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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兵马思洛阳(十)

小说:星尘武者作者:三水禾米田字数:10103更新时间 : 2021-02-15 23:06:00
“小强啊,这种事,不是你我能够讨论的,食君之禄,担君之忧,主子爷的困扰,我们能帮就帮,主子爷的兴致,我们能旺就旺。”

  “其余诸事,一概不论。”

  “旁人要说什么,要谈什么,两耳不闻便是。”

  狄审说的是为臣之道。

  从他的角度来看,倒也没错,可以理解为生存守则,可惜,道不同,终是不相为谋。

  这个狄审口中的小强,正是王氏一族的当代四杰之末流,王强。

  王强这个名字,可以说是烂大街。

  王这个姓氏,原本就是大姓,人口非常多,所以重名的概率就相对一些冷门姓氏要大得多。

  这王氏一族的四杰,指的是四个堂兄弟,勇猛刚强。

  大哥,王勇。

  二哥,王猛。

  三哥,王刚。

  这三个人的名字,听起来都非常的具有男人味,虽然是大众化了一点,重名率极高,但是重在意境和论资排辈,然而,事实情况,却和大家所想象的完全相反。

  这三个哥哥,都是文官。

  唯独四弟王强,是武将。

  “小强啊,其实,这些年来,我也是看着你们四兄弟长起来的,说实话,你那三个族兄,都是学士,学士就是每天往那一坐,搞搞典礼,说几句固定的客套话,轻轻松松就把月俸给拿了。”

  “这年头,上阵打仗,未必有军功,倒不如在后方,做个文官,混一混生活,不管盛衰,起码能够保住家族不受灭门之祸。”

  “昔年,冀州一带,郭,周两大家族,曾为大将军,先后把控朝政,后来,时局动荡,人人自危,诸侯的势力,消亡衰败,最终由世家贵族们,统治九州,旧贵族的死亡,必然会迎来新贵族的诞生。”

  “问题在于,是否能够保住自己的家族。”

  “只要家族能够延续,那么贵族也好,平民也罢,都只是一个暂时的过程,明白我意思吗?”

  狄审说的是掏心窝子的话,作为一个中年男人,自少年时,他的梦想,就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

  其一,跟随自己的偶像,呼延合,若是能够助他一臂之力,那就是更好不过了。

  其二,在不损害自我利益的情况下,让家族发展的更加昌盛,当然,这个所谓的自我利益,其实是狄审的私心。

  说难听点,族人对狄审的帮助,远没有呼延合来的简单粗暴。

  王家四兄弟,属于是踩着肩膀下来的,年纪相差不大,就算是老大王勇,也不过比老四王强大了十岁左右。

  顺带一提,王强只比徐行大了三个月,也就是说,现在的王强,只是一个十九岁的愣头小青年,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总觉得这个世界,应该按照他的想法去发展,然而事实情况,却恰恰相反,这个世界,少了谁,都是一样在运转。

  包括公孙绍,包括徐行。

  “先生,你的话,也不无道理,虽然我不太听得明白,但是我还是会记在心里的。”

  王强这个人,没有什么心机,有什么说什么,这也是他有别于三个哥哥的主要原因,顺带一提,没有坏心思,是当不了文官的,庙堂斗争,远比战场厮杀,要冷漠残酷的多。

  动一动笔杆子,就能让人死无葬身之地。

  “嗯,行,你先去吧,我先休息一下。”

  看着王强离去的背影,狄审仿佛想起了自己。

  那时节,正值金秋,秋天是丰收的日子,十五六岁的狄审,与其他同龄的孩子,有些不同,他把枯黄的树叶,堆积起来,与泥土混合,加入一定比例的河水,只消三日风吹,一个简陋的秘密基地,就做好了。

  这个秘密基地,狄审称之为虎穴,大人们,则是称之为狐狸窝。

  说实话,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把自己的秘密,分享出来,大人如此,小孩也如此,虽然十五六岁的狄审,并不似同龄人那般幼稚,可是作为孩子王的他,依然能够享受,这份独属于未成年的快乐。

  男人至死都是少年,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错,因为男人的浪漫和快乐,都很简单,可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人食五谷,三灾两病那是必不可少的事,如此,快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所以,每当家族内部,发生了什么,让狄审不开心的事之后,狄审就会来到这个秘密基地。

