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县令、侍郎、少女
许一凡在从包甄口中得知自己被抓捕的理由之后,他就沉默了,并没有反抗。
就这样,一路上包甄黑着一张脸,把许一凡带到了县衙。
出乎许一凡预料的是,包甄没有把他带到县衙的公堂上,而是径直把许一凡带到了牢房里去了。
在去牢房的路上,许一凡注意到,包甄把手里拿着的书刊交给了一个捕快,而捕快直接进入了县衙的后堂,似乎是要把许一凡的罪证交给县太爷,这让许一凡有些不解,难道自己贩卖的书刊真的是禁书?
包甄没有说话的意思,而许一凡数次开口询问,包甄都没有回答,许一凡不在说话了。
历朝历代,不管是谁当皇帝,不管这个国家是大是小,牢房都是一个很阴森,很压抑,充满了绝望被恐惧的地方。
安民镇不大,牢房却不少,许一凡在被带进牢房的时候,看到很多牢房内都关押着犯人。
以前,许一凡在影视剧当中看到过牢房的样子,就是有坚硬的木头搭建的笼子,门上挂着粗重的铁链,上面加上一把大锁,每一间牢房都不大,里面除了满地的稻草之外,只有一个个犯人。
牢房很阴森,常年不见阳光,气味十分的难闻,许一凡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一只大老鼠从他们面前走过,许琅能够看到,包甄自然也能看到,然而,包甄对此见怪不怪,而许一凡却没有太惊讶。
许一凡睁开眼就在坟冢里面,老鼠、蟑螂、蛇蝎之类的东西,许一凡从小就不陌生,他自然不会害怕,更何况,他以前可是雇佣兵,在被军火商追杀的时候,他就活吃过这些东西,不觉得有什么。
“冤枉啊。”
“放我出去啊。”
“狗日的当官的。”
“......”
原本还算安静的牢房,在包甄他们进来之后,顿时就变得喧嚣起来,各种谩骂与求饶声此起彼伏,包甄对此视若无睹,许一凡则有些好奇的看着他们。
许一凡在打量着他们,他们也隔着牢门打量着许一凡,有些人在看到被带进来的是个八九岁的孩子,他们都很疑惑,有的人则是好奇,还有人则看着许一凡那粉嫩的脸,露出邪恶的笑容,然而,更多的还是麻木。
就这样,许一凡跟着包甄来到了牢房里面的一间牢房,这间牢房和其他的牢房没什么区别,里面没有人,不过,收拾的很干净,相对于其他的牢房来说,要好不少,另外,许一凡发现这间牢房还有被褥,只不过,那脏兮兮的被褥应该很久没有洗过了,不知道里面会不会有虱子。
牢门打开,许一凡乖乖的走进牢房,包甄也走了进来,先是打开了许一凡手腕上的镣铐,然后看着许一凡开口了。
“把你身上的武器交出来吧。”
许一凡一边活动着手腕,一边看向包甄,看到他那不容拒绝的表情,许一凡犹豫了一下,就从袖子里拿出那把军刀,递给了包甄。
包甄接过之后,没有说话,继续看着许一凡。
许一凡在镇子上生活了八九年,包甄是看着其长大的,许一凡在镇子上这些年做了什么,他一清二楚,而许一凡有什么东西,他自然也清楚。
许一凡见状,叹了口气,又把腰间的腰带接下来,这是一根用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制作而成的,看起来很像现在的皮带,而在皮带上除了几个孔洞之外,还有不少挂钩,而在挂钩上挂着很多飞镖,飞镖都非常的锋利。
把腰带交给包甄之后,许一凡就蹲下身,从裤腿里拔出两把更小更锋利的匕首递给包甄。
做完这一切之后,许一凡站起身来,而包甄还看着许一凡。
许一凡撇撇嘴,无奈的说道:“真的没有了,不信你搜。”
包甄看了许一凡几秒钟,没有动手去搜,而是从怀里拔出一块布,递给许一凡,说道:“你还没吃饭吧,来的路上我买了一点儿。”
许一凡接过布包打开一看,是两张大饼,足够许一凡吃上两顿的了,许一凡也没有客气,当场拿起一张大饼咬了一口,一边咀嚼一边说道:“味道还不错。”
听到许一凡这么说,包甄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看着许一凡伸出手,揉了揉许一凡的脑袋,叹息道:“安然啊,你说你干什么不好,非要贩卖这些禁书,你还小,跟着孙瞎子摆摊子不好嘛,你又不缺吃穿......”
