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复试完)梦里不知身是客
乘一页扁舟,他横渡了东海,花了十年时间,穿过九大海域,来到另一片大陆,姑且称为东大陆,两片大陆的面积相差无几,环境却截然不同。
西大陆人族势强,异兽势弱,而东大陆异兽势强,人族势弱,遍地都是蛮兽的族群,潜伏在原始的丛林荒漠中,几乎看不到人族生活的踪迹。
异兽在这里不少见,连后期兽王都不少,甚至有好几头气息,让木火都瑟瑟发抖,那是传说中的超级异兽,连巫王也无法匹敌,在西大陆绝迹。
这里也有人族,只是实力非常弱小,三三两两,分布在各地生存,有的几十人,有的部落只有十几人,几百人的部落少见,战士更是寥寥无几。
他们整日东躲西藏,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葬身兽口的族人,不计其数,大部分都不会生火,饮血茹毛,上蹿下跳,犹如身体孱弱的小猴子。
白天有凶恶的野兽,晚上有暴虐的巨虫,飞禽、走兽、大鱼,到处都是危险,为了食物、为了生存,整日奔波劳碌,冒着生命危险采集狩猎。
对于他们来说,能踏实吃饱一顿,能安稳度过一晚,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就是最美好的事情,木火仿佛看到了曾经的木部落,让他觉得亲近。
可他早已心如铁石,看着人被野兽捕杀,始终冷眼旁观,冷血无情,因为他想到了人类的丑恶,想到了人性的贪婪与欲望,只能让他深痛恶绝。
也有像兽人族那样,向异兽寻求庇护的,食物安全不成问题,可他们更原始粗鄙,连自由交流的权力,也被图腾刺青剥夺,和野兽并没有区别。
木火在西部大陆,待了三十年时间,先是沿着大陆行走,想看看大陆的边界,遇到不开眼的兽王,想打他的主意,被他手起刀落,砍成了两半。
也遇到了很有意思的事情,在他走了差不多十年之后,看到一个较大的部落,与其他的部落相比,这个部落显然更加规整,也更加文明开放。
他们有私有制和货币,铸造了青铜和黑铁,能够纺织,能够烧陶,懂得用火,也有规则的等级划分,修建出了石屋,有种植和畜牧,有围墙。
而最后的发现,让他的世界观崩塌,他看到了黎王部,准确来说,是老黎王部,见到了黎王……当然,黎王活不了这么久,他看见了他的装扮。
他穿的那件丝质长袍,和精铁铸造的手杖,在那个大部落的圣堂,作为圣物安静盛放,也正是他的晚年,带领了这个小部落,一步步壮大崛起。
可是木火明明记得,黎王是往南边跑的,怎么回来西边大陆?难道是后来到的?他这样安慰自己,直到看见了当初,黎王部登陆的那个海岸。
固有的观念,在他的脑海崩溃,他的脸色非常难看,想到了某个想法,于是找了一条磁铁矿脉,制作了指路的指南针,一路沿着正南方行走。
沿路披荆斩棘,他顺着指南针指示,来到了海岸边,制造了木筏,继续向着海上前进,航行几年时间,他来到了最南边,越往南走越是炎热。
到了真正的南方,周围几乎化作火炉,连海水都变了颜色,从湛蓝变成了昏黄,仿佛流动的岩浆,连木筏都被点燃,木火只能借助气流御刀行。
途中,他开到了一片岛屿,十几里的范围,本想下去歇歇脚,等到靠近,才猛然发现,被高温隔绝的生命气息,那哪里是岛屿!那是一条大鱼!