  诚然,每年冬天,秘密基地都会因为寒冬而崩裂,从金秋到初冬,这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足以让狄审发泄许多的烦恼,可惜,幼稚,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且,并不保值。

  伴随着年龄增长,纵是身处乱世,家族也没有忘记给家族后代,寻找伴侣的大事。

  数年后,二十来岁的狄审,已经是个俊俏的翩翩少年郎了,当然,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出门总是喜欢戴着面具。

  狄审所戴之面具,与普通的面具还有些不同,这副面具,乃是家族祖地的收藏品之一,与这副面具相同系列的,狄氏一族就拥有三副。

  说起来,有点玄幻,虽然这本作品就是玄幻分类,但是涉及的传统玄幻元素,实在是少之又少,属于是披着东方玄幻皮的王朝争霸文。

  纵是如此,也会偶尔冒出来一点玄幻色彩。

  狄氏一族的祖地,有一个还算比较大的祭坛,毕竟祖上就是贵族了,有钱,不在乎这些,丧事从简这个概念,毕竟不是每个贵族都有的,先进思想,被世人所接受,毕竟还是需要时间的洗礼。

  三副面具,分别象征着三种强大的自然元素。

  幽蓝色的冰之面具。

  赤红色的焰之面具。

  紫金色的雷电面具。

  狄审的祖上,出过不少可以获得面具认可的强者,借助面具,可以提升内力,也可以提升内力的修炼速度,还有一些其他的特殊属性加成,因为狄氏一族的血脉不算强大,所以这面具带来的效果,并没有产生什么轰动性。

  据说,有一位先祖,曾经把三副面具合为一体,面具所带来的能量,甚至实体化变成了盔甲和武器。

  可惜,那只是存在于上古时期的传说,有点类似于神话故事的感觉,对于这个世界的九州人而言,纯属胡诌。

  当类似于神话故事的传说,被人们一笑置之的时候,这传说背后所真正存在的一些因素,就会被人格外重视。

  诚然,在数千年来,狄氏一族都没有掌握这三副面具的真正力量,但是单独使用一个,还是不成问题的,狄审的祖父,可以使用雷电面具,父亲和狄审,则是被冰之面具所认可。

  而焰之面具,依然尘封数百年。

  因为家族中,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戴面具,除了要满足实力的要求以外,旁系子弟,就算实力达标了,也不可能拥有戴面具的资格,一次都没有。

  “宗家的规则,就是为了让旁系子弟成为免费的亲卫军,这样的制度,迟早会发生内乱,到时候,自相残杀,这可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景象。”

  到了狄审这一代,很多古老的规则都已经被废除了,就连家族里的一些老古董都觉得,面具这个东西,既然宗家的人无法使用,那么为什么不让旁系子弟来尝试一下,万一旁系子弟中,也有天才,为什么不精心培养起来,当做未来的中流砥柱,振兴家族呢?

  在历史的某一刻,不被世人所接受的先进思想,终于传播到了狄氏一族的家族内部,长老们依然是头发花白,身体机能严重退化,用老迈昏聩形容,最是恰当不过了。

  当他们意识到,自己已经不适合在拥有权力的时候,家主之位,也传到了狄审的父辈。

  那时节,狄审还是一个少年郎,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最应该享受快意人生的时候,无奈,长老们在放权之前,还定下了一件事。

  这件事,便是狄审这一代的族人,该到了适婚年纪,都必须要联姻,不管是谁家的姑娘,只要他爹娘有钱有势有背景,那就联姻。

  什么,歪七扭八,大龅牙?

  无所谓!

  反正是嫁给小辈!

