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霄壤之别
枪这种武器,易学难精。
开枪人的身体素质、心理状态、所处环境都会影响准度。
二战时射杀一个人平均要多少发子弹吗?足足两万发!
当然这里面将机枪压制与美军的命中率也算进去了,并不准确,出入很大。
但神枪手确确实实都是在有天赋的基础上用子弹喂出来的,废土上根本没有那个条件。
钟楼离着这里少说也有一公里多,能在那么远的距离,精准地瞄中他,开枪之人无疑是个神枪手中的神枪手。
不过因为子弹早早被肜儿定住,张诩并不知道子弹本来是会击中他的。
幸而神枪手也不是“开挂”的人的对手,而肜儿年纪虽小,却是早早就开了挂的。
能在一瞬间定住变异的鳄鱼与金钱豹,并像拧抹布一样将把它们干掉,张诩感觉自己现在都够呛能打得过妹妹。
拉起板车朝着钟楼走去,好在钟楼的方向恰好在前进的方向上,倒是不虞会搞混了方向。
在半空中肜儿就掐断了白线的念头,靠着惯性飞上了钟楼,要不是半途就收了念头,非妥妥一头撞到墙上不可。
从定住子弹到飞上钟楼,经过的时间很短,可高台上已是人去楼空,除了巍然不动、锈迹斑斑的一口大钟外,也就剩下对面墙上一个新鲜的弹坑证明她没找错地方。
这个狙击手异常谨慎,一击之后马上就离开了,不过肜儿来得太快,正看到一根固定在石柱上的绳套在细微地抖动。
肜儿眨着大眼睛看着绳索,可爱地歪了歪头,双扎髻跟着晃了晃,绳索就顺从地自行解开,而后就有一声重物坠地的声响与一声闷哼从下面传了上来。
小女娃跳起来扒住高台边缘下望,就见一个人正扶着墙一瘸一拐地走在钟楼旁的小巷里,看样子像是扭到了脚。
曼尼通过瞄准镜看到张诩砍瓜切菜般轻松地消灭了偷袭、围攻的那些人后,就知道遇到了硬茬子。
张诩还未入城就被他发现了,他看中了板车上的那两只凶兽尸体,遂怂恿着当地的一个小团伙与他合作干上一票。
亲眼见到小团伙被团灭,曼尼却一脸淡定,不见丝毫慌乱。异能者也不是无敌的,曼尼虽然不是异能者,自诩也是个见过大世面的,异能者他也不是没杀过,虽说他杀的都是些刚觉醒的新人。
异能者的异能千奇百怪,战斗向的异能也是多种多样,但也有着这样那样的局限,尤其是在范围上。
以曼尼过往的经验来看,异能的威力与范围是成反比的,异能威力越大,所影响的范围就越小。
只要小心行事谨慎对待,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在拥有热武器的条件下,杀死一个异能者有时候并不是什么难事。
他甚至粗浅地认为,只要环境合适,再满足一些条件,狙击手的水准够高,狙击枪就是异能者的克星。
虽说作为狙击手很多义体不能嵌装,但那颗榅桲红的义体眼球可是花费了大价钱的。
这颗造价不菲的义眼配备了“望远镜”、“瞄准镜”、“红外视野”、“热成像感应”、“防眩目保护”和“图像增强”等多种功能。
没错,这颗义体眼球自带望远镜,他自己就能做观察手了;也配备了瞄准镜,但倍数与精度都不及狙击枪上的瞄准镜,在狙击时反而要关掉这个功能。
曼尼可不是那些颟顸无能之辈,拿着刀片铁棍,就噢噢乱叫,傻兮兮地往前冲。
他初步判断张诩虽然在力量与速度上超过常人,反应极快,但反应再快还能快过子弹?被在一公里以外用狙击枪瞄准时,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人力有时尽,即便是异能者,也无法杀死看不见的敌人,对方身周还只有那些脑袋被踩得稀碎的家伙留下的,刀棍之类的冷兵器。
冷兵器VS狙击步枪,两者之间相距至少一公里以上,狙击步枪对拿着刀片的异能者可以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超视距火力。
曼尼认为保守来说,自己至少是立于不败之地的。
