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宿舍联谊
影视管理系的女生不多,这一届出了个女神宿舍也是奇事,引得众狼嗷嗷直叫,叶满如果不是借着《飞鸟与鱼》的才子名气发出邀请,四位女生理也不会理叶满都。
因为常年不住宿舍,所以李默也没机会听叶满都讲述学校野史,对庄子夜等美女的风采知之不详,为了满足宿舍众狼的野望,李默只能蒙着头当起来的鱼饵。
周五晚上,李默一行四人早早就到了约定的饭店,离学校不远。四人除了李默穿的随便了一点,那三个人都打扮的人模狗样。
“点菜吧。”进了包厢,李默就打开菜单,准备点菜,却被叶满都把菜单抢走。
“别,能不能绅士一点,美女们还没来呢。”叶满都不满道。
“先点几个吧,你没看到今晚饭店的人特多吗,一会干等着吗?”
“吃饭不重要,聊天才重要。”周先明露出暧昧的表情,说完还拿出小镜子,欣赏一下新梳的头发。
“别看了,你的头发苍蝇都站不住。”张冬冬一把抢过小镜子,“让我看看。”
“找抽呢,还给我。”
周先明和张冬冬就在那儿无聊的抢着镜子,李默在那儿无聊的饿着肚子。
等了快一个小时,四位美女方才姗姗来迟。
“美女们,来了啊!”叶满都看见美女到了,立刻满脸堆笑,起身相迎。
包厢里暖气开的很足,刚来的四人纷纷脱下外套,傲然的身材便纷纷展现。
周先明吞了吞口水,凑到李默的耳边,“老四,那个最大的就是庄子夜。”李默顺着周先明淫邪的目光看过去,便看到那个长发飘飘,上身白线衣,下身包臀皮裤的傲然美女。
怪不得叶满都说她魅倒众生呢,果然有料。
“不好意思,来的晚了一点,等久了吧?”庄子夜撩了一下头发,露出略施粉黛的脸,微微一笑。
“不晚,不晚,来,大家都坐,我来介绍一下。”叶满都自从庄子夜进来,眼睛都没从她身上拿开过,听到庄子夜说话,连忙应道。
“是啊,是啊,不晚,能等美女,那是我们的荣幸。”周先明也很狗腿的说道。
“这位说话的是我们老二,周先明。”叶满都介绍道。
周先明咳嗽一声,“不要老二,老二的,多难听。你们好,我叫周先明,周瑜的周,先见之明的先明。”
众女“噗嗤”一笑,看见自己把美女们逗笑了,周先明十分振奋。
“坐在他旁边的张冬冬,我们宿舍的老三。”叶满都接着介绍。
“你,你们好。”张冬冬为人内向,有些紧张。
庄子夜坐在李默的旁边,此时看着李默,道:“那这位就是大才子李默喽?”
“没错,这就是我们的大诗人——李默。”叶满都介绍完还拖着尾音。
“你好,我叫庄子夜。”庄子夜伸出了手,发出着握手的邀请。
其他三狼眼神嫉妒地看着李默,李默摸摸鼻子,无奈地轻握了一下,就快速放开。
接着庄子夜就介绍同来的室友,“坐在老叶旁边的是我们宿舍的大姐李文娟,然后是二姐张华华,三姐慕容燕。”
慕容燕,李默很敏锐的察觉到这个姓氏,在京城,说起慕容,没有第二家,就是京城名门慕容家。
“慕容燕,想必是京城慕容家的大小姐吧?”叶满都惊喜问道。
“我只是慕容家的旁支,我堂姐慕容灵犀才是大小姐,不要搞错了。”慕容燕笑着,脸色却有些古怪。
“一样的,都是名门望媛。”叶满都舔着脸笑道。
“叶老大,可以点菜了吗?”李默饿的肚子咕咕响,现在都七点了,早过了李默进餐的时间,李默有些忍不了。
“哎,我说老四,饿死鬼投胎呢?急什么,让美女先点。”叶满都把两个菜单很狗腿地都递了过去。
“李默,这个给你,点吧。”庄子夜把接过来的菜单递给了李默,这个举动,又让三狼嫉妒了。
看来这个庄子夜是对李默情有独钟啊,还是转移战线吧,那三个也很美啊。
叶满都热情的指点旁边的李文娟,说这家这个菜好吃,那个菜拿手——
而庄子夜则托着腮静静看着李默,李默快速的翻到荤菜一栏,随手点了几个荤菜,便还给了庄子夜。
“食肉动物?”庄子夜问道。
“无肉不欢。”
“酒呢?”
