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山间
“我说,我们不是说好要去海滩的吗?”秦逸阳背着个大背包,左手牵着秦绮月,右手提着小一号的包,款式可爱但不幼稚。
吴斯胸前拉链处别着一副墨镜,背包侧面网兜里还装着泳裤,的确是一副要去海边的样子:“是啊,就是要去海滩没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秦逸阳拍着旁边的参天大树,有点崩溃:“那吴哥,麻烦你帮我解释一下,谁家的海滩长这样?”
一旁的张九擎踢走山路上的一颗小石子,看着它滚落下去:“阿弥陀佛,贫道觉得你可能对海滩有什么误解?”
几人正行走在落叶满地的山间小路上,就是很普通的土路,偶尔陡峭的地方才会有几块青石板铺在地上,充当简陋阶梯。
周围树木高大,但已经不能再像春夏一般遮挡住阳光。
山间尚存的寒蝉,正在享受它们最后的狂欢。
说实话,景色还不错。
但如果谁说这是海滩,那智力和五感,必然有一方要对这个荒谬的结论负责。
“这里当然不是海滩啊。”吴斯一脸的理所当然,并没有觉得自己的智力有丝毫问题,反而有点为他们俩的智力担忧。
“那我们来这干吗?!”二人异口同声的吐槽,甚至瞬间盖过了蝉鸣。
秦绮月在一旁倒是没发表任何意见。
她正和路上结识的新朋友打得火热。
“你能吃这个吗?”她拿着一颗剥好的开心果递了过去。
趴在她肩膀上的异樊陛下接过,有风度的小口品尝了一下:“吱——(味道还不错,不过感觉添加剂有点多了。)”
“好像不太喜欢的样子啊,这个怎么样?”她又递过去几颗剥好的黑瓜子。
“吱吱——!(就是这个!)”
看着把瓜子吞进夹囊存起来的仓鼠,秦绮月微微一笑:“吃吧,还有很多。”
“我其实是觉得住海边酒店没什么感觉啦,就想起了当年来过这里。”吴斯正经地解释起来。
沧海市虽然是临海城市,却没有一个高质量的海滩。
因为最适合作海滩的地方,当年为了发展已经被建造成了大型海港。
随着经济发展,吞吐量增加,后来又经过了几番扩建,现在沧海的黄金海岸线早已没有空间做旅游了。
所以一提海滩,沧海市的人最先想到的反而是邻省的两个著名地点——北岸河、南岸河。
它们的名字也很有特色,吴斯儿时听到的时候,还以为老爸老妈要带自己去河里钓鱼。
所以当他第一次看到金黄的沙滩,接天的碧海时,那种震撼直到现在还留在心里。
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世界的广大,自己的渺小。
不过当年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他们一家三口没有住在费用更高的旅店。
而是住在了南岸河离海十几公里的一座小山中,农户的家里。
吴斯很喜欢那时候的感觉,同一天能享受到海边和山间两种截然不同的体验。
所以这次,他也带着几人找到了这座没什么开发价值,依旧保留了大部分原始风貌的小山。
然后就迷路了。
大包小包的秦逸阳叹了口气:“我一直以为吴哥你是完人来着……现在我得承认,还是古人说得对,人无完人呐。”
“罪过罪过,出发之前,完全可以让我们帮你查一下地点和路线嘛。”张九擎也趁机插话,“嘲笑”吴斯的机会可不多,不抓紧损两句怎么行。
吴斯苦笑:“我本以为靠千度地图的导航就能搞定的……谁知道这都1202年了,它还是导不出山里的路线。”
“唉,要是队长在就好了,就算把他扔到热带雨林里他都不会迷路。”
……
几人虽然这么说,其实心里都没当回事。
所谓艺高人胆大,在山里迷路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只是旅行中的一个小小调剂。
甚至颇有些享受这个过程,因为未知,所以期待。
至于队伍中的唯一未成年人,秦绮月就更不怕了。
不如说,她除了怕哥哥热血上头闯祸,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会怕的事情。
傍晚时分,吴斯和几人找了块平坦些的地方野餐起来,谈天说地,互相调侃,十分惬意。
只是看着渐渐落山的血红残阳,他心中却莫名出现了一丝违和与排斥。
这感觉来的十分突兀,以往的傍晚,天空有这么金灿灿的吗?夕阳有红的这么……邪异吗?
这仿佛挂上了金色幕布的景色,美则美矣,自己心中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生理厌恶。
“吴哥,怎么了?忽然就表情严肃起来了。”秦逸阳递过来一块三明治。
“你有没有觉得,天色怪怪的?”