那个小女孩具体情报不明,万一也是个异能者呢。
谨慎起见,为了防备有不可预测之事发生,在扣动扳机后,连击中与否都不去确认,就马上收枪离开原有的位置,攀着早就系好的绳索滑下,准备去往他早已相中的另一处狙击点。
能一枪毙命自然最好,没成的话就继续寻找机会。
残念的是他对比错误,不是冷兵器VS狙击步枪,而是念力者VS普通人,还是念力没经过系统学习,走野路子,刚从哥哥那学会了“莽”的肜儿。
自幼失恃的肜儿虽然没有了跟父母系统学习念力的机会,可想法上也没有了桎梏,可以尽情地放飞自己的想象力。
我看不到你?没关系,我看到了你射来的子弹,那就让子弹做我的眼睛,原路回去替我看你。
距离太远不知道你的具体位置?不算事儿,我可以沿着子弹的轨迹飞过去找你。
她也没想过对方那里有多少人,有没有埋伏。
“莽”就一个字,冲就完事了。
结果就是留给曼尼撤离的时间太短,他刚刚攀着绳索下滑就听到了清脆稚嫩的笑声在飞速接近,离地还有七八米,绳子就被人从上面解开了。
曼尼的霉运并没到此为止,忍着扭伤的脚踝带来的痛楚,刚扶着墙逃进巷子,墙就倒了,不是因为废弃已久被他推倒的,而是向着他倒的,压得那叫一个瓷实。
这还没完,一口大钟从天而降,正正砸在倒塌的墙上。一声隆钟大响过后,余音袅袅,被压在墙下面吐血的曼尼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变成了一滩肉泥。
肜儿一念之间曼尼变肉泥,还有余力在墙倒之前让其所携带的枪械与背包等物品,飞到自己的身边来。
小女娃清楚地知道追敌只是副业,还容易被打屁屁,“捡”补给才是自己的正业。
等张诩拉着板车走近,就见肜儿悠哉悠哉地斜坐在钟楼高高的基座上,翻着一个战术背包。两腿悬空一荡一荡地摆着,脚边立着两把造型迥异的枪,和胡乱堆在一起的匕首、手枪、弹匣之类的东西。
见到哥哥拉着板车走来,小女娃立马将手里的背包丢掉,正襟危坐,小脸上满是戒备。
眨着呼扇呼扇的大眼睛,眸光闪烁连连,想着被哥哥问起为何又不听话使用念力该如何辩解,如果哥哥又要打屁屁该怎么躲闪,报复的话咬脖子还是肩膀。
“肜儿,想吃糖吗?”张诩又一次问道。
完全没想到哥哥第一句话不是责怪,而是莫名其妙的问题,刚才所想全部落空,一脸呆滞的肜儿傻兮兮地摇了摇头。
张诩见妹妹摇头,就将目光聚焦在那两把枪身上,枪的造型与纹路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别乱跑。”
照例揉了揉妹妹的头,留下句话后,张诩就径直走向那口已经有些变形的大钟。
一脚蹬飞大钟,扒开砖石碎砾,露出一滩不成形状的肉糊糊。
不过张诩还是从一些还在闪烁微光的伤疤,不时爆起火花的金属肢骸,以及尸体头部上的那颗颜色怪异的眼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那把步枪给他的感觉之所以有些熟悉,就是因为在一些地方感受到了与莫西干头的金属手臂相似的风格。
捧着曼尼变形的脑袋,近看那颜色特别的红色眼球,发现在其眼珠的旁边还印着一行字母小字,试着按了一下眼球,前部虹膜竟打开一个洞,弹出一个微型电池来。
张诩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眸子里却有希冀。
克伊奥斯真实存在的证据又多了几分。
把脑袋扔掉,走回妹妹身旁,拿起那把狙击枪摆弄了几下,在他看来狙击枪外形上跟普通步枪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就是枪管长了些,造型别致了些,又多了个颇为精致的瞄准镜。
他就那么站着端起枪来,也不知道通过瞄准镜瞄着什么地方开了两枪,便随手扔了。