十几里的大鱼,比圣山还庞大,刷爆木火的世界观,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庞大的异兽?自己走它的嘴里,只怕不够塞牙缝,连忙远离了怪岛。
而到了中心的地方,即便是火鼠的皮革,也快要被高温点燃,他无法再前进分毫,只能让自己飞升高,用高度提升距离,越过了太阳般的海渊。
在海渊高空的位置,指南针失去了效用,木火反应过来,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南极”,渐渐远离南极,指南针才恢复正常,南极却指着身后。
只能继续向北走,越过大面积的海域,气温渐渐恢复正常,然后变得越来越冷,来到一个冰雪大陆,这里同样人迹罕至,只有无数的恐怖异兽。
他只沿着大陆边缘行走,不去招惹中间的大家伙,果不其然,走了几年之后,他看到了一座城池,是海王部在北陆,修建的北冰城,他很熟悉。
此时,他的想法才被证实,这片大地居然是圆的!大陆、海洋、冰原、火海,都在这个圆球上,望着蔚蓝的天空,他的心底,忽然升起了悲哀。
……
再回到东大陆,已经是百年之后,建木皇朝成为历史,各大皇朝自立为王,纷争不休,常常能听见火炮轰鸣,硝烟四起,族民百姓民不聊生。
可随着混乱发展的,是繁荣的城市,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商业高速发展,酒馆、赌坊、妓院、烟馆,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专供于消遣享乐。
新的皇朝最终建立,平息了长久的混乱,圣山已不再是圣山,是皇朝的重要粮仓,建立了城市来守卫,阁楼和陵园被推平,建立了新的建筑。
高耸入云的城墙,车水马龙的街道,圣山变成了临海城,有人发明了蒸汽机,并运用到各行各业,将大陆带入蒸汽时代,人力资源大大解放。
蒸汽机是跨时代的发明,蒸汽机车、蒸汽马车、蒸汽火车、蒸汽轮船,让出行更加便利,海外拓展能力加强,大航海时代来临,享乐主义盛行。
传说中,海外到处是黄金和矿石,能装上满满一船回来,无数人因此而暴富,拥有最大的海港,让临海城更加热闹,是大陆最繁华的城池之一。
某座热闹的酒馆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青年酒鬼,看起来年纪轻轻,却整日游手好闲,不是在酒馆借酒消愁,就是在妓院载歌载舞。
一次偶然的情况下,青年酒鬼,遇到了一个老酒鬼,他曾经是一个水手长,跟着船队到处漂泊打拼,见识过许许多多的风景,经历了很多事情。
两人一见如故,经常聚在酒馆,谈天说地,关系十分要好,成为了忘年交,一天下午,老酒鬼说着一件海上的趣闻,忽然醉倒,再也没有醒来。
老酒鬼实在太老了,以至于酗酒而亡,没过多久,青年也跟着消失,老酒鬼不知具体的姓名,青年却是有名有姓,大名鼎鼎的,他就是木火。
木火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生在木部落,钻木而取火,因以为号焉……因为老酒鬼的离世,他才热情不多时的心,就再次冰冷了下来。
对于老酒鬼的死亡,他的感触非常深刻,兴许是想得太清楚,活得太明白,他对生命,向来兴致缺缺,从前想过要活命,却从未惧怕过死亡。
而这次,他的心头,首次出现恐惧,对死亡的恐惧,对未知的恐惧,他想到了老首领,想到了木攸,想到了木灵,想到了木萸,想到了火烈。
想到了林拓,想到了木羽,想到了林琳,他忽然觉得,死亡是多么可怕的事,人但凡是死了,就不会留下痕迹,就什么也做不了、看不见。
他的心头,被浓浓的恐惧淹没,他不想死!他想要继续活,他要永远不会死,他要永生!于是他走了,竭尽全力,抛弃所有,寻找续命之法。
续命无非两种办法,一是奇物灵植,一是突破境界,他已经是顶级巫王,站在整个人类的巅峰,后边的境界是什么,就连古籍里也没有记载。
敢问上天,巫王之上,可有境界!他开始寻找打破界限的奇物,找遍了东大陆、找遍了西大陆、找遍了北大陆,找遍了海洋、找遍了火海……
三十年间,像疯了般的乱跑,他找到了人参王,他找到了鲸落花,他找到了三生草,他找到了血玉蛋,他找到了彼岸花,可惜,都对他无用。
他的身体,经过了建木和青枝的改造,正常的灵植早已无用,他的心底,突然升起一个强烈的念头,变得越来越强烈,吞噬建木!吞噬青树!
