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红隼
一群女二代们,都是一身酒气的离开了马场。
随同她们一起走的,还有各十斤装的两种药酒,就连那泡在酒里的药材都没有动过!
她们跟李小娟,也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事情,一个个走的时候,看着都满意无比!
“元晟,你送孟佑群的药酒,就是那个虎骨酒,贵不贵?现在虎骨可是很难搞的!”
李小娟满嘴的酒气,也不知道她喝了多少,不过人倒是没事儿,这酒量大的优势体现的淋漓尽致。
嗯?元晟看着李小娟,自家这娘们儿,不会是把虎骨酒给许诺出去了吧:
“小娟,你问这个干什么?她们想跟你要虎骨酒?”
“对啊!她们听说之后,一个个的全都双眼放光,对虎骨酒非常感兴趣!”
李小娟趴在元晟身上,那酒气就更大了,彩蝶这个小丫头,竟然还给李小娟到了一杯水:
“大妈妈,喝水!”
“妈妈的小宝贝儿,还是你心疼妈妈!”
李小娟又没怎么醉,人现在清醒着呢,赶紧坐了起来, 顺手接过小丫头给她倒的水:
“我闺女就是心疼妈妈,今晚咱们娘俩睡, 不让爸爸过来, 妈妈给你讲故事!”
元晟没好气的看着她, 这都让小丫头给伺候上了:
“你这满身的酒气,赶紧去洗个澡, 还跟彩蝶睡呢,别把我闺女给熏醉了!”
李小娟看向身边的小丫头,正好见到彩蝶皱了皱小眉头, 她喝了一口水,放下水杯就起身:
“我先去洗个澡,可不能熏着我闺女!”
看着李小娟上楼去洗澡,彩蝶绷着的小脸,这才放松下来, 那小模样看的元晟直乐:
“怎么了闺女, 不喜欢看到你大妈妈喝酒?”
“喝酒不好!”
小丫头摇着小脑袋说道, 她手里拿着的一颗草莓, 被她三两口就给吃了下去:
“爸爸,吃草莓吗?好吃!”
“爸爸就不吃了, 爸爸比较喜欢喝茶, 你吃草莓,爸爸喝茶!”
元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这些茶叶都是周深送他的,味道不错。
家里自己喝的茶叶,元晟就从来没有自己买过,周深送给他的根本就喝不完。
平时阚永安他们这些二代们, 也会时不时的给元晟送点茶叶, 都是上好的茶叶。
元晟不但是个大烟鬼,而且还非常喜欢喝酒,平时,同样也喜欢喝茶。
烟酒茶都被元晟给占全了,样样都没有落下,大家都知道元晟喜欢喝茶,所以才给他送茶叶。
毕竟每次来马场这边,这些二代们大都会在马场里吃饭,男的喝的都是上好的白酒,甚至每次还能混一杯药酒。
女的那是每次都要喝葡萄酒,马场这里的葡萄酒, 就是给这些女二代们准备的。
大家都是要脸面的人, 虽然跟元晟很熟了,可每次过来,都不会空着手。
元晟家里的茶叶,肯定是喝不完的,他带了一部分到高昌那边,反正在高昌那边,也是他跟张荷几个人喝。
彩蝶面前的果盘里面,各种水果都有,这是李小娟专门给小丫头搭配的,每天都要让小丫头吃足够量的水果!
小丫头吃着水果也不安分,小眼神不停的往外瞟:
“爸爸,刚才我看到一只小鸟在外面,一会儿咱们去抓它吧!”
“小鸟?什么小鸟?我怎么没看到?”
元晟顺着彩蝶的目光,也是向着外面看去,可看了半天,却是什么都没有看到:
“哪呢?我怎么没有看到?”
“就在外面,这几天它一直都在外面,我每天都能看到它!”
小丫头把草莓塞进嘴里,拍拍小手就过来拉着元晟:
“爸爸,走,我带你去看看,就在外面呢!”
“是吗?那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小鸟,能让我们家彩蝶看的上眼!”