“看菜,也看人。”
“那今晚喝吗?”
“不喝行吗?”李默指了指那三个恨不得趴在美女们后背的牲畜,哭着脸笑道。
“呵呵!你还真有趣。”李默听到这句话心中警铃大作,千万不要让一个女人觉得你有趣,这是妖精准备吃人的前奏。
“呃,还好吧。”李默笑得有些勉强。
终于点菜完毕,三人恋恋不舍地回到自己的座位。等菜的时候,叶满都开始了掌控全场的胡侃实力,一会一个笑话,把众美女逗得花枝乱颤。
菜上桌,酒也不能少。酒是催情剂,叶满都自然不能放弃这个好东西。白的不行就整啤的,啤的嫌凉就整米酒,反正必须得喝。
叶满都还邪恶地提议分开男女间隔的坐,美其名曰活跃气氛。把庄子夜丢给李默,剩下的就一人一个,各自献殷勤。
叶满都瞄准了她们宿舍的大姐李文娟,李文娟似乎对风趣幽默的叶满都也是兴趣满满,两个的谈笑声就没歇过。
“李大才子,别光顾着吃啊。咱们家子夜可是对你倾慕已久,怎么不陪她喝一杯。”李文娟揶揄李默道。
低头猛吃的李默闻言一愣,便看见庄子夜举杯敬向自己,“我陪你喝吧!”
“哟!还让我们子夜主动,李默,你还是男人吗?”说话的是张华华,她的嘴角有个痣,懂面相的人一定会说,这是为人刻薄的面相。
说话不好听,但这个场合,李默也不会不给面子,“我敬你。”
李默喝的是白酒,用叶满都的话说,不喝白酒的男人还是男人吗?
“谢谢!”庄子夜喝的是米酒,四位女生喝的一样,是这家饭店特制的家常米酒,很有名气。
“李默,你看我们家子夜怎么样?她可是有事没事就在本子上抄着你的《飞鸟与鱼》呢,每次抄完都像花痴一样,念念有词。”张华华瞥着李默说道。
“张华华,别瞎说,人家李默又女朋友了。”庄子夜有些脸红,冲着张华华斥道。
“呦!子夜还脸红了,有女朋友算什么?抢过来就是了。”
“是啊,是啊,抢过来!”
