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 普雅梅朵,小字格桑。(1)
连日以来临昌皇宫不大安定,即便普雅女王昨日颁布旨意,宣称那施行阴谋、心怀叵测之人便是被撤职的原大祭司,并且这巫者已经自甘伏法、并畏罪自杀,以鲜血来洗涤干净了自己的灵魂。但这一股不安定的游离感并未因此而终止,又因这大祭司的死去为整件事蒙上了一层血腥的味道,故而更是惹得人心惶惶、心神难安。
法度这阵子也被作弄的心神交瘁,晨时做了自己的功课之后,眼瞧着天气晴好,开窗又觉温度倒也适宜。便忽起了兴致,出了房门在宫中散步游园。
就在一处绿洲花卉装点中的小景处,碰到了普雅。
普雅是只身来游园的,并不曾有净鸾陪着,身后带了两个侍立的婢女。想是净鸾这一日又有公务需要忙碌,便不曾陪伴女王。
萧净鸾虽是汉人,但一向被女王所倚重,更是交付全部的信任委以朝政重任。这在临昌是一件谁也心照不宣的事情、不是秘密的秘密,纵然法度是个外来者,这阵子以来也已经看出了七七八八。
“女王安好。”他合十双手向普雅一礼。
普雅亦早早儿就瞧见了他,行步迎前后糯声免了他的礼。这泠泠的声息煞是悦耳,又似乎夹着一缕浅浅的嫣然味道,似乎女王今儿这心情不错。
法度称了谢后抬目,阳光斑驳中,瞧见普雅这一张明艳的面盘果然如花般鲜艳娇妍。眼下她着一件装点了孔雀长翎的湖蓝色长裙,肩胛骨绘了一朵栩栩如生、翩然欲飞的华虫,古泉瀑布般乌黑顺滑的发半绾小髻带璎珞圈、半披散在酥玉的肩,灵动的凤眸以金线上挑,睫毛纤纤然无风自动,檀唇一点涂了樱色。那如玉的脖颈处坠下一条碧绿玛瑙项链,与她这通身的打扮与气韵更是相得益彰。
她行步时,手腕、腰身饰点着的配环珠玉便叮当轻撞,做弄出如瀑布春溪般的灵动恬然。而那一双着了软底儿坠玳瑁片绣鞋的玉足,更像是舞于清风、涉于水面灵巧翩然的蝶。
这般光彩照人、光艳动得了天下的绿洲珍珠,便是令眼前这游历诸地、眼见过无数丰姿各异的美人儿、自身更是清心寡欲的法度和尚都每每不及防就心生颤动!
当然,那是对于世间好人好物自然而然流露出的一种单纯的欣赏、与合该的礼赞……
其实,普雅虽是法度见过的所有女人中最美最典丽、不能有与之相比拟的,但若是与她俊美的男宠净鸾比起来,似乎普雅的风头就会被净鸾遮迷那么几分了!
这该是怎样无量劫前缔生出的缘法一段?让这两个一为汉地贵胄、一为大漠深处精灵的人儿相遇在今生的劫灰之后?
“国师今日倒是好心性,怎么有空来这花园走走看看?”反正闲来也是无事,普雅便与法度一并游起了园。两个人肩并着肩领走于前,将那两个侍女留在了身后。
法度浅笑:“女王的心情似乎也不错。”
普雅亦含笑:“是啊!”做了个冗长的吐纳,似乎身心都是一释然。
嗅着满园合风送过来的曼陀罗花的芬芳,法度与普雅随兴的坐在绿荫底下赏景闲聊。
“我曾去过很多地方,初入沙漠时也到过寥寥几个绿洲。”法度抬目环顾了一眼满园的好景致,景物有些时候当真可以以假乱真。譬如当下,如果不是远处依稀可见的那一座座绵延沙丘投下的乌沉色剪影,他简直以为自己此刻正身处在汉地皇者的宫阙花园,“但似乎没有一片,比得过临昌。果然不负这‘大漠珍珠’的美誉啊!”转目又道。
普雅抿唇一笑,莞尔时萌动了涓涓的好奇:“那在你不曾到过沙漠之前,有没有以为即便是沙漠绿洲,也比不得汉地繁华鼎盛?”
“这倒不至于。”法度摇头,“其实汉地臣民对于这片神秘的大漠,内心有着很多不一而足的期许。”他笑起来,春风拂过柳树一般朗朗的样子,“我幼时似乎还认定,大漠深处的文明古域有些要比汉地繁华呢!譬如这里的珠玉翡翠、各类宝石,我总觉的是成簇成堆的,即便是汉地皇者的宫阙都不能与之比拟!”
“嘻,枉你是出家人,却是这样定义丰饶与否的?”
“阿弥陀佛,女王打趣贫僧了!只是汉地臣民素以珠玉翡翠为贵,顺应这个潮流,也就如是想了。”
“哈哈……其实那些个物什也都是不经用的。你看,我们这里那些东西多如牛毛,但因为物资远不及那片富贵丰饶的汉地,所以还不是得用这些个哑物去换所需要的食物、种子?所谓珠宝贵重、翡翠难得,那也都是建立在子民衣食无忧、基本需求得以满足的基础上生就出的等闲玩意儿!”
普雅这番见解在汉人听来定会觉的别出心裁,不过诸如此类的见解法度也不是第一遭听,大抵沙漠的儿女都是这样的心境。这见解没错,各取所需、因情制宜,不同地域不同情况,价值观从来都是做不得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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