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起风了
众人来到演播厅的时候,里面传来撕心裂肺的歌声,演播厅位于桃木音乐十三楼,处于十二和十四楼之间。虽然楼层都有隔音措施,但因为现场音响效果实在太好的缘故,还是会有声音传出去。林明他们在楼下的时候,都能听到上面的声音,好在十二楼和十四楼都属于桃木音乐公司,倒没有人投诉。十二楼和十四楼的隔板也有隔音材料,不会吵到十一层和十五层。其实这也是为什么桃木音乐把演播厅放在十三楼的原因,不然上下楼的公司绝对会天天找过来麻烦。
林明进来看到新时代乐队正忘我练习,梁晓岳想出声打断他们,被林明叫住,向梁晓岳摇摇头,坐到了位置上闭着眼睛欣赏起来。
台子上新时代乐队卖力弹奏,何子健飙出高音,大声嘶吼。
因为今天的主角是林明,他的举动虽然有些不礼貌,但众人都没有说什么,各自找座位坐下。林明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耐心地听。他时而皱眉,时而舒缓。皱眉的原因是因为新时代乐队所演奏的这首歌质量很一般,总体来说即便是高潮部分,也几乎没有什么亮点。舒缓的是阿健不愧是后来能够红极一时的明日之星,唱功和技巧都非常不错,而且新时代乐队的其它成员对于乐器的配合也相当优秀,至少林明从一个非专业的听众角度来听,几乎没有不和谐的地方。
只是听了一会,林明依旧暗自摇头。虽然他对音乐一知半解,但作为听众来说,他听到的不是天籁之声,不是能够打动一个人灵魂的东西。只是一群人吵吵闹闹,像是在放鞭炮一样杂乱无章的叫吼,根本无法感动心灵。
还是因为新时代乐队没有优秀的歌曲,还是那句话,这年头不缺好嗓子也不缺高明的乐器演奏家,缺的永远都是能打动人心的优秀歌曲和优美动听的旋律。
“让他们停一下吧。”因为声音太大,林明在梁晓岳耳边大声道:“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事情,待会说说这个乐队。”
梁晓岳略微惊喜:“你对他们有兴趣?”
对于新时代乐队,梁晓岳其实本身也是感到惋惜的。因为这支乐队都非常努力,成员本身实力也相当不错。都是二十六七岁的年轻小伙,特别是主场阿健,马上步入而立之年,玩音乐也已经有接近十年,功底相当深厚。但桃木音乐本身就是一家底子不太厚的音乐公司,费劲千辛万苦,才捧起了几名当红歌星,说是当红,其实也都只能算准一线,论顶级还是差得非常远,但公司肯定会先把资源放在她们身上。所以根本不会管这支小乐队的死活,只能任他们自生自灭。
如果林明能够接手的话,对于桃木音乐来说,自然是件天大的好事。桃木音乐得了一颗摇钱树,新时代乐队也能火起来,双方合作共赢。
“有些歌我唱不了,刘赫和我的那些朋友也唱不了,我可以给他们。”林明道:“这支乐队的基本功和实力还是相当不错的,特别是阿健,声音有股子沧桑感,高音也飙得上去,我就不行,只能唱唱低音,音量一上就破音了。”
梁晓岳沉吟道:“有什么条件?”
梁晓岳只是经商不行,但不代表他傻。林明肯将歌给这支乐队,必然会有附加条件,不会白给。至于把歌卖给他们,先不说新时代乐队成员一个个穷得叮当响,公司也不会为了他们这样一支小乐队花费巨大代价从林明手里高价买歌来捧他们。而且林明也不一定肯卖,更何况即便林明愿意卖,桃木音乐肯定将这股资源首先给的一定是自己公司的当红艺人。因为她们本就是公司现在最大的几颗摇钱树,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和名气底子在,自然不会费力去帮新时代起来。
新时代是没有任何粉丝基础和名气的,作为新人出道,即便作品惊鸿,关注度肯定也不如当红明星那么高。对于一家以商业为目的的音乐公司来说,投资谁能得到的收益回报更多,自然会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的那一方。
林明点点头道:“条件肯定是有的,不过这些要等我们把咱们之间的事情谈完才行。如果咱们之间没有达成双方满意的合作意向的话,谈后续的事情也没有意义。”
梁晓岳道:“这是自然。”说着他站起身,向着台子上的何子健喊了一声,新时代乐队其实早看到了公司领导都过来,但都没有停止演唱。第一是领导都坐下来欣赏,没喊停,第二是这样做也能给领导一个认真努力的好印象。
“梁总。”何子健跑下台来。
梁晓岳将他拉到一边说道:“昨天晚上那首歌排练地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
“只是差不多?差多少?”