众女一阵起哄。
李默有些尴尬,庄子夜就更尴尬了。
小声凑到李默耳边,“你别听她们瞎说,她们闹着玩的。”
“没事,吃菜,喝酒。”李默摸摸鼻子,继续投入到狼吞虎咽中去。
李默是真的饿了,本身常常练武,食量就大,加上饿了这么久,也没打算保持什么形象。
庄子夜看到李默的样子,以为他是接着狼吞虎咽掩饰尴尬,“噗嗤”一笑。
酒足饭饱,叶满都提议去歌厅唱歌,吃晚饭唱歌,是大学生的标准操作。
没人反对,李默自然要奉陪到底。
去的地方是文体路上最大的歌厅,因为周围有很多大学,所以主要顾客还是大学生,以及想跟女大学生来一场爱的邂逅的土豪公子哥们。
歌厅分为外场大厅,和内场包厢。大厅是歌厅给驻唱乐队演唱,或者有表演欲的顾客准备的,你可以坐在大厅里的卡座上,听别人唱歌,也可以自己去唱歌给别人听,这是歌厅最热闹的所在。
内场包厢就是类似后世KTV的存在,拉上几个人,一起点歌唱歌。只是现在没有电脑点歌这么高级,还要放录像带,有点low。
众人一走进歌厅,就听到一阵喧闹,大厅里有支乐队在演唱,听歌曲,还是支摇滚乐队。
台下是一群疯狂欢呼的年轻男男女女,台上是披头散发的摇滚青年。
“哇,是京城音乐学院的疯子乐队。”慕容燕惊叫道。
“疯子乐队?”叶满都疑惑道,他对音乐没什么兴趣,特别是摇滚。
“你们不知道吗?”慕容燕环顾众人,众人都摇摇头。
“嘁!没见识,疯子乐队是京城音乐学院的学院之光,他们可是去年央视青年歌手大会的冠军呢。我超级喜欢他们,听说他们签约了时代唱片公司,准备今年夏天发唱片。我一定要买。”慕容燕惊呼道。
时代唱片,华夏五大唱片公司之一,而且是规模最大的唱片公司。能被时代相中,这个疯子乐队想必还是很有实力的。
其实这个时代摇滚已经走下坡路,摇滚最鼎盛的时候还要属上世纪的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中期的十年,被誉为摇滚的鼎盛十年。在那十年里,涌现了无数优秀的摇滚乐队,和无数经典作品。因为那个时代的年轻人生活困苦、艰难、迷茫,但充满思考,行为张扬,摇滚的呐喊正适合他们情绪的宣泄。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靡靡之音渐渐兴起,软迷的甜歌和抒情的情歌走上市场,摇滚开始没落。
而台上那个长发青年,还在倔强的呐喊——
“朋友,来杯酒,跟我一起走
牵着爱人的手
朋友,喝杯酒,跟我一起吼
青春永不朽——”
“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
李默此刻分外动容,前世的李默是个摇滚迷,大学时期疯狂地迷恋魔岩三杰,还组建过摇滚乐队,也曾站在台上和他一样呐喊。
“摇滚已死,你们拉个什么劲。”喧闹中,一个醉汉发出刺耳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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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常年不住宿舍,所以李默也没机会听叶满都讲述学校野史,对庄子夜等美女的风采知之不详,为了满足宿舍众狼的野望,李默只能蒙着头当起来的鱼饵。
周五晚上,李默一行四人早早就到了约定的饭店,离学校不远。四人除了李默穿的随便了一点,那三个人都打扮的人模狗样。
“点菜吧。”进了包厢,李默就打开菜单,准备点菜,却被叶满都把菜单抢走。
“别,能不能绅士一点,美女们还没来呢。”叶满都不满道。
“先点几个吧,你没看到今晚饭店的人特多吗,一会干等着吗?”
“吃饭不重要,聊天才重要。”周先明露出暧昧的表情,说完还拿出小镜子,欣赏一下新梳的头发。
“别看了,你的头发苍蝇都站不住。”张冬冬一把抢过小镜子,“让我看看。”
“找抽呢,还给我。”
周先明和张冬冬就在那儿无聊的抢着镜子,李默在那儿无聊的饿着肚子。
等了快一个小时,四位美女方才姗姗来迟。
“美女们,来了啊!”叶满都看见美女到了,立刻满脸堆笑,起身相迎。
包厢里暖气开的很足,刚来的四人纷纷脱下外套,傲然的身材便纷纷展现。
周先明吞了吞口水,凑到李默的耳边,“老四,那个最大的就是庄子夜。”李默顺着周先明淫邪的目光看过去,便看到那个长发飘飘,上身白线衣,下身包臀皮裤的傲然美女。
怪不得叶满都说她魅倒众生呢,果然有料。
“不好意思,来的晚了一点,等久了吧?”庄子夜撩了一下头发,露出略施粉黛的脸,微微一笑。
“不晚,不晚,来,大家都坐,我来介绍一下。”叶满都自从庄子夜进来,眼睛都没从她身上拿开过,听到庄子夜说话,连忙应道。
“是啊,是啊,不晚,能等美女,那是我们的荣幸。”周先明也很狗腿的说道。
“这位说话的是我们老二,周先明。”叶满都介绍道。
周先明咳嗽一声,“不要老二,老二的,多难听。你们好,我叫周先明,周瑜的周,先见之明的先明。”
众女“噗嗤”一笑,看见自己把美女们逗笑了,周先明十分振奋。
“坐在他旁边的张冬冬,我们宿舍的老三。”叶满都接着介绍。
“你,你们好。”张冬冬为人内向,有些紧张。
庄子夜坐在李默的旁边,此时看着李默,道:“那这位就是大才子李默喽?”
