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筹谋
沈黎风从十八岁就开始想,他的婚礼,最好是在海边举行。中央铺满红毯,两侧放满鲜花,沿途的树上都挂上捕梦网。
当他牵着新娘的手往前走时,满座的宾客都站起来为他们鼓掌,予以他们最真心的祝福,祝他们早生贵子,祝他们百年好合,祝他们恩恩爱爱长长久久。
新娘羞涩的笑,红了双颊,偷偷的看他一眼,目光暖得能融化亘古冰霜。
他也笑,心里分明柔软成了春水,还要故作矜持,穿着海蓝色的西装,牵着他最美丽的新娘,以最认真的态度,踏上红毯,踏上漫漫人生路。
他听见了自己的心声——从此一直幸福一直快乐,永远都不回头。
新娘的婚纱是白色的,上面绣了两朵玫瑰花,浅浅的,不张扬,还有,裙摆很大,头纱很长。
最最重要的是,新娘得戴上他亲手设计的项链,那个承载了他所有祈祷与爱惜的迷途。
他很满意自己的设想,透过大大的落地窗,仿佛已经看清了他的新娘,温婉又倔强,莞尔一笑,一如他想象的模样。
可惜月色朦胧,万物都被隐藏了,他看不清她的表情,更看不清她垂下眸子时敛去的情绪,只能借着并不明亮的月光,细细打量她眼角那颗小小的泪痣。
他低下头,安静的笑。
希望真正到那一天的时候,大海再蓝一点,浪花再轻一点,海风再柔一点。
说到这儿,沈黎风灌了一口红酒,酒香绽放在味蕾间,甜甜的,浓浓的,也是他喜欢的味道。
沈黎风瞬间觉得世界竟是如此的美好,美好得令他二十八年的人生都得到了完满。
有此人生,夫复何求?
“这是你喜欢的婚礼?”
清浅的声音传入耳中,带着不悦,还有隐隐的哭腔。
沈黎风诧异非常,扭头看着那张苍白不失精致的面庞,十分不解。
“怎么会这样问呢?”
这不是她喜欢的婚礼的模样吗?按照她喜欢的来办,她居然不高兴?
姚澜漪,他的未婚妻,不是最喜欢大海的吗?
“呵。”姚澜漪看着长身立玉站在落地窗前的清冷男子,嘲讽的勾了勾嘴角。
那双眸子,水波潋滟,看似染了醉意,可是醉意之后满是清明。
她知道的,他若是不想醉,哪怕是尝尽了世间陈酿,他也不会醉,她很确定,他是清醒的。
那么,他满心期待的婚礼为谁准备,他想牵了手一直走下去的,又是谁?
他满腹的柔情蜜意,满嘴的海誓山盟,真的确定吗,他爱的是她?
沈黎风随手把高脚杯一扔,杯子在脚边碎裂开来,暗含某些破碎的情绪。他摇摇晃晃的走了过去,双手捧着姚澜漪的脸,分明是克制不住的怒气,偏要一点一点摩挲,仔细的端详。
他爱的,当然是她,从一开始到最后,他爱的,不就只有一个她?
他向全世界宣布了他爱她,全世界都知道他爱她,只有她,踌躇着,张望着,总也不信。
他那么认真,那么虔诚,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摆在她面前,她怎么能……怎么能把他的一片真心当成个笑话……
“黎二。”姚澜漪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脸,漠然的笑了,“你忘了,从小到大,我最讨厌的就是海!”