狙击枪那巨大的后坐力看上去似乎并没有对张诩造成什么影响,像是成年人玩高压玩具水枪,但那巨大的轰鸣声与跳动的硕大弹壳足以证明这绝对不是一件玩具,是真正的凶器。
曼尼的这把狙击枪虽然看起来未来感十足,肯定也经过不菲的加装与改进,然而张诩对其评价并不高,装弹少,动静大,还很沉。
再说茫茫废土上,他也没有需要在超远距离击杀的目标。
又拎起另一把来,这把枪和狙击枪在外形上截然不同,没有瞄准镜,枪管也非常短,竟是一把在旧世纪都被淘汰了的杠杆式霰弹枪。
这把霰弹枪样式古旧,与那赛博风格的狙击枪摆放在一处,就像一个不合时宜。顽固守旧、被时代淘汰了的老古董。
外部却装饰得异常华丽,整把枪呈钢青色,从枪管到枪托,到处都镌刻着典雅隽永的花纹,只是花纹颜色鲜红,彰显出了枪支嗜血的本质,显然这把枪既是曼尼的近战武器,也是他喜爱的收藏品。
开了一枪后,更是满意,他发现在废土的环境下,这把枪更适合他,因为很配他的异能与念力。
他特别相中花纹的红色,一眼就喜欢上了,尽管他并不知道这种红色叫唐菖蒲红,世界上最“二”的红色。
对付一般的拾荒者、普通人组成的小团伙,他不需要有着威力大、精准度高这些特点的狙击枪,他就需要像霰弹枪这样,勾一勾手指,十多枚钢珠同时射出,可比他捡石子或者把开山刀捏出几枚碎片省事多了。
就像前些时候在这里遭遇的偷袭,霰弹枪加上他的异能,那二十多号人两三枪就能全搞定了。
虽然杀入敌阵手刃敌酋看着既帅气又拉风,但多麻烦啊,动两三下手指的事儿何必弄那么累呢。
无论从长度还是重量上,这把霰弹枪都更合他的心意。
将这把老古董霰弹枪扔到板车上,等妹妹爬到背上,张诩拉着板车就要继续赶路。
虽然不知道原因何在,但见哥哥没有责备自己,肜儿自然乐得哥哥不去追究,乖巧地伏在哥哥的背上表功道:“哥,要不是我,你就被打中了,子弹可是瞄着你的头去的。”
只要说话不过脑子,尴尬就跑不过我。
张诩身体顿了一下,都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了。
难道你不记得哥哥的异能是什么了吗?那颗子弹不一定能打中的好吧,这傻孩子非要因为擅用念力而挨一顿揍才舒服吗?他只觉得教导小孩子比去除体内的诅咒还要棘手。
回身将那把被嫌弃的步枪又捡回来扔到板车上,勉强维持若无其事的表情问道:“就是说那子弹原本会打中我的头?”
肜儿猛点头,“嗯!嗯!……哥,晚上有蛇羹吃了吧?”
“……”撸着肜儿的头发,张诩莫名觉得头疼,心累。
肜儿猫似的,低着头享受着哥哥的大手,眼中闪过一丝计谋得逞的狡黠。
在一座还算完整的屋子里,张诩坐在火堆边摆弄着那把狙击步枪,肜儿正美滋滋地吃着“蛇”羹。
父亲与兄长这两种男人不同于那些大猪蹄子,也许不够浪漫,却是世间对你最好的人。
张诩微皱着眉看着狙击步枪与手上的一把零件,狙击步枪被他拆了装装了拆,却总几个零件剩下,也不知道差在哪了。
最后把枪扔得远远的,零件则藏进包里,准备等赶路的时候偷偷丢掉。
小女娃来到张诩的身边,头枕在自家哥哥的腿上,有气无力地道:“哥,头晕,想睡觉。”
张诩听到妹妹的话,低头一瞧,不禁眉头紧皱。
就见妹妹刚才还红扑扑的小脸此时苍白如纸,总是灵动的大眼睛眸光涣散,还有鼻血流出。
肜儿此时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嘴里喃喃地说着,“哥,肜儿想吃糖了,可想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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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人的身体素质、心理状态、所处环境都会影响准度。
二战时射杀一个人平均要多少发子弹吗?足足两万发!