在许一凡吃大饼的时候,包甄就像是家里的长辈一般,在那絮絮叨叨了半天,让许一凡既感到无奈,更感到温馨。
在唠叨了一会儿之后,包甄叮嘱许一凡好好待着,就转身离开了。
包甄离开了,许一凡也吃饱喝足了,就坐在一堆稻草上,看着牢房的外面,皱起了眉头,脑海当中开始思索该怎么解决这件事儿。
许一凡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贩卖的书刊被称之为禁书,而他现在在想的是,要不要越狱。
许一凡所在的牢房跟其他的牢房没什么区别,两根柱子之间缝隙很大,许一凡还是个孩子,勉强可以挤出去,但是,许一凡没有这么做,因为包甄走的时候,只是把牢门带上了,上面挂着一根粗铁链,没有上锁,许一凡想要出去,直接从牢门走出去就可以了。
然而,许一凡知道,不能这么做,在进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安民镇的牢房虽然不是特别的大,但是,狱卒却不少,从他们走路的姿势,还有握刀的力度,许一凡就知道,这些人应该是行伍出身,他可以离开牢房,但是,绝对走不出去,既然如此,不如安安静静的待着,想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自己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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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后堂,县令没有坐在主位,而是坐在下面,师爷站在县令的身后。
在主位上坐着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五十多岁,身着儒衫,坐的是四平八稳的,此刻正在端杯喝茶,跟县令说着一些闲话。
在男人身边,坐着一个大约十几岁的女孩,鹅蛋脸,尖尖的下巴,白皙的肌肤,身着一套紫色的衣裳,从服饰来看,该女子肯定是个殷实家族的女人。
此刻,女孩正捧着一本刚刚被捕快送过来的书刊,在细心的翻阅着。
县令姓宋,宋洪志,现年三十有七,在安民镇已经做了快十年的县令了,他于十年前科考,三榜进士,本应该去一些富饶之地任职,却不知为何,被闲置了一年,然后就被丢到了安民镇来,当上了县令,然后一当就是九年多。
宋洪志是江南人士,初来安民镇的时候,恰逢入冬,这个考取科名的读书人,在来的第一年就卧床不起了,毕竟,东北的气候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太冷了一些。
安民镇不大,这里的民风虽然彪悍,但是,邻里之间相处的还算和谐,在其任职近十年的时间里,安民镇的治安还算不错,没有发生什么命案,宋洪志也过得算是比较清闲安稳,只是去年的时候,北蛮南下,进攻嘉州城,着实让这个坐了近十年县令的宋洪志有些担忧,不过,北蛮在进攻了几次之后,就撤兵了,宋洪志的担忧也就烟消云散了。
可是,在三天前,从嘉州城来了奇怪的一行人,年龄悬殊的一男一女,还有一个丫鬟和一个扈从。
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宋洪志认识,姓王,王鸿祯,是长安城的官员,吏部侍郎,和宋洪志算是半个同乡,而女子的身份则不清楚,但是,身份绝对不简单,因为王鸿祯每次在做出某些决定的时候,都要征询少女的意见。
少女姓齐,至于全名叫什么,宋洪志不清楚,但是,来头绝对不小。
王鸿祯和齐姓少女来到这里之后,在闲聊一番几次,少女拿出了两本书刊,递给宋洪志,询问该书是何人所著,何人在售卖。
宋洪志一开始以为是少女喜爱此类书刊,在看了几页之后,他就知道是谁在售卖了,正是许一凡那小子售卖的《红楼梦》和《挪威的森林》,而宋县令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府中的妻妾最近也在看这些,经常聚集在一起聊起书中的内容,宋洪志看了几页,发现是情情爱爱的话本,就不在关注了。
知道是一回事儿,该怎么说又是一回事儿。
