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见 (三)
第一章 初见 (三)
替天行道,几乎是每一个绿林山寨必挂的牌匾。
哪怕是张金称、朱粲这种历史上有名的吃人魔王,在他们自家的聚义厅房顶,都会挂上同样的四个字。
至于他们心中的天道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老天爷从不会开口说话,谁都可以随便替他发言。(注1)
第二天一大早,鹰愁岭的“好汉”们,倾巢而出,直扑易县。沿途中,凡是遇到活人,无论对方是过往的商贩,还是本地的放羊娃,全都一刀砍翻在地。以免后者察觉出“英雄”们的来意,主动给易县的守军通风报信。
可怜那易县周围的百姓,好不容易才过上几个月的安宁日子,哪曾经想到自己已经穷到吃糠咽菜地步了,依旧会有土匪打上门来?猝不及防之下,被杀了个尸横遍野。直到“好汉”们杀得手软,不得不停下来吃酒吃肉补充体力的时候,才有七八个腿脚麻利的年青人逃出了生天,哭着喊着去城内向官府求救。
谁料他们的双腿刚进了县城西门,“呼啦啦”,城头上守军已经做鸟兽散。任那当值的百人将,喊破了嗓子都收拢不住。
“山贼进城啦!”
“山贼进城啦!”
“鹰愁岭的山大王们杀下来了!”
……
百人将约束不住麾下的兵卒,却令土匪即将攻城的消息,不胫而走。转眼间,街面上的百姓商贩,就像秋风中的树叶般,从西往东翻卷而去。身背后,徒只留下一地的干货野菜,草鞋毡帽、锅碗瓢盆。
消息传到县衙,指挥使孙方定丢下正搂在怀里的美妾,跳上战马,撒腿就走。紧跟着,三班衙役、捕快牢头、胥吏白员,皆加入了逃难大军。待县令何晨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再想组织人手抵抗的时候,他身边已经只剩下了六十五岁的师爷和十二岁的书童,纵使每人都是南霁云转世,也无力回天。(注2)
“也罢,何某好歹也吃了几个月的民脂民膏,不能脸都不要!”在空荡荡的县衙大堂里转了几个圈子,县令何晨叹了口气,凄然道。
指挥使孙方定可以逃,三班衙役和各科胥吏们可以逃,唯独他不能。指挥使孙方定乃是节度使孙方谏的族弟,只要其兄手中还紧紧握着义武军的兵权,朝廷就不敢动他一根汗毛。衙役和胥吏们算不上朝廷的正式官员,土匪走后,朝廷想再恢复易县的秩序,也离不开他们这群地头蛇。而他何晨,却是整个易县乃至泰州,唯一一个由吏部委派的文官,若是敢在百姓遭难时弃城逃命,事后非但自己本人会被揪出来砍掉脑袋以安抚民心,父母妻儿恐怕也在劫难逃。
“东家,不,不妨先,先去东门口看看。说不定……,这季节正是商贩出塞的时候,说,说不定能找到些刀客和伙计,为了货物跟土匪舍命相拼!”见县令已经准备闭目等死,师爷曹参蹒跚着走到他身边,结结巴巴地提议。
已经到了他这般年纪,即便逃出城区,也是饿死在半路上的结果。所以唯一的出路就是想办法帮东主守住县城,说不定还能绝处逢生。
“东,东门口儿?为,为啥?!”县令何晨听得满头雾水,挂着满脸的眼泪低声追问。
“易县城只有两个门,这么多人乱哄哄地往外跑,一时半会儿怎么可能全出得去?东翁,您反正大不了是个死,就拼着性命去喊上一嗓子,说不定死马还能当活马医呢!”师爷曹参急得满脑袋是汗,狠狠推了何县令一把,大声补充。
“死马,死马,哎呀——!!”何晨被推得接连向后退了数步,尾椎骨撞在了柱子上,疼得呲牙咧嘴。
痛过之后,他反而给刺激出了几分野性来。把心一横,大声道:“你说得对,大不了是一个死。老子说不定还能史册留名呢!三儿,走,去东门。就不信整个县城里,就没一个带把的男儿!”