当然这里面将机枪压制与美军的命中率也算进去了,并不准确,出入很大。
但神枪手确确实实都是在有天赋的基础上用子弹喂出来的,废土上根本没有那个条件。
钟楼离着这里少说也有一公里多,能在那么远的距离,精准地瞄中他,开枪之人无疑是个神枪手中的神枪手。
不过因为子弹早早被肜儿定住,张诩并不知道子弹本来是会击中他的。
幸而神枪手也不是“开挂”的人的对手,而肜儿年纪虽小,却是早早就开了挂的。
能在一瞬间定住变异的鳄鱼与金钱豹,并像拧抹布一样将把它们干掉,张诩感觉自己现在都够呛能打得过妹妹。
拉起板车朝着钟楼走去,好在钟楼的方向恰好在前进的方向上,倒是不虞会搞混了方向。
在半空中肜儿就掐断了白线的念头,靠着惯性飞上了钟楼,要不是半途就收了念头,非妥妥一头撞到墙上不可。
从定住子弹到飞上钟楼,经过的时间很短,可高台上已是人去楼空,除了巍然不动、锈迹斑斑的一口大钟外,也就剩下对面墙上一个新鲜的弹坑证明她没找错地方。
这个狙击手异常谨慎,一击之后马上就离开了,不过肜儿来得太快,正看到一根固定在石柱上的绳套在细微地抖动。
肜儿眨着大眼睛看着绳索,可爱地歪了歪头,双扎髻跟着晃了晃,绳索就顺从地自行解开,而后就有一声重物坠地的声响与一声闷哼从下面传了上来。
小女娃跳起来扒住高台边缘下望,就见一个人正扶着墙一瘸一拐地走在钟楼旁的小巷里,看样子像是扭到了脚。
曼尼通过瞄准镜看到张诩砍瓜切菜般轻松地消灭了偷袭、围攻的那些人后,就知道遇到了硬茬子。
张诩还未入城就被他发现了,他看中了板车上的那两只凶兽尸体,遂怂恿着当地的一个小团伙与他合作干上一票。
亲眼见到小团伙被团灭,曼尼却一脸淡定,不见丝毫慌乱。异能者也不是无敌的,曼尼虽然不是异能者,自诩也是个见过大世面的,异能者他也不是没杀过,虽说他杀的都是些刚觉醒的新人。
异能者的异能千奇百怪,战斗向的异能也是多种多样,但也有着这样那样的局限,尤其是在范围上。
以曼尼过往的经验来看,异能的威力与范围是成反比的,异能威力越大,所影响的范围就越小。
只要小心行事谨慎对待,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在拥有热武器的条件下,杀死一个异能者有时候并不是什么难事。
他甚至粗浅地认为,只要环境合适,再满足一些条件,狙击手的水准够高,狙击枪就是异能者的克星。
虽说作为狙击手很多义体不能嵌装,但那颗榅桲红的义体眼球可是花费了大价钱的。
这颗造价不菲的义眼配备了“望远镜”、“瞄准镜”、“红外视野”、“热成像感应”、“防眩目保护”和“图像增强”等多种功能。
没错,这颗义体眼球自带望远镜,他自己就能做观察手了;也配备了瞄准镜,但倍数与精度都不及狙击枪上的瞄准镜,在狙击时反而要关掉这个功能。
曼尼可不是那些颟顸无能之辈,拿着刀片铁棍,就噢噢乱叫,傻兮兮地往前冲。
他初步判断张诩虽然在力量与速度上超过常人,反应极快,但反应再快还能快过子弹?被在一公里以外用狙击枪瞄准时,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人力有时尽,即便是异能者,也无法杀死看不见的敌人,对方身周还只有那些脑袋被踩得稀碎的家伙留下的,刀棍之类的冷兵器。
冷兵器VS狙击步枪,两者之间相距至少一公里以上,狙击步枪对拿着刀片的异能者可以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超视距火力。
曼尼认为保守来说,自己至少是立于不败之地的。
那个小女孩具体情报不明,万一也是个异能者呢。