可是回到临海城后,他却犹豫了,只能再次买醉,这次,他没再遇到老酒鬼,却遇到了一个小乞丐,乞丐也是一种新兴行业,是近些年才出现的。
有的是遭遇大变的普通人,失去了局部能力和劳动力,只能依靠卖惨卖同情为生,有的则是好手好脚,游手好闲,见到有利可图,打起了主意。
木火向来最不齿这种人,可对方是一个五岁孩童,没有任何生存能力,让他少了很多的排斥,而小乞丐和其他乞丐不同,他的反感再次降低。
小乞丐虽然是乞丐,面黄肌瘦,衣不蔽体,但他没有卖惨,却是卖起了笑,不管什么时候见到他,不管遇到什么样对待,脸上总是笑嘻嘻的。
木火很喜欢他的笑容,每次路过的时候,顺水抛几个零角给他,换他几句彩头,有时也会搭上几句,渐渐混熟,也会和他聊天,请他吃些东西。
四八零年,沙漠、大泽、大漠之地,忽然风暴大作,有密密麻麻的虫群,从地底深处爬出来,数量极其广袤,嗜血凶残,吞噬任何人和事物。
虫潮来势极其凶悍,虫群数量至少上亿,还有大量异种巨虫,有数头后期虫王,更有一头长达几里,壮如小山的超级虫兽,军队也无法阻挡。
小乞丐每次和木火聊天,都喜欢和他分享自己收集的消息。
今天是:“你听说了吗?沙漠的虫灾,已经占据了三域之地,那些地底下的巨虫,一个个凶悍无比,模样相当狰狞可怕!”
“谁在乎呢?”木火喝着酒。
……
明天是:“听说狂暴的虫潮,已经吞没了五个大域了,摧毁了城池八十座,吞食了人口三十万,异能战士都死了好多!”
“谁在乎呢?”木火只是喝酒。
……
后天是:“虫潮淹没了八个大域了,攻破了一百多座城池,吞噬了六十多万人口,大虫子见人就吃,根本挡不住啊!”
“谁在乎呢?”木火仍然是喝酒。
……
“大虫灾扩张到十个大域了,大半的大陆都被占领了,三百多座城池,两百多万人口,全都没有了,皇朝派大军带炮兵镇压,结果钢炮都打不坏!”
小乞丐笑嘻嘻的脸上,变得满是愁苦之色,苦兮兮道:“听说虫潮马上到丛林了,我们也得跑了,那个谁,你跑吗?”
“不跑。”木火喝着酒,眯着眼睛休憩:“谁在乎呢?”
“吹——”那个牛字还没出口,就被轰隆隆的噪音打破,高耸坚固的城墙上边,密密麻麻的虫豸,如潮水般涌来,眨眼间吞没城墙,城中瞬间混乱。
“那谁!快跑!”小乞丐脸上变得毫无血色,却还在招呼着木火离开,转过头,原地已经不见了人影,只有一道清光,毅然冲向了海浪般的虫潮中。
一条如巨山般的长虫,张开了布满锯齿的血盆大口,将那道声音彻底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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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陆人族势强,异兽势弱,而东大陆异兽势强,人族势弱,遍地都是蛮兽的族群,潜伏在原始的丛林荒漠中,几乎看不到人族生活的踪迹。
异兽在这里不少见,连后期兽王都不少,甚至有好几头气息,让木火都瑟瑟发抖,那是传说中的超级异兽,连巫王也无法匹敌,在西大陆绝迹。
这里也有人族,只是实力非常弱小,三三两两,分布在各地生存,有的几十人,有的部落只有十几人,几百人的部落少见,战士更是寥寥无几。
他们整日东躲西藏,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葬身兽口的族人,不计其数,大部分都不会生火,饮血茹毛,上蹿下跳,犹如身体孱弱的小猴子。
白天有凶恶的野兽,晚上有暴虐的巨虫,飞禽、走兽、大鱼,到处都是危险,为了食物、为了生存,整日奔波劳碌,冒着生命危险采集狩猎。
对于他们来说,能踏实吃饱一顿,能安稳度过一晚,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就是最美好的事情,木火仿佛看到了曾经的木部落,让他觉得亲近。
可他早已心如铁石,看着人被野兽捕杀,始终冷眼旁观,冷血无情,因为他想到了人类的丑恶,想到了人性的贪婪与欲望,只能让他深痛恶绝。