  后来,狄审接受了安排,接受了一个,相貌还说得过去的妻子,严格意义上来说,他的妻子,并不能算作妻子,只是一个,每天睡在一起,然后一起繁育子女的女人。

  这样的事,任何一个拥有生育能力的女人,都可以做到,只是,一想到这个女人,为自己生了六个孩子,四男两女的时候,狄审心头难免悸动。

  或许男人都有这个弱点吧,软肋这个东西,往往就是在于恻隐之心,狄审,也不外乎如此。

  直到有一天,狄审遇到了当年,喜欢的漂亮姐姐,彼时的漂亮姐姐,已经不算漂亮了,或许是因为年龄原因,有些女人,老的比较快,这也很正常,又或许,是因为生活不如意所致,从狄审的情报网看来,漂亮姐姐这些年,受了不少气,他丈夫,是一个喜欢寻花问柳的狗东西,属于那种,一天不吃外卖,浑身难受的类型。

  事实上,不管在哪个世代,男人只要色心不死,就会想着那个方面的事,而男人的色心,是至死方休的,若非如此,那些七十岁老翁,让二十岁少女怀孕生子的情况,岂非饭后之言。

  爱情这个东西,会让人麻木,尤其是初恋,哪怕是单相思。

  狄审一气之下,做了点糊涂事,他杀了那个寻花问柳的狗东西,然后一把搂着漂亮姐姐,说出了多年以前,没有勇气说出的话。

  得到的回应,只是一个耳光。

  当街杀人,这种破坏社会规则的行为,让狄审直接被押入大佬,更是无需多言,直接斩立决。

  眼看着一念间,狄审就要被推到午门斩首了,一道急令,却是从军营,直接发到刑场。

  那时的狄审并不知道,为什么呼延合要救他,更不理解,当街杀人这种罪行,竟然都可以被原谅。

  不过,这些疑虑,都被接下来,见到偶像的兴奋给彻底覆盖了。

  “能找您要个签名吗?”

  说是没有说出来,但是表情方面,已经是非常明显了,就好像是一个中了五百万体育彩票,乐的合不拢嘴,睡不着觉的感觉,简直一模一样。

  “你很有想法,以后,跟着我混吧。”

  虽然这个话说出来,有点非常不合时宜,但是,呼延合真的就是这样说的,原封不动,一字未改。

  “啊?”

  狄审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他始终都觉得,作为一方雄主,说话应该威严而庄重,莫名其妙来一句跟着我混吧,显然是有失大体,不符合礼乐仪表。

  再不济,也应该来一句。

  “西北多才俊,小先生正当少年时,何不披甲从戎,为九州百姓,谋一份福报。”

  可惜,呼延合并不是那种特别矫情的人,或者说,他应该是一个,性情洒脱,思维跳跃的人。

  那时的许多人,依然还怀有梦想,依然还相信,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既然有分化的局势,就必然有和平统一的局势,未来必然是一片大好,一片光明。

  然而,多年后的河洛天子会,更是直接把所谓的天下大势,搞了鸡犬不宁,原本已经是乱糟糟的九州,再一次爆发大战,甚至就连十四岁,刚刚学艺年满,准备下山回家的徐行,都没有能够躲过这为期的三年的诸侯混战。

  顺带一提,这些年来,对于九州局势影响最大的人,并不是上官雄,而是他的三个徒儿。

  郭幸,风安,周康。

  (把三个人的姓氏去掉,名字连起来,就是,幸安康,幸,安,康,可惜,他们所处的世代,正是兵荒马乱,大灾至,人相食)

  郭周二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消灭,取代了原本的齐鲁军阀,所谓的齐王,鲁王,四代人,近百年的心血,不过是给郭周二人做嫁衣罢了。

  喜欢到处搞事的大楚,也被徐行灭国,更是为了徐行,做了嫁衣。

  每当想起这些,狄审的内心深处,都有藏不住的戾气,正应了那一句俗话。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住着一个公孙绍。

  “兵法有云,战必胜,攻必克,义军所指,无所不破也。”

  “屠戮手无寸铁的百姓,逼迫一个小女孩,杀死一个慈眉善目的员外,这种事,难道可以称之为义?”

  “用刀剑之力,魔化自己的军队,让他们成为杀戮的工具,嗜血的恶鬼,这种事,难道可以称之为义?”

  “兵法有云,不义之战,败如山倒。”

  那时的王强,心里面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是不是自己出生于王氏一族,完全是个错误,也完全是个悲哀。

  若非如此,何必要见这天下不义,耀武扬威。

  若非如此,三位兄长,名为当世人杰,却对边关事,只字不提,只道四海鸣,八荒吟,霏霏之音,不绝于耳,曼妙仙子,夜夜笙歌。

  有的时候,王强甚至会问自己,到底是这个世代,真的有问题,还是自己,并不适应这个世代!

