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料峭春寒【求推荐、求收藏!】
张清圣拿着一大堆东西来到教室,甫一进门,就被同学围住。
“哎哎哎,别抢别抢,我一个个给你们拿。”他制止同学们的动作,开始有条不絮地分配手中的早餐:
“这是大伟哥的油条和豆浆。”
“莹莹的玉米,糯的。”
“华哥,你的牛肉馅包子和甜粥,我特意让老板多放了些糖。”
“丹姐你的麻圆,有些焦了,那个小摊来了个新人,火候掌握的不到位。”
他将手中提溜的早餐一个个交给同学,人的口味天差地别,喜爱吃的早餐自然也不一样,张清圣带的十三份早餐中,竟然有七、八种不同的花样,再加上甜咸稠稀等各式各样的要求,一般人很容易记错。
但张清圣却没有,同学们前一天晚上托他买早餐,不论人数多寡,他都能在第二天早上拿过来,且没有一次出错。
当然,他每次带早餐都会收五毛的“跑腿费”。高中时代的很多学生们宁可多睡几分钟懒觉也不愿去排队买早餐,因此张清圣的小生意颇为红火,每天早上都能赚到六、七块钱。
——对于一个孤儿来说,已经是一笔可观的收益了,足可以在高中食堂吃顿不错的饱饭。
张清圣将早餐发完后,抻了个懒腰,坐在位子上做练习册,锦城八中有早读的规定,这个时间点学生们大多会背诵古诗或朗读必背段落,可班主任特许,张清圣可以做别的,不用按照大家伙的节奏来。
原因无他,张清圣的记忆力太过恐怖,这与生俱来的天赋不仅体现在带早餐这件小事上,所有关于“记忆”的地方都是他的领域,难逢对手。
所以他虽是孤儿,但班里所有的同学都一致认为,张清圣以后一定会有不小的成就,他记忆力超群、成绩名列前茅,即使现在才高二,也是公认的清北苗子。
学生时代的少男少女们对这种学神总是怀着一份懵懂的崇拜,因此张清圣在班级里很受欢迎,就连座位也是在讲台前正数第二排靠中间的“学神专属座位”。
受尊敬、受欢迎,虽说没有父母关怀,但张清圣的高中生活却很舒心。
早读时间结束,上课铃声响起,班主任走到讲台上,张清圣率先站起身,喊道:
“起立!”
同学们跟着起立,喊道:
“老~师~好~”
“嗯,同学们好,请坐。”
学生们坐好,等待老师上课,但没想到班主任只是轻咳一声,用食指敲了敲桌子,肃声道:
“上课之前,有件事要说。”
“从去年十一月份开始,咱们班很多同学的心就散了,没有放在学习上。”
“我知道是什么原因,如今的世道变了,曼哈顿的大战和网络上流传的视频告诉我们,现在已经不是那个我们熟悉的世界了,这一点政府没有否定,老师也不会昧着良心否定,我们的世界,确实是有神奇力量的。”
同学们一个个睁大眼睛,这几个月里,不断有超凡人物出现在世人眼中,他们或老或幼,或正义或邪恶,但相同的是,他们都有着只在幻想作品中出现的超自然力量。
似神似鬼,似妖似仙。
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寻找超凡力量的热潮,随着时间流逝,这热潮愈演愈烈,已经成了件随处可见的事。
处于最热血年纪的年轻学生们自然也加入其中,很多人连学习都顾不上,天天泡在网络上寻找超凡的蛛丝马迹。
班主任看着底下有些骚动的学生们,暗叹一声,用力拍了一下讲桌:
“但是,你们的年纪,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你们听到这句话后,可能会在心里嘲讽老师:都什么时代了,恶魔和吸血鬼都在曼哈顿决斗了,这个糟老头子还在让我们学习?”
“但是,我还是那句话,同学们,你们这个年纪,就是用来学习的!”
