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硬是要的
古道之上,骏马疾驰。
马很快,可马的主人仍不断挥着鞭子。
不该,这很不应该。
因为这个挥着鞭子的人本应该是一个沉稳的少年郞,他虽然有可能会急躁,但绝不至于慌乱。
只是看起来,他的确是有些慌乱,慌乱到他的道袍上面破了好几个口子都没有停下来修补过,慌乱到,身为一品高手的他,此时尽然有灯枯油尽之象。
这个小道士正是北门, 墨羽那日在军机大厅之前自知无法说服几位文官,若是强行争辩,摆明所有道理,也只会让他们更加反感,甚至有可能传到夏皇耳中。
如果只是发现问题,上报,那么只能说是墨羽心细如发或是军事才能出众罢了,可是,如果墨羽非要提醒付帅,那么——夏皇眼里,墨羽和付帅在万仞关到底有没有什么谋划,就说不清了。
这对于墨羽倒是没什么,可是,对于一心向着大夏的付帅将军而言,就太危险了。
所以,墨羽拜托北门前往万仞关告诉付帅,最重要的是,出关告诉李乐随时准备接应。夏皇在发现白家的问题后按兵不动,说明白家的实力远远不止自己所了解到的那些,必然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力量能够短时间之内对抗大夏。
“我不求挫败白家。”北门想起墨羽告诉他的话,“我之求能保住付帅的性命。他这个人我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我知道,他和方叔一样,骨子里有一种‘城在人在’的心思,是不会做出依托自己武力一走了之这种事情的。所以,北门,拜托了。”想起那天,那个在天山上从茅屋内走出的军人,北门叹了口气,加快了挥鞭的速度。
忽的,他一个翻身落在官道上,马向前跑出几步一声悲鸣跌倒在地。
“我就知道,不可能是赶路这么简单。”北门小道士直起身子掸了掸身上的灰,“夏皇要的,是一个标杆。既然白家的反叛无可避免,就一定要把白家推到人民的对立面上去,所以,白家必须杀死一个万众敬仰的人。”
“阿羽这么说我还不信,没想到居然是真的。”他拍了拍双手,好让有些僵硬的手能在接下来出剑的时候灵活一些,“那你们呢?真是不懂江湖中人啊,满口侠义,到了这时候,却要顺着皇命。”
古道旁的树林中,几个蒙面人走了出来。
北门摇摇头,继而晃了晃手指:“见不得人的东西。”说完这句话,有些迟疑,“我说话什么时候这种风格了?被春熙带的?嗯,应该是。”
蒙面人哼了一声:“我劝你还是莫要逞一时之快,我等本不是你的对手,可你多日赶路,此时恐怕连二品的气力都用不出来。小伙子,听一句劝,你是江湖中的希望,没必要趟官场的浑水,回你的清虚观吧,这件事知晓的人不多,我们几人更不会声张,无损你的侠名。”
“侠名?”北门笑着抽出剑,“侠名?我行侠仗义,行的是我的侠,仗的是天下悠悠众生的义,何曾管过名声。几位说的第一句话倒是有理,莫逞一时之快。口舌之利向来是没用的,动刀子的就动吧。”
随即,他长剑斜斜指向为首那人,“一起上吗?”
那人呸了一口,啐道:“老子也不乐意干这个,迫于无奈,还在你灯枯油尽之时拦你,若在倚多为胜,自尽了得了。北门少侠你看着,我这套刀法来自当年万仞关外走镖运送私物之人,善于拼命!”
北门没有说话,身形一闪便冲了过去。那人亦是欺身上前,撞开北门的青锋剑,想也不想,抡圆了大刀,旋风一般当头一刀便劈向北门的面门,正是塞外关刀“天雷罩顶刀”的标准套路。
看到他的关刀刀法,北门心中却是微微一惊,收起了些许轻视,暗道这可不好打。天雷罩顶刀法虽然是天山内外都已经非常流行的刀法,大路货色,会使之人众多,但是能将刀法神髓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的人却没有几个。江湖中传下来的武学就没有不行的,有的只是不合适的练习者。
“嗬!”收起了轻视之心,浸在森寒刀风之中的北门大喝一声,也不抱怨十成功力剩了几成,青锋剑寒芒横飚,星光点点,迎着大刀的来路,一招后发先至的小有清风剑“青风泪离人”直刺向他的双眼。
若是有熟悉清虚观剑法的人在此,当冒出一身冷汗。“青风泪离人”本来的确是抢攻的绝佳剑法。小有清风剑本就是快剑,这一招更是快中之快,无论应对任何急攻,都有反败为胜的本钱。但是,这一招剑法却需要一口气进攻十二处以上的要害才能够迫敌回救,撕碎敌人的防线,长驱直入,否则的话,敌人只要稍加闪避,这招抢攻剑法就会徒劳无功,反而将自身的破绽全部暴露了出来。
而此时,北门一身内力实在是没有外方的资本,面对此时的蒙面人,其实只有天灵双眼等寥寥几个要害,稍有不慎,就是满盘皆输的下场。
那人似乎是叹了一口气,面巾没有罩住的半张脸露出一抹赫然,脚上倒踩九宫方位,轻描淡写地一仰身,闪开青风泪离人中攻向面门的数招剑法,手中大刀刮动烈风,成一个四十五度斜角对准北门的肩头斩下,竟然想要将他由肩到腰切成两片。
“飒——”就是在此生死关头,北门一笑,吐气开声,用清虚观三清功特有的吐纳法吐出一口浊气,身子宛若一朵风中荷叶,衣带生风,飞旋如舞,双腿一盘,整个人如卧巧云,半伏在地,青锋剑寒光一闪,从“青风泪离人”化为“清风两袖招”,一带朦胧的剑光宛若洛水丽人迎风飘举的舞裙,又似画师凌空摔下的墨汁,轻灵地扫向蒙面人的腰眼。
蒙面人的大刀擦着北门的头顶劈在空处,只发出一声空空洞洞的破风声,而北门的剑却将他腰眼处的衣服割了一个大大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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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特赠送情书一封:
啊,让狗粮来的猛烈些吧
葭:
感觉遇到你之后,我变得好老套。
我总是想着和你牵手逛街 ,想和你一起吃糖葫芦打闹,想像家人一样不顾形象的在厨房弄到自己一脸油污,想安安静静的和你坐着聊天。
可是我以前不是这样的人呀,那时候我总以为,自己的逼格高的上了天,起码和百尺楼那么高
我从小到大没什么梦想 一直在路上不问远方 只是衷心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
你问我什么算厉害 大概就是能有朝一日 能够让你幸福吧。
长到这么大 我说不出来我最爱的故事 说不出来我最爱的歌谣 我时常觉得人生其实没那么有趣 偶尔也会质疑活着的意义 所有来自于书上和别人口中的意义都不曾说服过我 但有一天我突然觉得 大概人生最大的意义就是用余生去找到这些最爱吧
因为在那一天 我遇到了最爱的人 那个人 是你
原谅我词穷 说不出感动 写不出爱这种感觉 但我想 文字这种东西 本身就形容不出我的心中的你 在你面前 那些东西太过苍白
春风十里,不如你。 夏阳满山,不如你。 秋雨淅淅,不如你。 冬雪皑皑,不如你。 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墨羽于长安酒肆
大夏2566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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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很快,可马的主人仍不断挥着鞭子。
不该,这很不应该。
因为这个挥着鞭子的人本应该是一个沉稳的少年郞,他虽然有可能会急躁,但绝不至于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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