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公良十三,烟水小镇(上)
红芍美丽城是飞蓬尘界的一座北方大城,一条名叫“春风生烟水”的长河穿城而过,水面郁郁青青,将城郭割为东西两段。从城中心骑一匹快马,沿河岸往上游疾驰大半天,所在的地方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小镇,名叫做“烟水道德镇”。
琉璃年,四月十二,下午三点,寅初时分,公良十三和妻子秦勤逃荒来到烟水道德镇,在这之前他们已经流浪了很久,食不果腹的窘迫日复一日的重演,丧家之犬的狼狈更令二人心神交瘁,因此他们极渴望有个落脚的地方,每天能有一碗饱饭,足矣。
这一天,奔波劳顿,体力渐渐不支的秦勤忽然晕倒在烟水河畔,正所谓三天不吃饭,难倒英雄汉,何况她一介弱质女流。
公良十三的状况也好不到哪去,他两条腿就像煮熟的挂面,不由自主的打软,眼见妻子扑地要倒,她非但没有扶住妻子,反而被她坠势一带,也跟着倒下去。
四月的阳光是暖的,桃花是甜的,微风是柔和的,树叶的微颤是动人的,满地染绿的小草是可爱的,不远处的河面上水波轻漾,碎金亮银,美丽耀眼。
公良十三看着面前的大好世界,心里却是苦的,一阵苦似一阵,他歇了好一会儿,这才有一丝微弱的力气去唤妻子醒来,然后没用,秦勤好似一块沉睡万年的化石,又如喝了传说中的奇酒“千日醉”,非睡足三年不能自醒,任你如何掐人中也不反应。
这儿离小镇约莫还有两里地的路程,放眼望去,两岸的房舍楼宇错落有致,仿佛近在跟前,又遥不可及。
公良十三把右手搭在妻子的手腕,微弱的脉搏似有似无,霎时间,一股巨大的慌张和悲凉袭上心头,他真怕妻子两手一撒,就此抛下他一个人走了,假如这样,辛苦逃荒又是为了什么,何不早一点死,也好过多受一番颠簸流离的苦。
自从二人结发以来,他们的家乡便天时不祥,水旱多发,地道不宜,连年饥馑,他们公良家更是人道不顺,祸不单行。
公良十三眼看着亲人一个个撒手人寰,尤其两岁半的女儿也被胡匪掳去,生死未卜,无奈悲痛之下,这才远去伤心之地,离乡背井去外面讨生活。
时至如今,发妻秦勤随他流落异乡,还没有享过一天安稳的好日子,吃过一顿像样的好饭菜,如果这样便死,未免太委屈了她。
“不成,勤儿你不能,我不让你死。”公良十三思潮起伏,嘴里呐呐自语,激于不甘,一股力气忽然生发出来,他踉踉跄跄跑到河边,水岸的湿泥乌黑腥臭,油草湿滑,他脚底浑无着力的地方,重心无法自稳,突然一个趔趄,竟一头栽了进去。
好在河边不深不陡,公良十三又熟谙水性,只是猝不及防喝了几口糟泥烂水而已,他挣扎上岸,小心捧了干净的水去喂妻子和淋她脸上。
秦勤缓缓多了几丝气息,可是眼皮实在太重,压着两座大山似的,张不开来,身体也动弹不得。
这会儿路过四拨人,独行的农妇走的很急,两个面色阴沉的青年一声不吭,一个推车的大汉不耐烦的摇摇头,牧羊的老叟默默赶着山羊,他们都看见了公良十三,也听到了他的求助,可是谁也没有伸出一只帮手。
公良十三愁眉苦脸,转头见一块沙石旁生着一片矮矮的小草,开一丛紫色小花,他知道这是野猪都不愿吃的地丁草,很寒碜,味极苦。
束手之际,公良十三忽然心念一动,伸手扯了一把地丁草,叶梗花一同塞在嘴里,嚼碎成苦兮兮的汁水喂给发妻。
草液入喉,秦勤似乎再也不愿吃任何与苦沾边的东西了,她肩膀连连打颤,呜的一声闷哼,终于悠悠醒转。
开眼一看,又回到了噩梦般的尘间,两人四目相对,嘴角都挂着苦绿色的青草,样子既狼狈又滑稽,均忍不住嗤的一笑,然而没笑两声,忽又抱头痛哭。
“十三哥,我真怕见不到你了。”秦勤的眼泪没命的淌着。
公良十三笑道:“不会的,你往哪里,我跟到哪里,你去阎王殿,我也陪你。”
秦勤抱紧了他:“十三哥,我哪儿都不去,咱们就在这儿落地吧。”
“好,这次听你的,不管是死是活,咱们不走了,就在这里讨生活吧。”公良十三吐了口气,一株飞蓬落地生根。他二人互相搀扶着,先去镇里讨一口饭吃,再做安身的计较。
拱形桥架在烟水上,对面就是街口,石门高大,牌额刻着朱红的字“烟水道德镇”,阳光下十分刺眼。