沈黎风的脑子里光速般闪过一个画面——她瘦削的两只手臂抱着膝盖,以蜷缩的姿态坐在礁石上,任海浪不断地拍打着礁石,稳坐如山,白色百褶裙和高高的马尾在风中晃呀晃呀。
“二哥。”月光下,她轻轻的喊他,不曾起身,不曾回头,声音冰凉,仿佛浸染了月色。
“我最喜欢海了。”她说。
他恣意的坐在沙滩一角,目不转睛看着她纤瘦的背影。他想抱一抱她,很想很想在凄凉的月色下抱一抱她,但他没有动,一步都没有动。
他不敢。
他们说,幸福总是有限的,用一点少一点,余生那么长,他不敢太早的将他们的幸福挥霍光。
她,她呀,不过就是一只风筝,不论她以何种姿态,飞得有多高,只要牵扯住风筝的线在他手中,她势必要回来,迟早要回来。
他只是忘了,扯住风筝的线断了,风筝就飞远了,逐渐游离在他的视线之外,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到头来,他失去的,不止是风筝,还有脱离掌心的那根线带去的丝丝缕缕的牵绊。
就如他以为,只要能够看见她的背影,就永远可以循着她的步伐,跟在她身后。
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看得最多的是她的背影,到头来,她留给他的,也只剩下一个背影。
她是指间的风,他竭尽全力的握紧,归拢,以为她服帖的卧在在他手中,其实她早就走远了,远得他无从寻找,再也把握不住。
沈黎风愣愣的看着空无一物的掌心,没有察觉姚澜漪是何时走的,待他抬眸,只看到踽踽独行的那抹背影。
瘦削,孤单,淡漠,疏离。
一点一点,与印象中的那个人重合。
等不及分清那是她还是她,沈黎风就魔怔了似的飞奔着追了上去,在缠枝大铁门门口追上那个背影,片刻都等不得,一把将心心念念的人揉了满怀。
而后,淡淡的舒了一口气。
就是这样的感觉,抱着她,像是抱住了从前,也抱住了未来。
“你回来吧。”沈黎风说,“我求你。”
回应沈黎风的是冷冷的海风,掺杂了微微的湿润,如同滴落的眼泪,咸咸的,酝酿了苦。
怀中的人动了,在沈黎风近乎沉醉和痴迷目光中,扬起手来,狠狠打了沈黎风一耳光。
她说,“沈黎风,你真可怜,守着一间空屋子,拼了命的留住早已经不存在的气息,分明那么想她,却将所有的记忆都尘封起来,连她的照片都不敢触及。你心里也清楚,断了线的风筝迟早要飞向别处,折损了也好,被人捡去了也好,千千万万种可能,唯独不会飞回你手中。你站在你的禁地,站在你亲手编织的美梦里,又妄图透过我的背影去思念谁?你看清楚也记清楚,我不是她,永远都不是!”
你看清楚也记清楚,我不是她,永远都不是!
我不是她……
永远都不是。
几句话反反复复的在耳边交替着回荡,沈黎风的脑子似乎在一瞬间彻底清醒了。
她说过的,她心甘情愿把自己当做姚澜漪的影子,一天,一年,岁岁年年,只想用扮演姚澜漪的影子来获得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天地。
她倾力表演却从未入戏,守着自己的本分和底线,没有逾越半分。
她不爱他,甚至不想面对他,直到离开的前夕,都还在用温婉的语气提醒他,她不是他的未婚妻,不是他的谁。
他想起她的决然,想起她的冷漠,却惊讶的发现,他始终想不起来她的眉眼。
五年了,他一边靠记忆存活,一边刻意遗忘,终于模糊了她的样子,再也不用一边恨不得撕碎她,一边恨不能把她融入骨血。
他应当高兴,这是他日复一日饱受折磨后的结果,高兴他得偿所愿。
他无数次的告诉自己,你摆脱她了,沈黎风,你视如珍宝的林晚也不过如此!
可是当他的手覆在心口上时,他能感觉到,那里的跳动渐渐慢了,没了。
林晚,林晚,那就是他的魔,他的劫,不粉身碎骨,不肝胆俱裂,如何过得去?