“梁总您放心,不会有任何失误。”
梁晓岳点点头:“有的时候不要太谦虚,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林明很看好你们这只乐队,你们这次演奏对公司至关重要,如果能让他满意,答应给你们乐队写歌的话,你们的前途一定会大红大紫。他的歌你也见过,事实上他现在手上就有上百首跟这首质量差不多甚至更好的歌曲,我现在在极力拉拢他到我们公司来,如果能将他手上的这些歌全部留到公司,我会极力推荐你们乐队为这些歌做伴奏,到时候你们近水楼台,我相信,你应该明白我在说什么。”
虽然侯文辉对林明的作品没有什么信心,但梁晓岳是看过他所有作品的人,也听过林明的清唱,每一首拿出来,都是相当精彩的优质歌曲。作为音乐人,梁晓岳的专业素养相当好,自然非常看重林明的能力。
因此他希望新时代乐队的演奏达到一个最完美的水准,以歌曲打动另外两位股东,让他们同意花更多的代价让林明以歌曲入局桃木公司。这样,公司才能更好地发展。
“明白了梁总,交给我们吧。”何子健表情凝重,签约桃木音乐已经一年,新时代乐队一直拿不出成绩,不是乐队成员不努力。而是实在没有好的作品面世,如果有一个顶级歌曲创作者做后盾,源源不断的好歌,新时代何愁不火?
梁晓岳回转来,走到林明的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林明,新时代那边没有问题了。音响和设备都是现成的,你直接上去就行,话筒在台上。”
“行吧。”
林明穿过观众席,走上了演播台。
台下。
梁晓岳、侯文辉、赵斌三位桃木音乐公司的股东法人,还有林明的父母。
这将是林明第一次登台演唱。
而台下的这五人,就是林明的第一批观众。
何子健的声音粗狂有力,声线有些像崔健,都属于那种浑厚的男声,唱高音游刃有余,但面对低音就稍稍有些力有不逮了。因为真正的低音并不是完全靠那一股子力气,就能完美唱出来的。
而林明的声音比较低沉,刚好能够驾驭,虽然这首歌的高潮部分也有高音,但大多数还是以中低音为主,林明也能唱得上去,只需要担心走调的问题。
虽说林明也吊了半个月嗓子,但其实没啥用,因为吊嗓子是个常年累月的事儿,不是一两天就能让你的嗓子干净的。不过虽然没立竿见影,可至少心里有个安慰。好在林明上一首唱这首歌唱了几百遍,当年大学那会儿,寝室里几个哥们最爱去KTV聚会,因为常年聚在KTV的原因,还让他认识了陪伴他走完大学的一位记忆深刻的女朋友。那女孩跟他们一样,整个寝室的人都爱在KTV唱歌,也让林明经常练习唱歌而略有心得。只要跟着调认真唱,还是不用担心跑调的问题。
台上也是五人,五人站定。何子健东子大彪老谢,每一个人都看着林明。林明握着话筒,站在台上看的,却是观众席上的天花板。过了五秒钟,他深呼了一口气,然后对着何子健点点头。
何子健的手在吉他弦上轻轻的一扫,这一扫就好像发号施令,11秒钟过后,架子鼓、电子琴、贝斯瞬间齐鸣,那记忆里最熟悉的旋律,如洪水一般冲入林明的脑海。
虽然这首歌的旋律很温柔也很低沉,可那刹那,林明的泪水充满了眼眶,鸡皮疙瘩都快长出来。
这是记忆里,最喜爱的旋律。
林明看到的是上一世自己平凡的人生,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人生,也许因为成长环境,我们的人生包含了太多不一样的地方。但不论在任何时候,同样的青春成长,同样的学校,也同样会伴随着相同的回忆。
那是属于每个人都拥有过的青春,也许曾经有过悔恨,也许曾经保留爱意,可终究,都让它随风过去。
24秒前奏过去,他举起话筒,眼中噙着泪水,用这世上最温柔的声音轻轻唱:“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迈出车站这一刻竟有些犹豫。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而长野的天,依旧那么暖,吹起了从前。”
大学毕业在电视台工作了半年,然后嫌累辞职在家,中间时而找份工作,时而懒惰四处游玩。两年后因为一个女孩冲动地去了千里外的深城,渡过艰难的一年后,爱情终究抵不过时间和物质,黯然离开,没有脸面回家乡。林明踏上火车北上首都,跟着混的好的大学同学,从最底层的场务做起。这一干,又是两年。二十七岁的年纪,每年都跟家里说自己很忙,可一年忙到尾,钱没赚多少,还要母亲偷偷打钱度日。失败而又平凡的一生,不知不觉,已经年近而立。
北上首都的第三年,林明辞职回了家乡。他看到了父母在车站外等他,父亲的头发花白,母亲皱纹满面,几年没有回过家乡,父母都已经苍老了很多。
“从前初识这世间,万般流连,看着天边似在眼前,也甘愿赴汤蹈火去走它一遍。”