也有像兽人族那样,向异兽寻求庇护的,食物安全不成问题,可他们更原始粗鄙,连自由交流的权力,也被图腾刺青剥夺,和野兽并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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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遇到了很有意思的事情,在他走了差不多十年之后,看到一个较大的部落,与其他的部落相比,这个部落显然更加规整,也更加文明开放。
他们有私有制和货币,铸造了青铜和黑铁,能够纺织,能够烧陶,懂得用火,也有规则的等级划分,修建出了石屋,有种植和畜牧,有围墙。
而最后的发现,让他的世界观崩塌,他看到了黎王部,准确来说,是老黎王部,见到了黎王……当然,黎王活不了这么久,他看见了他的装扮。
他穿的那件丝质长袍,和精铁铸造的手杖,在那个大部落的圣堂,作为圣物安静盛放,也正是他的晚年,带领了这个小部落,一步步壮大崛起。
可是木火明明记得,黎王是往南边跑的,怎么回来西边大陆?难道是后来到的?他这样安慰自己,直到看见了当初,黎王部登陆的那个海岸。
固有的观念,在他的脑海崩溃,他的脸色非常难看,想到了某个想法,于是找了一条磁铁矿脉,制作了指路的指南针,一路沿着正南方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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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真正的南方,周围几乎化作火炉,连海水都变了颜色,从湛蓝变成了昏黄,仿佛流动的岩浆,连木筏都被点燃,木火只能借助气流御刀行。
途中,他开到了一片岛屿,十几里的范围,本想下去歇歇脚,等到靠近,才猛然发现,被高温隔绝的生命气息,那哪里是岛屿!那是一条大鱼!
十几里的大鱼,比圣山还庞大,刷爆木火的世界观,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庞大的异兽?自己走它的嘴里,只怕不够塞牙缝,连忙远离了怪岛。
而到了中心的地方,即便是火鼠的皮革,也快要被高温点燃,他无法再前进分毫,只能让自己飞升高,用高度提升距离,越过了太阳般的海渊。
在海渊高空的位置,指南针失去了效用,木火反应过来,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南极”,渐渐远离南极,指南针才恢复正常,南极却指着身后。
只能继续向北走,越过大面积的海域,气温渐渐恢复正常,然后变得越来越冷,来到一个冰雪大陆,这里同样人迹罕至,只有无数的恐怖异兽。
他只沿着大陆边缘行走,不去招惹中间的大家伙,果不其然,走了几年之后,他看到了一座城池,是海王部在北陆,修建的北冰城,他很熟悉。
此时,他的想法才被证实,这片大地居然是圆的!大陆、海洋、冰原、火海,都在这个圆球上,望着蔚蓝的天空,他的心底,忽然升起了悲哀。
……
再回到东大陆,已经是百年之后,建木皇朝成为历史,各大皇朝自立为王,纷争不休,常常能听见火炮轰鸣,硝烟四起,族民百姓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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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耸入云的城墙,车水马龙的街道,圣山变成了临海城,有人发明了蒸汽机,并运用到各行各业,将大陆带入蒸汽时代,人力资源大大解放。
蒸汽机是跨时代的发明,蒸汽机车、蒸汽马车、蒸汽火车、蒸汽轮船,让出行更加便利,海外拓展能力加强,大航海时代来临,享乐主义盛行。
传说中,海外到处是黄金和矿石,能装上满满一船回来,无数人因此而暴富,拥有最大的海港,让临海城更加热闹,是大陆最繁华的城池之一。
某座热闹的酒馆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青年酒鬼,看起来年纪轻轻,却整日游手好闲,不是在酒馆借酒消愁,就是在妓院载歌载舞。
一次偶然的情况下,青年酒鬼,遇到了一个老酒鬼,他曾经是一个水手长,跟着船队到处漂泊打拼,见识过许许多多的风景,经历了很多事情。
