什么不能给他的孩子创造一个平静安稳的家。然后,她在这种爱与恨的矛盾中深深的自责。

  爱和痛像两把尖锐的刀口,在这个女孩的心上相互摩擦着,当人们看到这个女孩越来越文静,越来越听话,并且表现得逆来顺受的时候,却不知道在她忍辱负重的内心深处,正有一棵奇怪的种子正在发芽。这棵发芽的种子后来结出了果子,果子有着爱的美丽外形,却流淌着恨的甜**液,浇灌着她内心的无助、恐慌和绝望。

  宝珠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黑子,黑子的父亲来自山东,是一名井下工人,黑子不黑,相反,他有着俄罗斯人一样深深的眼窝和高挺的鼻梁,他的肤色是蜜腊色,反复饱吸了太阳的光泽。实际上,大家之所以叫他黑子,是他打架抄砖头时下得了黑手,说得了黑话,奔跑的速度像旷野上的一匹黑骏马。

  黑子遗传了父亲高大威猛的山东人的身材,口音是山东话、普通话和云南话的混合,有一种超然脱俗的气质。黑子很快成了矿区的孩子王,矿区的孩子有时候叫他黑哥,有时候干脆叫他老大。黑子的父亲老实巴交,一辈子呆在井下,对这个孩子最大的恩惠就是在他妈的肚子里播下了这棵种子,给他创造了一次生命的机会。黑子妈在他三岁那年抛下他跟一个过来打工的四川人跑了,黑子从小习惯了没有父母呵护的日子,他自生自灭,生存能力极强。十岁时就知道偷戏台背后藏着的破铜烂铁拿出去换钱,别说是孩子们敬他,就连大人也畏他三分。

  但好在这个半大娃娃做事有原则,虽然从小偷鸡摸狗做了些坏事,但从来只偷公家的东西,占公家的便宜,别人家的东西他从来不碰,所以,矿区的人倒是不怎么讨厌他。他从半开的窗户钻进食堂仓库偷了库存仅有的一只火腿,那是留给上级领导来视察时备用的,黑子扛着那沉甸甸的一驮肉往外走的时候,被仓库管理员发现了,边喊抓贼边上去想抓他,哪是他的对手,黑子一个机敏的反身,抡起火腿向着对方的脑袋甩了过去,那可真是惊天动地的一个耳光,当时就把管理员给弄昏了,送到医院查出是脑震荡。

  黑子把火腿抬出食堂,和小伙伴们在山上搭了火饱餐一顿,还把最好的两块肉留给了他爹。第二天,被保卫科的现场抓去,狠狠教训了一顿,虽然受了点皮肉之苦,也无大碍,他年龄小,定不了什么罪。管理员也只能是白白吃了一回哑巴亏。

  当时,由于绿源的矿点多,各个矿点的孩子们就以矿点兵分几路,各认自己的地盘,各有自己的老大,各寻自己的保护。绿源的孩子只要谁受了其他矿点孩子的欺负,只要和黑子说一声,他带上几个弟兄出马,不过三日保证给你讨个公道,所以,孩子们怕他的同时也敬他,偶尔父亲给点好东西,都给他留一份。

  开始的时候,宝珠很看不起黑子,因为母亲管他们叫做“小二流子”,关键黑子不仅是小二流子还是小二流子的头,这个称呼带着鄙夷和歧视,有这个称呼的属于矿区的一个小类,他们不合群,自私、霸道,令人厌恶。母亲金玲儿总是叮嘱宝珠离这群人远些,女孩子沾上这些人只会吃亏。

  有一次,宝珠和伟业在球场上打篮球,不小心篮球飞出了场外,刚好砸在了小健的头上。那时候,小健从球场边路过,手里捧着书看得入迷,球飞过来没什么防备,虽然打疼了但绝对没有损伤。可小健是矿区某重要领导的儿子,当时他爹在矿区简直是红透了半边天,小健狗仗人势,显得格外嚣张。

  小健被球一砸,更是得理不饶人,尽管伟业一再道歉,依旧不依不挠。宝珠实在看不过去,走过去和他评理,小健本来对宝珠有好感,只是宝珠从不给他机会,便故意借题发挥想要为难。说反革命的女儿也配来红旗场上打篮球,是想造反吧。宝珠一听气坏了,反骂道:你爹才是反革命呢。这下可好,场边上小健的几个小跟班一下子炸锅了,全围了过来。

  伟业看形势不妙,知道小健惹不起,在旁边拉宝珠,劝她别和他争执,免得吃亏。这时候,小健后脑突然挨了一拳,回头看时,居然是黑子。黑子一把抢过小健手里的篮球递给宝珠,一边拎起小健的耳朵警告他:女孩子家你也欺负,有本事,来和我黑子单挑啊。小健和他的几个小跟帮再猖狂,看见是黑子也不敢说话了,一脸地赔着笑,上次他们几个被三木厂的那群家伙欺负,是黑子替他们出的头,他们知道不好惹。

  原来,世界上有好多人好多事情不是可以通过讲道理就可以解决。宝珠傻傻地抱着篮球,本来想对黑子说声谢谢。见他细高的背影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大步流星地走去。那一刻,黑子的形象在这个懵懂少女的心里变得高大威猛起来,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在她的内心如光波一样晃动。直到伟业叫她,她才翻然醒悟,不由自主在唇齿间再次轻声念了一遍那个人的名字。

  从拒绝到接受,从不喜欢到喜欢,从放弃到坚持,从不在乎到入心。时间证明,一切都在改变,让一件做不了的事情顺利完成,让一个你不喜欢的人成为你死心塌地爱上的人,世界,不仅是巧合,更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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