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穿越
秋雨绵绵,大雨激起水雾,天地间一片朦胧。
李朝烟拿个小木墩,坐在门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觉全身好舒服。随即她注意到了墙上角正在织网的蜘蛛,看着看着,陷入了沉思:怎么还真有穿越这事情,会比现代生活好吧?怎么发家致富?唉,我什么都不会。
李朝烟本是一个大专刚刚毕业的学生,家庭条件不好,刚刚毕业出来难找工作。恰巧这时候父亲检查出来是胰腺癌晚期,母亲在父亲去世之后选择了自杀。由于自身性格内向悲观,找工作总是撞墙,家里欠了一屁股的债,再加上父母的离世,她崩溃了。她想着找一个什么方式结束这悲惨的人生,好让她可以一死就死透的时候,她便被车撞死了。
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她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古代猎户家,原身也叫李朝烟。原身的父母也是刚刚意外去世,原身在得知这件事情后,伤心过度,发起了高烧,一个没有挺过来就消香玉陨了。原身十五岁,还有一个六岁的妹妹李夕岚和一个未婚十九岁的叔叔李天志。
这是李朝烟穿越到这里的第二天,缓过劲来便下床了。
“阿烟,你怎么下床了,当心着凉,快回屋躺着去”
只听一粗犷的声音突然间响起,吓到了正在愣神的李朝烟。李朝烟拍了拍胸膛,说道:“叔叔,你怎么走路没有声音的吗?吓到我了。我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身上穿的也够多,没有事情的。”
李朝烟想了想,是原身的感情使然吧,要不然怎么那么自来熟的对话。
李天志见李朝烟被吓到了,不好意思挠挠头:“是你想什么呢,想的太入神了,怎么起来那么早?是饿了吗?那我们去灶房起火做饭去。”
“好啊,睡不着了。”
“阿烟,你就在那里坐着帮我添柴火就好了。叔叔很快就让你吃到香香的肉粥了。”李天志指着灶门前的木墩说道。随即便拿食材出来。
李朝烟心里暖暖的,李天志就是怕她冷啊。有原身的记忆,李朝烟知道,李天志在兄嫂离世后,迅速成长。大概是因为他一下子变成了一家之主,还有两个侄女要照顾。
灶房里柴火噼噼啪啪的响声似乎在和剁肉的声音较真着。除了这两种声音,李朝烟感觉房里很安静,抬头望了望李天志,李天志正一边剁肉一边在想着什么。李朝烟感觉有点压抑,正打算说点什么。
这时候一道糯糯的声音传来:“叔叔在做什么好吃的?好香呐。”话落,只见一小女童睡眼朦胧的走进来。待一看到坐在灶前的李朝烟,惊喜的说道:“姐姐,你好了。我就知道姐姐是最厉害的。”随即便来到李朝烟面前,摸了摸她的额头。“真的好了呢。”
李天志笑了笑,“小夕岚,饿了吗?”
“嗯嗯,看到姐姐好了,我可以吃完叔叔做的饭。”
李朝烟愣愣神,想到李夕岚摸她额头的手。微微一笑。
“叔叔,这雨什么时候停呢?我想学打猎,我要变成一个很厉害的猎人。”李夕岚手指抖了抖,内心想道:我一定要亲手杀了那只害死爹娘的熊。
李天志动作一顿,声音严肃:“阿岚,你想什么。叔叔不会教你打猎的。以后你和你姐姐就和村里的小姑娘学女红。”
李夕岚眼眶红红,吼道:“不,我要学打猎。我要给......”
“闭嘴,你想想你爹娘,难道你也要变成你爹娘这样吗?”李天志胸口起伏,声音拔高。
李朝烟眉头一皱“行了,都不必说了,吃饭去。”想着这两个都比自己小很多,身上的担子似乎很重。
安安静静的吃完饭,李天志和李夕岚各自回到房间去。李朝烟在他们走后,又把小木墩搬到了门前。她侧身靠着墙,一个深呼吸,真舒服,看着前面的细雨,想道:秋雨不可能那么快停的了。雨水淅淅落落的滴在泥土上,泥坑的水滴满了又溢出来滴满了又溢出来。
看着树叶上的豆大的雨滴落下,再一次深呼吸。李朝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是什么?
