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朝歌城
天完全黑了起来,凌晨来临,今日之劫,体能消耗过于巨大,一向注意形象的淸筠都打起了小小的鼾声。听着四起的鼾声,暮晨盘腿开始打坐,运转周天。
引导两股真气在体内运转,霸道的真元之气调皮的将浩然正气往外挤,控制不当的浩然正气偶尔溜出去几缕,围绕着淸筠在转悠,时不时将淸筠的青丝托起几缕,感觉自己的发丝被触摸,她努力的撑开一丝沉重的眼皮,细缝中模糊的看见暮晨在打坐,便安心继续闭眼。睡梦中,她的身子不由自主的朝着打坐的暮晨那边挪动,直到自己的头依偎在暮晨的腿上,才停下来。
黎明,暮晨从打坐中醒来,感觉自己的腿有异物在压住,低头一看,淸筠正躺着他的大腿上,端详着淸筠,睡着的时候鼻息吐出来的热气吹在大腿上让他不知所措。
将身上的包袱解了下来放在沙地上,小心翼翼的托起淸筠的头放在包袱上,呼了一口气,站起来准备去拿点吃的填填肚子,发现自己的脚被捆住,低头一瞧,捂脸苦笑,熟睡的淸筠抱住了他的脚,不让他离去,想挣脱又不敢用力的暮晨,只好继续蹲下来由着自己的脚被环抱。
一个干囊甩了过来,砸在暮晨的脸上,取下干囊,看到洛汗正在朝着他笑,边笑还竖起食指在唇边,告诉暮晨不要吵醒睡熟的各人。
说来也怪,洛汗早上起来时,感觉自己神清气爽,伤口处虽还传来阵阵剧痛,但他能感觉到的出来,伤口已经进入恢复阶段,甚至开始长出新肉,要不是因为朝贡的时间有限,他现在就想骑马冲回彰城,去找那个所谓老卖药,买他个几千瓶药,真是太神了。
至于淸筠群主躺在暮晨的大腿上,起来时便已看到,他并没有什么好说的,这是郡主自己的私事,他身为臣子没有资格干预,再说了,要不是暮晨来救他们,今早的黎明他是见不到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这七个人命都是暮晨救下来的。
这一战,真的让大家过于疲惫,直到晌午,沙地的烈阳升起,众人才被高温热醒。看到自己枕在暮晨的大腿上,淸筠满脸通红的坐了起来,拍拍自己的衣裳已解尴尬。
收拾好行李后,继续朝着云天城的方向走去。
“怎么前面有件破烂衣裳?”虽身负重伤,但依然坚持骑着黑马行在前端带路的洛汗,望见前方一根柴屑支起来的破旧衣服,疑惑地自语道:“莫非是贼人做的记号?”