  呼延合,纵是有雄兵百万,此战,也势必败如山倒。

  “强哥,在这里胡思乱想什么呢?”

  “该是早点整顿,两日后,便又要急行军,直捣黄龙了。”

  身后那人,拍了拍王强的肩膀,微微一笑,说道。

  “叶少,你怎么有兴致来找我。”

  这位被王强称之为叶少的人,乃是叶家三少爷,叶宸。

  同属于秦地世家之一,叶氏一族。

  然也。

  这王强和叶宸,并非呼延合之门下,乃是秦地外借给西北狼的门客,只能说是合作关系,并非君臣关系,不过,说是这样说,实际情况,还是呼延合一家独大,掌握了那么多秦地世家的支持,也难怪呼延合不惧怕自己的大本营会遭到突袭。

  “哈哈哈、”

  “强哥,你忘了,这次,我是随军军师啊,负责军械的调运和分配。”

  神舟古来多才俊,这个世界,永远都不缺十七十八的少年郎,尤其是在各自领域,独树一帜的天才少年。

  这叶宸有走马观碑,过目不忘的本事,算盘打的更是出神入化。

  所谓走马观碑,乃是东周时期,六国之相,苏秦,苏季子的典故,这是一个说法,可信度不大,讲的是苏秦坐在飞驰的马车上,路过一座石碑,仅仅只是看了一眼,就可以全文背诵,且一字不差。

  如此本领,能否做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一个在历史上留名的人物,总要有个什么奇怪的故事,来体现出他的非同凡响,但是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过目不忘,固然有,可那是在看清楚的情况下,走马观碑的可信度不大,其本质,就是在用夸张的手法,来表现苏秦的超强记忆力。

  叶宸,确有超强的记忆力。

  “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记忆力,你这种看一眼,就能全文背诵的怪胎,可不是年年都有啊。”

  叶宸叹了一口气,说道。

  “拥有天赋,未必是件好事,正如同出生于世家名门,也未必是件好事。”

  “强哥,你说,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生就是如此,在不经意间,就半辈子时光消磨掉了。

  万幸,王,叶二人现在还是少年时期,无所谓时光,年轻,就是有资格挥霍,只是岁月无情,稍不留神,便迷失了。

  “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这天下那么大,总归有人会站出来,统一九州,换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王强也叹了一口气,他只觉得,呼延合,不配,没有资格。

  “强哥,这里是晋军的军营,有些话,还是谨慎点好啊。”

  “乱吃饭,顶多拉肚子,乱说话,可是要掉脑袋啊。”

  听到这话,王强有点不乐意了,他拍了一下胸脯,说道。

  “掉脑袋怎么了?”

  “我投身行伍,做了军人,就不可能怕死!”

  “我只是,不希望死在没有意义的事上。”

  二人相视一笑,却是苦笑,或许是因为年纪相仿,或许是因为有着类似的梦想,所以,在初见时,两个少年英雄汉,就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男人的浪漫,莫过于此。

  这独属于少年郎的热血豪气,好个风流,好个气魄,好个胆色。

  “既然梦想本就遥远,那么何必就近原则?”

  那一夜,趁着天黑,趁着诸将酒宴,两个热血小青年,策马扬鞭,离军营,朝着襄县而去...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一个身穿甲胄的小兵,此刻,也骑上了专属于他的战马,跟随两人而去。

  第二天中午,多数战士已经醒来,一些喝得大醉的武将,则是还在酣睡,似这般开销,真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晋西北的老百姓们,还不造反。

  这种大手大脚的恶狼,哪里是什么保家卫国的战士,分明一群烧杀抢掠的土匪!