“没错,这就是我们的大诗人——李默。”叶满都介绍完还拖着尾音。
“你好,我叫庄子夜。”庄子夜伸出了手,发出着握手的邀请。
其他三狼眼神嫉妒地看着李默,李默摸摸鼻子,无奈地轻握了一下,就快速放开。
接着庄子夜就介绍同来的室友,“坐在老叶旁边的是我们宿舍的大姐李文娟,然后是二姐张华华,三姐慕容燕。”
慕容燕,李默很敏锐的察觉到这个姓氏,在京城,说起慕容,没有第二家,就是京城名门慕容家。
“慕容燕,想必是京城慕容家的大小姐吧?”叶满都惊喜问道。
“我只是慕容家的旁支,我堂姐慕容灵犀才是大小姐,不要搞错了。”慕容燕笑着,脸色却有些古怪。
“一样的,都是名门望媛。”叶满都舔着脸笑道。
“叶老大,可以点菜了吗?”李默饿的肚子咕咕响,现在都七点了,早过了李默进餐的时间,李默有些忍不了。
“哎,我说老四,饿死鬼投胎呢?急什么,让美女先点。”叶满都把两个菜单很狗腿地都递了过去。
“李默,这个给你,点吧。”庄子夜把接过来的菜单递给了李默,这个举动,又让三狼嫉妒了。
看来这个庄子夜是对李默情有独钟啊,还是转移战线吧,那三个也很美啊。
叶满都热情的指点旁边的李文娟,说这家这个菜好吃,那个菜拿手——
而庄子夜则托着腮静静看着李默,李默快速的翻到荤菜一栏,随手点了几个荤菜,便还给了庄子夜。
“食肉动物?”庄子夜问道。
“无肉不欢。”
“酒呢?”
“看菜,也看人。”
“那今晚喝吗?”
“不喝行吗?”李默指了指那三个恨不得趴在美女们后背的牲畜,哭着脸笑道。
“呵呵!你还真有趣。”李默听到这句话心中警铃大作,千万不要让一个女人觉得你有趣,这是妖精准备吃人的前奏。
“呃,还好吧。”李默笑得有些勉强。
终于点菜完毕,三人恋恋不舍地回到自己的座位。等菜的时候,叶满都开始了掌控全场的胡侃实力,一会一个笑话,把众美女逗得花枝乱颤。
菜上桌,酒也不能少。酒是催情剂,叶满都自然不能放弃这个好东西。白的不行就整啤的,啤的嫌凉就整米酒,反正必须得喝。
叶满都还邪恶地提议分开男女间隔的坐,美其名曰活跃气氛。把庄子夜丢给李默,剩下的就一人一个,各自献殷勤。
叶满都瞄准了她们宿舍的大姐李文娟,李文娟似乎对风趣幽默的叶满都也是兴趣满满,两个的谈笑声就没歇过。
“李大才子,别光顾着吃啊。咱们家子夜可是对你倾慕已久,怎么不陪她喝一杯。”李文娟揶揄李默道。
低头猛吃的李默闻言一愣,便看见庄子夜举杯敬向自己,“我陪你喝吧!”
