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救人
第三章 救人
北宋的经济极度发达,应该说高居封建王朝之冠。
美中不足的是,北宋强敌环视,本国的宝贝纷纷外流,比如说印刷术、指南针、造纸术、火药等等。
尤其是火药,北宋朝堂之上基本上对火药的威力视之不理,导致后来的金国、西夏、最后蒙古的火药都超过了北宋。
最终,蒙古用北宋人研制出来的火药火器,把南宋灭了。
这个时代的北宋,歌舞升平,喜欢研究的是衣食住行。喜欢的是奢侈华丽、豪奢至极的生活。
林冲带着铁游夏走街串巷,本以为很快就能把材料买回家,结果逛了一上午,都还没买够。
不是买不到,而是数量太多了。
硝石,买了一百斤,这东西能循环利用,不用购买太多。
药枣(山茱萸),买了一百斤,去掉果核,晒干果肉,也剩下不了多少了。
其他各色素菜、肉品,连带着到铁匠铺里定制了火锅模子。
林冲不相信外面铁匠的水平,神侯府有一个铁手在,火锅的制造,还是自己来弄最好。
林冲买的东西虽然多,种类五花八门,但是无一例外,全部都没离开吃。
铁游夏疼爱一直不肯吃饭的盛崖余,所以也尽力陪着林冲折腾。
上午逛了一大圈,下午继续。
等铁匠铺把火锅模子送过来,神侯府就开始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林冲直接让铁游夏制造了五个火锅,一个自用,一个备用,一个被林冲派人送回了林府,让林家使用。
另外两个,则是被神侯品尝了一番火锅后,进献给了当朝八王爷和蔡太后。
八王爷是当今皇帝的叔叔,嫡亲的叔叔,当年就有贤王之称。
神宗去世时,本来就有朝野要拥立八王爷,结果八王爷执意不肯,带头找到当时的德妃,也就是现在的蔡太后,拥立了九岁的皇太子登基。
如今皇太子登基,八王爷功劳最大,自然是颇多赏赐,不仅仅赐给了八王爷三千亲军驻守汴京,同时也给了王爷其它尊贵至极的待遇。
如果是其他人恐怕躺在功劳簿上过日子了,但是如今的八王爷却是依旧,对蔡太后执礼甚恭,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敬。
因此,这位八王爷也成为了朝野上下都公认的贤王,有人可以说皇帝的不是,却没人可以说八王爷的坏话。
八王爷共有三个儿子,如今都被册封为亲王,并且拥有封地,算是皇帝一脉外,最强大的一支皇室血统了。
林冲把火锅的功效吹上了天,然后盛崖余和那小姑娘叮当,在吃过火锅后,身体确确实实好了起来。
诸葛神侯自然把这个火锅当做了祥瑞,献给了蔡太后和八王爷。
蔡太后为了儿子的江山,自然是有功要赏。
林冲作为发明人,因为年纪幼小,就不方便赏赐了,诸葛神侯作为推荐人,官位也很高了,也不方便赏赐官职。
最后这个奖励就落到了林冲的父母身上。
林冲的父亲本是八万禁军教头,属于五品武馆,散官正五品的定远将军,此刻官升一级,得了一个明威将军,从四品。
林冲的母亲也得了一个六品安人。
从张小凡穿越到包达二,再到聂风,如今又到了林冲身上,林冲自己对生活的态度也就越来越随意了。
尤其是上一世,做了四十年的皇帝之后,退位的时候,太平洋都成了中华帝国的‘内陆湖’,帝国国民更是疯涨到了二十二亿人,占据了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
得到才知道放弃。
如今林冲这一世,目标除了完成主线任务,就剩下感悟生活了。
能帮助父母,就去多做一些。
善恶由心,就是林冲目前的生活态度。
说的再仔细一些,就是林冲觉醒记忆的第十天,找到了高俅和他的儿子高衙内,把这两个人中败类杀了,以绝后患。
杀了高俅、高衙内之后,林冲明显的感觉,整个人都心神爽快了许多,好像脊背上压着一块巨石,被自己搬开了。
不过林冲走在街道上,还知道,其实还有很多危机等着自己,比如说《四大名捕》电影中的财神安世耿,还有安世耿他爸安云山。
安云山一手吸取别人内力,甚至生命力的手段,林冲只要想一想,就不寒而栗。
在这种侠以武犯禁的江湖中,林冲唯一能想到的自保办法,就是拼命修炼。
只有成为最巅峰的那个人,才能用睥睨天下的实力,让别人不敢抬头看自己。
已经进入十月了,在《方世玉》位面时,十月的北方,已经刮起了北风,下了几场秋雨,一阴天,就冷的人直打哆嗦。
但是这个世界,明显非常温暖,十月里的清河里面,竟然还有人游泳……
“有人掉水了!”
“快救人啊!”
