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丢人
书房里,陆临风的父亲看着他不说话,这沉默的气氛已经保持很久了,久到一旁打坐的忘尘大师都想起身活动活动。
“你真把自己当成普通贵公子了吗?我也很欣赏那个姑娘,但你和她不是一类人。”
陆临风紧抿着唇,还是不说话。
一旁的忘尘大师开口道,“国主,我寺弟子沿着花城到广沙城路线游历,发现近半年来少了许多乞丐和流浪汉,下属的村子也多有丢失妇女儿童的案子,情况逐渐严重。”
“哦?花城和广沙城的衙门效率这么差?”
忘尘解释道,“国主,并不是衙门拿钱不干活,而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些人凭空消失了。”
陆临风觉得事情非常严重,“父亲!”他还没说完,就被国主摆手示意闭嘴。
国主问忘尘大师道,“并没有官员上报这件事,你的弟子们还探查到什么消息?”
“因为出事的都不是被重视的群体,所以并没有百姓到衙门报案,当地官府知道这个情况后,派人到处走访探查,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现在加强了巡逻和进出的人车搜查。”
“这些消失的人,都是自己一个人活动的时候出事的,当路上的乞丐和流浪汉一个都没有的时候,才被发现。”
国主脸色铁青,手指无规律的敲击着桌面,“风儿,这件事交给你去办,和张雅恒他们几个一起回来。”
“是,父亲。”陆临风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快速追上鹿苗,这都耽误一天的工夫了。
想追上鹿苗是不可能的,十匹马的马车也追不上,穿过眼前的峡谷,就是花城。鹿苗站在峡谷入口处犹豫,是在上面走还是在谷里走,根据前世看电影、电视剧的经验,走下面容易被埋伏或者遭遇自然灾害,走上面不会走岔了吧?
最后,鹿苗还是选择在陡峻的谷坡上面走,进度一下子就慢了下来。
南来的,北往的,一年到头什么人没见过啊,强盗首领想破脑袋也绝对想不到,有人不走大路,不走小路,就在他们眼皮底下,沿着几乎竖直的陡壁走。
“老大,有人来了!”
躺在石头上的头目阿三,听到手下报信,拿起自制的望远镜朝峡谷内看去,“狗子,人在哪了?都进组织多长时间了,谎报军情,晚上准备领罚。”
狗子心里太委屈了,他真的听到有人在唱歌,瞪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就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不会闹鬼了吧。
头目惩罚狗子晚上一个人在这里执勤,并且没有晚饭,他以为不点火堆和火把就不会暴露,趴在那里省力气。可是隔很远的鹿苗看到他的时候,以为是死人,手搭在外面,一定是被谋杀的。
蹭蹭蹭的赶过来查看尸体,想帮他找出杀人凶手,哪成想刚把手放到尸体脖子上,那尸体诈尸了,两个人站在上面一顿呜哇乱叫。
“你叫什么?”鹿苗质问这个诈尸的人。
“我叫狗子。”鹿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人好呆哦,谁问他叫什么名字了。
“狗子,你是迷路了还是饿晕了,怎么一个人躺在这?我以为你被谋害了,特意过来的。”
“哦,谢谢你啊。不对呀,前后都没路,你从哪来的?”狗子的腿开始不受控制的抖动起来,他好想尿尿。
“我从下面来的。”
“下面?”狗子的冷汗都流下来了,裤子有点湿。毫无预兆的双膝下跪,不停的给鹿苗磕头,口中还听不清在叨叨什么。
“喂,狗子兄弟,能不能说话的时候发出声音呀,摆口型是什么毛病。”
“姑奶奶,您赶紧投胎重新做人去吧,狗子我祝您下辈子大富大贵,长命百岁,我就是个小喽啰,只劫财,没杀过人,冤有头债有主,谁杀的您,您找谁去吧,我还不想死啊,我还没娶媳妇呢。”
原来是打劫放哨的,果然是集美貌与智慧并存的我,就是这么有先见之明,鹿苗在心里给自己夸了八百遍。
“就算没杀,你也是帮凶!!!”
眼泪哭不出来了,抹了点口水,“鬼奶奶,上天明鉴啊,我真没撒谎,我们都一个多月没开张了。”
“生意这么差,工资发了吗?福利有吗?给你介绍媳妇了吗?”
