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小试牛刀
收拾停当,郑东来到厨房,发现俞虎已经回来了,正在把东西一样一样分类摆好。
郑东走过去,撸了撸袖子,先拿过五花肉,用长长的竹签穿着,把猪皮放在过上烧,差不多金黄色的时候拿下来,用刀把猪皮上的烧过的部分刮干净。
然后在锅里倒上水,切了姜片,又用黄酒代替料酒,把五花肉投进锅中煮,把勺子递给俞虎,告诉他等锅中水开,就要把浮起来的血沫给舀出来。
这边郑东腾出手来,拿了块干净的白布摊在桌子上,把买来的茴香,肉桂,草果,肉蔻,陈皮都各拿一点放在白布里包好,把布头打了个结,放在一边备用,又把葱姜蒜和切了一小碟。
又把里脊肉拿过来,切成厚厚的薄片,放在大碗里用黄酒姜片腌一腌,好去除腥味。留下一点肉,放在案板上细细的剁成肉馅,一会儿做肉末茄子用。
忙了一圈,五花肉已经煮的差不多了,拿筷子一捅,已经能轻松的插进去,让俞虎把肉捞出来放进装着凉水的大碗里激一下。
等肉的温度下来了,郑东捞出五花肉,用刀切成一寸见方的小块,起锅烧油,待油温上来,把葱姜蒜放进去,闻着香味起来了,把五花肉倒进去,听着滋啦滋啦的声音,郑东仿佛回到了和妈妈一起在厨房做饭的时候。
一滴热油崩在手上,郑东疼的吸了口气。
回过神来的郑东赶紧翻炒,加入盐和豆酱,炒到肉块上色,讲肉夹出放进砂锅中,加水没过肉块,把扎好的香料包放进砂锅里,盖上盖子开始煮,告诉俞虎等到锅里的汤煮开了,就把火撤掉一些,用小火慢慢炖就行了。
这边郑东又把竹笋切成片,用水焯一下,去掉竹笋的苦味,焯水过程中不能搅拌,否则会更加苦涩(此事为笔者亲身经历,笔者生长于乡下,每年家里都会做笋干,焯水不能搅拌是由来已久的习惯,确实有效)。
水开过三十秒左右,用笊篱捞出竹笋,过凉水后在一旁备用。
把腌好的肉片端过来,把碗中多余的料汁倒掉,起锅烧油,下葱姜,爆香之后把肉片倒进去快去翻炒直至变色,加少许豆酱,然后把一旁沥干水分的竹笋倒进锅中,油烟冲天而起。
只可惜这锅是嵌在灶台上的,而且没有握把,郑东无奈的打消了颠勺的念头。快速翻炒两下,加上些盐,再划拉两下,这锅竹笋肉片就成了。
眼看那边俞虎也把火撤了一些,换上耐烧的大劈柴,小火慢炖,郑东拿来从客栈厨子那里要来的豆腐干,切成大块放进砂锅。
郑东又拿过茄子,把外皮刮掉,切成一寸长,半寸宽的条状,锅中油烧热,把茄子放进油锅中炸熟捞出备用,再起锅烧油,葱姜蒜爆香,将肉末倒进锅中翻炒,再加入盐和少许黄酒,再加一碗水,大火烧开之后放入炸好的茄子条,翻炒两下就可以出锅了。
这时候,之前吩咐客栈帮忙蒸的米饭也已经熟了,郑东特意让蒸米饭的时候少放点水,这样蒸出来的米饭粒粒分明,吃起来才又香又有嚼劲。
郑东叫来小二帮着把两盘菜端到客栈的大堂,盛了两碗米饭,郑东便大摇大摆的出了厨房,临走前还回头告诉蹲在砂锅前的俞虎,在炖一盏茶的功夫就可以了,到时候就直接把锅端去大堂就行了。
走到大堂,郑东对客栈掌柜的说道,
“掌柜的,多谢您借我厨房一用,在下无以为报,只好请掌柜的品鉴一下这两道菜,厨艺不精,水平尚浅,如果不好吃,还望掌柜的不要见怪。”
那掌柜的也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觉得郑东借用厨房没什么大不了,更何况人家师父临走前留了银子的,现在这郑公子不但不耍公子脾气,反而要请自己吃饭,还真是个懂事的孩子,便走出柜台对郑东说道,
“郑公子太客气啦,既然公子有请,俺老张也不跟您客气!”
