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烟花楼
不得不承认的是,苏楚澜好色。
在写字楼、酒吧的艳遇数不胜数,可他个个记得,更别说这样国色天香的,简直是“输了你,赢了世界又如何”。
可自己怎么就是记不起来呢?她是谁,戏里的搭档?
“你是.....”
“我是谁你都不记得了?怎么会这么严重。”
那女子仔细打量了苏楚澜半天,看他不像是装的,便恨恨地道:
“那帮家伙下手也太狠了。这一砖头敲得,足睡了三天不说,醒来都失忆了。”
一张俏脸恼得发红:
“天杀的!”转脸问他:
“不会你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吧,刘驰驰”
“刘驰驰,你说我叫刘驰驰!”
苏楚澜跳起来,顿时觉得事情开始严重了。
“真的失忆了,哎呀,这可怎么办啊”女子紧张得好似这事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别急,别急,你慢点说,把你知道的事情经过告诉我。”
苏楚澜只有先安抚了这女子的情绪,然后让她告诉自己经过。
接下来从这女子的诉说里,他终于知道:
这是大唐僖宗乾符原年的长安城,自己叫刘驰驰(这名字是怎么起的,搁到公司里会被人笑话半天)。一名悼唱诗人,就是给做丧事的人家里唱悼诗(这是什么职业,有职业规划吗)。关键自己做得还挺成功,声名不小,可谓名动长安,被世人冠以-—“凶肆歌者”的称号(这称号也太逊了,护花使者都比它好听)。
而眼前这名女子,跟自己素有旧识。乃长安城平康里坊鼎鼎大名挹翠楼的孟小仙。
此处即是挹翠楼!孟小仙的闺房。
刘驰驰平日里好在这坊间买醉寻乐,和这位小仙姑娘混得又熟。一旦喝酒贪杯醉倒于这街头巷尾之时,多是这位小仙姑娘请人搭扶回来,于她房里醒酒。(自己怎么会是这么一个货色的)
前晚又次喝醉,于街市中和一帮纨绔公子起了口争,动起了手脚。这帮人领头的就是神策大将军田令孜的义子田桑榆。自己虽身手了得,但一来自己已喝得近于烂醉,二来对方人手众多,所以遭了对手暗算,被一青石砖拍了脑袋,就此晕倒,直至今日方醒。
真是一个烂到家的故事,可惜主角是自己!
苏楚澜听得头晕,发呆了半天说:
“对不起,让我再睡会。”倒头便睡。
睡了一个时辰,苏楚澜再次醒来,他绝望地发现那套行头仍旧穿在自己身上,粉脸娇颜的小仙姑娘仍旧关切地坐在床榻前。
他方寸已经乱了,几乎绝望地对小仙说:
“你变个铜钱我看看。”
孟小仙狐疑地看看他,拉开梳妆台的抽屉,几乎一抽屉的“开元通宝”。
苏楚澜这才一头仰面栽倒床上。
老天,自己竟然真的穿越了!
他心里一阵唏嘘,老天给了自己一个重生的机会,却把自己扔到了唐朝,还是唐晚期的乱世。
熟悉历史的他知道,乾符元年,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这一年该是李克用杀大同节度使叛乱的年份了。
从这以后,李唐的江山就该一步步往五代十国裂变了。
苏楚澜心里倒吸一口凉气,老天,你把我摔到这乱世,是要我扶世济民,还是教我做一只即倾大厦下的蝼蚁呢?
孟小仙的云鬓靠近他的脸,希望看懂他发呆的表情。
半晌,苏楚澜无奈一声长吁,权且做了这个刘驰驰吧!
楼下一阵鼓乐喧嚣,丝竹声不绝于耳。
小仙忽想起什么,慌忙站起身来,对着铜镜仔细整理云鬓发髻。
他不明就里地望着她一番手脚忙碌。
“怎么了?”
小仙对她一笑:
“忙你的事倒险些忘了我的大事,鸨婆子要骂死我了。”
刘驰驰纳闷的问:
“什么大事?”