林冲一愣,动若脱兔,嗖嗖两下子,就把身上的外衣脱下来,噗通一声,跳到了河里。
林冲是个旱鸭子,但是前三世,不论是聂风,还是包达二,甚至张晓帆,对游泳都非常在行。
在跃入水中的那一刻,他的身体就像是一条游鱼,在水中微微拨动,身体就像利剑一样,向着那落水之人追去。
救过落水的人,都知道,碰到人落水,千万别正面扑过去,因为溺水的人会因为对生死的大恐怖,拼命抓住身边一切的物品,如果救人者被锁住手脚,两个人很可能就要一起沉到河里面去了。
林冲抓到落水者时,直接潜水,用手托住他的双脚,把他送到水面上,直接在河底,把落水者一步一步,送到了岸边。
“多谢,多谢小兄弟救命之恩!”
落水者连续打了两个寒颤,见到林冲,连忙鞠躬感谢,手里却抓着一块手绢。
那手绢一看就是女子之物。
林冲这些天跟随诸葛神侯学习,习惯对周身事物仔细观察,免不了就对那手绢多看了两眼。
落水者想起自己落水原因,再被林冲多瞧了几眼,不由得有些羞愧,连连拱手道谢后,竟然转身走了。
落水者匆匆走了,那些路人却纷纷开始议论起来。
“那个家伙看起来还是一个书生,别人救了他,他怎么就这么走了?”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些书生都把圣贤书吃到肚子里面去了……”
“我倒是认识这个书生,好像是东昌巷的宋翔……”
“宋翔?我记得他,好像他还是个举人呢,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
……
林冲一身湿漉漉的,听了听周围吃瓜群众的议论,自己则是找到自己的外套,披在身上,直接湿漉漉的赶回了林府。
在林府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陪着林母做了一会,等林桂回家,吃了一个团圆饭,林冲这才把自己回家的目的说了出来。
“开饭馆?”
林桂手掌重重拍到了桌子上,面色阴沉:“家里缺你吃了,还是少你穿了?士农工商,商人是最末流……”
“父亲,我不是说我们开饭馆,而是找个人,我们只占股份,经营业务交给其他人,”林冲面对父亲,不卑不亢,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
正所谓,穷文富武,习武之人要熬炼身体,需要大量的药材、饭量更是大得惊人。
林冲和林桂两人在家吃饭,每顿就不能少五斤面粉做的馒头,至于菜肴、荤菜等等加起来,对于林家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林冲如今在神侯做学生,花销更是大得离谱,加上一年三节四寿免不了还要花钱,这对林家来说,都是负担。
为了不给父母找麻烦,林冲决定再找些赚钱的项目,比如说做一做老生意——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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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经济极度发达,应该说高居封建王朝之冠。
美中不足的是,北宋强敌环视,本国的宝贝纷纷外流,比如说印刷术、指南针、造纸术、火药等等。
尤其是火药,北宋朝堂之上基本上对火药的威力视之不理,导致后来的金国、西夏、最后蒙古的火药都超过了北宋。
最终,蒙古用北宋人研制出来的火药火器,把南宋灭了。
这个时代的北宋,歌舞升平,喜欢研究的是衣食住行。喜欢的是奢侈华丽、豪奢至极的生活。
林冲带着铁游夏走街串巷,本以为很快就能把材料买回家,结果逛了一上午,都还没买够。
不是买不到,而是数量太多了。
硝石,买了一百斤,这东西能循环利用,不用购买太多。
药枣(山茱萸),买了一百斤,去掉果核,晒干果肉,也剩下不了多少了。
其他各色素菜、肉品,连带着到铁匠铺里定制了火锅模子。
林冲不相信外面铁匠的水平,神侯府有一个铁手在,火锅的制造,还是自己来弄最好。
林冲买的东西虽然多,种类五花八门,但是无一例外,全部都没离开吃。
铁游夏疼爱一直不肯吃饭的盛崖余,所以也尽力陪着林冲折腾。
上午逛了一大圈,下午继续。
等铁匠铺把火锅模子送过来,神侯府就开始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林冲直接让铁游夏制造了五个火锅,一个自用,一个备用,一个被林冲派人送回了林府,让林家使用。
另外两个,则是被神侯品尝了一番火锅后,进献给了当朝八王爷和蔡太后。
八王爷是当今皇帝的叔叔,嫡亲的叔叔,当年就有贤王之称。
神宗去世时,本来就有朝野要拥立八王爷,结果八王爷执意不肯,带头找到当时的德妃,也就是现在的蔡太后,拥立了九岁的皇太子登基。
如今皇太子登基,八王爷功劳最大,自然是颇多赏赐,不仅仅赐给了八王爷三千亲军驻守汴京,同时也给了王爷其它尊贵至极的待遇。
如果是其他人恐怕躺在功劳簿上过日子了,但是如今的八王爷却是依旧,对蔡太后执礼甚恭,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敬。