  清点好人数,狄审发现,少了三个人。

  其中一个武将,一个军需官,还有一个执戟郎。

  武将,自然不必多说,军需官,也是直抒胸臆,这执戟郎,有两个说法,也有两个级别。

  其一,是外营执戟郎,也就是巡逻守卫,属于是低级执戟郎。

  其二,是内营执戟郎,负责保护诸将的安全,属于是贴身护卫,高级执戟郎。

  这位出逃的执戟郎,便是狄审的族弟,狄实的贴身护卫,高级执戟郎。

  “无所谓了,这很快就能班师回朝了,哦,对了,王强和叶宸,也无所谓了,如果真的找不到,回去之后,再找一找,要是还找不到,就说他们战死了,发点钱,反正王家和叶家,人丁兴旺,不会有什么意见了。”

  宝剑出鞘,若是不见血,那便不能回鞘,反之,若是一剑封喉,见了血,那便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带兵打仗了,但是呼延合毕竟是已经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了,还能有几年呢?

  沉稳?

  稳个屁!

  人说是,老了就该安安稳稳,老老实实。

  凭什么?

  老年人,不该有老年人的浪漫?

  哪怕是最后一次疯狂!

  呼延合逐渐膨胀,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个热血小青年,也知道,世界之大,强者很多,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兵人,没有资格与真正的天才,一较高下。

  然而,上官雄的死,注定了呼延合的膨胀,试想一下,多年没有相见的两人,终于通过公孙绍的一番话语,见面了,虽然见面的方式,有点惊悚,打打杀杀,非死即伤。

  不过,这也让呼延合起了歹念,愈发膨胀。

  “上官雄已死,世间无人能与我匹敌!”

  笑话!

  要论能力,区区呼延合,怎配与帝师相提并论?

  滑稽!

  要论品德,论格局,论心怀天下,一个能够被刀剑之力魔化,宁愿舍弃兵人的荣耀,也要换来被魔化的懦夫,哪一丝,哪一毫,能比得上一个,至死仍是赤子心的少年郎!

  “进军,兵发荆襄!”

  “只取大楚王都!”

  “得徐行狗头者,赏万金,封上将军!”

  狠话说了,条件也允诺了,剩下的,就只是看哪一方的战斗力更强了,只是,这十万精锐骑兵,都是被呼延合精心培训出来的杀戮机器。

  其中,更是有五万之数的高阶魔化战士。

  从兵法家的角度来说,质量大于数量,因为量变未必一定能够引起质变,真正的精锐,往往不会拘泥于数量的稀缺。

  倒不如说,物以稀为贵,这五万魔化骑兵,已经是极限中的极限了,也是目前的呼延合,能够做到的全部。

  真的很好奇,若是呼延合现在率领的十万之众,比之韩龙的十万之众如何,硬碰硬如何,游击战如何,消耗战如何,突袭战如何,阵地战如何。

  “啊?”

  “这莫名其妙的,又来三个人是吗?”

  徐行正在疑虑,为什么会有人在这种时候投奔他,还一次来三个。

  “大哥,这王强,叶宸,我都听说过,他们都来自于秦城,是当地的贵族,这王强,是呼延合的门客,也是他的武将,叶宸是晋西北的文官,管辖关隘的税收统计和门户资料。”

  “哦,对了,王强有战场上,未卜先知的本领,叶宸,确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先前,徐行已经和通达兄弟拜了把子,有种当初,越城六花,结义仁山的味道了,不过,此结义兄弟,非彼结义兄弟。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仁山那样,没有良心,忘了初心。

  “如此,依二弟所言,这王,叶二人,倒是世之俊杰,如何应对?”

  “诸位,大可不必拘泥于君臣之礼,畅所欲言。”

  行通达三兄弟中,只有刘达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没有必要,自己只是一个武夫,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比发表一个优秀的意见,更具性价比,也更合理。

  反之,一群文臣在思考,在讨论的问题,凭什么让一个武将给说出来?

  纵然是最简单的道理,也应该是从合适的人嘴里,用合适的语气,合适的神态,合适的表情说出来。

  “徐哥,按照我来说的话,其实,那王,叶二人,都是呼延合的手下,他们只是骑马而来,后面并没有任何埋伏,就连军队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如此说来,他们真的有可能是来投奔你的。”

  “至于动机,可能是呼延合这个人,说话比较难听,做事太过于张扬,使得两个年轻人看不惯,不想忍受下去了,所以就放弃原本的待遇,就近原则,来投奔你的。”

  这个时候,最有立场说这些话的人是谁?

  是钱开,亦或是司马龙?

