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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纪念一个人神共愤的奇迹)

小说:与悲伤擦肩而过作者:夏卿缡字数:2361更新时间 : 2008-02-14 19:17:27
  后记——纪念一个人神共愤的奇迹。

  加上原版,这文一共有三十多万字,写了整整一年。

  绝非虚报。

  我都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个奇迹。

  最初只是一时兴起,写了个5000的小短篇,忽然发现可以做长篇的开头,头脑一热,便傻呵呵的贴了上去。

  我承认我做事确实挺没章法的,说好听了叫雷厉风行,我妈就管我叫人来疯。

  但我比冲动的人又多了分耐性和韧性,所以有时也就有了沾沾自喜的权利。

  写字毕竟不是小孩子的家家酒,仅凭着意气就能走下去,我无可避免的遇到了很多困难,文笔生涩,情节老套,这些硬伤姑且暂时不论,首当其冲的一条,便是我无法坦然接受别人的评判。

  我还记得我看到的第一篇,恩,比较不客气的评论,那时的感觉,相当欲哭无泪,难过之余不免好笑,看来我还是有点手腕的,愣是把看文的人生生逼成了愤青,写字的朋友们,扪心自问,你们见过这么讨厌自己的读者吗?

  突然就想起了康熙逼韦小宝剿灭天地会时,他的豪言壮语。

  去你爷爷的,老子不干了行不行。

  可又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被人骂完了还躲在一边自我安慰啊,于是便利用课余时间愈加发奋,你不是说我不行吗,我就写给你看,气死你。

  这种幼稚的情绪使我在某些方面所向披靡,单枪匹马一个人上路,再大的困难都不能倒下。

  现在想起来,不知是不是该感谢那位朋友,我已经可以正确且淡然的去看旁人的评价了,但可笑的是,企图却更加低廉,无论批评还是赞美,只求你能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成长,能够挺直了腰骨站在大众面前,鸡蛋和鲜花都照单全收,风干之后,该怎样还怎样。有些人就比我难堪得多,明显口是心非,标榜着自己不在乎评论,等到真有人吐露真言时又上去跟人掐架,言而无信不说,还白白叫人看了笑话。

  我算是个资历老道的耽美狼,但我看过的言情小说一只手就能数的清,所以我这种没吃过猪肉,也没怎么见过猪跑的人写起言情小说来,只能遇到两种情况,感情描写要么太过单薄,要么太过矫情。

  在我看来,我两种都占了。

  一开始我想塑造一个比较个性的女生,不是林妹妹,也不是野蛮女友,大智大慧的同时,又有些先小奸小坏,一定要很清醒,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因为我最讨厌那些被爱情冲昏头的人。

  结果写着写着,写出了洛冉这么一怪胎,说她像男生吧,又整天哭哭啼啼,说她像女生吧。。。算了估计也没人会这么说。我失望的同时,又有些心疼,毕竟这也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即便是个失败的转基因产品,我也认了。到了最后,她完全就成了一小媳妇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傍晚打扮的漂漂亮亮,就等着曲枫杨来幸她。我就一边写一边骂我操,爱啥样啥样吧,全当锻炼文笔了,你想想以这为目的的文字,能有啥灵性可言?

  曲枫杨就更不用提,我把他放在主角位置,他不给我争气,暂时晾他一段时间吧,还有人追着他骂,这么失败一男主,站大街上我都不敢承认我是他妈。

  把这文拿给SY看,她瞥了没两行就扔下两字。

  垃圾。

  我一向务实,不期望狗嘴里吐出象牙。

  SY和我不是那种好到连上厕所都要一起去的朋友,阳春白雪的讲,我俩就是知己,除了她请我吃饭或我请她吃饭的时候,我和她的交情真的就是淡如水的那种。

  小说源于生活,文中很多情节并非虚构,我身边确实有一如老杜一样贴心的朋友,可惜是个女孩,这一度让我捶胸顿足,只恨自己为何不是个拉拉。

  写这文的时候正赶上文理分科,十年以来,这是我和她第一次分开。我理所当然的选文,小学就决定了。

  交完意愿表的那天放学,我陪她出去溜达,两人身上一共就剩下三块钱,到路边餐馆买了麻辣烫,蹭人家座位蹭了好几个小时。

  反正时间充裕,也没人回家查房,她父母在国外,我父母很忙,这也让给了我足够的作案时间,毕竟写这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且我爸妈也不会容忍我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光明正大的不务正业。

  我就说了一句“吃好,喝好。”然后一直听她胡扯。

  走的时候我分明看见服务员一脸的解脱,如同便秘一周之后终于畅快淋漓,我大为不爽,心想下回还来,五块钱坐一下午。

  老杜这个人受SY影响很大,所以也许多多少少带了一些女气。我个人认为,他是本文最失败的角色,我想把他写的再好十倍再好十倍,那么他的死才会更让人惆怅,结果还是没达到预期效果。

  这么可心的一个孩子,我还是很喜欢的,一直觉得周董的“晴天”很适合他,青青涩涩的,连感伤都小心翼翼的藏起来。

  正文没写老杜的死,是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把握洛冉了,毫不夸张的说,洛冉的感情世界中,老杜占了三分之一,现在他挂了,你说你让我怎么写吧。

  又把终章看了一遍,耳边是孙燕姿的“逃亡”,燕姿的声音慵懒,颓废,清冽,毫不甜美,却偏偏媚到了骨子里,还真有些伤感,毕竟谁也不能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对笔下的故事没有一点感情。

  本来还有一个情节的,就是小楚醉酒,对小洛行为不轨,被小曲英雄救美,但还是删了,一来忒狗血,这桥段三十年前正风行,二来我也不想糟蹋小楚这孩子。最主要的原因其实还是因为我懒。

  我一直想要把笔锋放淡,极坦然的去陈述一个故事,永远是清醒的触感,就像“东邪西毒”里欧阳锋面对的那一片大漠,平淡无奇,却看着看着,就觉得凉到了心底。我心中的文字高手,就该这般。即是我敬佩的文风,自然我便望尘莫及。也许有一天,我真的可以站在高处,然后告诉大家,那里是不是真的满是寒意。

  第一篇完结的文,第一个攻下的高地。

  我愿意和真心喜欢我的朋友,一同纪念这个奇迹。

                                                                                                                                                                08.2.14(情人节快乐^  ^)

  打算开个新坑,8万字左右的古代文。欢迎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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