两人一见如故,经常聚在酒馆,谈天说地,关系十分要好,成为了忘年交,一天下午,老酒鬼说着一件海上的趣闻,忽然醉倒,再也没有醒来。
老酒鬼实在太老了,以至于酗酒而亡,没过多久,青年也跟着消失,老酒鬼不知具体的姓名,青年却是有名有姓,大名鼎鼎的,他就是木火。
木火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生在木部落,钻木而取火,因以为号焉……因为老酒鬼的离世,他才热情不多时的心,就再次冰冷了下来。
对于老酒鬼的死亡,他的感触非常深刻,兴许是想得太清楚,活得太明白,他对生命,向来兴致缺缺,从前想过要活命,却从未惧怕过死亡。
而这次,他的心头,首次出现恐惧,对死亡的恐惧,对未知的恐惧,他想到了老首领,想到了木攸,想到了木灵,想到了木萸,想到了火烈。
想到了林拓,想到了木羽,想到了林琳,他忽然觉得,死亡是多么可怕的事,人但凡是死了,就不会留下痕迹,就什么也做不了、看不见。
他的心头,被浓浓的恐惧淹没,他不想死!他想要继续活,他要永远不会死,他要永生!于是他走了,竭尽全力,抛弃所有,寻找续命之法。
续命无非两种办法,一是奇物灵植,一是突破境界,他已经是顶级巫王,站在整个人类的巅峰,后边的境界是什么,就连古籍里也没有记载。
敢问上天,巫王之上,可有境界!他开始寻找打破界限的奇物,找遍了东大陆、找遍了西大陆、找遍了北大陆,找遍了海洋、找遍了火海……
三十年间,像疯了般的乱跑,他找到了人参王,他找到了鲸落花,他找到了三生草,他找到了血玉蛋,他找到了彼岸花,可惜,都对他无用。
他的身体,经过了建木和青枝的改造,正常的灵植早已无用,他的心底,突然升起一个强烈的念头,变得越来越强烈,吞噬建木!吞噬青树!
可是回到临海城后,他却犹豫了,只能再次买醉,这次,他没再遇到老酒鬼,却遇到了一个小乞丐,乞丐也是一种新兴行业,是近些年才出现的。
有的是遭遇大变的普通人,失去了局部能力和劳动力,只能依靠卖惨卖同情为生,有的则是好手好脚,游手好闲,见到有利可图,打起了主意。
木火向来最不齿这种人,可对方是一个五岁孩童,没有任何生存能力,让他少了很多的排斥,而小乞丐和其他乞丐不同,他的反感再次降低。
小乞丐虽然是乞丐,面黄肌瘦,衣不蔽体,但他没有卖惨,却是卖起了笑,不管什么时候见到他,不管遇到什么样对待,脸上总是笑嘻嘻的。
木火很喜欢他的笑容,每次路过的时候,顺水抛几个零角给他,换他几句彩头,有时也会搭上几句,渐渐混熟,也会和他聊天,请他吃些东西。
四八零年,沙漠、大泽、大漠之地,忽然风暴大作,有密密麻麻的虫群,从地底深处爬出来,数量极其广袤,嗜血凶残,吞噬任何人和事物。
虫潮来势极其凶悍,虫群数量至少上亿,还有大量异种巨虫,有数头后期虫王,更有一头长达几里,壮如小山的超级虫兽,军队也无法阻挡。
小乞丐每次和木火聊天,都喜欢和他分享自己收集的消息。
今天是:“你听说了吗?沙漠的虫灾,已经占据了三域之地,那些地底下的巨虫,一个个凶悍无比,模样相当狰狞可怕!”
“谁在乎呢?”木火喝着酒。
……
明天是:“听说狂暴的虫潮,已经吞没了五个大域了,摧毁了城池八十座,吞食了人口三十万,异能战士都死了好多!”
“谁在乎呢?”木火只是喝酒。
……
后天是:“虫潮淹没了八个大域了,攻破了一百多座城池,吞噬了六十多万人口,大虫子见人就吃,根本挡不住啊!”
“谁在乎呢?”木火仍然是喝酒。
……
“大虫灾扩张到十个大域了,大半的大陆都被占领了,三百多座城池,两百多万人口,全都没有了,皇朝派大军带炮兵镇压,结果钢炮都打不坏!”
小乞丐笑嘻嘻的脸上,变得满是愁苦之色,苦兮兮道:“听说虫潮马上到丛林了,我们也得跑了,那个谁,你跑吗?”
“不跑。”木火喝着酒,眯着眼睛休憩:“谁在乎呢?”
“吹——”那个牛字还没出口,就被轰隆隆的噪音打破,高耸坚固的城墙上边,密密麻麻的虫豸,如潮水般涌来,眨眼间吞没城墙,城中瞬间混乱。
“那谁!快跑!”小乞丐脸上变得毫无血色,却还在招呼着木火离开,转过头,原地已经不见了人影,只有一道清光,毅然冲向了海浪般的虫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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