谨慎起见,为了防备有不可预测之事发生,在扣动扳机后,连击中与否都不去确认,就马上收枪离开原有的位置,攀着早就系好的绳索滑下,准备去往他早已相中的另一处狙击点。
能一枪毙命自然最好,没成的话就继续寻找机会。
残念的是他对比错误,不是冷兵器VS狙击步枪,而是念力者VS普通人,还是念力没经过系统学习,走野路子,刚从哥哥那学会了“莽”的肜儿。
自幼失恃的肜儿虽然没有了跟父母系统学习念力的机会,可想法上也没有了桎梏,可以尽情地放飞自己的想象力。
我看不到你?没关系,我看到了你射来的子弹,那就让子弹做我的眼睛,原路回去替我看你。
距离太远不知道你的具体位置?不算事儿,我可以沿着子弹的轨迹飞过去找你。
她也没想过对方那里有多少人,有没有埋伏。
“莽”就一个字,冲就完事了。
结果就是留给曼尼撤离的时间太短,他刚刚攀着绳索下滑就听到了清脆稚嫩的笑声在飞速接近,离地还有七八米,绳子就被人从上面解开了。
曼尼的霉运并没到此为止,忍着扭伤的脚踝带来的痛楚,刚扶着墙逃进巷子,墙就倒了,不是因为废弃已久被他推倒的,而是向着他倒的,压得那叫一个瓷实。
这还没完,一口大钟从天而降,正正砸在倒塌的墙上。一声隆钟大响过后,余音袅袅,被压在墙下面吐血的曼尼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变成了一滩肉泥。
肜儿一念之间曼尼变肉泥,还有余力在墙倒之前让其所携带的枪械与背包等物品,飞到自己的身边来。
小女娃清楚地知道追敌只是副业,还容易被打屁屁,“捡”补给才是自己的正业。
等张诩拉着板车走近,就见肜儿悠哉悠哉地斜坐在钟楼高高的基座上,翻着一个战术背包。两腿悬空一荡一荡地摆着,脚边立着两把造型迥异的枪,和胡乱堆在一起的匕首、手枪、弹匣之类的东西。
见到哥哥拉着板车走来,小女娃立马将手里的背包丢掉,正襟危坐,小脸上满是戒备。
眨着呼扇呼扇的大眼睛,眸光闪烁连连,想着被哥哥问起为何又不听话使用念力该如何辩解,如果哥哥又要打屁屁该怎么躲闪,报复的话咬脖子还是肩膀。
“肜儿,想吃糖吗?”张诩又一次问道。
完全没想到哥哥第一句话不是责怪,而是莫名其妙的问题,刚才所想全部落空,一脸呆滞的肜儿傻兮兮地摇了摇头。
张诩见妹妹摇头,就将目光聚焦在那两把枪身上,枪的造型与纹路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别乱跑。”
照例揉了揉妹妹的头,留下句话后,张诩就径直走向那口已经有些变形的大钟。
一脚蹬飞大钟,扒开砖石碎砾,露出一滩不成形状的肉糊糊。
不过张诩还是从一些还在闪烁微光的伤疤,不时爆起火花的金属肢骸,以及尸体头部上的那颗颜色怪异的眼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那把步枪给他的感觉之所以有些熟悉,就是因为在一些地方感受到了与莫西干头的金属手臂相似的风格。
捧着曼尼变形的脑袋,近看那颜色特别的红色眼球,发现在其眼珠的旁边还印着一行字母小字,试着按了一下眼球,前部虹膜竟打开一个洞,弹出一个微型电池来。
张诩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眸子里却有希冀。
克伊奥斯真实存在的证据又多了几分。
把脑袋扔掉,走回妹妹身旁,拿起那把狙击枪摆弄了几下,在他看来狙击枪外形上跟普通步枪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就是枪管长了些,造型别致了些,又多了个颇为精致的瞄准镜。
他就那么站着端起枪来,也不知道通过瞄准镜瞄着什么地方开了两枪,便随手扔了。