宋洪志摸不清楚少女的心思,就试探性的问了几句,然而,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对方要求宋洪志三天之内把人带过来,至于找不到人的后果是什么,少女没说,然而意思已经很显而易见了。
许一凡从小就在镇子里长大,宋洪志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看着许一凡长大的,对于这个写着一手好字,长得又十分可爱的孩子,宋洪志还是很喜欢的,自然想要替许一凡遮掩一二,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就这样,宋洪志拖延了两天,少女在此期间没有提起,似乎是遗忘了,然而,今天前不久,少女唤来了宋洪志,再次提起了两部书的著作者。
得知宋洪志还没有找到人之后,少女顿时就不高兴了,提到私贩禁书是大罪,而少女不高兴,王鸿祯也不高兴了,王鸿祯不高兴了,宋洪志就要倒霉了,没办法,只好让捕头包甄去把许一凡给抓起来。
“齐小姐,既然书已经找到了,那人是不是......”宋洪志看着正在翻书的少女,试探性的问道。
“人怎么了?”少女随口敷衍道。
“那个......”
“洪志啊,今天就这样吧,你先去忙你的吧。”不等宋洪志继续询问,王鸿祯就打断了他的话。
宋洪志还想再说几句,可是,在看到王鸿祯那不满的眼神之后,顿时心中一凛,苦笑一声,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而已,能做什么?又能保住谁呢?他自己现在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
想到这,宋洪志就起身告辞了。
等到离开厅堂之后,少女放下了手里的书刊,看向了门口,微微皱起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诺兮,把一个九岁的孩子丢进大牢,是否欠妥了些?”王鸿祯开口问道。
“哦?怎么欠妥了?”少女明目流转,看向王鸿祯问道。
“他毕竟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这样做是不是......”
少女却摇摇头,重新拿起话本自顾自的翻阅起来,说道:“我自有打算。”
听到少女如此说,王鸿祯就不在多言,只是叹了口气,脸上有些无奈,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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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一路上包甄黑着一张脸,把许一凡带到了县衙。
出乎许一凡预料的是,包甄没有把他带到县衙的公堂上,而是径直把许一凡带到了牢房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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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甄没有说话的意思,而许一凡数次开口询问,包甄都没有回答,许一凡不在说话了。
历朝历代,不管是谁当皇帝,不管这个国家是大是小,牢房都是一个很阴森,很压抑,充满了绝望被恐惧的地方。
安民镇不大,牢房却不少,许一凡在被带进牢房的时候,看到很多牢房内都关押着犯人。
以前,许一凡在影视剧当中看到过牢房的样子,就是有坚硬的木头搭建的笼子,门上挂着粗重的铁链,上面加上一把大锁,每一间牢房都不大,里面除了满地的稻草之外,只有一个个犯人。
牢房很阴森,常年不见阳光,气味十分的难闻,许一凡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一只大老鼠从他们面前走过,许琅能够看到,包甄自然也能看到,然而,包甄对此见怪不怪,而许一凡却没有太惊讶。
许一凡睁开眼就在坟冢里面,老鼠、蟑螂、蛇蝎之类的东西,许一凡从小就不陌生,他自然不会害怕,更何况,他以前可是雇佣兵,在被军火商追杀的时候,他就活吃过这些东西,不觉得有什么。
“冤枉啊。”
“放我出去啊。”
“狗日的当官的。”
“......”