嘴中唱着歌,心里却是在想上一世的每一个日日夜夜,林明的记忆模糊下来。他甚至忘记了母亲到底给他打了多少钱,也忘记了他追过的每一个女孩的名字,可忘不了的,是那些年人在他乡,心中,却时时刻刻想着家的乡愁滋味。
起风了。
唯有努力生存。
献给我们逝去的青春,也献给每一位在外拼搏的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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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进来看到新时代乐队正忘我练习,梁晓岳想出声打断他们,被林明叫住,向梁晓岳摇摇头,坐到了位置上闭着眼睛欣赏起来。
台子上新时代乐队卖力弹奏,何子健飙出高音,大声嘶吼。
因为今天的主角是林明,他的举动虽然有些不礼貌,但众人都没有说什么,各自找座位坐下。林明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耐心地听。他时而皱眉,时而舒缓。皱眉的原因是因为新时代乐队所演奏的这首歌质量很一般,总体来说即便是高潮部分,也几乎没有什么亮点。舒缓的是阿健不愧是后来能够红极一时的明日之星,唱功和技巧都非常不错,而且新时代乐队的其它成员对于乐器的配合也相当优秀,至少林明从一个非专业的听众角度来听,几乎没有不和谐的地方。
只是听了一会,林明依旧暗自摇头。虽然他对音乐一知半解,但作为听众来说,他听到的不是天籁之声,不是能够打动一个人灵魂的东西。只是一群人吵吵闹闹,像是在放鞭炮一样杂乱无章的叫吼,根本无法感动心灵。
还是因为新时代乐队没有优秀的歌曲,还是那句话,这年头不缺好嗓子也不缺高明的乐器演奏家,缺的永远都是能打动人心的优秀歌曲和优美动听的旋律。
“让他们停一下吧。”因为声音太大,林明在梁晓岳耳边大声道:“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事情,待会说说这个乐队。”
梁晓岳略微惊喜:“你对他们有兴趣?”
对于新时代乐队,梁晓岳其实本身也是感到惋惜的。因为这支乐队都非常努力,成员本身实力也相当不错。都是二十六七岁的年轻小伙,特别是主场阿健,马上步入而立之年,玩音乐也已经有接近十年,功底相当深厚。但桃木音乐本身就是一家底子不太厚的音乐公司,费劲千辛万苦,才捧起了几名当红歌星,说是当红,其实也都只能算准一线,论顶级还是差得非常远,但公司肯定会先把资源放在她们身上。所以根本不会管这支小乐队的死活,只能任他们自生自灭。
如果林明能够接手的话,对于桃木音乐来说,自然是件天大的好事。桃木音乐得了一颗摇钱树,新时代乐队也能火起来,双方合作共赢。
“有些歌我唱不了,刘赫和我的那些朋友也唱不了,我可以给他们。”林明道:“这支乐队的基本功和实力还是相当不错的,特别是阿健,声音有股子沧桑感,高音也飙得上去,我就不行,只能唱唱低音,音量一上就破音了。”
梁晓岳沉吟道:“有什么条件?”
梁晓岳只是经商不行,但不代表他傻。林明肯将歌给这支乐队,必然会有附加条件,不会白给。至于把歌卖给他们,先不说新时代乐队成员一个个穷得叮当响,公司也不会为了他们这样一支小乐队花费巨大代价从林明手里高价买歌来捧他们。而且林明也不一定肯卖,更何况即便林明愿意卖,桃木音乐肯定将这股资源首先给的一定是自己公司的当红艺人。因为她们本就是公司现在最大的几颗摇钱树,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和名气底子在,自然不会费力去帮新时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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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点点头道:“条件肯定是有的,不过这些要等我们把咱们之间的事情谈完才行。如果咱们之间没有达成双方满意的合作意向的话,谈后续的事情也没有意义。”
梁晓岳道:“这是自然。”说着他站起身,向着台子上的何子健喊了一声,新时代乐队其实早看到了公司领导都过来,但都没有停止演唱。第一是领导都坐下来欣赏,没喊停,第二是这样做也能给领导一个认真努力的好印象。
“梁总。”何子健跑下台来。
梁晓岳将他拉到一边说道:“昨天晚上那首歌排练地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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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差不多?差多少?”