狙击枪那巨大的后坐力看上去似乎并没有对张诩造成什么影响,像是成年人玩高压玩具水枪,但那巨大的轰鸣声与跳动的硕大弹壳足以证明这绝对不是一件玩具,是真正的凶器。
曼尼的这把狙击枪虽然看起来未来感十足,肯定也经过不菲的加装与改进,然而张诩对其评价并不高,装弹少,动静大,还很沉。
再说茫茫废土上,他也没有需要在超远距离击杀的目标。
又拎起另一把来,这把枪和狙击枪在外形上截然不同,没有瞄准镜,枪管也非常短,竟是一把在旧世纪都被淘汰了的杠杆式霰弹枪。
这把霰弹枪样式古旧,与那赛博风格的狙击枪摆放在一处,就像一个不合时宜。顽固守旧、被时代淘汰了的老古董。
外部却装饰得异常华丽,整把枪呈钢青色,从枪管到枪托,到处都镌刻着典雅隽永的花纹,只是花纹颜色鲜红,彰显出了枪支嗜血的本质,显然这把枪既是曼尼的近战武器,也是他喜爱的收藏品。
开了一枪后,更是满意,他发现在废土的环境下,这把枪更适合他,因为很配他的异能与念力。
他特别相中花纹的红色,一眼就喜欢上了,尽管他并不知道这种红色叫唐菖蒲红,世界上最“二”的红色。
对付一般的拾荒者、普通人组成的小团伙,他不需要有着威力大、精准度高这些特点的狙击枪,他就需要像霰弹枪这样,勾一勾手指,十多枚钢珠同时射出,可比他捡石子或者把开山刀捏出几枚碎片省事多了。
就像前些时候在这里遭遇的偷袭,霰弹枪加上他的异能,那二十多号人两三枪就能全搞定了。
虽然杀入敌阵手刃敌酋看着既帅气又拉风,但多麻烦啊,动两三下手指的事儿何必弄那么累呢。
无论从长度还是重量上,这把霰弹枪都更合他的心意。
将这把老古董霰弹枪扔到板车上,等妹妹爬到背上,张诩拉着板车就要继续赶路。
虽然不知道原因何在,但见哥哥没有责备自己,肜儿自然乐得哥哥不去追究,乖巧地伏在哥哥的背上表功道:“哥,要不是我,你就被打中了,子弹可是瞄着你的头去的。”
只要说话不过脑子,尴尬就跑不过我。
张诩身体顿了一下,都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了。
难道你不记得哥哥的异能是什么了吗?那颗子弹不一定能打中的好吧,这傻孩子非要因为擅用念力而挨一顿揍才舒服吗?他只觉得教导小孩子比去除体内的诅咒还要棘手。
回身将那把被嫌弃的步枪又捡回来扔到板车上,勉强维持若无其事的表情问道:“就是说那子弹原本会打中我的头?”
肜儿猛点头,“嗯!嗯!……哥,晚上有蛇羹吃了吧?”
“……”撸着肜儿的头发,张诩莫名觉得头疼,心累。
肜儿猫似的,低着头享受着哥哥的大手,眼中闪过一丝计谋得逞的狡黠。
在一座还算完整的屋子里,张诩坐在火堆边摆弄着那把狙击步枪,肜儿正美滋滋地吃着“蛇”羹。
父亲与兄长这两种男人不同于那些大猪蹄子,也许不够浪漫,却是世间对你最好的人。
张诩微皱着眉看着狙击步枪与手上的一把零件,狙击步枪被他拆了装装了拆,却总几个零件剩下,也不知道差在哪了。
最后把枪扔得远远的,零件则藏进包里,准备等赶路的时候偷偷丢掉。
小女娃来到张诩的身边,头枕在自家哥哥的腿上,有气无力地道:“哥,头晕,想睡觉。”
张诩听到妹妹的话,低头一瞧,不禁眉头紧皱。
就见妹妹刚才还红扑扑的小脸此时苍白如纸,总是灵动的大眼睛眸光涣散,还有鼻血流出。
肜儿此时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嘴里喃喃地说着,“哥,肜儿想吃糖了,可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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