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他的身世下
而守卫们在收拾秋昙的遗体时,却从她怀里掉落一封信件。他才知道,原来秋昙竟早就爱上了他,并与皇兄达成协议,诱出邱王妃杀小世子,便扶她做王妃。他怒将秋昙曝尸荒野,让野狼啃食之。回到王府,他百思不解皇兄为何要杀小世子。去宫中多方打探才得知,小世子诞生钦天监便启奏圣上此子乃天命之子,他会取代皇帝统治一方。皇帝赵启朝便日日不能眠,遂激怒邱王妃,怂秋昙卖主,击杀小世子。
赵南弦眼中有泪光闪烁,他屈居一方隐忍多年,但并没有放弃要为妻儿报仇的念头。他多年来暗中结交江湖英雄,屯兵敛财,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击杀高高在上的皇兄。让他也尝一尝被最亲的人背叛,妻离子散的滋味。
而今,嘉树的消息仿佛是上天的恩赐。八角亭中的一餐蝤蛑,两血相融的那一碗水,还有那像极了自己的那一对眼眸,那一双和莎儿一样的薄唇,浅浅的梨涡。还有这身世。无疑,这个仇忆南就是是他失散多年的小世子赵思南。
“黑鹰,拿碗来。”赵南弦转过身,此时的眼眸不再闪烁,而是坚定。
抽出了腰间的匕首,他用力划破了掌心,将血滴入了碗中。见状,众人纷纷跪下。“黑鹰,将我的血喂他喝下,他就能痊愈。其余人,将库房的‘败毒散’拿去喂众人喝下便是。解毒之后,你们带世子来见我。务必保护好他,不惜一切代价。”
“是!”黑鹰得令,端着还温热的血快速退下。主人的血一直都具有解百毒的功效,也百毒不侵。下人间传是因为前王妃给王爷服用了特殊的药物,前王妃在王府一直都是存在传说中的人物。如果仇忆南是世子,他必会照顾好这个小主人。
“嘉树,”赵南弦走出房门,“召集术士,还有几个门派的接头人,我要发布新的任务。”
“是。”嘉树领命而走。剩下赵南弦站在了南清宫的红梅树之下。他抬头看树,树已经有两人高,可是与他一起种植该树的人却再也不想回来了。
那年,他带她来府中游玩,她笑着说,他这里什么都好,只是少了红梅,这是她最喜欢的。她说她喜欢红梅的美,喜欢她的孤傲,喜欢她的凌霜而开,喜欢她遗世而独立。他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命人找来了这颗红梅树苗,亲手在院子里种下了。他记得她醒来初见到这颗红梅时,满眼的欣喜。她开心地笑着,拉着他跳着奇怪的舞蹈。他们在树下拥吻,在树下微酒赏梅喝酒,在树下收集红梅花瓣,她说要酿红梅酒。
她一直都喜欢穿一身白衣,可是后来她渐渐爱上了红衣,热情似火的颜色。天地一片霜白的时候,她会趁着微醺在红梅树下翩然起舞,白里透红的脸蛋,两眼弯弯笑着,小小的酒窝,实在娇憨。只是,那一年侧王妃入府之后,她便不再穿上这身红衣,也不再爱这颗红梅树,直到那天她永远地离开了他。终究是他弄丢了她,他弄丢了他曾经视如生命的人,他弄丢了他誓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人。
他扶了扶手边稍低的枝丫,失去了主人的红梅树似乎也没有以前的妖冶了。只是到了冬天还是会自顾自绽放,它是否也会想念它的主人。或许,它是它自己的主人,谁来谁走都不会影响它的绽放吧......她应该也是这样的吧,遇见她之初她是那样夺目,遇见她之后的每一天也是那样璀璨,只是在她离去之后,他才知道,并非一般女子的她无法容忍三妻四妾,并非一般的女子觉得王爷有个侧妃是个很正常的事。她本就与众不同,是的,他错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邱莎,你在哪?我知道错了,你还愿意回来吗?”
连云寨内,多了不少小厮们行色匆匆。整个大厅被一个个躺着的汉子们占满了,饿狼面具的黑衣人将败毒散分发给小厮们,将每个人的毒都解了。黑鹰面具的黑衣人则一直守在仇忆南的床边,他低头看着躺着的男子。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如邱王妃如出一辙的嘴唇和酒窝,这就是小世子,都来不及多看一眼,就走失的小世子。那个预言会篡皇夺位的小世子,那个让当今皇帝欲杀之而后快的小世子。黑衣人关好门,坐了下来,顺手也摘了面具,面具下,是一张狰狞的脸。脸上从左额头到右脸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脸颊上还有一个‘死’字。
他是赵南弦的死侍鹤唳,本是带着弟兄们落草为寇,不料技不如人被官府抓住判了死刑。是邱王妃从天而降救了他们,还教授他们武功和一身解毒下毒的本领。他们自此唯王妃命是从,心甘情愿做她的暗卫,保护着她。他们亲眼见过王妃和王爷的恩爱,也知王妃对王爷有多失望。只是王妃临走前,只带走了隐卫离落,剩下的暗卫和他们都被命令要跟随王爷,不得让别人伤王爷分毫。虽然并不情愿,但他们也只能遵命。值得欣慰的是,自王妃走后,王爷休了侧福晋,散尽府中女眷,他们便也甘心代替王妃守着王爷。
而如今,能找到王妃的小世子,真的是太幸运了。他们一定会像守护王妃一样守护小世子,不会让他受一点伤害。既然真的要犯上作乱,斩杀狗皇帝,他们也愿意做敢死的先锋。鹤唳坐在一旁倒了口水喝,看见仇忆南的手指和眼睛动了动,便赶忙戴上面具走了过去。
“世子。”鹤唳轻唤,仇忆南慢慢睁开了眼,皱着眉有些艰难地想看清眼前的人。
“是你?是你们救了我?”仇忆南在倒下的时候有看见一伙戴面具的人从天而降,如果他还活着,那一定是被他们所救。