“嗯!老爷!”书童何三儿抬手抹了一把鼻涕眼泪,哑着嗓子回应。与师爷曹参一样,他也是即便活着逃出县城,也得饿死在外边的货。所以只能留下来,和自己的东主一起赌命。
整座县衙里仅有的三个男人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抄近路,穿胡同,直奔东门。果然,在靠近门口儿半里远街道上,看到了已经堵成了疙瘩的逃难人流。
三、四辆翻在地上的马车,将城门塞得满满当当。一些手脚麻利的壮汉已经爬过了车厢,正在为了抢先一步出城而你推我搡。一些心里头着急上火却死活挤不到城门附近的衙役和军汉,则挥舞着铁尺和兵器,对着周围的争路者大打出手。
“哎呀,直娘贼,你敢打老子!”
“狗娘养的,没胆子杀贼,却敢朝老子身上招呼。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白眼狼,把平时吃大伙拿大伙的,全给吐出来!”
“打,打死他。大不了大伙一起死在这儿!”
“揍他,揍他,打得好……”
其他堵在门口的百姓,也不全是逆来顺受之辈。见军汉和衙役们,这个时候还想骑在自己头上拉屎,顿时怒不可遏。抄起挑着细软的扁担和防身用的解手刀,就跟军汉衙役们对战了起来。一时间,打得城门四周哭喊连天,越发乱得不成模样。
“别,别打了,自己人打自己人算什么本事。有种的,跟我去杀贼守城门!”县令何晨羞得面红过耳,扯开嗓子,冲着酣战中的双方大声招呼。
没有人肯接受他的动员,周围的环境太嘈杂,他拼尽全身力气所发出的声音,转眼就被吞噬得一干二净。
“你们,你们帮我喊 ,喊啊!是男人的,别窝里横,一起去杀贼守城门!”何晨急得满眼是泪,一手扯住自己的师爷,一手扯住自己的书童,大声请求。
“别打了,窝里横算什么本事?这么大个县城,难道就找不到一个男人么?”话音刚落,耳畔忽然响起一声炸雷。有个八尺来高,却做商贩打扮的汉子,纵身跳上一辆装满货物的马车,大声奚落。
正在恶斗中的双方都愣了愣,手脚不约而同地慢了下来。还没等众人想好该如何还嘴,不远处,又有人冷笑着奚落道:“嘿,都说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我还专门找人问荆轲的庙在哪?结果,结果荆轲的庙没找到,却看到了一城的孬种!”
几句话,声音算不得太高,却是难得地清晰。非但把正在交战的双方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连已经爬过马车的逃命者当中,都有人停住了脚步,讪讪地回头。
“怎么,赵某说错了么?这么多男人,却跟妇孺争相逃命,不是孬种又是什么?”质问的声音,还是来自同一个位置。说话者是个二十出头,面皮白净的公子哥。身边站着一名轻纱遮面,修身长腰的同伴。看到把大伙的注意力成功吸引了过来,二人笑了笑,齐齐朝马车上商贩打扮的汉子拱手。
站在马车上做商贩打扮的汉子微微一愣,随即心领神会,先拱手迅速还了个礼,然后扯开嗓子向四周大声提议:“大伙这么乱哄哄的逃,全都得被土匪堵在城里头。何不留一部分人去关了西门,拖住匪徒。让老弱妇孺,先从容地打东门离开?”
“对,年青力壮的,跟本官去守住西门,拖住土匪。让老幼先从东门离开!”县令何晨如即将渴死者忽然喝到了甘霖般,精神大振。挥舞着胳膊,朝周围的子民发出动员。
他的声音又尖又高,身上的官袍也很是醒目,然而,却依旧没有得到任何响应。挤成一团的人群中,大部分百姓都继续拼命地朝门口挤去。只有七八个身穿长袍的行商,转过头,冲着站在马车上的汉子喊道:“柴大郎,你说得好听。你是男人,你自己带着伙计去给我等断后啊!别糊弄着我等去守西门,你自己先从东门走了!”
“柴某当然要亲自去断后!”站在马车上的汉子笑了笑,丝毫不以同行们的挤兑为意。“不信尔等且看,柴某手下的伙计,有哪个挤在了门口?!”