“寻找超凡的狂潮已经持续这么久了,可曾听闻有谁脱颖而出,获得天大机缘?没有吧,这就告诉我们,这条路一定艰辛无比,需要很好的运气和天赋。”
“你们若是在高二这个时候耽误了,痴迷于寻找超凡,误了功课,到时候有很大概率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如现在把心收一收,考个好大学,起码还有条退路。”
“还有,你们不要以为超凡之路只有风光和荣耀,我告诉你们,那一定比学习更加需要毅力和坚持,现在都这么沉不住气,以后就算真碰到奇遇,能有多大成就?”
已经秃顶的班主任说的有点口干舌燥,他看了一眼张清圣,声音里透着欣慰:
“看看张清圣同学,丝毫没有因为超凡之事影响自身,去年的期末考试得了年纪第一,总分689!”
张清圣推了一下眼镜:
“没有,我只是照常学习罢了,还是老师教的好。”
很多学生听到这句话,都在底下小声道了句“马屁精”。
但班主任对张清圣很满意,他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
“好,开始上课!”
学生们开始翻看课本,嘈杂的声音出现在了教室里,班主任瞄了一眼下面,看到还是有很多人在讨论超凡之事。
得,刚才那些话都白说了。
班主任有些无可奈何,超凡力量总是那般让人痴迷,怨不得学生们,自己上周不也去了趟五台山寻找机缘了么……
世界已经在慢慢沸腾,无人可以逃避。
……
下午六点钟,张清圣做完最后一道习题,揉了揉眉心,收拾好书包离开校园,走在平坦的马路上。
如今是三月,刚刚开春不久,虽然锦城的气温还有些低,但万物复苏的生机却无时无刻显露着,道路傍边的银杏开始生出浅绿色的叶子,给光秃秃的枝桠点缀令人愉悦的颜色。
张清圣面无表情地看着银杏,没有欣赏的心情,作为锦城的市树,银杏在城区的种植面积着实不小,不过和大多数人一样,张清圣更偏爱深秋时的金黄叶子,偏执地认为那才是银杏最美的样子。
一阵寒冷的春风拂过,带着一片浅绿的叶子落到了张清圣的脸颊,他默默地将叶子拿下,准备扔到垃圾桶里时,却不知怎么的犹豫起来。
算了,拿回去做个书签吧,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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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哎,别抢别抢,我一个个给你们拿。”他制止同学们的动作,开始有条不絮地分配手中的早餐:
“这是大伟哥的油条和豆浆。”
“莹莹的玉米,糯的。”
“华哥,你的牛肉馅包子和甜粥,我特意让老板多放了些糖。”
“丹姐你的麻圆,有些焦了,那个小摊来了个新人,火候掌握的不到位。”
他将手中提溜的早餐一个个交给同学,人的口味天差地别,喜爱吃的早餐自然也不一样,张清圣带的十三份早餐中,竟然有七、八种不同的花样,再加上甜咸稠稀等各式各样的要求,一般人很容易记错。
但张清圣却没有,同学们前一天晚上托他买早餐,不论人数多寡,他都能在第二天早上拿过来,且没有一次出错。
当然,他每次带早餐都会收五毛的“跑腿费”。高中时代的很多学生们宁可多睡几分钟懒觉也不愿去排队买早餐,因此张清圣的小生意颇为红火,每天早上都能赚到六、七块钱。
——对于一个孤儿来说,已经是一笔可观的收益了,足可以在高中食堂吃顿不错的饱饭。
张清圣将早餐发完后,抻了个懒腰,坐在位子上做练习册,锦城八中有早读的规定,这个时间点学生们大多会背诵古诗或朗读必背段落,可班主任特许,张清圣可以做别的,不用按照大家伙的节奏来。
原因无他,张清圣的记忆力太过恐怖,这与生俱来的天赋不仅体现在带早餐这件小事上,所有关于“记忆”的地方都是他的领域,难逢对手。
所以他虽是孤儿,但班里所有的同学都一致认为,张清圣以后一定会有不小的成就,他记忆力超群、成绩名列前茅,即使现在才高二,也是公认的清北苗子。
学生时代的少男少女们对这种学神总是怀着一份懵懂的崇拜,因此张清圣在班级里很受欢迎,就连座位也是在讲台前正数第二排靠中间的“学神专属座位”。
受尊敬、受欢迎,虽说没有父母关怀,但张清圣的高中生活却很舒心。
早读时间结束,上课铃声响起,班主任走到讲台上,张清圣率先站起身,喊道:
“起立!”
