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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交州之行(四十五)

小说:重生东汉末年作者:潜阳字数:3353更新时间 : 2018-08-21 13:24:29
  郭斌虽已使出浑身解数,甚至连降龙掌中以命搏命的招式都使了出来,本想着以此赢得一点喘息之机。单看对方猫儿戏弄耗子一般的样子,他便晓得自己赤手空拳绝不是那人的敌手,而手中若是能有一杆长枪,哪怕便是一根木棍,情势也应当大不相同。

  因此,他虽是招招进攻,却又边打边退,直至退到窗边,虚晃一招,便一个翻身跃下了阁楼。如今他周身虽有数处穴道被点,几乎半边身子都又麻又酸,可常年习武和这近两年来官场上的摔打,使得他早已不是当年的小屌  丝。

  每日里筋骨的打熬,官场上的殚精竭虑,对治下百姓生计的筹谋,手下各人公事、私事的安排布置,战场上的尔虞我诈,奋死拼杀,使得郭斌得以快速成长。长期独立处理事务、掌控全局的经验,使得他意志坚定,行为果决。因此,他能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迅速逃命。当然,此时机会难得,他哪里会傻傻地想要逃走?

  这位高手并无伤人之心,否则适才自己早便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郭斌也自知想要逃走那是难如登天。不要说自己白日里策马疾驰了一整天,身子极是疲惫,现在更是行动不便,即便自己是处于巅峰状态,以那人的轻功自己也断然跑不了多远。若是那人想追,怕自己连这个小院子都跑不出去。因此,他跃下楼来,只是为了找一个趁手的兵器。

  那人见状,却也并未阻拦,只是轻飘飘地从楼上跃下。此时月上中天,仿佛将整个世界都撒上了一层白霜,那人单手负在背后,身子竟似不受地心引力影响般从空中缓缓地落下,随风猎猎飘动的道袍扬于身后,更予人一种洒脱恣意的豪迈感觉。

  此时的郭斌,哪里还有功夫欣赏这俨俨然的一派宗师气度?他在跃下来时,右手反向抓住阁楼上的一根儿臂粗细的椽子,一搓一抖,已然将其震得松了,随即一抽,丈许间的一根椽子便被抽了出来。

  他双手紧紧握住临时充作武器的椽子,盯着对方的双眼,眨也不敢眨。

  那人清癯的脸上绷得紧紧的,迈着仿佛在自家花园散心的休闲步子,缓缓地向郭斌走来。这步子虽不快,也极是静默无声,却仿佛暗合了某种天地间的至理,予人以极大的威压。

  郭斌见状,知道再也等不得了,否则不用对方攻来,自己便要被他的气势给压得透不过气来。到时候便不用打了,直接弃枪认输算了。长兵器争斗,讲究的便是一往无前的气势,若是失去了先手而被对方压制住了,想要挽回颓势那便要颇费一番手脚了。长兵器作战中,虽不乏拖刀计、回马枪这种巧招,却终非获胜的正途。

  无论是战争也好,江湖争斗也罢,占据主动,甚至是实力远在对手之上的一方,往往是不屑于使用诡计的。所谓的妙计,不过是硬拼不过,非得铤而走险的不得已的选择。然而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谓的计策,也不过是个笑话罢了。

  能够与如此高手过招,是任何一个习武之人梦寐以求的莫大机缘。郭斌知道,若是使用巧计,非但难以获胜,更是徒惹人笑话。况且他也不想白白浪费这来之不易的机会,他知道只有直面危险,才能磨砺得出锋锐的宝剑。

  突然之间,郭斌动了。那根丈许长的木椽子幻化出无穷的枪影,直向那人周身各处攻去。这长椽子仿佛一条于天地间舞动的苍龙,挟着无边的狂风骤雨,仿佛要将对手吞没一般,一往无前。可见,郭斌虽然惫懒,这长枪上的功夫却是颇有进境。

  只见那人清癯的面上纹丝不动,随手折断了一根身侧的柳枝,竟以细长绵软的柳枝回击过去。

  郭斌将椽子作长枪使,不用靠着铁质枪头的惯性,便单单用手臂上的力道,愣是用这根硬直的椽子挽出了朵朵枪花。然而,那人面对从六合杖法中演化出来的枪法却也很是从容不迫,他将手中的柳条搭在郭斌的椽子上,那柳条随着“枪身”的抖动不住颤抖,却仿佛粘在了上面一样,分毫也脱离不开。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对方这一个举动,正正好击在了郭斌的“七寸”之上。

  枪法之中最为变化万端,也最为刁钻狠辣的招式,便是挽枪花。只要拿着一根白蜡杆子,这枪花便是个七八岁的孩童都能挽出来,可是这后面的杀招,才是真正区别高手与小白的分界线。

  长枪与长矛最大的不同,就是其枪身并非硬木所制,而多是以精心栽培,韧性极佳的白蜡木制成,因此长枪的枪身便具有了极佳的韧性与弹力。具有弹力的枪身,使得长枪的枪头不会如长矛一般只会走直线,而是可以借着枪身的弹抖变换进攻的方向。这便是长枪在对敌时所以变化无端,使得对手摸不清攻击方向的根本所在,也是长枪的习练较之长矛更难的原因。