闻听此言,众商贩立刻举头四下张望。果然,乱哄哄的人团中,未曾看到一个属于柴氏商队的面孔。而自己麾下的伙计和刀客,却不是挤丢了帽子,就是被扯破了外衣,一个个像个叫花子般狼狈不堪。
“柴某此行带了十车茶饼,还有其他杂货二十余车。现在柴某愿拿出五车茶饼来,招募壮士。不想被土匪堵在城里头当羊杀的,跟我去城西。只要挺过了此劫,五车茶饼,柴某愿与大伙均分!”趁着大伙东张西望的功夫,站在马车上的柴大郎继续高声喊道。身上没有披着铁甲,手中也未曾握着刀剑,却如百战之将一般沉稳。
刹那之后,四下里回应声响成了一片。外地来的伙计、刀客还有当地的乡勇、衙役、青壮,纷纷转过头,涌向柴大郎的身侧。
“我去!”
“我不要你的茶饼!”
“我去,你一个外地人都敢拼命,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总不能全都是怕死鬼!”
“走,去西门,去西门,死则死尔!”
挤在城门口的人团顿时为之一松,许多年青力壮的汉子,虽然没有足够的勇气回过头来杀贼。却也不好意思跟老弱妇孺们争抢道路了。纷纷侧着身体向外躲避,把逃命机会让给更需要的人。
然而,也有些天生的贱骨头,看不得别人比自己高尚。一边继续拼命往城外挤,一边阴阳怪气地叫嚷,“嘿嘿,说得好听,拿大伙当傻子么?谁不知道,你们这些贩货的财主,跟山贼都是一伙的。他们抓到你们,顶多是拿走三成的货物。抓到我们这些没钱的,却是兜头一刀!”
“可不是么?你自己有钱能买命,可别拉着我们去送死。”
“走啦,走啦。傻子才听他瞎忽悠!”
“别挡道,别挡道,土匪马上就杀进来啦!”
“跑啊,再不跑就来不及啦!”
……
转眼间,柴大郎好不容易才稳定住的局面,就被几个地痞无赖们搅了底儿朝天。县城东门口,又乱成了一个大粥锅。已经回头准备跟柴大郎并肩而战的汉子们,也犹豫着纷纷停住了脚步。
“放屁,土匪都攻打县城了,怎么可能还守着往日的规矩?”就在此时,先前那个给柴大郎帮忙的方脸公子哥,再度开口。一句话,就粉碎了所有人心中的幻想。“明明就是想豁出去干一票大的,然后逃去辽国。你们不信就尽管跑,看看能不能跑得过山中的那群虎狼!”
“跟他们拼了!”
“抄家伙,跟他们拼了!”
“没活路了,大伙拼了算逑!”
“拼了,他们不让咱们活,咱们也……”
堵在门口的百姓,特别是过路的行商和伙计们,个个红了眼睛,咬牙切齿地转身。土匪很少攻打县城,除非他们已经豁出去了跟官军拼个鱼死网破。而豁出去了性命不要的土匪,自然也不会守什么“不涸泽而渔”的规矩。将商贩们堵住之后,肯定杀光抢净,人芽不留!
“要拼你们去,爷爷恕不奉陪!”
“跑啊,快跑啊!再不跑真的来不及啦!”
“快跑啊,谁不跑谁傻!”
“让开,让开,老子……”
挤在门口处的地痞无赖们,却叫嚷得愈发大声。唯恐秩序不够混乱,耽误了自己浑水摸鱼。
正叫嚷得欢畅间,忽然,半空中扫过来一道闪电。
“噗!”有把冷森森的斧子从人群外围呼啸而至,将叫嚷得最大声的地痞头目,砍得踉跄数步,当场气绝!