同学们跟着起立,喊道:
“老~师~好~”
“嗯,同学们好,请坐。”
学生们坐好,等待老师上课,但没想到班主任只是轻咳一声,用食指敲了敲桌子,肃声道:
“上课之前,有件事要说。”
“从去年十一月份开始,咱们班很多同学的心就散了,没有放在学习上。”
“我知道是什么原因,如今的世道变了,曼哈顿的大战和网络上流传的视频告诉我们,现在已经不是那个我们熟悉的世界了,这一点政府没有否定,老师也不会昧着良心否定,我们的世界,确实是有神奇力量的。”
同学们一个个睁大眼睛,这几个月里,不断有超凡人物出现在世人眼中,他们或老或幼,或正义或邪恶,但相同的是,他们都有着只在幻想作品中出现的超自然力量。
似神似鬼,似妖似仙。
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寻找超凡力量的热潮,随着时间流逝,这热潮愈演愈烈,已经成了件随处可见的事。
处于最热血年纪的年轻学生们自然也加入其中,很多人连学习都顾不上,天天泡在网络上寻找超凡的蛛丝马迹。
班主任看着底下有些骚动的学生们,暗叹一声,用力拍了一下讲桌:
“但是,你们的年纪,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你们听到这句话后,可能会在心里嘲讽老师:都什么时代了,恶魔和吸血鬼都在曼哈顿决斗了,这个糟老头子还在让我们学习?”
“但是,我还是那句话,同学们,你们这个年纪,就是用来学习的!”
“寻找超凡的狂潮已经持续这么久了,可曾听闻有谁脱颖而出,获得天大机缘?没有吧,这就告诉我们,这条路一定艰辛无比,需要很好的运气和天赋。”
“你们若是在高二这个时候耽误了,痴迷于寻找超凡,误了功课,到时候有很大概率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如现在把心收一收,考个好大学,起码还有条退路。”
“还有,你们不要以为超凡之路只有风光和荣耀,我告诉你们,那一定比学习更加需要毅力和坚持,现在都这么沉不住气,以后就算真碰到奇遇,能有多大成就?”
已经秃顶的班主任说的有点口干舌燥,他看了一眼张清圣,声音里透着欣慰:
“看看张清圣同学,丝毫没有因为超凡之事影响自身,去年的期末考试得了年纪第一,总分689!”
张清圣推了一下眼镜:
“没有,我只是照常学习罢了,还是老师教的好。”
很多学生听到这句话,都在底下小声道了句“马屁精”。
但班主任对张清圣很满意,他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
“好,开始上课!”
学生们开始翻看课本,嘈杂的声音出现在了教室里,班主任瞄了一眼下面,看到还是有很多人在讨论超凡之事。
得,刚才那些话都白说了。
班主任有些无可奈何,超凡力量总是那般让人痴迷,怨不得学生们,自己上周不也去了趟五台山寻找机缘了么……
世界已经在慢慢沸腾,无人可以逃避。
……
下午六点钟,张清圣做完最后一道习题,揉了揉眉心,收拾好书包离开校园,走在平坦的马路上。
如今是三月,刚刚开春不久,虽然锦城的气温还有些低,但万物复苏的生机却无时无刻显露着,道路傍边的银杏开始生出浅绿色的叶子,给光秃秃的枝桠点缀令人愉悦的颜色。
张清圣面无表情地看着银杏,没有欣赏的心情,作为锦城的市树,银杏在城区的种植面积着实不小,不过和大多数人一样,张清圣更偏爱深秋时的金黄叶子,偏执地认为那才是银杏最美的样子。
一阵寒冷的春风拂过,带着一片浅绿的叶子落到了张清圣的脸颊,他默默地将叶子拿下,准备扔到垃圾桶里时,却不知怎么的犹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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