黄昏里,夫妇二人的身影是那样的单薄,他们沿着碎石路走走停停,挨家挨户受尽奚落,尝尽了冷暖,终于在一家门口有台阶的宅院前,有人给了一个温暖怜悯的眼神,那人和气的道一声:“二位稍等片刻,我去厨房看看。”这个小厮打扮的人不久递来五个馒头,一只鸡腿,两碗麦仁粥。
夫妻二人站在台阶下面弯腰千恩万谢,正要狼吐虎咽,背后突地窜出一条大黄狗,不但衔走了鸡腿,还打翻了馒头和麦仁粥,跌破陶碗,更是将人扑倒咬伤。
秦勤看着地上沾满泥土的馒头、麦仁粥和碎碗片,心口一酸,“哇”的哭出声来,胳膊的伤没当一回事,而是可惜了两碗粥,何况人家的碗也赔不起呀。
公良十三怒不可遏,撸起袖子就要追上去打狗,却被一个人一把拉住,正是施舍粥饭的人。
此人方正大脸,个头高大魁梧,本是威武的面相,却给人更多敦厚之感,他名叫张魁,是丁宅的护院。
丁宅家主丁老爷也不是烟水本地人家,据说他刚来的时候同样一无所有,光景十分凄惨,因此当他发迹后,见到落荒流浪的总会想起自己曾经的辛酸史,他知道这类人的难处,每每遇见,定会给碗粥饭,久而久之,丁宅无人不知老爷的菩萨心肠,耳濡目染,许多仆役的心肠面相也大都跟着柔和起来。
张魁一把拉住公良十三,好心提醒道:“喂,老弟,这条狗打不得。”
“为什么?”公良十三看着行凶远去的恶犬,一脸气愤和不解。
张魁小声道:“打狗看主人,这狗的主人咱们万万招惹不起,整个镇子谁也不敢动它一根毫米。”
公良十三是明白人,狗仗人势,人仗权势,闻言有些后怕,向张魁投去感激的眼神:“多谢哥哥善意点醒,我险些引火烧身。”
张魁笑道:“你们等着,我再去端两碗粥过来。”
公良十三反过来一把拉住他,歉然道:“大哥,这…碗,我们逃荒过来,身无分文,如果府上老爷不嫌弃,我们夫妻二人手脚勤快,愿意做工来偿恩情,但求有口饭吃即可。”
张魁一愣,这事儿他做不得主,吩咐他们稍待片刻,自去禀报老爷。
丁老爷不到五十岁,头戴瓜皮小帽,身穿丝绸,精神矍铄,他见二人衣衫褴褛,瘦骨伶仃,果然大动恻隐,答应留二人在府里做些杂役,管吃住,每人每月还可领用一两半银钱,虽然不多,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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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年,四月十二,下午三点,寅初时分,公良十三和妻子秦勤逃荒来到烟水道德镇,在这之前他们已经流浪了很久,食不果腹的窘迫日复一日的重演,丧家之犬的狼狈更令二人心神交瘁,因此他们极渴望有个落脚的地方,每天能有一碗饱饭,足矣。
这一天,奔波劳顿,体力渐渐不支的秦勤忽然晕倒在烟水河畔,正所谓三天不吃饭,难倒英雄汉,何况她一介弱质女流。
公良十三的状况也好不到哪去,他两条腿就像煮熟的挂面,不由自主的打软,眼见妻子扑地要倒,她非但没有扶住妻子,反而被她坠势一带,也跟着倒下去。
四月的阳光是暖的,桃花是甜的,微风是柔和的,树叶的微颤是动人的,满地染绿的小草是可爱的,不远处的河面上水波轻漾,碎金亮银,美丽耀眼。
公良十三看着面前的大好世界,心里却是苦的,一阵苦似一阵,他歇了好一会儿,这才有一丝微弱的力气去唤妻子醒来,然后没用,秦勤好似一块沉睡万年的化石,又如喝了传说中的奇酒“千日醉”,非睡足三年不能自醒,任你如何掐人中也不反应。
这儿离小镇约莫还有两里地的路程,放眼望去,两岸的房舍楼宇错落有致,仿佛近在跟前,又遥不可及。
公良十三把右手搭在妻子的手腕,微弱的脉搏似有似无,霎时间,一股巨大的慌张和悲凉袭上心头,他真怕妻子两手一撒,就此抛下他一个人走了,假如这样,辛苦逃荒又是为了什么,何不早一点死,也好过多受一番颠簸流离的苦。
自从二人结发以来,他们的家乡便天时不祥,水旱多发,地道不宜,连年饥馑,他们公良家更是人道不顺,祸不单行。
公良十三眼看着亲人一个个撒手人寰,尤其两岁半的女儿也被胡匪掳去,生死未卜,无奈悲痛之下,这才远去伤心之地,离乡背井去外面讨生活。
时至如今,发妻秦勤随他流落异乡,还没有享过一天安稳的好日子,吃过一顿像样的好饭菜,如果这样便死,未免太委屈了她。