注1:张金称、朱粲都是隋末有名的好汉。前者喜欢生吃人心,后者喜欢将人蒸熟了下酒。李渊曾经派使者招降朱粲,朱粲先打算投降,后来又因一言不合,将使者和随从全部蒸熟了分给左右食之。
注2:南霁云,张巡麾下爱将。与张一起守睢阳,杀敌无数,最后因缺乏食物被叛军抓住杀死。
注3:县令何晨,师爷曹参,由热心读者海阳何晨与caosan 出演。酒徒在此谢谢大伙长期以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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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天行道,几乎是每一个绿林山寨必挂的牌匾。
哪怕是张金称、朱粲这种历史上有名的吃人魔王,在他们自家的聚义厅房顶,都会挂上同样的四个字。
至于他们心中的天道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老天爷从不会开口说话,谁都可以随便替他发言。(注1)
第二天一大早,鹰愁岭的“好汉”们,倾巢而出,直扑易县。沿途中,凡是遇到活人,无论对方是过往的商贩,还是本地的放羊娃,全都一刀砍翻在地。以免后者察觉出“英雄”们的来意,主动给易县的守军通风报信。
可怜那易县周围的百姓,好不容易才过上几个月的安宁日子,哪曾经想到自己已经穷到吃糠咽菜地步了,依旧会有土匪打上门来?猝不及防之下,被杀了个尸横遍野。直到“好汉”们杀得手软,不得不停下来吃酒吃肉补充体力的时候,才有七八个腿脚麻利的年青人逃出了生天,哭着喊着去城内向官府求救。
谁料他们的双腿刚进了县城西门,“呼啦啦”,城头上守军已经做鸟兽散。任那当值的百人将,喊破了嗓子都收拢不住。
“山贼进城啦!”
“山贼进城啦!”
“鹰愁岭的山大王们杀下来了!”
……
百人将约束不住麾下的兵卒,却令土匪即将攻城的消息,不胫而走。转眼间,街面上的百姓商贩,就像秋风中的树叶般,从西往东翻卷而去。身背后,徒只留下一地的干货野菜,草鞋毡帽、锅碗瓢盆。
消息传到县衙,指挥使孙方定丢下正搂在怀里的美妾,跳上战马,撒腿就走。紧跟着,三班衙役、捕快牢头、胥吏白员,皆加入了逃难大军。待县令何晨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再想组织人手抵抗的时候,他身边已经只剩下了六十五岁的师爷和十二岁的书童,纵使每人都是南霁云转世,也无力回天。(注2)
“也罢,何某好歹也吃了几个月的民脂民膏,不能脸都不要!”在空荡荡的县衙大堂里转了几个圈子,县令何晨叹了口气,凄然道。
指挥使孙方定可以逃,三班衙役和各科胥吏们可以逃,唯独他不能。指挥使孙方定乃是节度使孙方谏的族弟,只要其兄手中还紧紧握着义武军的兵权,朝廷就不敢动他一根汗毛。衙役和胥吏们算不上朝廷的正式官员,土匪走后,朝廷想再恢复易县的秩序,也离不开他们这群地头蛇。而他何晨,却是整个易县乃至泰州,唯一一个由吏部委派的文官,若是敢在百姓遭难时弃城逃命,事后非但自己本人会被揪出来砍掉脑袋以安抚民心,父母妻儿恐怕也在劫难逃。
“东家,不,不妨先,先去东门口看看。说不定……,这季节正是商贩出塞的时候,说,说不定能找到些刀客和伙计,为了货物跟土匪舍命相拼!”见县令已经准备闭目等死,师爷曹参蹒跚着走到他身边,结结巴巴地提议。
已经到了他这般年纪,即便逃出城区,也是饿死在半路上的结果。所以唯一的出路就是想办法帮东主守住县城,说不定还能绝处逢生。
“东,东门口儿?为,为啥?!”县令何晨听得满头雾水,挂着满脸的眼泪低声追问。
“易县城只有两个门,这么多人乱哄哄地往外跑,一时半会儿怎么可能全出得去?东翁,您反正大不了是个死,就拼着性命去喊上一嗓子,说不定死马还能当活马医呢!”师爷曹参急得满脑袋是汗,狠狠推了何县令一把,大声补充。
“死马,死马,哎呀——!!”何晨被推得接连向后退了数步,尾椎骨撞在了柱子上,疼得呲牙咧嘴。
痛过之后,他反而给刺激出了几分野性来。把心一横,大声道:“你说得对,大不了是一个死。老子说不定还能史册留名呢!三儿,走,去东门。就不信整个县城里,就没一个带把的男儿!”