  他们作为两派人士的头目,应该是站出来,代表他们所处的群体。

  钱开的话,就是包含了柳宓,林智,杨勇三人的意见。

  同理,司马龙的话,就是包含了,邹虎,沈豹二人的意见。

  司马龙原是豫县的随军谋主,不管怎么说,豫县也是晋城的领地,换而言之,司马龙曾经是晋城的军队文官,立场不对,说什么都是错。

  反之,钱开是吴越人士,和晋城唯一的关系,可能就是祖上有亲戚,毕竟,那时节,九州还是部族文明,部族之间通婚,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嗯,钱开所言极是,有人才来投奔的时候,绝对不能吝啬自己的爱才之心。”

  “常言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这两年来,陆陆续续有天下贤才来投奔我,应该有必的原因。”

  这是,徐行的狂傲和自信,又起到了特别关键的作用,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是否要接受第三个,与前两者同行的人。

  “那人自称是呼延合的执戟郎,对于呼延合的生活起居,行军习惯,了如指掌。”

  “如此,是否要印证一下。”

  除了王强和叶宸这两个已经被证实的人才以外,还来了一个,战马瘦弱,身材也不算高大魁梧的普通身材的少年。

  这位少年,姓名,在军营中,也是以代号示人。

  拔。

  这是他在军营中的代号,也是他的自称。

  “拔?”

  “你这个名字,杀气也太重了吧,你看我们几个的名字。”

  “我本家姓风,单名一个安字,代表平台祥和的意思,司马龙,龙是九州的守护神,也是不错的寓意,钱开,继往开来的寓意,林智的智,寓意智慧,杨勇的勇,寓意勇气。”

  徐行说了一大堆,那少年,依然还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

  只是,徐行的观察力,也绝非常人,他第一眼,就已经注意到了,少年腰间的一块令牌,这令牌上,用大篆,刻录着一个文字。

  拔!

  不要问,为什么距离很远,令牌很小,徐行还能看见,这是一本有超能力设定的小说,原则上来说,只要内力足够强大,透视能力者,也是可以在后续作品中出现的,更何况,星尘原本就拥有速读能力和望远镜能力。

  “我姓戴,单名一个宇。”

  “你叫我戴哥也行,叫我宇哥也行。”

  “只要带哥,怎么都行。”

  傲气,是男人的立身之本,但是过于傲气,那就成了狂妄,万幸,徐行不是那种拘泥于形式的普通人。

  “好,肩膀齐为弟兄,我们年纪相仿,若是你真的有通天的本领,那我叫你一声宇哥,也不吃亏。”

  或许,徐行并没有多么大的魅力,可是偏偏就有人喜欢投奔他,想要支持他,拥护他,只因为,他在该狠的时候,特别狠,该豁达的时候,又特别豁达。

  总体来说说,张弛有度。

  (怎么说,这波伏笔,横跨一百万字,张度和弛度的名字,就是为了这个哏。)

  “你叫我宇哥,我也不能让你吃亏啊,不如,我也叫你安哥,怎么样?”

  徐行哈哈大笑,戴宇也跟着哈哈大笑,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人总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行,好,你愿意这样叫,我也不是不能答应。”

  戴宇双手抱拳,表情突然变得非常的严肃,他的目光,紧紧的盯着徐行,就好像是要用眼神说话一样。

  “安哥,话不乱说,男人,应该遵守承诺,此战,只要听我的,那呼延合,必败无疑。”

  时间线,拉回到过去,这个故事,要从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开始讲起。

  众所周知,九州文明的起源地,在天水,那是伏羲,女娲的故乡。

  天水成纪,那个梦开始的地方,那个,钻木取火,开启了炎黄士族最初形态的地方。

  火焰,是从什么地方而来呢?

  钻木取火,是依靠着什么作为灵感呢?