“不成,勤儿你不能,我不让你死。”公良十三思潮起伏,嘴里呐呐自语,激于不甘,一股力气忽然生发出来,他踉踉跄跄跑到河边,水岸的湿泥乌黑腥臭,油草湿滑,他脚底浑无着力的地方,重心无法自稳,突然一个趔趄,竟一头栽了进去。
好在河边不深不陡,公良十三又熟谙水性,只是猝不及防喝了几口糟泥烂水而已,他挣扎上岸,小心捧了干净的水去喂妻子和淋她脸上。
秦勤缓缓多了几丝气息,可是眼皮实在太重,压着两座大山似的,张不开来,身体也动弹不得。
这会儿路过四拨人,独行的农妇走的很急,两个面色阴沉的青年一声不吭,一个推车的大汉不耐烦的摇摇头,牧羊的老叟默默赶着山羊,他们都看见了公良十三,也听到了他的求助,可是谁也没有伸出一只帮手。
公良十三愁眉苦脸,转头见一块沙石旁生着一片矮矮的小草,开一丛紫色小花,他知道这是野猪都不愿吃的地丁草,很寒碜,味极苦。
束手之际,公良十三忽然心念一动,伸手扯了一把地丁草,叶梗花一同塞在嘴里,嚼碎成苦兮兮的汁水喂给发妻。
草液入喉,秦勤似乎再也不愿吃任何与苦沾边的东西了,她肩膀连连打颤,呜的一声闷哼,终于悠悠醒转。
开眼一看,又回到了噩梦般的尘间,两人四目相对,嘴角都挂着苦绿色的青草,样子既狼狈又滑稽,均忍不住嗤的一笑,然而没笑两声,忽又抱头痛哭。
“十三哥,我真怕见不到你了。”秦勤的眼泪没命的淌着。
公良十三笑道:“不会的,你往哪里,我跟到哪里,你去阎王殿,我也陪你。”
秦勤抱紧了他:“十三哥,我哪儿都不去,咱们就在这儿落地吧。”
“好,这次听你的,不管是死是活,咱们不走了,就在这里讨生活吧。”公良十三吐了口气,一株飞蓬落地生根。他二人互相搀扶着,先去镇里讨一口饭吃,再做安身的计较。
拱形桥架在烟水上,对面就是街口,石门高大,牌额刻着朱红的字“烟水道德镇”,阳光下十分刺眼。
黄昏里,夫妇二人的身影是那样的单薄,他们沿着碎石路走走停停,挨家挨户受尽奚落,尝尽了冷暖,终于在一家门口有台阶的宅院前,有人给了一个温暖怜悯的眼神,那人和气的道一声:“二位稍等片刻,我去厨房看看。”这个小厮打扮的人不久递来五个馒头,一只鸡腿,两碗麦仁粥。
夫妻二人站在台阶下面弯腰千恩万谢,正要狼吐虎咽,背后突地窜出一条大黄狗,不但衔走了鸡腿,还打翻了馒头和麦仁粥,跌破陶碗,更是将人扑倒咬伤。
秦勤看着地上沾满泥土的馒头、麦仁粥和碎碗片,心口一酸,“哇”的哭出声来,胳膊的伤没当一回事,而是可惜了两碗粥,何况人家的碗也赔不起呀。
公良十三怒不可遏,撸起袖子就要追上去打狗,却被一个人一把拉住,正是施舍粥饭的人。
此人方正大脸,个头高大魁梧,本是威武的面相,却给人更多敦厚之感,他名叫张魁,是丁宅的护院。
丁宅家主丁老爷也不是烟水本地人家,据说他刚来的时候同样一无所有,光景十分凄惨,因此当他发迹后,见到落荒流浪的总会想起自己曾经的辛酸史,他知道这类人的难处,每每遇见,定会给碗粥饭,久而久之,丁宅无人不知老爷的菩萨心肠,耳濡目染,许多仆役的心肠面相也大都跟着柔和起来。
张魁一把拉住公良十三,好心提醒道:“喂,老弟,这条狗打不得。”
“为什么?”公良十三看着行凶远去的恶犬,一脸气愤和不解。
张魁小声道:“打狗看主人,这狗的主人咱们万万招惹不起,整个镇子谁也不敢动它一根毫米。”
公良十三是明白人,狗仗人势,人仗权势,闻言有些后怕,向张魁投去感激的眼神:“多谢哥哥善意点醒,我险些引火烧身。”
张魁笑道:“你们等着,我再去端两碗粥过来。”
公良十三反过来一把拉住他,歉然道:“大哥,这…碗,我们逃荒过来,身无分文,如果府上老爷不嫌弃,我们夫妻二人手脚勤快,愿意做工来偿恩情,但求有口饭吃即可。”
张魁一愣,这事儿他做不得主,吩咐他们稍待片刻,自去禀报老爷。
丁老爷不到五十岁,头戴瓜皮小帽,身穿丝绸,精神矍铄,他见二人衣衫褴褛,瘦骨伶仃,果然大动恻隐,答应留二人在府里做些杂役,管吃住,每人每月还可领用一两半银钱,虽然不多,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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