他闻言仰头,随后一脸疑惑:“有吗?我觉得很漂亮啊。来沧海这几年,我还没见过这么通透的天空呢。”
的确,自小学时起,沧海的空气质量就越来越差。
本来秋高气爽的季节,前些年天空却总是“灰蒙蒙”的。
近几年加强了治理,逐步推行煤改电等等,才略微有了些起色。
可能是自己多心了吧,见惯了不通透的天空,反而对这种色彩过于鲜明的画面不适应了。
吃饱喝足,几人继续上路,天色渐渐黑了下来。
不过光线却不算暗,天上月朗星稀,行路没有太大的问题。
几人为了气氛,都没有拿出准备好的强光手电。
反而享受起难得的山间夜景。
“嗷呜~~~”
一声嗥叫响起。
“嗯?这边的山里还有狼吗?”秦逸阳有些纳闷,这种城市包围下的小山,怎么可能会有狼这种生物。
张九擎这时笑笑说道:“莫慌,这多半是狗的声音。这种嗥叫最初是为了和离得比较远的同伴联络,狗是群居动物,觉得寂寞的时候偶尔也是会像狼一样嗥叫的。”
吴斯拍拍张胖的肩膀:“没想到啊,张胖你对动物也这么有研究。早知道我还找什么动物专家,解剖刀牙鼠的时候叫你过去就好了。”
胖子得意一笑,一颗大金牙在月光下依旧显眼:“贫道只是略懂,当年学艺的时候,没少和狐狼蛇鼠为伴。另外你不觉得张胖这么没品的称呼,不该用在贫道身上吗?”
可惜吴斯一如既往的无视了他的抗议……
既然是狗叫,那没准正是农户家养的呢?
几人便顺着嗥叫传来的方向一路寻了过去。
“前面有亮光。”吴斯视力非凡,早早就发现了远处的小村,村口一间矮房,屋檐下挂着的灯泡正在吃力的照亮周围。
当然,在其他人眼里,还只能看见似有似无的亮点。
又走了五分钟,小村在众人眼中清晰了起来。
“那就是你们当年住的地方吗?可是够偏僻的。”晚上不用睡在睡袋里,秦逸阳看起来心情不错。
不过吴斯却皱起了眉:“不是,我没来过这里。”
没来过一个地方当然不至于皱眉。
但这里有点怪,准确的说,是有一个男人很怪。
村口那间破旧矮房,和里面错落的其他房屋离得很远,显得格格不入。
一个披头散发的邋遢男人正低头坐在那里,旁边趴着一条赖皮土狗,刚刚那声嗥叫,也许就是它发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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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斯胸前拉链处别着一副墨镜,背包侧面网兜里还装着泳裤,的确是一副要去海边的样子:“是啊,就是要去海滩没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秦逸阳拍着旁边的参天大树,有点崩溃:“那吴哥,麻烦你帮我解释一下,谁家的海滩长这样?”
一旁的张九擎踢走山路上的一颗小石子,看着它滚落下去:“阿弥陀佛,贫道觉得你可能对海滩有什么误解?”
几人正行走在落叶满地的山间小路上,就是很普通的土路,偶尔陡峭的地方才会有几块青石板铺在地上,充当简陋阶梯。
周围树木高大,但已经不能再像春夏一般遮挡住阳光。
山间尚存的寒蝉,正在享受它们最后的狂欢。
说实话,景色还不错。
但如果谁说这是海滩,那智力和五感,必然有一方要对这个荒谬的结论负责。
“这里当然不是海滩啊。”吴斯一脸的理所当然,并没有觉得自己的智力有丝毫问题,反而有点为他们俩的智力担忧。
“那我们来这干吗?!”二人异口同声的吐槽,甚至瞬间盖过了蝉鸣。
秦绮月在一旁倒是没发表任何意见。
她正和路上结识的新朋友打得火热。
“你能吃这个吗?”她拿着一颗剥好的开心果递了过去。
趴在她肩膀上的异樊陛下接过,有风度的小口品尝了一下:“吱——(味道还不错,不过感觉添加剂有点多了。)”
“好像不太喜欢的样子啊,这个怎么样?”她又递过去几颗剥好的黑瓜子。
“吱吱——!(就是这个!)”
