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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带我一程吧

小说:逆争作者:其寂如影字数:4665更新时间 : 2020-07-19 09:09:00
离开木屋,凌辰突然很想先去弥罗城一趟。

于是他便去了。

从弥罗城到木屋的距离,按照三年前凌辰的脚力算,至少要两天之久。而现在,他如同闲庭散步悠然而行,也不过只花了半天时间便远远望见了弥罗城破旧的城墙。

三年修行,凌辰几乎每天都在忙于训练、历练,在剑尘大叔的安排下苦修、搏命。

凌辰一直都仰视着隐梦山脉,仰视着剑尘,仰视那未知的行道人的世界,对一切的一切充斥着敬畏之心。他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成为行道人后,自己已经和过去截然不同了,但当望见弥罗城的城墙时,凌辰才真正察觉到这不同究竟落在何处。

原来这个让自己为了生存辛苦挣扎的围城是那么小,原来在以前的自己看来那么高不可攀的城墙是那么矮,原来那扇厚重高大的城门是那么旧,原来这个地方对于辽阔的天空而言真的只是一朵乌云掩盖下的不起眼的角落。

凌辰慢慢的走近这座城,走向这座他苟且挣扎了十三年的地方。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可以用掠影高高跃起,轻而易举的翻过城墙;可以用逆冲流一拳毁坏城内的任何一座建筑;可以跳过这座城,看得更远——这个承载着自己生命伊始迄今所有不堪和痛苦的地方,已经变成了这个少年一念之间就能愚弄掌间的玩物。

凌辰的目光越加平静,嘴角牵动,无声笑起来。

他沿着低矮的城墙慢慢走着,走过风尘斑驳的旧砖,走过砖缝里潮湿的苔藓,走过常年破损大敞的城门,直到路过这座城。

如同时光走过他生命最初的十三年。

不假思索,无可重来,一去不回。

凌辰甚至没有回一下头。

不知道牛大财主散救济粥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乞丐队伍里少了一个小乞儿呢?

不知道刘半仙百无聊赖的时候有没有想撩拨一下那个沉默的小傻子呢?

不知道张二柱手痒的时候是否会念叨起“凌辰”这个名字呢?

或许他们都没有发现,或许他们从不曾在意。

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凌辰最后的告别,就是毅然决然的离开。

因为凌辰已经不属于这里了。或者是这里已经不属于凌辰了。

但无论到哪里,他都会活下去。

特地跑回弥罗城,又这样从城外走过。很快,弥罗城就消失在凌辰的身后,就连城墙的轮廓都消失不见了。

赶了半天路,凌辰慢慢也收回了思绪,开始考虑起下一步怎么办的实际问题。

这次下山入世,说到底是被逼无奈,颇有一种仓促匆忙之感。但是没办法,解毒和破咒这两件事迫在眉睫,凌辰可不想英年早逝。

按照剑尘大叔所说,凌辰需要找两种宝物,一个是用来解毒的江莲玉脂,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药草,真正作用其实是蜕洗经脉骨血、增加法力,兼有解百毒之效;另一个是用以破咒的灵物,名为启心灵,比江莲玉脂还要珍稀罕见,这种灵物是天地孕育的纯能量的奇怪物体,形如晶石,可静心宁性、破除心障,增加悟道效率,甚至可以帮助行道人增强意识、修炼心识。

这两样东西,一样比一样难找,凌辰想想就头痛。他现在一穷二白,浑身上下一个铜子都没有,只有定心珠和临别前剑尘表示由暂借变赠与的玄元甲算是稀罕玩意,但是这两样东西凌辰也没法动。

定心珠倒是可以当夜明珠卖了换钱,但这是剑尘送给凌辰的第一件东西,很有纪念意义,凌辰不愿意出手;至于玄元甲,卖了衣服是想要裸奔吗?何况三年修炼,凌辰邋里邋遢,玄元甲纵然非凡俗之物,也是脏的不行了,而且长期被泥土和鲜血浸染,有一股难闻的味道,根本没人爱要。

临走的时候忘了问问大叔身上带没带钱了,应该要点的啊!凌辰无奈想着,觉得自己还是先定一下目的地,最好是先找个城池探探外界的情况。

在脑海中好好搜索了一会后,凌辰还真有了目的地。

玄世主域,地域辽阔,凡人极多。因此亿万年来,在玄世主域的这片疆土上,矗立起了无数大大小小、繁华昌盛的城池,甚至许多城池周边会建立起成规模的村镇。而主域大地上难以计数的城池中,最为顶级的城池有九座,被世人称为三都六城,在整个释界都很有名。

不过凌辰并不想去三都六城这种大城。越是大城越是繁华,高手也越多,水自然也越深,凌辰作为一个分立道高阶的菜鸟行道人,刚一入世就去这种地方只怕会被吃的骨头都不剩。

而且主域太大,三都六城中距离凌辰最近的青城都有千万里之遥,想去那里光赶路就得赶到猴年马月去,凌辰早就毒发咒作死在半路上了。

还是先找个小城池熟悉一下外界的环境吧!