说罢,全员进入警戒,抽出武器,环绕四周。
“扑通。”
暮晨下马屁颠屁颠的朝着烂衣服走去,引得众人不解。
拔出柴屑,将烂衣服折叠好收进包袱中后,暮晨继续往下挖,不一会,挖出两枚散发着金光的东西。
“你这……”洛汗看到暮晨挖出来的两个东西,迟疑了一下,随即便想到是什么事情,哈哈大笑起来道:“小兄弟,你这……可让我如何说你呢。”
淸筠郡主也猜到了,收起武器捂着脸,昨晚还说他英姿飒爽好男儿,今早还枕在他的腿上,看来还是这副德行啊。
憨憨的摸着头,像做错事的孩子一般低着头不敢看洛汗等人,不舍的将两枚金子递了过去。
“这倒不必,我们七个人的命,两百两黄金,划算,你收着吧。”洛汗推了回去,招呼暮晨上马继续赶路,暮晨咧着嘴把金子收进包袱里继续赶路,身上揣着黄金二百两,若不是答应洛汗淸筠等人要一起到云天城,他现在就回头溜回彰城当个土皇帝。
过了好几日,太阳稍稍有些落入山头,他们终于驶出沙地,前方便是云天——朝歌城。
朝歌,曾经金庭王朝的国都,金庭统治期间这里繁华程度到达了一个顶点,世人皆以“朝歌夜玄五十里,八百诸侯朝灵山。”来形容它的繁华。
云高祖攻破此城后,金庭王朝的末代君主也在此城自尽而亡,其子嗣带着金庭剩下的势力退居后方,将朝歌拱手相让。
云高祖接管朝歌后,并没有大肆杀戮,而是稳定民心,以至于现在的朝歌城,广聚天下英杰才贤,各大富商都与此处,繁华比之金庭统治时期更上一阶。
带着几大马车的财物,引起了城卫的注意,盘问过后,城卫急忙快马加鞭赶往城主府禀报,城主亲自出城迎接,几人被护卫护着进入城中,跟随着城主的身后前往城主府。
第一次进入繁华的城池,暮晨一脸惊讶,这便是大城吗,明明已是傍晚,城门口人流进出还是不断,城内更是灯红酒绿;放在彰城,太阳刚落山,魏襄就收拾东西回城内歇息去了,更不用说进出的人流,城内的居民则更加早的回屋。不像朝歌城,太阳落山,才是城内夜生活的开始。
“来咯,西域进口的玉果,吃了可葆青春,价格只需一两银子便得一串。”街道旁,一个商贩在叫卖着自己的水果,随着他的广告词,围拢上了许多年轻的女孩。
“我这剑可谓是世间最锋利的剑,可刺穿万物;我这盾是世间最硬的东西,可抵挡一切利器的攻击!”商贩旁边,一个赤裸上身的肌肉男举着剑和盾在叫卖,暮晨的目光被吸引过去,不禁的问道:“那你的剑刺你的盾,哪个会坏?”
“哈哈哈哈哈哈。”暮晨的问题,引得一众围观的群众哄笑,肌肉男恼羞成怒,若不是暮晨身处护卫保护中,可能他就要上来狠狠教训一番这个毛小子。
继续向前走着,红灯招摇的一座大楼出现在暮晨的左侧,无数的人进出,大楼的门口,若干个女人摇着扇子翘着二郎腿坐在门口。每一个男人进入大楼,都会有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站起,走到他的身边挽住他,带他进楼。
暮晨注意到洛汗身边的几位护卫也在盯着大楼看,只不过他们和暮晨的注意点不同,他们眼睛死死的盯着门口的女人看,边看边吞下口水。
暮晨开了文窍之后,视力不错,看着大楼门上挂着的牌坊,对于字还是认不全的他,嘴中道不确定的道:“青怡馆吗?”
一边的淸筠瞥了一眼暮晨,发现他的目光竟然和护卫的目光一致,恶狠狠的揪着他的耳朵道:“年纪轻轻不学好,想学着人家去青楼?”