沈黎风到底推开了那道门,一眼看到了窗边的身影。
她穿着齐踝的长裙站在那儿,把手里鲜红欲滴的两枝玫瑰插入花瓶,纤细的手指还拨了拨花枝。
悠悠转身时,齐腰的长发柔软的掠过不足一握的腰肢,将腰带上冗复的刺绣衬托得鲜明。
她对着他笑,眉眼弯弯,连带着眼角的泪痣都富有了朝气。
其实,她真的算不得惊艳。
眉眼细长,琼鼻小嘴,没有哪里特别招惹人,像是江南小巷随处可见的撑着油纸伞的姑娘,些许娴静,些许柔弱罢了,要说勾人,大约是那股子淡然的气韵吧。
甚至于,真实的她,三分冷冽,七分绝情,遇到她在意的人或事,咄咄相逼,处处不饶人,将蛮横霸道的本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叫人头疼。
奈何,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心里扎了根,发了芽,他忍着痛想要连根拔起,却也割舍不得。
她也静静地看着他,许久才说了句,“你来了。”
“我来了。”
沈黎风笑着应声,没有半分的犹豫,大步流星走上前,将那人抱了满怀,头搁在她的肩膀,一遍又一遍的喊着她的名字。
林晚,林晚……
他就知道,哪怕这房里的所有东西都已经蒙了尘,哪怕这五年以来他不肯踏入这个禁地半分,但只要他推开这扇门,他们那些甜蜜的过去依旧停留在这里。
他依旧是她的黎二,她依旧是他的林晚,饶是时过境迁,饶是沧海桑田,只要他还在这里,一切都不会改变。
倦鸟归林,他的林晚,他的新娘,迟早都会回来的。
迟早!
“先生……”
叩门声响起,伴随着张嫂怯怯的声音。
沈黎风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宿醉的头疼让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当看到怀里紧紧抱着的相框时,还愣了愣。
阳光明媚,透过未关严实的窗帘透进来,给照片中笑颊粲然的人打上金光。
她不喜欢拍照,这还是那次去郊游时他抓拍的。
那时,她站在河水里,裤脚高高挽起,举着叉子叉鱼,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一条鱼没叉到,却笑得像个傻子。
想到林晚,沈黎风的眸子一下变得柔软,一贯没有表情的脸上,竟也有了暖意。他郑重的吻了吻她的脸颊,道一句早安。
出去房间时,张嫂还站在门口,两只手不安的攥着围裙,目光不止一次从隔壁房间打开的房门上闪过。
张嫂在这里待了很多年,从沈黎风在海城上高中就在这儿。一路见证了沈黎风如何将这个房间当做天堂又如何将这个房间视为地狱,见证了沈黎风从未见过的幸福也见证了沈黎风前所未有的戾气。
沈黎风在海城上高中就在这儿。一路见证了沈黎风如何将这个房间当做天堂又如何将这个房间视为地狱,见证了沈黎风从未见过的幸福也见证了沈黎风前所未有的戾气。
张嫂知道这个房间的重要,知道这个房间的特殊,所以,哪怕她很清楚,不管这道门是姚澜漪打开的还是沈黎风打开的都和她没有关系,她还是害怕自己受到牵连。
这是禁地,是张嫂的禁地,是别人的禁地,更是沈黎风的禁地。
沈黎风却是一改常态的没有动怒,竟心平气和的说,“将房间收拾出来,不要动了之前的摆放位置。”
那一刻,张嫂都以为是那个女孩儿回来了,一颗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但她很快冷静下来,看一眼沈黎风下楼的背影,默默收回自己荒唐的想法。
若是那人回来了,沈黎风不会故作轻松却又那么沉重。张嫂是看着沈黎风长大的,她知道,她的先生,恐怕是从一个自欺欺人的梦境醒来,又掉进了另一个自欺欺人的梦境里。
他在假装,假装她还在,或者是在假装,假装她已经回来。
张嫂想,随他去吧,未来的路那么长,只要他能快活,真的假的又怎么样,总归得活着不是吗。
程成也察觉到了他家先生心情不错,跟在沈黎风身边,又是司机又是保镖的,四年多了吧,他从没有见过沈黎风这样的愉悦。
近四十岁的汉子脸上头一回露出惊愕,瞠目结舌的样儿,看上去很是滑稽。
也同张嫂那样,想问是不是林小姐回来了,没来得及问,后座的沈黎风率先开了口。
问,“都查过了吗,回国的航班里有没有她?”
程成轻轻的呼了一口气,庆幸自己没有先开口。
原来,没有回来啊。
他就说,整整五年不曾露面的人,怎么会突然出现。要不是张嫂作证,他甚至怀疑世上有没有林晚这个人。
“水路和陆路呢,是不是忘记查了?”