没,没有……
没有你还干毛线啊,打工人,回家种地也比饿死强啊。
“这不你来了吗,我们今天可以开张了。”头目阿三带着其他手下,全都来到了悬崖边。
漆黑的峡谷一角,被火把照亮,阿三一步一步将鹿苗逼退,一般人到这种绝境一定会告饶求放过。是阿三被社会毒打的不够,鹿苗当着所有人的面,一步踏空掉了下去。其实她也没下去多少,那个地方正好可以踩住,然后仰头就能看见他们。
强盗们都趴在崖边往下看,半天也没有听见“咚”的声音,其他人都在疑惑,只有狗子,精神奔溃的大喊大叫,“鬼奶奶下去了,你们把她得罪惨了,她不会放过你们的!”说完,狗子就一边哭一边跑走了。
阿三带头不屑,没本事的怂包,正好他也不想要。
鹿苗在强盗们走后,顺着狗子离开的方向追去,那孩子太呆了,还是帮一下的好,要不就真废了。
都快追出峡谷了,也没找到狗子,鹿苗眼尖发现了地上的车辙印迹,又顺着印迹追出去,那痕迹到了花城外就分辨不出了,车辙印很多。
狗子不好看,还呆,绑架他做什么呢?
进城后,没怎么折腾就找到了菊花小姐下榻的客栈。“小黑,这么久没见有没有想我啊?”直接推开侍卫们指路的房间,不在房间?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这房间跟没人住一样,水都有点味道了。
“这位小哥,您知道这房间的人去哪了吗?”拉住穿梭在大堂的店小二,这可是八卦头目的最佳身份。
一看是个小美人,还十分尊敬的叫他小哥,店小二的男性自尊瞬间被充满电,瞟了一眼美人指着的方向,“哦,你说他啊,有房间不睡天天睡门口,也是够痴情的。”
“谁?他痴情谁?”
店小二见鹿苗情绪激动,以为是媳妇找上门,怕惹麻烦不敢继续往下说了。
“小哥哥,好哥哥,您就给我说说呗。”鹿苗拽着小二的袖子撒娇,楚楚可怜的望着他,见他一直犹豫,就拿出了一块银锭子偷偷塞进他袖子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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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把自己当成普通贵公子了吗?我也很欣赏那个姑娘,但你和她不是一类人。”
陆临风紧抿着唇,还是不说话。
一旁的忘尘大师开口道,“国主,我寺弟子沿着花城到广沙城路线游历,发现近半年来少了许多乞丐和流浪汉,下属的村子也多有丢失妇女儿童的案子,情况逐渐严重。”
“哦?花城和广沙城的衙门效率这么差?”
忘尘解释道,“国主,并不是衙门拿钱不干活,而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些人凭空消失了。”
陆临风觉得事情非常严重,“父亲!”他还没说完,就被国主摆手示意闭嘴。
国主问忘尘大师道,“并没有官员上报这件事,你的弟子们还探查到什么消息?”
“因为出事的都不是被重视的群体,所以并没有百姓到衙门报案,当地官府知道这个情况后,派人到处走访探查,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现在加强了巡逻和进出的人车搜查。”
“这些消失的人,都是自己一个人活动的时候出事的,当路上的乞丐和流浪汉一个都没有的时候,才被发现。”
国主脸色铁青,手指无规律的敲击着桌面,“风儿,这件事交给你去办,和张雅恒他们几个一起回来。”
“是,父亲。”陆临风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快速追上鹿苗,这都耽误一天的工夫了。
想追上鹿苗是不可能的,十匹马的马车也追不上,穿过眼前的峡谷,就是花城。鹿苗站在峡谷入口处犹豫,是在上面走还是在谷里走,根据前世看电影、电视剧的经验,走下面容易被埋伏或者遭遇自然灾害,走上面不会走岔了吧?
最后,鹿苗还是选择在陡峻的谷坡上面走,进度一下子就慢了下来。
南来的,北往的,一年到头什么人没见过啊,强盗首领想破脑袋也绝对想不到,有人不走大路,不走小路,就在他们眼皮底下,沿着几乎竖直的陡壁走。
“老大,有人来了!”