“知道你也不会关心的,全是那帮达官权贵无聊至极,弄出来的什么'文酒之会',无非是找个由头喝酒寻乐子罢了。”
“文酒之会?”刘驰驰心里一思忖,有点印象,这是晚唐盛行于达官权贵中的一种以文会友的娱乐方式。常常在这烟花之地选一花魁作为文酒之会的主持人,也称作“都知”。召集各方权贵要人聚集一堂,聊以坊间趣事,品温香赋诗词,美酒勾兑牢骚,麻木乐趣而已。
“今日是选都知之时,各楼当家花旦无不倾力表现想争夺这个名号。要是鸨妈子知道我这么怠慢,必要骂死我了。”
“那你快去啊”
“知道了,我打理好了就去。”
刘驰驰突然念上心头,说道:
“来,我赋诗送你吧。”
“送我首诗?这可稀奇,平日你的诗都是送给亡者的,今日怎突发奇想要送我一首?”
这话说的刘驰驰一脸的汗,他竟然忘了自己“凶肆歌者”的名号了,也罢,自己才情出众,助她一首吧。
“霓裳余音大明宫,香影不恋马嵬冢;
山河啼血旧人家 ,一年一度海棠红。”
吟完,刘驰驰自为得意看向孟小仙。
小仙边走边低头复吟:“霓裳余音......”,随即落珠帘下楼了。
片刻,楼下一通清锣,有司仪宣布:“本届长安城花魁之选开始!”
乐声响起。
刘驰驰方才讲话多了,后脑又是一阵子晕晕乎乎,此刻正好伴着丝竹声睡去......
约到黄昏时分,刘驰驰睁开眼,睡意未褪。
朦胧中屋内烛影婆娑,孟小仙款款坐于榻前正凝视自己,眼神脉脉。
见自己醒过来,俏脸一红说道:
“方才的花魁之选,我凭你所作之诗摘得今年'花魁'之冠!”
“真的?”
“当真”
他不顾头部的隐痛,一下子坐了起来。
那么不小心,我把历史小改了一下!
帮了美人,美人自然有佳肴相谢。
吃罢了孟小仙亲自做的精致餐点,刘驰驰觉得口中犹有余味绕舌。
唐朝的餐饮如此精致尚口,用饕餮恐怕都辱没了它。
没有现代的餐饮比较倒也罢了,这真比较起来,恐怕现代的餐饮欠缺的不止是神韵而已。
贪晚于美人闺是极不合适的。他起身告辞,但有个不情之请,就是请孟小仙送自己回家,理由当然很“堂皇”,自己的确忘了家住哪里了。
黄昏的长安城,安详而繁忙,坊间、市集处处传来稻米酒香。人从熙攘,车马悠闲,时光在初上灯的古老街市悠游,一日交付于光影。
马车是轻驭之驾,驾车的小伙儿家里就开着这长安城最大的车铺子—“崔家马铺”。他驾着车带着一面庞的黝黑笑容,身手矫健而细腻,可见这驾车也是一门手艺。
刘驰驰看着他驾车,就想自己机动车B照估计在这里也不好使了,古时这驾马是不是也该有个驾照什么的。
一旁孟小仙看他“扑哧”笑了,说道:
“不会驾马也忘了吧,当年乐游原上的马球盛会,你领衔的乐坊队可是荣膺第二名呢。”
“第一是谁?”
“当然是当今皇上领衔的宫廷队。输那一球是你明显让皇上他们的,不是吗?”
刘驰驰未曾开口,驾车的小哥倒叫起来了:
“哎呀,原来今天我这车乘的是'凶肆歌者'刘大少爷啊,荣光荣光!”
刘驰驰赶紧恬着一张脸说:“过奖过奖。”
车厢的暗处脸上羞出了汗。
(注:唐僖宗李儇是一个热衷游乐的皇帝。他喜欢斗鸡、骑射、剑槊、法算、音乐、赌博,玩乐的营生他无不精妙。他对打马球不仅十分迷恋,而且技艺高超,他曾经很自负地对身边的优伶石野猪说:“朕若参加击球进士科考试,应该中个状元。”石野猪回答说:“若是遇到尧舜这样的贤君做礼部侍郎主考的话,恐怕陛下会被责难而落选呢!”)