元晟跟着小丫头,一起向着外面走去。
马场里的鸟类挺多的,特别是到了夏天,各种小鸟更是多的很。
葡萄成熟的时候, 那些鸟类可没少折腾,把马场里的那些狗狗, 给累的够呛。
“爸爸, 那边!”
出了门, 小丫头伸手指着不远处的一颗大杜梨树, 元晟顺着小丫头指的地方看去,确实,那里有一只不大的鸟停在树上!
那一看就是鹰隼类的鸟,体型确实不是很大,属于小型鹰隼类的猛禽。
不过元晟不认识这种鹰隼,他对这些不是很懂,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元晟就把照片给翟庄尘教授发了过去。
他是不懂鸟类,不过人家翟教授是这方面的专家,这个是人家的专业领域。
很快,翟庄尘就回复了元晟,人家直接告诉元晟,这是红隼,在华北地区,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小型猛禽。
虽然是一种常见的鸟类,不过红隼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翟教授还专门提醒了元晟,千万不要去猎杀红隼!
看到翟教授后面的嘱咐,元晟嘬了嘬牙花子,自己是那种人吗!
如果不是自己的努力,马场这里的白鹳跟黑鹳哪里来的?还不是自己给带回来的!
还有吴倩倩跟张馨雨那里,那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蓝羚羊,不都是他元某人带回来的吗!
甚至是自己马场里的马,这些优秀的西域良马,同样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带回来的。
如今的这些西域良马,同样可以说是一个单独的优良马种,是独属于国内的优秀赛马!
对于马场里的这只红隼,元晟感觉还是算了吧,再怎么说那也是保护动物:
“彩蝶,这是红隼,跟老鹰一样都是吃肉的鸟,飞的老快了,咱们可抓不住!”
“奥,它吃肉啊……”
小丫头若有所思,跟着元晟转身进屋的时候,还不忘再次瞅一眼那只红隼。
那只红隼胆子也是够大的,竟然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就这么好奇的看着进屋的元晟跟彩蝶。
李小娟穿着睡衣,头发湿漉漉的就下了楼,元晟看到她那样子,起身去拿来了吹风机,过来熟练的给李小娟把头发吹干!
李小娟拿起一颗小西红柿,送到已经张开嘴的彩蝶嘴里:
“彩蝶,闻闻,妈妈身上还有酒味吗?妈妈刚刚也刷牙了!”
小丫头想都没想,一边吃着小西红柿一边点头:
“大妈妈,还有酒味呢,不过没有之前那么明显了!”
“还有啊!”
李小娟愣了愣,无奈的转头看向元晟:
“元大少爷,有快速去除酒味的办法吗?”
“这个能有什么办法,多喝点水,等晚上吃饭的时候,差不多就没有了!”
元晟给李小娟倒了一杯茶,把她之前的水杯给拿走,这里有李小娟陪着彩蝶,他直接去收拾吧台。
李小娟端着茶杯喝了一口茶,看向还在收拾的元晟:
“元大少爷,之前咱们说的虎骨酒,咱们家多吗?如果不多,我跟她们说一下!”
“不用,下次她们再问起来,你直接让她们来找我,这件事情我来处理就好!放心好了!”
元晟在那里清洗着酒杯,还有那些餐具,虎骨酒的事情,目前还不清楚具体效果如何。
再说了,他手里的虎骨酒,还有虎鞭酒,以及那些熊胆,还有那些羊角,除了这些二代们,其他人他还真不打算卖。
毕竟是敏感物品,元晟也不想卖给不认不识的人,他现在手里又不缺钱,去冒那个险干什么!
既不炒股又不投资的元晟,按照现在的花销程度来说,手里的钱根本就用不完,他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根本就不会去冒险。
“元晟,这虎骨酒,真的那么有效果?”
李小娟趴在沙发上,手里捧着茶杯,家里的虎骨酒她没喝过,具体效果还真不清楚:
“一帮人年纪轻轻的,怎么对虎骨酒这么感兴趣呢!”