  众所周知,火焰,是等离子态,而等离子态,都具有高温,高活跃性的特点。

  如此,就不难知道,初生之火,其实是源自于天火。

  何为天火,其实就是雷电。

  雷电的温度更高,活跃性也更强,属于高质等离子态,在原始部落时期,或许就是因为一道闪电,劈中了一棵树,让原始人,看到了火焰,只是迫于技术层面和智慧障碍,所以并没有出现钻木取火。

  后来,伴随着生物继续进化,那种对于火焰的渴求,在基因里被唤醒了,无数的先驱者,踏上了这条道路,唯有一人,成功了,他带领着华族人,成为了第一批学会使用工具,创造火焰的部族。

  其名为。

  燧人氏。

  伴随着岁月流转,世代变迁,炎黄部族的文明,终于来到了令人感叹的五帝时期。

  五帝之首的轩辕氏,自本族,分化出去一支部族,名为公孙一族。

  此时的轩辕黄帝怎么都想不到,自己分化出去的本族,竟然会在往后数万年的历史长河里,给其他家族,带来非常恐怖的打击和压制。

  有本族分化,当然也会有联姻接纳。

  这很正常,有进有出,符合生物学的一大特性。

  时间线,往后再推一推,来到了大尧的世代。

  尧舜禹之一的大尧,是上古时期的圣君,在这三位圣君的领导下,炎黄部族,克服了很多困难,也在社会文明程度上,有着质的飞跃。

  如果说,燧人氏钻木取火,是让野蛮人变成了会使用工具的智人,那么尧舜禹的三圣君世代,就是奠定华族人,以礼乐为本的大进步。

  不过,有大进步,就必然有大磨难。

  在大尧之前,还有一位短命的君主,他是大尧的哥哥,帝挚。

  帝挚并不昏庸,也不懒惰,更不穷奢极欲,只是因为运气不好,接手了一个烂摊子,在位时,四方灾祸不止,连同轩辕部族在内的九大部族,共同起兵造反,直逼帝挚而来。

  帝挚在不久后,也因为心力交瘁而早逝。

  那时的帝挚怎么都想不到,在他的弟弟大尧继位后,所有部族,都会变成乖乖孩。

  因为,那个男人出现了。

  以一己之力,横扫九大部族,距离霸占帝位,只差最后一步之遥的大羿,出现在那个世代。

  诚然,这个世界没有十个太阳,所以大羿射日的故事,就不复存在,但是,大羿横扫九国,四海升平的故事,倒是有很多版本。

  不过,不管是在哪个版本里,大羿的形象,都被描述成一个高大魁梧,声洪如钟,霸气十足,天下无双的完美男人,尤其是与嫦娥的爱情故事,更是被改编成很多的版本。

  然而,那弯弓,直箭,却成了大羿的灵魂绑定神兵。

  没有人会知道,在科技文明中,大羿所用的震天神弓,逐日神箭,其实是歼星级别的武器。

  再后来,大羿所在的有穷国,分出一支专门射箭的部落,这支部落再经由不知道多少年的发展,演化出了一个姓氏。

  张。

  弓长为张。

  寓意为,与长弓为伴之人。

  不过,枯燥的继承,总归是要被淘汰的,很多年过去了,伴随着巫术世代的结束,宗教世代,开始了。

  大宗师张道陵,开创了玄门宗派,传授世人以自然道法,修身养性之术。

  再后来,道门的流派,越来越多,所传授的东西,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

  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是道门中人,必须要传承一种秘术,名为,五雷法。

  所谓五雷法,其实就是术士所依赖的元素掌握力,那么问题来了,若是天生与术士相克,不能做这道门中的老法师,又该如何?

  而且,过度的依赖咒术,依赖这种,完全是从自然中召唤出来的力量,真的合理吗?

  这,应该算是技巧,亦或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力量呢?

  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思考,有人,执迷不悟,有人,为之疯狂。

  思想的高低,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境界高低,参悟其中法门的,竟然是一个三短五缺的蠢人,也就是俗称的,痴儿。

  这位痴儿,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一天开窍了,说话也不结巴了,练武功的时候,也不同手同脚了。

  由此看来,痴儿已经不痴了,不管是从心理健全方面,亦或是从身体健康方面,整体都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用俗话来说,便是开窍了。

  不过,和那些有天赋的人一样,一旦开窍了,掌握了其中的奥妙之处,人,就必然会膨胀,于是,痴儿,也模仿着天师们,开宗立派,所得到的效果,一开始,似乎并不太好。

  直到,一件事的出现,在带来了世代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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