“嗯!老爷!”书童何三儿抬手抹了一把鼻涕眼泪,哑着嗓子回应。与师爷曹参一样,他也是即便活着逃出县城,也得饿死在外边的货。所以只能留下来,和自己的东主一起赌命。
整座县衙里仅有的三个男人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抄近路,穿胡同,直奔东门。果然,在靠近门口儿半里远街道上,看到了已经堵成了疙瘩的逃难人流。
三、四辆翻在地上的马车,将城门塞得满满当当。一些手脚麻利的壮汉已经爬过了车厢,正在为了抢先一步出城而你推我搡。一些心里头着急上火却死活挤不到城门附近的衙役和军汉,则挥舞着铁尺和兵器,对着周围的争路者大打出手。
“哎呀,直娘贼,你敢打老子!”
“狗娘养的,没胆子杀贼,却敢朝老子身上招呼。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白眼狼,把平时吃大伙拿大伙的,全给吐出来!”
“打,打死他。大不了大伙一起死在这儿!”
“揍他,揍他,打得好……”
其他堵在门口的百姓,也不全是逆来顺受之辈。见军汉和衙役们,这个时候还想骑在自己头上拉屎,顿时怒不可遏。抄起挑着细软的扁担和防身用的解手刀,就跟军汉衙役们对战了起来。一时间,打得城门四周哭喊连天,越发乱得不成模样。
“别,别打了,自己人打自己人算什么本事。有种的,跟我去杀贼守城门!”县令何晨羞得面红过耳,扯开嗓子,冲着酣战中的双方大声招呼。
没有人肯接受他的动员,周围的环境太嘈杂,他拼尽全身力气所发出的声音,转眼就被吞噬得一干二净。
“你们,你们帮我喊 ,喊啊!是男人的,别窝里横,一起去杀贼守城门!”何晨急得满眼是泪,一手扯住自己的师爷,一手扯住自己的书童,大声请求。
“别打了,窝里横算什么本事?这么大个县城,难道就找不到一个男人么?”话音刚落,耳畔忽然响起一声炸雷。有个八尺来高,却做商贩打扮的汉子,纵身跳上一辆装满货物的马车,大声奚落。
正在恶斗中的双方都愣了愣,手脚不约而同地慢了下来。还没等众人想好该如何还嘴,不远处,又有人冷笑着奚落道:“嘿,都说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我还专门找人问荆轲的庙在哪?结果,结果荆轲的庙没找到,却看到了一城的孬种!”
几句话,声音算不得太高,却是难得地清晰。非但把正在交战的双方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连已经爬过马车的逃命者当中,都有人停住了脚步,讪讪地回头。
“怎么,赵某说错了么?这么多男人,却跟妇孺争相逃命,不是孬种又是什么?”质问的声音,还是来自同一个位置。说话者是个二十出头,面皮白净的公子哥。身边站着一名轻纱遮面,修身长腰的同伴。看到把大伙的注意力成功吸引了过来,二人笑了笑,齐齐朝马车上商贩打扮的汉子拱手。
站在马车上做商贩打扮的汉子微微一愣,随即心领神会,先拱手迅速还了个礼,然后扯开嗓子向四周大声提议:“大伙这么乱哄哄的逃,全都得被土匪堵在城里头。何不留一部分人去关了西门,拖住匪徒。让老弱妇孺,先从容地打东门离开?”
“对,年青力壮的,跟本官去守住西门,拖住土匪。让老幼先从东门离开!”县令何晨如即将渴死者忽然喝到了甘霖般,精神大振。挥舞着胳膊,朝周围的子民发出动员。
他的声音又尖又高,身上的官袍也很是醒目,然而,却依旧没有得到任何响应。挤成一团的人群中,大部分百姓都继续拼命地朝门口挤去。只有七八个身穿长袍的行商,转过头,冲着站在马车上的汉子喊道:“柴大郎,你说得好听。你是男人,你自己带着伙计去给我等断后啊!别糊弄着我等去守西门,你自己先从东门走了!”
“柴某当然要亲自去断后!”站在马车上的汉子笑了笑,丝毫不以同行们的挤兑为意。“不信尔等且看,柴某手下的伙计,有哪个挤在了门口?!”