说完哈哈大笑,大步流星的走到桌子边坐下,看的郑东都有些后悔了,心想这掌柜的看上去挺儒雅斯文的,怎么说起话,走起路来跟张飞一样,这两盘菜估计还不够他一个人吃的。
不过话都说出去了,岂能有收回来的道理,郑东也朝张掌柜笑笑,坐在了张掌柜的对面。
“请!”郑东客气的说道。
“公子请!”张掌柜也没有先动筷子,而且回了一礼,郑东又回了一句,那张掌柜才伸手去拿筷子,夹了一片竹笋放进嘴里,嚼了两下,
“嘶……”那张掌柜猛吸了一口凉气,这味道,爽脆弹牙,却又不难咬断,清香满口,却又有着醇厚的回味。
张掌柜自己开客栈也有十好几年了,不管是自家后厨做的,还是外面酒楼里买的,反不如今天坐在自己对面这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公子做的。
张掌柜这才发现盘子里和着竹笋一起烹饪的竟是自己从来不吃的猪肉,再看那盘茄子里的肉末,想必用的也是猪肉。
张掌柜面带犹豫的从盘子中夹起一片猪肉,心想反正这竹笋也吃过了,里面的猪肉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怪味,将信将疑的放进嘴里,
“嗯?”张掌柜难以置信的嚼了两下,竟然没有腥味儿,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吃起来甚至比寻常的牛肉还要好吃,又夹起一片放在嘴边闻了闻,满是浓郁的酱香,带着竹笋的清香,中间还夹杂着黄酒的醇厚,张掌柜不禁大为疑惑,
“郑公子,你这厨艺在哪学的,为何你这猪肉做的,比牛肉还要好吃?”
郑东看张掌柜那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心里别提多爽了,心说本公子我的能量,超乎你的想象。
听到他问自己烹饪猪肉的事,郑东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说道,
“在哪学的可不能告诉你,不过关于这道菜我可以说一说。你问我为何把人们弃如敝履的猪肉做的比高高在上的牛肉还好吃,我的回答是,都是你们的自尊心在作怪,而且先入为主了。”
“先入为主?什么意思?”张掌柜用左手挠挠头,表示不解,右手却又从盘子里把竹笋和肉片一起夹到嘴里,呜呜的大嚼,眼睛却盯着郑东。
郑东心说你这也太馋了,吃东西都堵不上你的嘴。
不过脸上却笑眯眯的,指着盘子里猪肉说道,
“人人都嫌弃猪肉,不过是因为猪是杂食动物,人们嫌弃猪吃的不干净,而且猪肉很腥,一般的方法很难祛除猪肉的味道,故而人们不喜欢吃猪肉;而你们平常吃的牛肉,大多数都是耕牛,耕牛肉质太紧实,难以烹饪到让人们轻易的咬断,所以跟我这用秘方烹饪出来的猪肉相比,肯定是难以望其项背啦。”
郑东说完,头抬得老高,仿佛干了件什么不得了的事,在那里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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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锅里倒上水,切了姜片,又用黄酒代替料酒,把五花肉投进锅中煮,把勺子递给俞虎,告诉他等锅中水开,就要把浮起来的血沫给舀出来。
这边郑东腾出手来,拿了块干净的白布摊在桌子上,把买来的茴香,肉桂,草果,肉蔻,陈皮都各拿一点放在白布里包好,把布头打了个结,放在一边备用,又把葱姜蒜和切了一小碟。
又把里脊肉拿过来,切成厚厚的薄片,放在大碗里用黄酒姜片腌一腌,好去除腥味。留下一点肉,放在案板上细细的剁成肉馅,一会儿做肉末茄子用。
忙了一圈,五花肉已经煮的差不多了,拿筷子一捅,已经能轻松的插进去,让俞虎把肉捞出来放进装着凉水的大碗里激一下。
等肉的温度下来了,郑东捞出五花肉,用刀切成一寸见方的小块,起锅烧油,待油温上来,把葱姜蒜放进去,闻着香味起来了,把五花肉倒进去,听着滋啦滋啦的声音,郑东仿佛回到了和妈妈一起在厨房做饭的时候。
一滴热油崩在手上,郑东疼的吸了口气。
回过神来的郑东赶紧翻炒,加入盐和豆酱,炒到肉块上色,讲肉夹出放进砂锅中,加水没过肉块,把扎好的香料包放进砂锅里,盖上盖子开始煮,告诉俞虎等到锅里的汤煮开了,就把火撤掉一些,用小火慢慢炖就行了。
这边郑东又把竹笋切成片,用水焯一下,去掉竹笋的苦味,焯水过程中不能搅拌,否则会更加苦涩(此事为笔者亲身经历,笔者生长于乡下,每年家里都会做笋干,焯水不能搅拌是由来已久的习惯,确实有效)。
水开过三十秒左右,用笊篱捞出竹笋,过凉水后在一旁备用。