耳边突如其来的疼痛感,瞬间让暮晨叫了出来,捂着耳朵求饶问什么是青楼,他只是好奇为啥那么多女的都在里面,那么多男的为啥要进去而已。
“蛤?你不知道青楼是什么?”淸筠放下了揪着耳朵的手,迷茫了一下,在北辽的时候就听说云天的人早熟,村边刚满十二三岁的男孩就懂去青楼逍遥,调戏姑娘;十五便成年,可娶妻纳妾;而暮晨已满十五,按道理说应该早知男女之事,青楼为何物。
“青楼是青色的楼?”暮晨百思不得其解,彰城里里外外有的女性就那么几十人,多为四十左右岁数的中年妇女,城里的老爷们们都半只脚进了甲子年纪,别说逛青楼了,晚上和老婆一起睡觉都推推拖拖,恨不得天天揣着一副棋约上几个老头不回家,整个城中,对中年妇女有意思的只有一人,便是木屋中的文博。
车队的护卫骑马到他身边,手侧着嘴压低声音讲解了一番青楼为何物,使得暮晨恍然大悟。
“不就是妓院吗,说的那么玄乎,还青楼。”暮晨撇了撇嘴,妓院他是懂得为何物的,文博和他说过,大城中男人最爱去的地方除了酒馆便是妓院了,都是让男人快乐的地方。
“果然云天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淸筠轻啐了一口,扭头骑马走开,一行人驶向城主府。
城主名为殷山容,其父是早年追随云高祖开疆拓土的十将之首,镇守南方,被册封殷南王,殷南王老后云高祖不忍让他继续镇守边疆,便召回封为朝歌城城主,其子嗣可继承朝歌城城主之位或继续回南方边疆做回异姓王侯,殷南王有二子,为了不让两子为了权利而争,便分配好斗的长子带领一众子弟回到南方,镇守南方边疆,成为新一任的殷南王;生性善良的次子则留在朝歌城作为城主。
殷南王家族为习武世家,长子次子都为三窍强者,但次子殷山容从小并不好斗,所以一直被大哥打压,自从接任朝歌城城主之位以来,一向宽容大度的他对得起自己的名字,像山一般的容量,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使得朝歌城愈来愈繁荣。
到城主府大门处,殷山容眉头皱了一下,这偌大朝歌城他都能管理的妥妥当当,处理政事都能信手拈来,眉头都不皱一下,但眼前这个站在城主府门口的华服少年,却让他皱尽了眉头,这个华服少年,便是他的儿子——殷绍余。
说来也怪,成家几十年来,殷山容妻妾多少也有一些,但是总是不出男丁,直到他不惑之年,才喜得一子,取名为殷绍余,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从小便胡作非为,仗着自己的身份浪荡于朝歌城,每当殷山容要管教时,家中妻妾包括他的父亲都出手阻拦,助长他的恶气,成天给他添乱。
只见殷绍余手持扇子,一身华丽锦袍,金冠玉带,锦袍镶着华丽的金边,针线细致,脸庞生的可是俊俏,他站在城门口,将扇子合了起来,抱拳弯腰做长揖道:“恭迎父亲大人和北辽郡主回府。”这个回字用的恰到好处。
领在前头的殷山容正眼都没看一眼,骑马路过殷绍余身边时,冷笑了一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把你的小心思收好,不然别说你母亲,就是你爷爷也保不了你。”
殷绍余不卑不亢的弯着腰,低头目送着殷山容走过,眼神逐渐阴冷,但这股阴冷劲,他隐藏着很好,抬起头来,挺直腰杆,打开扇子,又是一副阳光百态的神情,待淸筠骑马路过时,主动上前牵住马儿,一同走着,很是客气。
瞥了一眼淸筠身边的暮晨,笑道:“这位兄弟如何称呼,可否一同乘骑?”
正在惊讶四周的暮晨愣了一下,看向殷绍余疑惑地问道:“这位少爷,您是在叫我吗?”