“别看这些二代们年纪不大,可这些人的身体负荷太重,谁知道平时都是怎么生活的!”
元晟对这些二代们的生活,一点兴趣都没有,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这样的生活方式,他还真接受不了:
“咱们一直都是最底层,根本就不了解人家的奢侈生活!我们也不需要过那样的生活!”
“咱们可以不要那种生活,不过我闺女今后,也是要过这种二代们的生活的!”
李小娟伸手抽出一张纸巾,给彩蝶擦了擦嘴角:
“我闺女这么漂亮,必须要富养才行,不然的话,今后还不知道被哪个臭小子给骗走了呢!”
“还要怎么富养啊?不过是多走走多看看,开阔一下眼界,其他的还能有什么?”
在这一点上,元晟倒是感觉确实是要改变一下,自己是不喜欢花天酒地,可自己闺女必须要有更加开阔的眼界:
“我不是反对花钱,而是怕把咱闺女给养废了!”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今后彩蝶的事情我负责,我的闺女,最起码也得跟孟莹她们一个级别!”
李小娟此时,恨不得带着彩蝶满世界转一遍,就是要把彩蝶培养成孟莹她们这些二代们一样:
“她们是二代,我就专门培养二代,我要做二代她妈!”
“你这是什么心理!二代不二代的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元晟收拾完之后,过来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还有啊,那会儿你们喝酒,竟然还带着彩蝶在这里,以后你给我注意点!”
“让彩蝶跟她们接触一下,其实并没有什么坏处!”
李小娟现在,是铁了心要把彩蝶打造成一个标准的富二代,而且还是鲁省最顶级的那一种:
“我女儿是最棒的,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她不比任何人差!”
元晟伸手揉了揉李小娟的头,把她的头发揉的乱七八糟的:
“你没事儿吧?整天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
“爸爸,不要欺负大妈妈!”
彩蝶把元晟的手给推开,瞪着那一双黑宝石般的大眼睛,认真的看着元晟:
“君子动口不动手!”
元晟愣了愣,这都是什么神奇的脑回路:
“闺女,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这都是跟谁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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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她们一起走的,还有各十斤装的两种药酒,就连那泡在酒里的药材都没有动过!
她们跟李小娟,也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事情,一个个走的时候,看着都满意无比!
“元晟,你送孟佑群的药酒,就是那个虎骨酒,贵不贵?现在虎骨可是很难搞的!”
李小娟满嘴的酒气,也不知道她喝了多少,不过人倒是没事儿,这酒量大的优势体现的淋漓尽致。
嗯?元晟看着李小娟,自家这娘们儿,不会是把虎骨酒给许诺出去了吧:
“小娟,你问这个干什么?她们想跟你要虎骨酒?”
“对啊!她们听说之后,一个个的全都双眼放光,对虎骨酒非常感兴趣!”
李小娟趴在元晟身上,那酒气就更大了,彩蝶这个小丫头,竟然还给李小娟到了一杯水:
“大妈妈,喝水!”
“妈妈的小宝贝儿,还是你心疼妈妈!”
李小娟又没怎么醉,人现在清醒着呢,赶紧坐了起来, 顺手接过小丫头给她倒的水:
“我闺女就是心疼妈妈,今晚咱们娘俩睡, 不让爸爸过来, 妈妈给你讲故事!”
元晟没好气的看着她, 这都让小丫头给伺候上了:
“你这满身的酒气,赶紧去洗个澡, 还跟彩蝶睡呢,别把我闺女给熏醉了!”
李小娟看向身边的小丫头,正好见到彩蝶皱了皱小眉头, 她喝了一口水,放下水杯就起身:
“我先去洗个澡,可不能熏着我闺女!”
看着李小娟上楼去洗澡,彩蝶绷着的小脸,这才放松下来, 那小模样看的元晟直乐:
“怎么了闺女, 不喜欢看到你大妈妈喝酒?”
“喝酒不好!”
小丫头摇着小脑袋说道, 她手里拿着的一颗草莓, 被她三两口就给吃了下去:
“爸爸,吃草莓吗?好吃!”