“啵”
“嗯?这……这……我手上怎么有个小水珠,刚刚是它破裂了?见鬼了。”李朝烟一脸震惊。
她感觉到身体有什么在乱窜,随即手上有了一个水球,是的,没错,这次是个水球,不是水珠了。
李朝烟感觉自己可以控制得住这颗水球,莫名其妙的感觉,这个水球就随着她变大变小。她把水球扔到雨水中的地上,地上随即出现了一个坑。
李朝烟瞪眼,内心万只马儿在奔腾,“这个难道是金手指?这个金手指可以用来做什么啊,还不如赐我一个空间金手指啊,里面有田有水的那种。”
李朝烟虽然那么想,但还是觉得这是个稀奇的事情。偷偷的琢磨着这个金手指还有什么用处。这水球可以到篮球这般大,而且似乎重量很重,砸在泥路上可以有一个坑,还可以把这水球变成其他形状。有那么点意思。
李朝烟和李夕岚是一个房间的。李朝烟晚上睡觉的时候,迷迷蒙蒙间听到“不要伤害我爹娘!不要!”
李朝烟一个惊醒,把正在说梦话的李夕岚揽到怀里。“怎么那么烫?阿岚,阿岚。”李朝烟额头贴着李夕岚的额头,一阵烫感穿来,令李朝烟打了个寒颤。
“叔叔,叔叔,叔叔。”李朝烟拍打着李天志的门,声音颤抖的喊着。
李天志急急忙忙打开门,“出什么事了?”
“阿岚,她发烧了。”而且这烧发的不正常,太烫了。
“我去找郎中。”李天志说完便披上蓑衣冲向雨中。
李朝烟转身找烈酒给李夕岚擦身体。突然间想到她的水球,金手指这次看你有没有用处了。随即把水球变幻成枕巾状,轻轻的敷在李夕岚的额头上。又试着用水球包裹住李夕岚,没想到,最大到篮球般大的水球真的可以变薄包裹住李夕岚。
过了半个时辰左右,李朝烟听到脚步声,便撤了这些,摸了摸李夕岚,竟然退烧了。
“阿烟,小夕岚怎么样了?今晚很多人发烧,郎中被请走了。都怪我没有去早点,我们……”李天志懊恼的说道。
“叔叔,小夕岚已经退烧了。我刚刚给她擦了烈酒。叔叔先去睡觉吧,我照顾她。”
李天志眼眶微红,“我怎么睡得着。距离天亮也快了,我去给小夕岚熬点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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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烟拿个小木墩,坐在门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觉全身好舒服。随即她注意到了墙上角正在织网的蜘蛛,看着看着,陷入了沉思:怎么还真有穿越这事情,会比现代生活好吧?怎么发家致富?唉,我什么都不会。
李朝烟本是一个大专刚刚毕业的学生,家庭条件不好,刚刚毕业出来难找工作。恰巧这时候父亲检查出来是胰腺癌晚期,母亲在父亲去世之后选择了自杀。由于自身性格内向悲观,找工作总是撞墙,家里欠了一屁股的债,再加上父母的离世,她崩溃了。她想着找一个什么方式结束这悲惨的人生,好让她可以一死就死透的时候,她便被车撞死了。
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她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古代猎户家,原身也叫李朝烟。原身的父母也是刚刚意外去世,原身在得知这件事情后,伤心过度,发起了高烧,一个没有挺过来就消香玉陨了。原身十五岁,还有一个六岁的妹妹李夕岚和一个未婚十九岁的叔叔李天志。
这是李朝烟穿越到这里的第二天,缓过劲来便下床了。
“阿烟,你怎么下床了,当心着凉,快回屋躺着去”
只听一粗犷的声音突然间响起,吓到了正在愣神的李朝烟。李朝烟拍了拍胸膛,说道:“叔叔,你怎么走路没有声音的吗?吓到我了。我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身上穿的也够多,没有事情的。”
李朝烟想了想,是原身的感情使然吧,要不然怎么那么自来熟的对话。
李天志见李朝烟被吓到了,不好意思挠挠头:“是你想什么呢,想的太入神了,怎么起来那么早?是饿了吗?那我们去灶房起火做饭去。”
“好啊,睡不着了。”
“阿烟,你就在那里坐着帮我添柴火就好了。叔叔很快就让你吃到香香的肉粥了。”李天志指着灶门前的木墩说道。随即便拿食材出来。
李朝烟心里暖暖的,李天志就是怕她冷啊。有原身的记忆,李朝烟知道,李天志在兄嫂离世后,迅速成长。大概是因为他一下子变成了一家之主,还有两个侄女要照顾。
灶房里柴火噼噼啪啪的响声似乎在和剁肉的声音较真着。除了这两种声音,李朝烟感觉房里很安静,抬头望了望李天志,李天志正一边剁肉一边在想着什么。李朝烟感觉有点压抑,正打算说点什么。
这时候一道糯糯的声音传来:“叔叔在做什么好吃的?好香呐。”话落,只见一小女童睡眼朦胧的走进来。待一看到坐在灶前的李朝烟,惊喜的说道:“姐姐,你好了。我就知道姐姐是最厉害的。”随即便来到李朝烟面前,摸了摸她的额头。“真的好了呢。”
李天志笑了笑,“小夕岚,饿了吗?”