闻听此言,众商贩立刻举头四下张望。果然,乱哄哄的人团中,未曾看到一个属于柴氏商队的面孔。而自己麾下的伙计和刀客,却不是挤丢了帽子,就是被扯破了外衣,一个个像个叫花子般狼狈不堪。
“柴某此行带了十车茶饼,还有其他杂货二十余车。现在柴某愿拿出五车茶饼来,招募壮士。不想被土匪堵在城里头当羊杀的,跟我去城西。只要挺过了此劫,五车茶饼,柴某愿与大伙均分!”趁着大伙东张西望的功夫,站在马车上的柴大郎继续高声喊道。身上没有披着铁甲,手中也未曾握着刀剑,却如百战之将一般沉稳。
刹那之后,四下里回应声响成了一片。外地来的伙计、刀客还有当地的乡勇、衙役、青壮,纷纷转过头,涌向柴大郎的身侧。
“我去!”
“我不要你的茶饼!”
“我去,你一个外地人都敢拼命,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总不能全都是怕死鬼!”
“走,去西门,去西门,死则死尔!”
挤在城门口的人团顿时为之一松,许多年青力壮的汉子,虽然没有足够的勇气回过头来杀贼。却也不好意思跟老弱妇孺们争抢道路了。纷纷侧着身体向外躲避,把逃命机会让给更需要的人。
然而,也有些天生的贱骨头,看不得别人比自己高尚。一边继续拼命往城外挤,一边阴阳怪气地叫嚷,“嘿嘿,说得好听,拿大伙当傻子么?谁不知道,你们这些贩货的财主,跟山贼都是一伙的。他们抓到你们,顶多是拿走三成的货物。抓到我们这些没钱的,却是兜头一刀!”
“可不是么?你自己有钱能买命,可别拉着我们去送死。”
“走啦,走啦。傻子才听他瞎忽悠!”
“别挡道,别挡道,土匪马上就杀进来啦!”
“跑啊,再不跑就来不及啦!”
……
转眼间,柴大郎好不容易才稳定住的局面,就被几个地痞无赖们搅了底儿朝天。县城东门口,又乱成了一个大粥锅。已经回头准备跟柴大郎并肩而战的汉子们,也犹豫着纷纷停住了脚步。
“放屁,土匪都攻打县城了,怎么可能还守着往日的规矩?”就在此时,先前那个给柴大郎帮忙的方脸公子哥,再度开口。一句话,就粉碎了所有人心中的幻想。“明明就是想豁出去干一票大的,然后逃去辽国。你们不信就尽管跑,看看能不能跑得过山中的那群虎狼!”
“跟他们拼了!”
“抄家伙,跟他们拼了!”
“没活路了,大伙拼了算逑!”
“拼了,他们不让咱们活,咱们也……”
堵在门口的百姓,特别是过路的行商和伙计们,个个红了眼睛,咬牙切齿地转身。土匪很少攻打县城,除非他们已经豁出去了跟官军拼个鱼死网破。而豁出去了性命不要的土匪,自然也不会守什么“不涸泽而渔”的规矩。将商贩们堵住之后,肯定杀光抢净,人芽不留!
“要拼你们去,爷爷恕不奉陪!”
“跑啊,快跑啊!再不跑真的来不及啦!”
“快跑啊,谁不跑谁傻!”
“让开,让开,老子……”
挤在门口处的地痞无赖们,却叫嚷得愈发大声。唯恐秩序不够混乱,耽误了自己浑水摸鱼。
正叫嚷得欢畅间,忽然,半空中扫过来一道闪电。
“噗!”有把冷森森的斧子从人群外围呼啸而至,将叫嚷得最大声的地痞头目,砍得踉跄数步,当场气绝!
注1:张金称、朱粲都是隋末有名的好汉。前者喜欢生吃人心,后者喜欢将人蒸熟了下酒。李渊曾经派使者招降朱粲,朱粲先打算投降,后来又因一言不合,将使者和随从全部蒸熟了分给左右食之。
注2:南霁云,张巡麾下爱将。与张一起守睢阳,杀敌无数,最后因缺乏食物被叛军抓住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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