躺在石头上的头目阿三,听到手下报信,拿起自制的望远镜朝峡谷内看去,“狗子,人在哪了?都进组织多长时间了,谎报军情,晚上准备领罚。”
狗子心里太委屈了,他真的听到有人在唱歌,瞪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就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不会闹鬼了吧。
头目惩罚狗子晚上一个人在这里执勤,并且没有晚饭,他以为不点火堆和火把就不会暴露,趴在那里省力气。可是隔很远的鹿苗看到他的时候,以为是死人,手搭在外面,一定是被谋杀的。
蹭蹭蹭的赶过来查看尸体,想帮他找出杀人凶手,哪成想刚把手放到尸体脖子上,那尸体诈尸了,两个人站在上面一顿呜哇乱叫。
“你叫什么?”鹿苗质问这个诈尸的人。
“我叫狗子。”鹿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人好呆哦,谁问他叫什么名字了。
“狗子,你是迷路了还是饿晕了,怎么一个人躺在这?我以为你被谋害了,特意过来的。”
“哦,谢谢你啊。不对呀,前后都没路,你从哪来的?”狗子的腿开始不受控制的抖动起来,他好想尿尿。
“我从下面来的。”
“下面?”狗子的冷汗都流下来了,裤子有点湿。毫无预兆的双膝下跪,不停的给鹿苗磕头,口中还听不清在叨叨什么。
“喂,狗子兄弟,能不能说话的时候发出声音呀,摆口型是什么毛病。”
“姑奶奶,您赶紧投胎重新做人去吧,狗子我祝您下辈子大富大贵,长命百岁,我就是个小喽啰,只劫财,没杀过人,冤有头债有主,谁杀的您,您找谁去吧,我还不想死啊,我还没娶媳妇呢。”
原来是打劫放哨的,果然是集美貌与智慧并存的我,就是这么有先见之明,鹿苗在心里给自己夸了八百遍。
“就算没杀,你也是帮凶!!!”
眼泪哭不出来了,抹了点口水,“鬼奶奶,上天明鉴啊,我真没撒谎,我们都一个多月没开张了。”
“生意这么差,工资发了吗?福利有吗?给你介绍媳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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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还干毛线啊,打工人,回家种地也比饿死强啊。
“这不你来了吗,我们今天可以开张了。”头目阿三带着其他手下,全都来到了悬崖边。
漆黑的峡谷一角,被火把照亮,阿三一步一步将鹿苗逼退,一般人到这种绝境一定会告饶求放过。是阿三被社会毒打的不够,鹿苗当着所有人的面,一步踏空掉了下去。其实她也没下去多少,那个地方正好可以踩住,然后仰头就能看见他们。
强盗们都趴在崖边往下看,半天也没有听见“咚”的声音,其他人都在疑惑,只有狗子,精神奔溃的大喊大叫,“鬼奶奶下去了,你们把她得罪惨了,她不会放过你们的!”说完,狗子就一边哭一边跑走了。
阿三带头不屑,没本事的怂包,正好他也不想要。
鹿苗在强盗们走后,顺着狗子离开的方向追去,那孩子太呆了,还是帮一下的好,要不就真废了。
都快追出峡谷了,也没找到狗子,鹿苗眼尖发现了地上的车辙印迹,又顺着印迹追出去,那痕迹到了花城外就分辨不出了,车辙印很多。
狗子不好看,还呆,绑架他做什么呢?
进城后,没怎么折腾就找到了菊花小姐下榻的客栈。“小黑,这么久没见有没有想我啊?”直接推开侍卫们指路的房间,不在房间?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这房间跟没人住一样,水都有点味道了。
“这位小哥,您知道这房间的人去哪了吗?”拉住穿梭在大堂的店小二,这可是八卦头目的最佳身份。
一看是个小美人,还十分尊敬的叫他小哥,店小二的男性自尊瞬间被充满电,瞟了一眼美人指着的方向,“哦,你说他啊,有房间不睡天天睡门口,也是够痴情的。”
“谁?他痴情谁?”
店小二见鹿苗情绪激动,以为是媳妇找上门,怕惹麻烦不敢继续往下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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