看着把瓜子吞进夹囊存起来的仓鼠,秦绮月微微一笑:“吃吧,还有很多。”
“我其实是觉得住海边酒店没什么感觉啦,就想起了当年来过这里。”吴斯正经地解释起来。
沧海市虽然是临海城市,却没有一个高质量的海滩。
因为最适合作海滩的地方,当年为了发展已经被建造成了大型海港。
随着经济发展,吞吐量增加,后来又经过了几番扩建,现在沧海的黄金海岸线早已没有空间做旅游了。
所以一提海滩,沧海市的人最先想到的反而是邻省的两个著名地点——北岸河、南岸河。
它们的名字也很有特色,吴斯儿时听到的时候,还以为老爸老妈要带自己去河里钓鱼。
所以当他第一次看到金黄的沙滩,接天的碧海时,那种震撼直到现在还留在心里。
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世界的广大,自己的渺小。
不过当年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他们一家三口没有住在费用更高的旅店。
而是住在了南岸河离海十几公里的一座小山中,农户的家里。
吴斯很喜欢那时候的感觉,同一天能享受到海边和山间两种截然不同的体验。
所以这次,他也带着几人找到了这座没什么开发价值,依旧保留了大部分原始风貌的小山。
然后就迷路了。
大包小包的秦逸阳叹了口气:“我一直以为吴哥你是完人来着……现在我得承认,还是古人说得对,人无完人呐。”
“罪过罪过,出发之前,完全可以让我们帮你查一下地点和路线嘛。”张九擎也趁机插话,“嘲笑”吴斯的机会可不多,不抓紧损两句怎么行。
吴斯苦笑:“我本以为靠千度地图的导航就能搞定的……谁知道这都1202年了,它还是导不出山里的路线。”
“唉,要是队长在就好了,就算把他扔到热带雨林里他都不会迷路。”
……
几人虽然这么说,其实心里都没当回事。
所谓艺高人胆大,在山里迷路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只是旅行中的一个小小调剂。
甚至颇有些享受这个过程,因为未知,所以期待。
至于队伍中的唯一未成年人,秦绮月就更不怕了。
不如说,她除了怕哥哥热血上头闯祸,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会怕的事情。
傍晚时分,吴斯和几人找了块平坦些的地方野餐起来,谈天说地,互相调侃,十分惬意。
只是看着渐渐落山的血红残阳,他心中却莫名出现了一丝违和与排斥。
这感觉来的十分突兀,以往的傍晚,天空有这么金灿灿的吗?夕阳有红的这么……邪异吗?
这仿佛挂上了金色幕布的景色,美则美矣,自己心中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生理厌恶。
“吴哥,怎么了?忽然就表情严肃起来了。”秦逸阳递过来一块三明治。
“你有没有觉得,天色怪怪的?”
他闻言仰头,随后一脸疑惑:“有吗?我觉得很漂亮啊。来沧海这几年,我还没见过这么通透的天空呢。”
的确,自小学时起,沧海的空气质量就越来越差。
本来秋高气爽的季节,前些年天空却总是“灰蒙蒙”的。
近几年加强了治理,逐步推行煤改电等等,才略微有了些起色。
可能是自己多心了吧,见惯了不通透的天空,反而对这种色彩过于鲜明的画面不适应了。
吃饱喝足,几人继续上路,天色渐渐黑了下来。
不过光线却不算暗,天上月朗星稀,行路没有太大的问题。
几人为了气氛,都没有拿出准备好的强光手电。
反而享受起难得的山间夜景。
“嗷呜~~~”
一声嗥叫响起。
“嗯?这边的山里还有狼吗?”秦逸阳有些纳闷,这种城市包围下的小山,怎么可能会有狼这种生物。
张九擎这时笑笑说道:“莫慌,这多半是狗的声音。这种嗥叫最初是为了和离得比较远的同伴联络,狗是群居动物,觉得寂寞的时候偶尔也是会像狼一样嗥叫的。”
吴斯拍拍张胖的肩膀:“没想到啊,张胖你对动物也这么有研究。早知道我还找什么动物专家,解剖刀牙鼠的时候叫你过去就好了。”
胖子得意一笑,一颗大金牙在月光下依旧显眼:“贫道只是略懂,当年学艺的时候,没少和狐狼蛇鼠为伴。另外你不觉得张胖这么没品的称呼,不该用在贫道身上吗?”
可惜吴斯一如既往的无视了他的抗议……
既然是狗叫,那没准正是农户家养的呢?
几人便顺着嗥叫传来的方向一路寻了过去。
“前面有亮光。”吴斯视力非凡,早早就发现了远处的小村,村口一间矮房,屋檐下挂着的灯泡正在吃力的照亮周围。
当然,在其他人眼里,还只能看见似有似无的亮点。
又走了五分钟,小村在众人眼中清晰了起来。
“那就是你们当年住的地方吗?可是够偏僻的。”晚上不用睡在睡袋里,秦逸阳看起来心情不错。
不过吴斯却皱起了眉:“不是,我没来过这里。”
没来过一个地方当然不至于皱眉。
但这里有点怪,准确的说,是有一个男人很怪。
村口那间破旧矮房,和里面错落的其他房屋离得很远,显得格格不入。
一个披头散发的邋遢男人正低头坐在那里,旁边趴着一条赖皮土狗,刚刚那声嗥叫,也许就是它发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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