想想当初大叔好像无意中提过一句,弥罗城非常偏僻,几乎与世隔绝,环顾四方只有东面有一座偏僻程度只比弥罗城好一点但相对较近的小城,叫做坪河埠。

坪河埠比起弥罗城最大的优点在于,它是和外界一直保持着联系的。

就去坪河埠吧。

凌辰打定主意便开始赶路。

然后半年就这么在路上过去了……

当凌辰赶到坪河埠时,这个赶了半年路已经赶得有点神经质的少年都快崩溃了。望着坪河埠的城门,凌辰甚至非常异常的没有直接进城,他衣衫褴褛,头发凌乱,玄元甲穿在身上糟蹋的像个乞丐服一样,面色更是近乎狰狞,对着眼前这座人来人往的小城行了很久的注目礼,几乎感动得热泪盈眶,脑海中全是剑尘大叔曾经跟他说过的话。

按照剑尘的说法,弥罗城坐落在隐梦山脉西北角的一个犄角旮旯里,周围非常大的一片区域都是没什么人烟的。这‘非常大的一片区域’究竟是多大,凌辰可算是明白了!

他奶娘的!足足走了半年呐!自己居然在路上长了一岁!

凌辰无语之余,更是衷心的感谢大叔把自己身上的鬼迷魂咒发作时间从一年延长到了三年,否则光在路上就花去一半时间,凌辰也不用折腾了,剩下半年时间找个风水宝地给自己挖个坟得了!

不过半年的赶路时间,也让凌辰在修行上稳固提升,成功从分立道高阶达到了分立道巅峰的境界,只差一步就可以达到第二重道境,静融道了。只不过行道之路艰辛枯燥,进阶更是难如登天,实力、机缘缺一不可,因此凌辰也不着急,只是每天依然刻苦修炼,静静等待突破的契机。

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这半年里,鬼迷魂咒也没有发作,这让凌辰还是非常惊喜的,暗赞大叔的镇封剑阵果然靠谱。

在坪河埠的城门口站了许久,直到人们对这个年轻乞丐像个傻子一样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喃喃自语的怪样表示奇怪并想要对其围观时,凌辰才整顿情绪,迈步入城。

据说隐梦山脉深处有一条汹涌大河,大河的其中一条支流名为坪河,从此而过。人们在坪河两岸靠水而居、依河而建,筑造起了这座城池,取名为坪河埠。

坪河埠依山傍水,平静宁和,城池规模不大,人口也不多,但总的来说比弥罗城好太多了。

而且据传坪河埠的城主是一位静融道修为的行道人。

这也是坪河埠与弥罗城最不同的地方。

弥罗城就像一个被世界遗忘的小山村,自给自足,甚至没有一位城主之类的领袖,更看不到一点行道人的踪迹。

而坪河埠有和外界的联系,有修道之人留下的痕迹,还有一个静融道的行道人做城主。静融道的修为,或许在整个主域中根本翻不出什么浪花,但在这样的偏远的小城里已经可以做一个庇佑一方平安的霸主了。

不过霸主也不会一直注意城里那些小偷小摸的勾当的吧?

焕然一新的凌辰坐在坪河埠最大的一家酒楼里,一边风卷残云的大吃大喝,一边得意的想着。

他已经给自己洗了个澡,玄元甲也洗的干干净净,还买了几套普通的布衣,并且选了一件外衫穿上,罩在玄元甲外面。然后,他便来到了这家酒楼,直接拿出一锭十两的白银,要了一桌子的好菜。

至于做这一切的钱是哪里来的?

当然是偷的。

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食不果腹的小乞儿而言,有些时候难免逼急了行盗窃之事,因此偷东西也算是凌辰的老本行。如今做了行道人,偷些凡人的黄白之物那自然更是手到擒来。买了衣服,点了酒菜之后,凌辰身上还剩不少银子,甚至怀里还有几张大额的银票!