  在战阵之上,尤其是在面对汹汹而来的敌军时,手持长矛的步兵需要排成紧密的阵型,斜斜地端着长矛面向敌人。此时讲究的是令行禁止,在混乱嘈杂的战场上,将领的命令越是可以被毫无保留、不打折扣地执行下来,便越可扩大己方的确定性,而己方确定性越高,战胜的几率便也越大。战场上的这种情况,使得在普通士卒之间普及长枪成为一个极愚蠢的行为。

  从经济性上讲,与弹性极佳、培养又很难的白蜡杆相比,处处可见的硬木杆子几乎不用花费什么成本。另外,越是复杂多变的口令或枪术,在战场上造成混乱,形成己方不确定性的几率便越大,这与精密复杂的密码锁及不上一根粗大笨重的门栓好用是一个道理,因为其故障率高嘛。

  况且在战争时期,普通士兵被征召以后,很少会参与军事训练,大多是被塞上一根木矛便要上战场拼生死。对于他们来说,简单好用的木矛,较之变化多端、繁复无比的长枪更加好用。尤其是在面对骑兵的集团冲锋时,斜插在地上的硬质长矛,更可以对敌人造成巨大杀伤。

  因此,自古以来,韧性上佳的长枪便极少被列装在部队之中,而使用简单,威力巨大的长矛则广受士兵们喜爱。就好像后世苏联所制的AK47步枪较之美军的M16所以更受战乱地区人们的欢迎,并不是因为它的性能真的可以将它的对手甩出好几条街去,而是因为它更加结实耐造,易保养,适用于各种恶劣环境。

  然而,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物降一物,从没有什么东西是没有弱点的,枪法的弱点,却偏偏就在其长处上。

  真正是应了那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枪法最厉害的手段便是挽枪花,而想要破了这枪法,却也要着落在枪花之上。枪花所以厉害,一是因为它枪头变幻,让人看不清去路,摸不着头绪;第二,则是它可以借力打力,也就是借着对手兵刃上的力道攻击对手。

  白蜡杆有弹性,存得住能量,非但可以在兵刃相交时通过枪身的抖动卸掉对方的力道,更可以在对方格挡的时候变弯。枪身弯了就会反弹,这时候使枪的人只需要抖动握着枪把的手,枪把一转,枪头就绷出去了。

  这一绷之中,既有挽枪花时己方的力道,又有对手格挡之时因反弹而借上的力道,故此这力道较之初时增强了将近一倍。况且长枪是在挽着枪花的,因此其在刺中人身体之时便天生带着一股钻劲儿。

  可别小看这股钻劲儿,不要说是尖利锋锐的铁质枪头,便是一根圆滑的软木头,若是带上了钻劲儿都能钻出火星来。再瞧瞧修地铁时的钻头,却还是平平的丝毫不见棱角。因此,虽说是钻劲儿,其实靠的却是摩擦。地铁的钻头靠的是表面凹凸不平的形态将地底下的砖石磨下来;自家的房子中,为下水道或排气孔打洞时是要将与桶状的钻头接触面的砖石磨掉。这个力量,靠的有两方面,一个是其本身旋转的力量,一个是向前推进的力量。

  若是只有旋转的力量却没有向前推进的力量,那么钻头便只能在墙体表面瞎晃悠,这跟按摩有什么区别?而若是只有向前推进的力量却没有旋转的力量,那么钻头也定然进不了砖石之中,谁也没有将一个铁桶按进墙体中的本事。

  枪尖之所以要造得尖锐而锋利,是为了减小接触面积,从而增大接触面的压强,如此摩擦力自然便高了。再借上枪身弯曲所形成的弹力和使用者向前的推力,这枪尖扎在身上的力道自是可想而知。枪尖刺在身上,一枪便是一个窟窿,极难愈合,以如今的医疗水平,养护中保持不感染是极为困难的,因此“刺死砍伤”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而防御大枪,最好的手段就是贴着枪身听劲。练习大枪挽枪花时,沾连、粘随、不丢、不顶,也是听劲的先决条件。待听好了劲儿后,顺着对方的枪杆将其长枪格在外面,再顺势中宫直入,这枪花便也破了。这就是所谓的“贴杆而入,见肉分枪”。

  试想一下,枪尖刺入,枪把抖动,枪头在肉里稀里哗啦一通乱钻,那还不在人身上扎一个大洞出来?后世凶名赫赫的达姆弹,便是弹头入肉以后开花的,想要将其取出来,则势必要用手术刀在伤口处开个大洞。

  在战场之上,进行简单手术已经是极奢侈的行为,中了达姆弹后,若是不能迅速运往后方,基本便可宣布死刑了。长枪也是同样的道理,若是用刀子砍伤,只要将伤口消毒,两边的肉还可以长合到一处,若是一枪捣了个洞,这么大一块肉要长起来需要多少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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