“哟!还让我们子夜主动,李默,你还是男人吗?”说话的是张华华,她的嘴角有个痣,懂面相的人一定会说,这是为人刻薄的面相。
说话不好听,但这个场合,李默也不会不给面子,“我敬你。”
李默喝的是白酒,用叶满都的话说,不喝白酒的男人还是男人吗?
“谢谢!”庄子夜喝的是米酒,四位女生喝的一样,是这家饭店特制的家常米酒,很有名气。
“李默,你看我们家子夜怎么样?她可是有事没事就在本子上抄着你的《飞鸟与鱼》呢,每次抄完都像花痴一样,念念有词。”张华华瞥着李默说道。
“张华华,别瞎说,人家李默又女朋友了。”庄子夜有些脸红,冲着张华华斥道。
“呦!子夜还脸红了,有女朋友算什么?抢过来就是了。”
“是啊,是啊,抢过来!”
众女一阵起哄。
李默有些尴尬,庄子夜就更尴尬了。
小声凑到李默耳边,“你别听她们瞎说,她们闹着玩的。”
“没事,吃菜,喝酒。”李默摸摸鼻子,继续投入到狼吞虎咽中去。
李默是真的饿了,本身常常练武,食量就大,加上饿了这么久,也没打算保持什么形象。
庄子夜看到李默的样子,以为他是接着狼吞虎咽掩饰尴尬,“噗嗤”一笑。
酒足饭饱,叶满都提议去歌厅唱歌,吃晚饭唱歌,是大学生的标准操作。
没人反对,李默自然要奉陪到底。
去的地方是文体路上最大的歌厅,因为周围有很多大学,所以主要顾客还是大学生,以及想跟女大学生来一场爱的邂逅的土豪公子哥们。
歌厅分为外场大厅,和内场包厢。大厅是歌厅给驻唱乐队演唱,或者有表演欲的顾客准备的,你可以坐在大厅里的卡座上,听别人唱歌,也可以自己去唱歌给别人听,这是歌厅最热闹的所在。
内场包厢就是类似后世KTV的存在,拉上几个人,一起点歌唱歌。只是现在没有电脑点歌这么高级,还要放录像带,有点low。
众人一走进歌厅,就听到一阵喧闹,大厅里有支乐队在演唱,听歌曲,还是支摇滚乐队。
台下是一群疯狂欢呼的年轻男男女女,台上是披头散发的摇滚青年。
“哇,是京城音乐学院的疯子乐队。”慕容燕惊叫道。
“疯子乐队?”叶满都疑惑道,他对音乐没什么兴趣,特别是摇滚。
“你们不知道吗?”慕容燕环顾众人,众人都摇摇头。
“嘁!没见识,疯子乐队是京城音乐学院的学院之光,他们可是去年央视青年歌手大会的冠军呢。我超级喜欢他们,听说他们签约了时代唱片公司,准备今年夏天发唱片。我一定要买。”慕容燕惊呼道。
时代唱片,华夏五大唱片公司之一,而且是规模最大的唱片公司。能被时代相中,这个疯子乐队想必还是很有实力的。
其实这个时代摇滚已经走下坡路,摇滚最鼎盛的时候还要属上世纪的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中期的十年,被誉为摇滚的鼎盛十年。在那十年里,涌现了无数优秀的摇滚乐队,和无数经典作品。因为那个时代的年轻人生活困苦、艰难、迷茫,但充满思考,行为张扬,摇滚的呐喊正适合他们情绪的宣泄。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靡靡之音渐渐兴起,软迷的甜歌和抒情的情歌走上市场,摇滚开始没落。
而台上那个长发青年,还在倔强的呐喊——
“朋友,来杯酒,跟我一起走
牵着爱人的手
朋友,喝杯酒,跟我一起吼
青春永不朽——”
“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
李默此刻分外动容,前世的李默是个摇滚迷,大学时期疯狂地迷恋魔岩三杰,还组建过摇滚乐队,也曾站在台上和他一样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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