透过后视镜,程成小心的打量了一下后座的男人,有些不忍回答。
例行公事一般,不,比处理公事还要执着得多,近五年了,每天总要问上那么一回,回国的名单里,有没有她,所接触到的人群里,有没有她。
每次问及,俊朗的五官不再生硬,像是蒙上了一层阴翳,那阴翳之后,满目疮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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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牵着新娘的手往前走时,满座的宾客都站起来为他们鼓掌,予以他们最真心的祝福,祝他们早生贵子,祝他们百年好合,祝他们恩恩爱爱长长久久。
新娘羞涩的笑,红了双颊,偷偷的看他一眼,目光暖得能融化亘古冰霜。
他也笑,心里分明柔软成了春水,还要故作矜持,穿着海蓝色的西装,牵着他最美丽的新娘,以最认真的态度,踏上红毯,踏上漫漫人生路。
他听见了自己的心声——从此一直幸福一直快乐,永远都不回头。
新娘的婚纱是白色的,上面绣了两朵玫瑰花,浅浅的,不张扬,还有,裙摆很大,头纱很长。
最最重要的是,新娘得戴上他亲手设计的项链,那个承载了他所有祈祷与爱惜的迷途。
他很满意自己的设想,透过大大的落地窗,仿佛已经看清了他的新娘,温婉又倔强,莞尔一笑,一如他想象的模样。
可惜月色朦胧,万物都被隐藏了,他看不清她的表情,更看不清她垂下眸子时敛去的情绪,只能借着并不明亮的月光,细细打量她眼角那颗小小的泪痣。
他低下头,安静的笑。
希望真正到那一天的时候,大海再蓝一点,浪花再轻一点,海风再柔一点。
说到这儿,沈黎风灌了一口红酒,酒香绽放在味蕾间,甜甜的,浓浓的,也是他喜欢的味道。
沈黎风瞬间觉得世界竟是如此的美好,美好得令他二十八年的人生都得到了完满。
有此人生,夫复何求?
“这是你喜欢的婚礼?”
清浅的声音传入耳中,带着不悦,还有隐隐的哭腔。
沈黎风诧异非常,扭头看着那张苍白不失精致的面庞,十分不解。
“怎么会这样问呢?”
这不是她喜欢的婚礼的模样吗?按照她喜欢的来办,她居然不高兴?
姚澜漪,他的未婚妻,不是最喜欢大海的吗?
“呵。”姚澜漪看着长身立玉站在落地窗前的清冷男子,嘲讽的勾了勾嘴角。
那双眸子,水波潋滟,看似染了醉意,可是醉意之后满是清明。
她知道的,他若是不想醉,哪怕是尝尽了世间陈酿,他也不会醉,她很确定,他是清醒的。
那么,他满心期待的婚礼为谁准备,他想牵了手一直走下去的,又是谁?
他满腹的柔情蜜意,满嘴的海誓山盟,真的确定吗,他爱的是她?
沈黎风随手把高脚杯一扔,杯子在脚边碎裂开来,暗含某些破碎的情绪。他摇摇晃晃的走了过去,双手捧着姚澜漪的脸,分明是克制不住的怒气,偏要一点一点摩挲,仔细的端详。
他爱的,当然是她,从一开始到最后,他爱的,不就只有一个她?
他向全世界宣布了他爱她,全世界都知道他爱她,只有她,踌躇着,张望着,总也不信。
他那么认真,那么虔诚,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摆在她面前,她怎么能……怎么能把他的一片真心当成个笑话……
“黎二。”姚澜漪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脸,漠然的笑了,“你忘了,从小到大,我最讨厌的就是海!”