“爸爸就不吃了, 爸爸比较喜欢喝茶, 你吃草莓,爸爸喝茶!”
元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这些茶叶都是周深送他的,味道不错。
家里自己喝的茶叶,元晟就从来没有自己买过,周深送给他的根本就喝不完。
平时阚永安他们这些二代们, 也会时不时的给元晟送点茶叶, 都是上好的茶叶。
元晟不但是个大烟鬼,而且还非常喜欢喝酒,平时,同样也喜欢喝茶。
烟酒茶都被元晟给占全了,样样都没有落下,大家都知道元晟喜欢喝茶,所以才给他送茶叶。
毕竟每次来马场这边,这些二代们大都会在马场里吃饭,男的喝的都是上好的白酒,甚至每次还能混一杯药酒。
女的那是每次都要喝葡萄酒,马场这里的葡萄酒, 就是给这些女二代们准备的。
大家都是要脸面的人, 虽然跟元晟很熟了,可每次过来,都不会空着手。
元晟家里的茶叶,肯定是喝不完的,他带了一部分到高昌那边,反正在高昌那边,也是他跟张荷几个人喝。
彩蝶面前的果盘里面,各种水果都有,这是李小娟专门给小丫头搭配的,每天都要让小丫头吃足够量的水果!
小丫头吃着水果也不安分,小眼神不停的往外瞟:
“爸爸,刚才我看到一只小鸟在外面,一会儿咱们去抓它吧!”
“小鸟?什么小鸟?我怎么没看到?”
元晟顺着彩蝶的目光,也是向着外面看去,可看了半天,却是什么都没有看到:
“哪呢?我怎么没有看到?”
“就在外面,这几天它一直都在外面,我每天都能看到它!”
小丫头把草莓塞进嘴里,拍拍小手就过来拉着元晟:
“爸爸,走,我带你去看看,就在外面呢!”
“是吗?那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小鸟,能让我们家彩蝶看的上眼!”
元晟跟着小丫头,一起向着外面走去。
马场里的鸟类挺多的,特别是到了夏天,各种小鸟更是多的很。
葡萄成熟的时候, 那些鸟类可没少折腾,把马场里的那些狗狗, 给累的够呛。
“爸爸, 那边!”
出了门, 小丫头伸手指着不远处的一颗大杜梨树, 元晟顺着小丫头指的地方看去,确实,那里有一只不大的鸟停在树上!
那一看就是鹰隼类的鸟,体型确实不是很大,属于小型鹰隼类的猛禽。
不过元晟不认识这种鹰隼,他对这些不是很懂,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元晟就把照片给翟庄尘教授发了过去。
他是不懂鸟类,不过人家翟教授是这方面的专家,这个是人家的专业领域。
很快,翟庄尘就回复了元晟,人家直接告诉元晟,这是红隼,在华北地区,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小型猛禽。
虽然是一种常见的鸟类,不过红隼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翟教授还专门提醒了元晟,千万不要去猎杀红隼!
看到翟教授后面的嘱咐,元晟嘬了嘬牙花子,自己是那种人吗!
如果不是自己的努力,马场这里的白鹳跟黑鹳哪里来的?还不是自己给带回来的!
还有吴倩倩跟张馨雨那里,那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蓝羚羊,不都是他元某人带回来的吗!
甚至是自己马场里的马,这些优秀的西域良马,同样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带回来的。
如今的这些西域良马,同样可以说是一个单独的优良马种,是独属于国内的优秀赛马!
对于马场里的这只红隼,元晟感觉还是算了吧,再怎么说那也是保护动物:
“彩蝶,这是红隼,跟老鹰一样都是吃肉的鸟,飞的老快了,咱们可抓不住!”
“奥,它吃肉啊……”
小丫头若有所思,跟着元晟转身进屋的时候,还不忘再次瞅一眼那只红隼。
那只红隼胆子也是够大的,竟然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就这么好奇的看着进屋的元晟跟彩蝶。
李小娟穿着睡衣,头发湿漉漉的就下了楼,元晟看到她那样子,起身去拿来了吹风机,过来熟练的给李小娟把头发吹干!