原本还算安静的牢房,在包甄他们进来之后,顿时就变得喧嚣起来,各种谩骂与求饶声此起彼伏,包甄对此视若无睹,许一凡则有些好奇的看着他们。
许一凡在打量着他们,他们也隔着牢门打量着许一凡,有些人在看到被带进来的是个八九岁的孩子,他们都很疑惑,有的人则是好奇,还有人则看着许一凡那粉嫩的脸,露出邪恶的笑容,然而,更多的还是麻木。
就这样,许一凡跟着包甄来到了牢房里面的一间牢房,这间牢房和其他的牢房没什么区别,里面没有人,不过,收拾的很干净,相对于其他的牢房来说,要好不少,另外,许一凡发现这间牢房还有被褥,只不过,那脏兮兮的被褥应该很久没有洗过了,不知道里面会不会有虱子。
牢门打开,许一凡乖乖的走进牢房,包甄也走了进来,先是打开了许一凡手腕上的镣铐,然后看着许一凡开口了。
“把你身上的武器交出来吧。”
许一凡一边活动着手腕,一边看向包甄,看到他那不容拒绝的表情,许一凡犹豫了一下,就从袖子里拿出那把军刀,递给了包甄。
包甄接过之后,没有说话,继续看着许一凡。
许一凡在镇子上生活了八九年,包甄是看着其长大的,许一凡在镇子上这些年做了什么,他一清二楚,而许一凡有什么东西,他自然也清楚。
许一凡见状,叹了口气,又把腰间的腰带接下来,这是一根用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制作而成的,看起来很像现在的皮带,而在皮带上除了几个孔洞之外,还有不少挂钩,而在挂钩上挂着很多飞镖,飞镖都非常的锋利。
把腰带交给包甄之后,许一凡就蹲下身,从裤腿里拔出两把更小更锋利的匕首递给包甄。
做完这一切之后,许一凡站起身来,而包甄还看着许一凡。
许一凡撇撇嘴,无奈的说道:“真的没有了,不信你搜。”
包甄看了许一凡几秒钟,没有动手去搜,而是从怀里拔出一块布,递给许一凡,说道:“你还没吃饭吧,来的路上我买了一点儿。”
许一凡接过布包打开一看,是两张大饼,足够许一凡吃上两顿的了,许一凡也没有客气,当场拿起一张大饼咬了一口,一边咀嚼一边说道:“味道还不错。”
听到许一凡这么说,包甄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看着许一凡伸出手,揉了揉许一凡的脑袋,叹息道:“安然啊,你说你干什么不好,非要贩卖这些禁书,你还小,跟着孙瞎子摆摊子不好嘛,你又不缺吃穿......”
在许一凡吃大饼的时候,包甄就像是家里的长辈一般,在那絮絮叨叨了半天,让许一凡既感到无奈,更感到温馨。
在唠叨了一会儿之后,包甄叮嘱许一凡好好待着,就转身离开了。
包甄离开了,许一凡也吃饱喝足了,就坐在一堆稻草上,看着牢房的外面,皱起了眉头,脑海当中开始思索该怎么解决这件事儿。
许一凡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贩卖的书刊被称之为禁书,而他现在在想的是,要不要越狱。
许一凡所在的牢房跟其他的牢房没什么区别,两根柱子之间缝隙很大,许一凡还是个孩子,勉强可以挤出去,但是,许一凡没有这么做,因为包甄走的时候,只是把牢门带上了,上面挂着一根粗铁链,没有上锁,许一凡想要出去,直接从牢门走出去就可以了。
然而,许一凡知道,不能这么做,在进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安民镇的牢房虽然不是特别的大,但是,狱卒却不少,从他们走路的姿势,还有握刀的力度,许一凡就知道,这些人应该是行伍出身,他可以离开牢房,但是,绝对走不出去,既然如此,不如安安静静的待着,想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自己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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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位上坐着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五十多岁,身着儒衫,坐的是四平八稳的,此刻正在端杯喝茶,跟县令说着一些闲话。
在男人身边,坐着一个大约十几岁的女孩,鹅蛋脸,尖尖的下巴,白皙的肌肤,身着一套紫色的衣裳,从服饰来看,该女子肯定是个殷实家族的女人。
此刻,女孩正捧着一本刚刚被捕快送过来的书刊,在细心的翻阅着。