看见殷绍余点头,暮晨当然没有什么顾忌,腾出了个位置道:“小人姓暮名晨,叫我暮晨就好了。”
殷绍余可没有客气,一跃而上,坐在暮晨前头,突使内劲,将暮晨挤落马下,还造成了马儿受惊的场景,他拉紧了马缰绳,看着地下的暮晨爽朗的笑道:“暮小哥,这马貌似不太欢迎两个人一同乘坐,有点受惊了,劳烦你去后面寻一空马儿。”
暮晨爬了起来,也没多想,觉得是马儿受了惊,毕竟一个大活人突然跳了上来,换做是人也会突然惊悚的,何况是马儿,拍了拍裤子,跟着护卫去后面找空的马儿。
一边的淸筠目送着暮晨走到后面,叹了一口气,略微有点失望,这一幕正好被殷绍余看在眼里,他扫了扫暮晨的穿着,断定不是北辽的人,脸上虽热情洋溢,心中却有了自己的小算盘。
一众人进入城主府。(未完待续)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bqg99.cc。顶点小说网手机版更新最快网址:m.bqg99.cc
引导两股真气在体内运转,霸道的真元之气调皮的将浩然正气往外挤,控制不当的浩然正气偶尔溜出去几缕,围绕着淸筠在转悠,时不时将淸筠的青丝托起几缕,感觉自己的发丝被触摸,她努力的撑开一丝沉重的眼皮,细缝中模糊的看见暮晨在打坐,便安心继续闭眼。睡梦中,她的身子不由自主的朝着打坐的暮晨那边挪动,直到自己的头依偎在暮晨的腿上,才停下来。
黎明,暮晨从打坐中醒来,感觉自己的腿有异物在压住,低头一看,淸筠正躺着他的大腿上,端详着淸筠,睡着的时候鼻息吐出来的热气吹在大腿上让他不知所措。
将身上的包袱解了下来放在沙地上,小心翼翼的托起淸筠的头放在包袱上,呼了一口气,站起来准备去拿点吃的填填肚子,发现自己的脚被捆住,低头一瞧,捂脸苦笑,熟睡的淸筠抱住了他的脚,不让他离去,想挣脱又不敢用力的暮晨,只好继续蹲下来由着自己的脚被环抱。
一个干囊甩了过来,砸在暮晨的脸上,取下干囊,看到洛汗正在朝着他笑,边笑还竖起食指在唇边,告诉暮晨不要吵醒睡熟的各人。
说来也怪,洛汗早上起来时,感觉自己神清气爽,伤口处虽还传来阵阵剧痛,但他能感觉到的出来,伤口已经进入恢复阶段,甚至开始长出新肉,要不是因为朝贡的时间有限,他现在就想骑马冲回彰城,去找那个所谓老卖药,买他个几千瓶药,真是太神了。
至于淸筠群主躺在暮晨的大腿上,起来时便已看到,他并没有什么好说的,这是郡主自己的私事,他身为臣子没有资格干预,再说了,要不是暮晨来救他们,今早的黎明他是见不到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这七个人命都是暮晨救下来的。
这一战,真的让大家过于疲惫,直到晌午,沙地的烈阳升起,众人才被高温热醒。看到自己枕在暮晨的大腿上,淸筠满脸通红的坐了起来,拍拍自己的衣裳已解尴尬。
收拾好行李后,继续朝着云天城的方向走去。
“怎么前面有件破烂衣裳?”虽身负重伤,但依然坚持骑着黑马行在前端带路的洛汗,望见前方一根柴屑支起来的破旧衣服,疑惑地自语道:“莫非是贼人做的记号?”
说罢,全员进入警戒,抽出武器,环绕四周。
“扑通。”
暮晨下马屁颠屁颠的朝着烂衣服走去,引得众人不解。