行此苟且之事,自然对不起被偷的那些商铺和钱庄,不过凌辰并不在乎,而且他也没有其他办法。想要通过合法渠道搞钱,他只有卖定心珠和玄元甲,但问题是这两样东西不能卖。

除了舍不得之外,也因为这两件东西都不是凡俗之物。

定心珠看着像个夜明珠,却有静心安神之效。而玄元甲虽然差一点,但也是品貌不凡,有着自己的特点。玄元甲的缺点在于凡俗刀剑、普通野兽虽然难伤此甲,但只要是行道人级别的兵器或是蛮兽便很容易将之破坏,毕竟剑尘不可能给凌辰一个太犯规的宝甲。但此甲好处在于就算被刺破了,只要未损坏到一定程度,却是可以自动修复的,这也是为什么凌辰在深山历练许久,一身伤痕,玄元甲却一直穿在身上的原因;另外这玄元甲用法力加持,还可以变换外形,它本身乃是甲胄,也可以化为劲装、短衫、长袍之类,当初剑尘拿出此甲时,便是长袍的样式。

这两件宝物皆非凡物,若是被明眼人看到,很容易引起事端。凌辰一心只想解毒破咒,只要低调行事便好,给玄元甲套上外衫遮盖一下也是如此想法,又怎么敢太过招摇、引火上身?因此到最后,便只好行窃了。

一顿大吃大喝之后,凌辰终于心满意足,摸着鼓胀的肚子长长的叹了口气,无比安心。其实成为行道人之后,随着境界的增长是可以慢慢辟谷的,现在的凌辰就算一月不进食也无妨,但奈何这半年赶路实在是差点被逼疯,此时对着一桌美食大快朵颐,也算是安慰了一下自己。

吃完后,凌辰便去了坪河埠的街坊集市上转了一圈,还在一家铁匠铺花了三钱银子买了一把剑,而后又随处乱逛打听了一些事情,最后心满意足的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对于十七岁的凌辰而言,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外界,心里难免有些新奇和兴奋。他本想这一晚在客栈好好放松一下,如凡人一样睡个觉,却翻来覆去半天都睡不着,最终还是如往常冥想修炼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清早,凌辰退了客房,来到了坪河埠的北城门。

天色尚未大亮,北城门此时却已熙熙攘攘,热闹无比。

只见几十辆马车和货车已经在城门官道上排成队,还有数百人穿着各异,在车队中来往穿行,忙忙碌碌,乱而有序。

这就是凌辰前一天打听到的事情。

坪河埠有一支外来的大商队在此整顿,很快便要出发前往枫原城。而凌辰灵机一动,便想搭个顺风车,随这支商队一起前往枫原城。要说赶路,当然是自己一个人速度更快,但凌辰除了赶路之外还想再多了解一下这外界的环境,跟着一个商队混几天是最好的选择了。

凌辰观察了半天,眼见这支商队已经收拾的差不多,准备要启程了,急忙凑了上去,堵住一个一副武人打扮、手持长刀的健壮汉子。

一般来讲,商队赶路为了安全,不会半路增加陌生人入队,凌辰想要搭个伙是很困难的,因此他观察了许久,最终选择眼前这个武人做突破口。

他看的很清楚,这个商队的人员分为三类人,一类是老板及其家眷,也是整个商队地位最高的主人;第二类是主人的仆人奴婢,只负责随队伺候,地位最低;第三类则是商队的护卫,身负商队一路平安、不被袭扰之责,虽然也要听主人的话,但比那些纯粹的奴仆要好得多。而眼前这个武人,应该是这支商队护卫的首领,一般这样的人在商队里说话还是很管用的,就连老板也要给几分面子。

此时这武人汉子看着凌辰,尤其注意了一下凌辰手中的长剑,略有戒备的皱眉说道:“小兄弟,你是怎么回事?”

凌辰嬉笑的凑上前,问道:“这位大哥,敢问您贵姓啊?”

“我叫武迅。小兄弟是有什么事吧?”武迅走南闯北多年,一眼看出凌辰的心思,开门见山问道。

“武迅大哥好!我叫凌辰,是这样,你们是要去枫原城吗?带我一个吧!”凌辰满脸讨好。

“不行!”武迅不假思索,断然回绝:“我们老板说了,中途绝对不可贸然加人!再说你这个武器……”武迅盯着凌辰手中的长剑,显得很是犹豫。

        凌辰闻言却毫无失望之色,反而听武迅这番言辞表情便知道有门儿,当即笑道:“武迅大哥别误会,我虽然也会点把式,但都是三脚猫的功夫。这孤人一身行走江湖,拿着把剑就是为了唬人,给自己点安全感嘛!”

说着,凌辰伸手从怀里摸出几张银票来,满脸笑容的奉承道:“武迅大哥一看就是见识广博的老江湖了,您眼光毒,我一个小兄弟怎么看都不像是坏人吧?至于老板那边,武哥肯定也是能说得上话的!何况我也不会空口白牙招人嫌弃,这是五百两银票敬献咱们商队的老板,权当这次捎带兄弟搭便车的路费了。武哥为人豪爽,老板肯定也不是坏人,一定也会顺手帮一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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