县令姓宋,宋洪志,现年三十有七,在安民镇已经做了快十年的县令了,他于十年前科考,三榜进士,本应该去一些富饶之地任职,却不知为何,被闲置了一年,然后就被丢到了安民镇来,当上了县令,然后一当就是九年多。
宋洪志是江南人士,初来安民镇的时候,恰逢入冬,这个考取科名的读书人,在来的第一年就卧床不起了,毕竟,东北的气候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太冷了一些。
安民镇不大,这里的民风虽然彪悍,但是,邻里之间相处的还算和谐,在其任职近十年的时间里,安民镇的治安还算不错,没有发生什么命案,宋洪志也过得算是比较清闲安稳,只是去年的时候,北蛮南下,进攻嘉州城,着实让这个坐了近十年县令的宋洪志有些担忧,不过,北蛮在进攻了几次之后,就撤兵了,宋洪志的担忧也就烟消云散了。
可是,在三天前,从嘉州城来了奇怪的一行人,年龄悬殊的一男一女,还有一个丫鬟和一个扈从。
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宋洪志认识,姓王,王鸿祯,是长安城的官员,吏部侍郎,和宋洪志算是半个同乡,而女子的身份则不清楚,但是,身份绝对不简单,因为王鸿祯每次在做出某些决定的时候,都要征询少女的意见。
少女姓齐,至于全名叫什么,宋洪志不清楚,但是,来头绝对不小。
王鸿祯和齐姓少女来到这里之后,在闲聊一番几次,少女拿出了两本书刊,递给宋洪志,询问该书是何人所著,何人在售卖。
宋洪志一开始以为是少女喜爱此类书刊,在看了几页之后,他就知道是谁在售卖了,正是许一凡那小子售卖的《红楼梦》和《挪威的森林》,而宋县令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府中的妻妾最近也在看这些,经常聚集在一起聊起书中的内容,宋洪志看了几页,发现是情情爱爱的话本,就不在关注了。
知道是一回事儿,该怎么说又是一回事儿。
宋洪志摸不清楚少女的心思,就试探性的问了几句,然而,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对方要求宋洪志三天之内把人带过来,至于找不到人的后果是什么,少女没说,然而意思已经很显而易见了。
许一凡从小就在镇子里长大,宋洪志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看着许一凡长大的,对于这个写着一手好字,长得又十分可爱的孩子,宋洪志还是很喜欢的,自然想要替许一凡遮掩一二,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就这样,宋洪志拖延了两天,少女在此期间没有提起,似乎是遗忘了,然而,今天前不久,少女唤来了宋洪志,再次提起了两部书的著作者。
得知宋洪志还没有找到人之后,少女顿时就不高兴了,提到私贩禁书是大罪,而少女不高兴,王鸿祯也不高兴了,王鸿祯不高兴了,宋洪志就要倒霉了,没办法,只好让捕头包甄去把许一凡给抓起来。
“齐小姐,既然书已经找到了,那人是不是......”宋洪志看着正在翻书的少女,试探性的问道。
“人怎么了?”少女随口敷衍道。
“那个......”
“洪志啊,今天就这样吧,你先去忙你的吧。”不等宋洪志继续询问,王鸿祯就打断了他的话。
宋洪志还想再说几句,可是,在看到王鸿祯那不满的眼神之后,顿时心中一凛,苦笑一声,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而已,能做什么?又能保住谁呢?他自己现在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
想到这,宋洪志就起身告辞了。
等到离开厅堂之后,少女放下了手里的书刊,看向了门口,微微皱起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诺兮,把一个九岁的孩子丢进大牢,是否欠妥了些?”王鸿祯开口问道。
“哦?怎么欠妥了?”少女明目流转,看向王鸿祯问道。
“他毕竟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这样做是不是......”
少女却摇摇头,重新拿起话本自顾自的翻阅起来,说道:“我自有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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