拔出柴屑,将烂衣服折叠好收进包袱中后,暮晨继续往下挖,不一会,挖出两枚散发着金光的东西。
“你这……”洛汗看到暮晨挖出来的两个东西,迟疑了一下,随即便想到是什么事情,哈哈大笑起来道:“小兄弟,你这……可让我如何说你呢。”
淸筠郡主也猜到了,收起武器捂着脸,昨晚还说他英姿飒爽好男儿,今早还枕在他的腿上,看来还是这副德行啊。
憨憨的摸着头,像做错事的孩子一般低着头不敢看洛汗等人,不舍的将两枚金子递了过去。
“这倒不必,我们七个人的命,两百两黄金,划算,你收着吧。”洛汗推了回去,招呼暮晨上马继续赶路,暮晨咧着嘴把金子收进包袱里继续赶路,身上揣着黄金二百两,若不是答应洛汗淸筠等人要一起到云天城,他现在就回头溜回彰城当个土皇帝。
过了好几日,太阳稍稍有些落入山头,他们终于驶出沙地,前方便是云天——朝歌城。
朝歌,曾经金庭王朝的国都,金庭统治期间这里繁华程度到达了一个顶点,世人皆以“朝歌夜玄五十里,八百诸侯朝灵山。”来形容它的繁华。
云高祖攻破此城后,金庭王朝的末代君主也在此城自尽而亡,其子嗣带着金庭剩下的势力退居后方,将朝歌拱手相让。
云高祖接管朝歌后,并没有大肆杀戮,而是稳定民心,以至于现在的朝歌城,广聚天下英杰才贤,各大富商都与此处,繁华比之金庭统治时期更上一阶。
带着几大马车的财物,引起了城卫的注意,盘问过后,城卫急忙快马加鞭赶往城主府禀报,城主亲自出城迎接,几人被护卫护着进入城中,跟随着城主的身后前往城主府。
第一次进入繁华的城池,暮晨一脸惊讶,这便是大城吗,明明已是傍晚,城门口人流进出还是不断,城内更是灯红酒绿;放在彰城,太阳刚落山,魏襄就收拾东西回城内歇息去了,更不用说进出的人流,城内的居民则更加早的回屋。不像朝歌城,太阳落山,才是城内夜生活的开始。
“来咯,西域进口的玉果,吃了可葆青春,价格只需一两银子便得一串。”街道旁,一个商贩在叫卖着自己的水果,随着他的广告词,围拢上了许多年轻的女孩。
“我这剑可谓是世间最锋利的剑,可刺穿万物;我这盾是世间最硬的东西,可抵挡一切利器的攻击!”商贩旁边,一个赤裸上身的肌肉男举着剑和盾在叫卖,暮晨的目光被吸引过去,不禁的问道:“那你的剑刺你的盾,哪个会坏?”
“哈哈哈哈哈哈。”暮晨的问题,引得一众围观的群众哄笑,肌肉男恼羞成怒,若不是暮晨身处护卫保护中,可能他就要上来狠狠教训一番这个毛小子。
继续向前走着,红灯招摇的一座大楼出现在暮晨的左侧,无数的人进出,大楼的门口,若干个女人摇着扇子翘着二郎腿坐在门口。每一个男人进入大楼,都会有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站起,走到他的身边挽住他,带他进楼。
暮晨注意到洛汗身边的几位护卫也在盯着大楼看,只不过他们和暮晨的注意点不同,他们眼睛死死的盯着门口的女人看,边看边吞下口水。
暮晨开了文窍之后,视力不错,看着大楼门上挂着的牌坊,对于字还是认不全的他,嘴中道不确定的道:“青怡馆吗?”
一边的淸筠瞥了一眼暮晨,发现他的目光竟然和护卫的目光一致,恶狠狠的揪着他的耳朵道:“年纪轻轻不学好,想学着人家去青楼?”