把腌好的肉片端过来,把碗中多余的料汁倒掉,起锅烧油,下葱姜,爆香之后把肉片倒进去快去翻炒直至变色,加少许豆酱,然后把一旁沥干水分的竹笋倒进锅中,油烟冲天而起。
只可惜这锅是嵌在灶台上的,而且没有握把,郑东无奈的打消了颠勺的念头。快速翻炒两下,加上些盐,再划拉两下,这锅竹笋肉片就成了。
眼看那边俞虎也把火撤了一些,换上耐烧的大劈柴,小火慢炖,郑东拿来从客栈厨子那里要来的豆腐干,切成大块放进砂锅。
郑东又拿过茄子,把外皮刮掉,切成一寸长,半寸宽的条状,锅中油烧热,把茄子放进油锅中炸熟捞出备用,再起锅烧油,葱姜蒜爆香,将肉末倒进锅中翻炒,再加入盐和少许黄酒,再加一碗水,大火烧开之后放入炸好的茄子条,翻炒两下就可以出锅了。
这时候,之前吩咐客栈帮忙蒸的米饭也已经熟了,郑东特意让蒸米饭的时候少放点水,这样蒸出来的米饭粒粒分明,吃起来才又香又有嚼劲。
郑东叫来小二帮着把两盘菜端到客栈的大堂,盛了两碗米饭,郑东便大摇大摆的出了厨房,临走前还回头告诉蹲在砂锅前的俞虎,在炖一盏茶的功夫就可以了,到时候就直接把锅端去大堂就行了。
走到大堂,郑东对客栈掌柜的说道,
“掌柜的,多谢您借我厨房一用,在下无以为报,只好请掌柜的品鉴一下这两道菜,厨艺不精,水平尚浅,如果不好吃,还望掌柜的不要见怪。”
那掌柜的也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觉得郑东借用厨房没什么大不了,更何况人家师父临走前留了银子的,现在这郑公子不但不耍公子脾气,反而要请自己吃饭,还真是个懂事的孩子,便走出柜台对郑东说道,
“郑公子太客气啦,既然公子有请,俺老张也不跟您客气!”
说完哈哈大笑,大步流星的走到桌子边坐下,看的郑东都有些后悔了,心想这掌柜的看上去挺儒雅斯文的,怎么说起话,走起路来跟张飞一样,这两盘菜估计还不够他一个人吃的。
不过话都说出去了,岂能有收回来的道理,郑东也朝张掌柜笑笑,坐在了张掌柜的对面。
“请!”郑东客气的说道。
“公子请!”张掌柜也没有先动筷子,而且回了一礼,郑东又回了一句,那张掌柜才伸手去拿筷子,夹了一片竹笋放进嘴里,嚼了两下,
“嘶……”那张掌柜猛吸了一口凉气,这味道,爽脆弹牙,却又不难咬断,清香满口,却又有着醇厚的回味。
张掌柜自己开客栈也有十好几年了,不管是自家后厨做的,还是外面酒楼里买的,反不如今天坐在自己对面这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公子做的。
张掌柜这才发现盘子里和着竹笋一起烹饪的竟是自己从来不吃的猪肉,再看那盘茄子里的肉末,想必用的也是猪肉。
张掌柜面带犹豫的从盘子中夹起一片猪肉,心想反正这竹笋也吃过了,里面的猪肉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怪味,将信将疑的放进嘴里,
“嗯?”张掌柜难以置信的嚼了两下,竟然没有腥味儿,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吃起来甚至比寻常的牛肉还要好吃,又夹起一片放在嘴边闻了闻,满是浓郁的酱香,带着竹笋的清香,中间还夹杂着黄酒的醇厚,张掌柜不禁大为疑惑,
“郑公子,你这厨艺在哪学的,为何你这猪肉做的,比牛肉还要好吃?”
郑东看张掌柜那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心里别提多爽了,心说本公子我的能量,超乎你的想象。
听到他问自己烹饪猪肉的事,郑东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说道,
“在哪学的可不能告诉你,不过关于这道菜我可以说一说。你问我为何把人们弃如敝履的猪肉做的比高高在上的牛肉还好吃,我的回答是,都是你们的自尊心在作怪,而且先入为主了。”
“先入为主?什么意思?”张掌柜用左手挠挠头,表示不解,右手却又从盘子里把竹笋和肉片一起夹到嘴里,呜呜的大嚼,眼睛却盯着郑东。
郑东心说你这也太馋了,吃东西都堵不上你的嘴。
不过脸上却笑眯眯的,指着盘子里猪肉说道,
“人人都嫌弃猪肉,不过是因为猪是杂食动物,人们嫌弃猪吃的不干净,而且猪肉很腥,一般的方法很难祛除猪肉的味道,故而人们不喜欢吃猪肉;而你们平常吃的牛肉,大多数都是耕牛,耕牛肉质太紧实,难以烹饪到让人们轻易的咬断,所以跟我这用秘方烹饪出来的猪肉相比,肯定是难以望其项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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