李小娟拿起一颗小西红柿,送到已经张开嘴的彩蝶嘴里:
“彩蝶,闻闻,妈妈身上还有酒味吗?妈妈刚刚也刷牙了!”
小丫头想都没想,一边吃着小西红柿一边点头:
“大妈妈,还有酒味呢,不过没有之前那么明显了!”
“还有啊!”
李小娟愣了愣,无奈的转头看向元晟:
“元大少爷,有快速去除酒味的办法吗?”
“这个能有什么办法,多喝点水,等晚上吃饭的时候,差不多就没有了!”
元晟给李小娟倒了一杯茶,把她之前的水杯给拿走,这里有李小娟陪着彩蝶,他直接去收拾吧台。
李小娟端着茶杯喝了一口茶,看向还在收拾的元晟:
“元大少爷,之前咱们说的虎骨酒,咱们家多吗?如果不多,我跟她们说一下!”
“不用,下次她们再问起来,你直接让她们来找我,这件事情我来处理就好!放心好了!”
元晟在那里清洗着酒杯,还有那些餐具,虎骨酒的事情,目前还不清楚具体效果如何。
再说了,他手里的虎骨酒,还有虎鞭酒,以及那些熊胆,还有那些羊角,除了这些二代们,其他人他还真不打算卖。
毕竟是敏感物品,元晟也不想卖给不认不识的人,他现在手里又不缺钱,去冒那个险干什么!
既不炒股又不投资的元晟,按照现在的花销程度来说,手里的钱根本就用不完,他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根本就不会去冒险。
“元晟,这虎骨酒,真的那么有效果?”
李小娟趴在沙发上,手里捧着茶杯,家里的虎骨酒她没喝过,具体效果还真不清楚:
“一帮人年纪轻轻的,怎么对虎骨酒这么感兴趣呢!”
“别看这些二代们年纪不大,可这些人的身体负荷太重,谁知道平时都是怎么生活的!”
元晟对这些二代们的生活,一点兴趣都没有,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这样的生活方式,他还真接受不了:
“咱们一直都是最底层,根本就不了解人家的奢侈生活!我们也不需要过那样的生活!”
“咱们可以不要那种生活,不过我闺女今后,也是要过这种二代们的生活的!”
李小娟伸手抽出一张纸巾,给彩蝶擦了擦嘴角:
“我闺女这么漂亮,必须要富养才行,不然的话,今后还不知道被哪个臭小子给骗走了呢!”
“还要怎么富养啊?不过是多走走多看看,开阔一下眼界,其他的还能有什么?”
在这一点上,元晟倒是感觉确实是要改变一下,自己是不喜欢花天酒地,可自己闺女必须要有更加开阔的眼界:
“我不是反对花钱,而是怕把咱闺女给养废了!”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今后彩蝶的事情我负责,我的闺女,最起码也得跟孟莹她们一个级别!”
李小娟此时,恨不得带着彩蝶满世界转一遍,就是要把彩蝶培养成孟莹她们这些二代们一样:
“她们是二代,我就专门培养二代,我要做二代她妈!”
“你这是什么心理!二代不二代的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元晟收拾完之后,过来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还有啊,那会儿你们喝酒,竟然还带着彩蝶在这里,以后你给我注意点!”
“让彩蝶跟她们接触一下,其实并没有什么坏处!”
李小娟现在,是铁了心要把彩蝶打造成一个标准的富二代,而且还是鲁省最顶级的那一种:
“我女儿是最棒的,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她不比任何人差!”
元晟伸手揉了揉李小娟的头,把她的头发揉的乱七八糟的:
“你没事儿吧?整天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
“爸爸,不要欺负大妈妈!”
彩蝶把元晟的手给推开,瞪着那一双黑宝石般的大眼睛,认真的看着元晟:
“君子动口不动手!”
元晟愣了愣,这都是什么神奇的脑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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