耳边突如其来的疼痛感,瞬间让暮晨叫了出来,捂着耳朵求饶问什么是青楼,他只是好奇为啥那么多女的都在里面,那么多男的为啥要进去而已。
“蛤?你不知道青楼是什么?”淸筠放下了揪着耳朵的手,迷茫了一下,在北辽的时候就听说云天的人早熟,村边刚满十二三岁的男孩就懂去青楼逍遥,调戏姑娘;十五便成年,可娶妻纳妾;而暮晨已满十五,按道理说应该早知男女之事,青楼为何物。
“青楼是青色的楼?”暮晨百思不得其解,彰城里里外外有的女性就那么几十人,多为四十左右岁数的中年妇女,城里的老爷们们都半只脚进了甲子年纪,别说逛青楼了,晚上和老婆一起睡觉都推推拖拖,恨不得天天揣着一副棋约上几个老头不回家,整个城中,对中年妇女有意思的只有一人,便是木屋中的文博。
车队的护卫骑马到他身边,手侧着嘴压低声音讲解了一番青楼为何物,使得暮晨恍然大悟。
“不就是妓院吗,说的那么玄乎,还青楼。”暮晨撇了撇嘴,妓院他是懂得为何物的,文博和他说过,大城中男人最爱去的地方除了酒馆便是妓院了,都是让男人快乐的地方。
“果然云天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淸筠轻啐了一口,扭头骑马走开,一行人驶向城主府。
城主名为殷山容,其父是早年追随云高祖开疆拓土的十将之首,镇守南方,被册封殷南王,殷南王老后云高祖不忍让他继续镇守边疆,便召回封为朝歌城城主,其子嗣可继承朝歌城城主之位或继续回南方边疆做回异姓王侯,殷南王有二子,为了不让两子为了权利而争,便分配好斗的长子带领一众子弟回到南方,镇守南方边疆,成为新一任的殷南王;生性善良的次子则留在朝歌城作为城主。
殷南王家族为习武世家,长子次子都为三窍强者,但次子殷山容从小并不好斗,所以一直被大哥打压,自从接任朝歌城城主之位以来,一向宽容大度的他对得起自己的名字,像山一般的容量,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使得朝歌城愈来愈繁荣。
到城主府大门处,殷山容眉头皱了一下,这偌大朝歌城他都能管理的妥妥当当,处理政事都能信手拈来,眉头都不皱一下,但眼前这个站在城主府门口的华服少年,却让他皱尽了眉头,这个华服少年,便是他的儿子——殷绍余。
说来也怪,成家几十年来,殷山容妻妾多少也有一些,但是总是不出男丁,直到他不惑之年,才喜得一子,取名为殷绍余,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从小便胡作非为,仗着自己的身份浪荡于朝歌城,每当殷山容要管教时,家中妻妾包括他的父亲都出手阻拦,助长他的恶气,成天给他添乱。
只见殷绍余手持扇子,一身华丽锦袍,金冠玉带,锦袍镶着华丽的金边,针线细致,脸庞生的可是俊俏,他站在城门口,将扇子合了起来,抱拳弯腰做长揖道:“恭迎父亲大人和北辽郡主回府。”这个回字用的恰到好处。
领在前头的殷山容正眼都没看一眼,骑马路过殷绍余身边时,冷笑了一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把你的小心思收好,不然别说你母亲,就是你爷爷也保不了你。”
殷绍余不卑不亢的弯着腰,低头目送着殷山容走过,眼神逐渐阴冷,但这股阴冷劲,他隐藏着很好,抬起头来,挺直腰杆,打开扇子,又是一副阳光百态的神情,待淸筠骑马路过时,主动上前牵住马儿,一同走着,很是客气。
瞥了一眼淸筠身边的暮晨,笑道:“这位兄弟如何称呼,可否一同乘骑?”
正在惊讶四周的暮晨愣了一下,看向殷绍余疑惑地问道:“这位少爷,您是在叫我吗?”
看见殷绍余点头,暮晨当然没有什么顾忌,腾出了个位置道:“小人姓暮名晨,叫我暮晨就好了。”
殷绍余可没有客气,一跃而上,坐在暮晨前头,突使内劲,将暮晨挤落马下,还造成了马儿受惊的场景,他拉紧了马缰绳,看着地下的暮晨爽朗的笑道:“暮小哥,这马貌似不太欢迎两个人一同乘坐,有点受惊了,劳烦你去后面寻一空马儿。”
暮晨爬了起来,也没多想,觉得是马儿受了惊,毕竟一个大活人突然跳了上来,换做是人也会突然惊悚的,何况是马儿,拍了拍裤子,跟着护卫去后面找空的马儿。
一边的淸筠目送着暮晨走到后面,叹了一口气,略微有点失望,这一幕正好被殷绍余看在眼里,他扫了扫暮晨的穿着,断定不是北辽的人,脸上虽热情洋溢,心中却有了自己的小算盘。
一众人进入城主府。(未完待续)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bqg99.cc。顶点小说网手机版更新最快网址:m.bqg99.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