“梁总您放心,不会有任何失误。”
梁晓岳点点头:“有的时候不要太谦虚,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林明很看好你们这只乐队,你们这次演奏对公司至关重要,如果能让他满意,答应给你们乐队写歌的话,你们的前途一定会大红大紫。他的歌你也见过,事实上他现在手上就有上百首跟这首质量差不多甚至更好的歌曲,我现在在极力拉拢他到我们公司来,如果能将他手上的这些歌全部留到公司,我会极力推荐你们乐队为这些歌做伴奏,到时候你们近水楼台,我相信,你应该明白我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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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希望新时代乐队的演奏达到一个最完美的水准,以歌曲打动另外两位股东,让他们同意花更多的代价让林明以歌曲入局桃木公司。这样,公司才能更好地发展。
“明白了梁总,交给我们吧。”何子健表情凝重,签约桃木音乐已经一年,新时代乐队一直拿不出成绩,不是乐队成员不努力。而是实在没有好的作品面世,如果有一个顶级歌曲创作者做后盾,源源不断的好歌,新时代何愁不火?
梁晓岳回转来,走到林明的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林明,新时代那边没有问题了。音响和设备都是现成的,你直接上去就行,话筒在台上。”
“行吧。”
林明穿过观众席,走上了演播台。
台下。
梁晓岳、侯文辉、赵斌三位桃木音乐公司的股东法人,还有林明的父母。
这将是林明第一次登台演唱。
而台下的这五人,就是林明的第一批观众。
何子健的声音粗狂有力,声线有些像崔健,都属于那种浑厚的男声,唱高音游刃有余,但面对低音就稍稍有些力有不逮了。因为真正的低音并不是完全靠那一股子力气,就能完美唱出来的。
而林明的声音比较低沉,刚好能够驾驭,虽然这首歌的高潮部分也有高音,但大多数还是以中低音为主,林明也能唱得上去,只需要担心走调的问题。
虽说林明也吊了半个月嗓子,但其实没啥用,因为吊嗓子是个常年累月的事儿,不是一两天就能让你的嗓子干净的。不过虽然没立竿见影,可至少心里有个安慰。好在林明上一首唱这首歌唱了几百遍,当年大学那会儿,寝室里几个哥们最爱去KTV聚会,因为常年聚在KTV的原因,还让他认识了陪伴他走完大学的一位记忆深刻的女朋友。那女孩跟他们一样,整个寝室的人都爱在KTV唱歌,也让林明经常练习唱歌而略有心得。只要跟着调认真唱,还是不用担心跑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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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首歌的旋律很温柔也很低沉,可那刹那,林明的泪水充满了眼眶,鸡皮疙瘩都快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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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看到的是上一世自己平凡的人生,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人生,也许因为成长环境,我们的人生包含了太多不一样的地方。但不论在任何时候,同样的青春成长,同样的学校,也同样会伴随着相同的回忆。
那是属于每个人都拥有过的青春,也许曾经有过悔恨,也许曾经保留爱意,可终究,都让它随风过去。
24秒前奏过去,他举起话筒,眼中噙着泪水,用这世上最温柔的声音轻轻唱:“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迈出车站这一刻竟有些犹豫。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而长野的天,依旧那么暖,吹起了从前。”
大学毕业在电视台工作了半年,然后嫌累辞职在家,中间时而找份工作,时而懒惰四处游玩。两年后因为一个女孩冲动地去了千里外的深城,渡过艰难的一年后,爱情终究抵不过时间和物质,黯然离开,没有脸面回家乡。林明踏上火车北上首都,跟着混的好的大学同学,从最底层的场务做起。这一干,又是两年。二十七岁的年纪,每年都跟家里说自己很忙,可一年忙到尾,钱没赚多少,还要母亲偷偷打钱度日。失败而又平凡的一生,不知不觉,已经年近而立。
北上首都的第三年,林明辞职回了家乡。他看到了父母在车站外等他,父亲的头发花白,母亲皱纹满面,几年没有回过家乡,父母都已经苍老了很多。
“从前初识这世间,万般流连,看着天边似在眼前,也甘愿赴汤蹈火去走它一遍。”
嘴中唱着歌,心里却是在想上一世的每一个日日夜夜,林明的记忆模糊下来。他甚至忘记了母亲到底给他打了多少钱,也忘记了他追过的每一个女孩的名字,可忘不了的,是那些年人在他乡,心中,却时时刻刻想着家的乡愁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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