因此,这位八王爷也成为了朝野上下都公认的贤王,有人可以说皇帝的不是,却没人可以说八王爷的坏话。
八王爷共有三个儿子,如今都被册封为亲王,并且拥有封地,算是皇帝一脉外,最强大的一支皇室血统了。
林冲把火锅的功效吹上了天,然后盛崖余和那小姑娘叮当,在吃过火锅后,身体确确实实好了起来。
诸葛神侯自然把这个火锅当做了祥瑞,献给了蔡太后和八王爷。
蔡太后为了儿子的江山,自然是有功要赏。
林冲作为发明人,因为年纪幼小,就不方便赏赐了,诸葛神侯作为推荐人,官位也很高了,也不方便赏赐官职。
最后这个奖励就落到了林冲的父母身上。
林冲的父亲本是八万禁军教头,属于五品武馆,散官正五品的定远将军,此刻官升一级,得了一个明威将军,从四品。
林冲的母亲也得了一个六品安人。
从张小凡穿越到包达二,再到聂风,如今又到了林冲身上,林冲自己对生活的态度也就越来越随意了。
尤其是上一世,做了四十年的皇帝之后,退位的时候,太平洋都成了中华帝国的‘内陆湖’,帝国国民更是疯涨到了二十二亿人,占据了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
得到才知道放弃。
如今林冲这一世,目标除了完成主线任务,就剩下感悟生活了。
能帮助父母,就去多做一些。
善恶由心,就是林冲目前的生活态度。
说的再仔细一些,就是林冲觉醒记忆的第十天,找到了高俅和他的儿子高衙内,把这两个人中败类杀了,以绝后患。
杀了高俅、高衙内之后,林冲明显的感觉,整个人都心神爽快了许多,好像脊背上压着一块巨石,被自己搬开了。
不过林冲走在街道上,还知道,其实还有很多危机等着自己,比如说《四大名捕》电影中的财神安世耿,还有安世耿他爸安云山。
安云山一手吸取别人内力,甚至生命力的手段,林冲只要想一想,就不寒而栗。
在这种侠以武犯禁的江湖中,林冲唯一能想到的自保办法,就是拼命修炼。
只有成为最巅峰的那个人,才能用睥睨天下的实力,让别人不敢抬头看自己。
已经进入十月了,在《方世玉》位面时,十月的北方,已经刮起了北风,下了几场秋雨,一阴天,就冷的人直打哆嗦。
但是这个世界,明显非常温暖,十月里的清河里面,竟然还有人游泳……
“有人掉水了!”
“快救人啊!”
林冲一愣,动若脱兔,嗖嗖两下子,就把身上的外衣脱下来,噗通一声,跳到了河里。
林冲是个旱鸭子,但是前三世,不论是聂风,还是包达二,甚至张晓帆,对游泳都非常在行。
在跃入水中的那一刻,他的身体就像是一条游鱼,在水中微微拨动,身体就像利剑一样,向着那落水之人追去。
救过落水的人,都知道,碰到人落水,千万别正面扑过去,因为溺水的人会因为对生死的大恐怖,拼命抓住身边一切的物品,如果救人者被锁住手脚,两个人很可能就要一起沉到河里面去了。
林冲抓到落水者时,直接潜水,用手托住他的双脚,把他送到水面上,直接在河底,把落水者一步一步,送到了岸边。
“多谢,多谢小兄弟救命之恩!”
落水者连续打了两个寒颤,见到林冲,连忙鞠躬感谢,手里却抓着一块手绢。
那手绢一看就是女子之物。
林冲这些天跟随诸葛神侯学习,习惯对周身事物仔细观察,免不了就对那手绢多看了两眼。
落水者想起自己落水原因,再被林冲多瞧了几眼,不由得有些羞愧,连连拱手道谢后,竟然转身走了。
落水者匆匆走了,那些路人却纷纷开始议论起来。
“那个家伙看起来还是一个书生,别人救了他,他怎么就这么走了?”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些书生都把圣贤书吃到肚子里面去了……”
“我倒是认识这个书生,好像是东昌巷的宋翔……”
“宋翔?我记得他,好像他还是个举人呢,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
……
林冲一身湿漉漉的,听了听周围吃瓜群众的议论,自己则是找到自己的外套,披在身上,直接湿漉漉的赶回了林府。
在林府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陪着林母做了一会,等林桂回家,吃了一个团圆饭,林冲这才把自己回家的目的说了出来。
“开饭馆?”
林桂手掌重重拍到了桌子上,面色阴沉:“家里缺你吃了,还是少你穿了?士农工商,商人是最末流……”
“父亲,我不是说我们开饭馆,而是找个人,我们只占股份,经营业务交给其他人,”林冲面对父亲,不卑不亢,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
正所谓,穷文富武,习武之人要熬炼身体,需要大量的药材、饭量更是大得惊人。
林冲和林桂两人在家吃饭,每顿就不能少五斤面粉做的馒头,至于菜肴、荤菜等等加起来,对于林家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林冲如今在神侯做学生,花销更是大得离谱,加上一年三节四寿免不了还要花钱,这对林家来说,都是负担。
为了不给父母找麻烦,林冲决定再找些赚钱的项目,比如说做一做老生意——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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