“嗯,您好好休息,等好些了,我送您回神都府。”鹤唳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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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南弦眼中有泪光闪烁,他屈居一方隐忍多年,但并没有放弃要为妻儿报仇的念头。他多年来暗中结交江湖英雄,屯兵敛财,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击杀高高在上的皇兄。让他也尝一尝被最亲的人背叛,妻离子散的滋味。
而今,嘉树的消息仿佛是上天的恩赐。八角亭中的一餐蝤蛑,两血相融的那一碗水,还有那像极了自己的那一对眼眸,那一双和莎儿一样的薄唇,浅浅的梨涡。还有这身世。无疑,这个仇忆南就是是他失散多年的小世子赵思南。
“黑鹰,拿碗来。”赵南弦转过身,此时的眼眸不再闪烁,而是坚定。
抽出了腰间的匕首,他用力划破了掌心,将血滴入了碗中。见状,众人纷纷跪下。“黑鹰,将我的血喂他喝下,他就能痊愈。其余人,将库房的‘败毒散’拿去喂众人喝下便是。解毒之后,你们带世子来见我。务必保护好他,不惜一切代价。”
“是!”黑鹰得令,端着还温热的血快速退下。主人的血一直都具有解百毒的功效,也百毒不侵。下人间传是因为前王妃给王爷服用了特殊的药物,前王妃在王府一直都是存在传说中的人物。如果仇忆南是世子,他必会照顾好这个小主人。
“嘉树,”赵南弦走出房门,“召集术士,还有几个门派的接头人,我要发布新的任务。”
“是。”嘉树领命而走。剩下赵南弦站在了南清宫的红梅树之下。他抬头看树,树已经有两人高,可是与他一起种植该树的人却再也不想回来了。
那年,他带她来府中游玩,她笑着说,他这里什么都好,只是少了红梅,这是她最喜欢的。她说她喜欢红梅的美,喜欢她的孤傲,喜欢她的凌霜而开,喜欢她遗世而独立。他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命人找来了这颗红梅树苗,亲手在院子里种下了。他记得她醒来初见到这颗红梅时,满眼的欣喜。她开心地笑着,拉着他跳着奇怪的舞蹈。他们在树下拥吻,在树下微酒赏梅喝酒,在树下收集红梅花瓣,她说要酿红梅酒。
她一直都喜欢穿一身白衣,可是后来她渐渐爱上了红衣,热情似火的颜色。天地一片霜白的时候,她会趁着微醺在红梅树下翩然起舞,白里透红的脸蛋,两眼弯弯笑着,小小的酒窝,实在娇憨。只是,那一年侧王妃入府之后,她便不再穿上这身红衣,也不再爱这颗红梅树,直到那天她永远地离开了他。终究是他弄丢了她,他弄丢了他曾经视如生命的人,他弄丢了他誓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人。
他扶了扶手边稍低的枝丫,失去了主人的红梅树似乎也没有以前的妖冶了。只是到了冬天还是会自顾自绽放,它是否也会想念它的主人。或许,它是它自己的主人,谁来谁走都不会影响它的绽放吧......她应该也是这样的吧,遇见她之初她是那样夺目,遇见她之后的每一天也是那样璀璨,只是在她离去之后,他才知道,并非一般女子的她无法容忍三妻四妾,并非一般的女子觉得王爷有个侧妃是个很正常的事。她本就与众不同,是的,他错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邱莎,你在哪?我知道错了,你还愿意回来吗?”
连云寨内,多了不少小厮们行色匆匆。整个大厅被一个个躺着的汉子们占满了,饿狼面具的黑衣人将败毒散分发给小厮们,将每个人的毒都解了。黑鹰面具的黑衣人则一直守在仇忆南的床边,他低头看着躺着的男子。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如邱王妃如出一辙的嘴唇和酒窝,这就是小世子,都来不及多看一眼,就走失的小世子。那个预言会篡皇夺位的小世子,那个让当今皇帝欲杀之而后快的小世子。黑衣人关好门,坐了下来,顺手也摘了面具,面具下,是一张狰狞的脸。脸上从左额头到右脸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脸颊上还有一个‘死’字。
他是赵南弦的死侍鹤唳,本是带着弟兄们落草为寇,不料技不如人被官府抓住判了死刑。是邱王妃从天而降救了他们,还教授他们武功和一身解毒下毒的本领。他们自此唯王妃命是从,心甘情愿做她的暗卫,保护着她。他们亲眼见过王妃和王爷的恩爱,也知王妃对王爷有多失望。只是王妃临走前,只带走了隐卫离落,剩下的暗卫和他们都被命令要跟随王爷,不得让别人伤王爷分毫。虽然并不情愿,但他们也只能遵命。值得欣慰的是,自王妃走后,王爷休了侧福晋,散尽府中女眷,他们便也甘心代替王妃守着王爷。
而如今,能找到王妃的小世子,真的是太幸运了。他们一定会像守护王妃一样守护小世子,不会让他受一点伤害。既然真的要犯上作乱,斩杀狗皇帝,他们也愿意做敢死的先锋。鹤唳坐在一旁倒了口水喝,看见仇忆南的手指和眼睛动了动,便赶忙戴上面具走了过去。
“世子。”鹤唳轻唤,仇忆南慢慢睁开了眼,皱着眉有些艰难地想看清眼前的人。
“是你?是你们救了我?”仇忆南在倒下的时候有看见一伙戴面具的人从天而降,如果他还活着,那一定是被他们所救。
“嗯,您好好休息,等好些了,我送您回神都府。”鹤唳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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