车马三弯两绕,停于一处桃花院落,孟小仙轻盈下车说道:
“到啦,你的寒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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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字楼、酒吧的艳遇数不胜数,可他个个记得,更别说这样国色天香的,简直是“输了你,赢了世界又如何”。
可自己怎么就是记不起来呢?她是谁,戏里的搭档?
“你是.....”
“我是谁你都不记得了?怎么会这么严重。”
那女子仔细打量了苏楚澜半天,看他不像是装的,便恨恨地道:
“那帮家伙下手也太狠了。这一砖头敲得,足睡了三天不说,醒来都失忆了。”
一张俏脸恼得发红:
“天杀的!”转脸问他:
“不会你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吧,刘驰驰”
“刘驰驰,你说我叫刘驰驰!”
苏楚澜跳起来,顿时觉得事情开始严重了。
“真的失忆了,哎呀,这可怎么办啊”女子紧张得好似这事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别急,别急,你慢点说,把你知道的事情经过告诉我。”
苏楚澜只有先安抚了这女子的情绪,然后让她告诉自己经过。
接下来从这女子的诉说里,他终于知道:
这是大唐僖宗乾符原年的长安城,自己叫刘驰驰(这名字是怎么起的,搁到公司里会被人笑话半天)。一名悼唱诗人,就是给做丧事的人家里唱悼诗(这是什么职业,有职业规划吗)。关键自己做得还挺成功,声名不小,可谓名动长安,被世人冠以-—“凶肆歌者”的称号(这称号也太逊了,护花使者都比它好听)。
而眼前这名女子,跟自己素有旧识。乃长安城平康里坊鼎鼎大名挹翠楼的孟小仙。
此处即是挹翠楼!孟小仙的闺房。
刘驰驰平日里好在这坊间买醉寻乐,和这位小仙姑娘混得又熟。一旦喝酒贪杯醉倒于这街头巷尾之时,多是这位小仙姑娘请人搭扶回来,于她房里醒酒。(自己怎么会是这么一个货色的)
前晚又次喝醉,于街市中和一帮纨绔公子起了口争,动起了手脚。这帮人领头的就是神策大将军田令孜的义子田桑榆。自己虽身手了得,但一来自己已喝得近于烂醉,二来对方人手众多,所以遭了对手暗算,被一青石砖拍了脑袋,就此晕倒,直至今日方醒。
真是一个烂到家的故事,可惜主角是自己!
苏楚澜听得头晕,发呆了半天说:
“对不起,让我再睡会。”倒头便睡。
睡了一个时辰,苏楚澜再次醒来,他绝望地发现那套行头仍旧穿在自己身上,粉脸娇颜的小仙姑娘仍旧关切地坐在床榻前。
他方寸已经乱了,几乎绝望地对小仙说:
“你变个铜钱我看看。”
孟小仙狐疑地看看他,拉开梳妆台的抽屉,几乎一抽屉的“开元通宝”。
苏楚澜这才一头仰面栽倒床上。
老天,自己竟然真的穿越了!
他心里一阵唏嘘,老天给了自己一个重生的机会,却把自己扔到了唐朝,还是唐晚期的乱世。
熟悉历史的他知道,乾符元年,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这一年该是李克用杀大同节度使叛乱的年份了。
从这以后,李唐的江山就该一步步往五代十国裂变了。
苏楚澜心里倒吸一口凉气,老天,你把我摔到这乱世,是要我扶世济民,还是教我做一只即倾大厦下的蝼蚁呢?
孟小仙的云鬓靠近他的脸,希望看懂他发呆的表情。
半晌,苏楚澜无奈一声长吁,权且做了这个刘驰驰吧!
楼下一阵鼓乐喧嚣,丝竹声不绝于耳。
小仙忽想起什么,慌忙站起身来,对着铜镜仔细整理云鬓发髻。
他不明就里地望着她一番手脚忙碌。
“怎么了?”
小仙对她一笑:
“忙你的事倒险些忘了我的大事,鸨婆子要骂死我了。”
刘驰驰纳闷的问:
“什么大事?”