“嗯嗯,看到姐姐好了,我可以吃完叔叔做的饭。”
李朝烟愣愣神,想到李夕岚摸她额头的手。微微一笑。
“叔叔,这雨什么时候停呢?我想学打猎,我要变成一个很厉害的猎人。”李夕岚手指抖了抖,内心想道:我一定要亲手杀了那只害死爹娘的熊。
李天志动作一顿,声音严肃:“阿岚,你想什么。叔叔不会教你打猎的。以后你和你姐姐就和村里的小姑娘学女红。”
李夕岚眼眶红红,吼道:“不,我要学打猎。我要给......”
“闭嘴,你想想你爹娘,难道你也要变成你爹娘这样吗?”李天志胸口起伏,声音拔高。
李朝烟眉头一皱“行了,都不必说了,吃饭去。”想着这两个都比自己小很多,身上的担子似乎很重。
安安静静的吃完饭,李天志和李夕岚各自回到房间去。李朝烟在他们走后,又把小木墩搬到了门前。她侧身靠着墙,一个深呼吸,真舒服,看着前面的细雨,想道:秋雨不可能那么快停的了。雨水淅淅落落的滴在泥土上,泥坑的水滴满了又溢出来滴满了又溢出来。
看着树叶上的豆大的雨滴落下,再一次深呼吸。李朝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是什么?
“啵”
“嗯?这……这……我手上怎么有个小水珠,刚刚是它破裂了?见鬼了。”李朝烟一脸震惊。
她感觉到身体有什么在乱窜,随即手上有了一个水球,是的,没错,这次是个水球,不是水珠了。
李朝烟感觉自己可以控制得住这颗水球,莫名其妙的感觉,这个水球就随着她变大变小。她把水球扔到雨水中的地上,地上随即出现了一个坑。
李朝烟瞪眼,内心万只马儿在奔腾,“这个难道是金手指?这个金手指可以用来做什么啊,还不如赐我一个空间金手指啊,里面有田有水的那种。”
李朝烟虽然那么想,但还是觉得这是个稀奇的事情。偷偷的琢磨着这个金手指还有什么用处。这水球可以到篮球这般大,而且似乎重量很重,砸在泥路上可以有一个坑,还可以把这水球变成其他形状。有那么点意思。
李朝烟和李夕岚是一个房间的。李朝烟晚上睡觉的时候,迷迷蒙蒙间听到“不要伤害我爹娘!不要!”
李朝烟一个惊醒,把正在说梦话的李夕岚揽到怀里。“怎么那么烫?阿岚,阿岚。”李朝烟额头贴着李夕岚的额头,一阵烫感穿来,令李朝烟打了个寒颤。
“叔叔,叔叔,叔叔。”李朝烟拍打着李天志的门,声音颤抖的喊着。
李天志急急忙忙打开门,“出什么事了?”
“阿岚,她发烧了。”而且这烧发的不正常,太烫了。
“我去找郎中。”李天志说完便披上蓑衣冲向雨中。
李朝烟转身找烈酒给李夕岚擦身体。突然间想到她的水球,金手指这次看你有没有用处了。随即把水球变幻成枕巾状,轻轻的敷在李夕岚的额头上。又试着用水球包裹住李夕岚,没想到,最大到篮球般大的水球真的可以变薄包裹住李夕岚。
过了半个时辰左右,李朝烟听到脚步声,便撤了这些,摸了摸李夕岚,竟然退烧了。
“阿烟,小夕岚怎么样了?今晚很多人发烧,郎中被请走了。都怪我没有去早点,我们……”李天志懊恼的说道。
“叔叔,小夕岚已经退烧了。我刚刚给她擦了烈酒。叔叔先去睡觉吧,我照顾她。”
李天志眼眶微红,“我怎么睡得着。距离天亮也快了,我去给小夕岚熬点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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