“知道你也不会关心的,全是那帮达官权贵无聊至极,弄出来的什么'文酒之会',无非是找个由头喝酒寻乐子罢了。”
“文酒之会?”刘驰驰心里一思忖,有点印象,这是晚唐盛行于达官权贵中的一种以文会友的娱乐方式。常常在这烟花之地选一花魁作为文酒之会的主持人,也称作“都知”。召集各方权贵要人聚集一堂,聊以坊间趣事,品温香赋诗词,美酒勾兑牢骚,麻木乐趣而已。
“今日是选都知之时,各楼当家花旦无不倾力表现想争夺这个名号。要是鸨妈子知道我这么怠慢,必要骂死我了。”
“那你快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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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驰驰突然念上心头,说道:
“来,我赋诗送你吧。”
“送我首诗?这可稀奇,平日你的诗都是送给亡者的,今日怎突发奇想要送我一首?”
这话说的刘驰驰一脸的汗,他竟然忘了自己“凶肆歌者”的名号了,也罢,自己才情出众,助她一首吧。
“霓裳余音大明宫,香影不恋马嵬冢;
山河啼血旧人家 ,一年一度海棠红。”
吟完,刘驰驰自为得意看向孟小仙。
小仙边走边低头复吟:“霓裳余音......”,随即落珠帘下楼了。
片刻,楼下一通清锣,有司仪宣布:“本届长安城花魁之选开始!”
乐声响起。
刘驰驰方才讲话多了,后脑又是一阵子晕晕乎乎,此刻正好伴着丝竹声睡去......
约到黄昏时分,刘驰驰睁开眼,睡意未褪。
朦胧中屋内烛影婆娑,孟小仙款款坐于榻前正凝视自己,眼神脉脉。
见自己醒过来,俏脸一红说道:
“方才的花魁之选,我凭你所作之诗摘得今年'花魁'之冠!”
“真的?”
“当真”
他不顾头部的隐痛,一下子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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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了美人,美人自然有佳肴相谢。
吃罢了孟小仙亲自做的精致餐点,刘驰驰觉得口中犹有余味绕舌。
唐朝的餐饮如此精致尚口,用饕餮恐怕都辱没了它。
没有现代的餐饮比较倒也罢了,这真比较起来,恐怕现代的餐饮欠缺的不止是神韵而已。
贪晚于美人闺是极不合适的。他起身告辞,但有个不情之请,就是请孟小仙送自己回家,理由当然很“堂皇”,自己的确忘了家住哪里了。
黄昏的长安城,安详而繁忙,坊间、市集处处传来稻米酒香。人从熙攘,车马悠闲,时光在初上灯的古老街市悠游,一日交付于光影。
马车是轻驭之驾,驾车的小伙儿家里就开着这长安城最大的车铺子—“崔家马铺”。他驾着车带着一面庞的黝黑笑容,身手矫健而细腻,可见这驾车也是一门手艺。
刘驰驰看着他驾车,就想自己机动车B照估计在这里也不好使了,古时这驾马是不是也该有个驾照什么的。
一旁孟小仙看他“扑哧”笑了,说道:
“不会驾马也忘了吧,当年乐游原上的马球盛会,你领衔的乐坊队可是荣膺第二名呢。”
“第一是谁?”
“当然是当今皇上领衔的宫廷队。输那一球是你明显让皇上他们的,不是吗?”
刘驰驰未曾开口,驾车的小哥倒叫起来了:
“哎呀,原来今天我这车乘的是'凶肆歌者'刘大少爷啊,荣光荣光!”
刘驰驰赶紧恬着一张脸说:“过奖过奖。”
车厢的暗处脸上羞出了汗。
(注:唐僖宗李儇是一个热衷游乐的皇帝。他喜欢斗鸡、骑射、剑槊、法算、音乐、赌博,玩乐的营生他无不精妙。他对打马球不仅十分迷恋,而且技艺高超,他曾经很自负地对身边的优伶石野猪说:“朕若参加击球进士科考试,应该中个状元。”石野猪回答说:“若是遇到尧舜这样的贤君做礼部侍郎主考的话,恐怕陛下会被责难而落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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