沈黎风的脑子里光速般闪过一个画面——她瘦削的两只手臂抱着膝盖,以蜷缩的姿态坐在礁石上,任海浪不断地拍打着礁石,稳坐如山,白色百褶裙和高高的马尾在风中晃呀晃呀。
“二哥。”月光下,她轻轻的喊他,不曾起身,不曾回头,声音冰凉,仿佛浸染了月色。
“我最喜欢海了。”她说。
他恣意的坐在沙滩一角,目不转睛看着她纤瘦的背影。他想抱一抱她,很想很想在凄凉的月色下抱一抱她,但他没有动,一步都没有动。
他不敢。
他们说,幸福总是有限的,用一点少一点,余生那么长,他不敢太早的将他们的幸福挥霍光。
她,她呀,不过就是一只风筝,不论她以何种姿态,飞得有多高,只要牵扯住风筝的线在他手中,她势必要回来,迟早要回来。
他只是忘了,扯住风筝的线断了,风筝就飞远了,逐渐游离在他的视线之外,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到头来,他失去的,不止是风筝,还有脱离掌心的那根线带去的丝丝缕缕的牵绊。
就如他以为,只要能够看见她的背影,就永远可以循着她的步伐,跟在她身后。
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看得最多的是她的背影,到头来,她留给他的,也只剩下一个背影。
她是指间的风,他竭尽全力的握紧,归拢,以为她服帖的卧在在他手中,其实她早就走远了,远得他无从寻找,再也把握不住。
沈黎风愣愣的看着空无一物的掌心,没有察觉姚澜漪是何时走的,待他抬眸,只看到踽踽独行的那抹背影。
瘦削,孤单,淡漠,疏离。
一点一点,与印象中的那个人重合。
等不及分清那是她还是她,沈黎风就魔怔了似的飞奔着追了上去,在缠枝大铁门门口追上那个背影,片刻都等不得,一把将心心念念的人揉了满怀。
而后,淡淡的舒了一口气。
就是这样的感觉,抱着她,像是抱住了从前,也抱住了未来。
“你回来吧。”沈黎风说,“我求你。”
回应沈黎风的是冷冷的海风,掺杂了微微的湿润,如同滴落的眼泪,咸咸的,酝酿了苦。
怀中的人动了,在沈黎风近乎沉醉和痴迷目光中,扬起手来,狠狠打了沈黎风一耳光。
她说,“沈黎风,你真可怜,守着一间空屋子,拼了命的留住早已经不存在的气息,分明那么想她,却将所有的记忆都尘封起来,连她的照片都不敢触及。你心里也清楚,断了线的风筝迟早要飞向别处,折损了也好,被人捡去了也好,千千万万种可能,唯独不会飞回你手中。你站在你的禁地,站在你亲手编织的美梦里,又妄图透过我的背影去思念谁?你看清楚也记清楚,我不是她,永远都不是!”
你看清楚也记清楚,我不是她,永远都不是!
我不是她……
永远都不是。
几句话反反复复的在耳边交替着回荡,沈黎风的脑子似乎在一瞬间彻底清醒了。
她说过的,她心甘情愿把自己当做姚澜漪的影子,一天,一年,岁岁年年,只想用扮演姚澜漪的影子来获得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天地。
她倾力表演却从未入戏,守着自己的本分和底线,没有逾越半分。
她不爱他,甚至不想面对他,直到离开的前夕,都还在用温婉的语气提醒他,她不是他的未婚妻,不是他的谁。
他想起她的决然,想起她的冷漠,却惊讶的发现,他始终想不起来她的眉眼。
五年了,他一边靠记忆存活,一边刻意遗忘,终于模糊了她的样子,再也不用一边恨不得撕碎她,一边恨不能把她融入骨血。
他应当高兴,这是他日复一日饱受折磨后的结果,高兴他得偿所愿。
他无数次的告诉自己,你摆脱她了,沈黎风,你视如珍宝的林晚也不过如此!
可是当他的手覆在心口上时,他能感觉到,那里的跳动渐渐慢了,没了。
林晚,林晚,那就是他的魔,他的劫,不粉身碎骨,不肝胆俱裂,如何过得去?
沈黎风到底推开了那道门,一眼看到了窗边的身影。
她穿着齐踝的长裙站在那儿,把手里鲜红欲滴的两枝玫瑰插入花瓶,纤细的手指还拨了拨花枝。
悠悠转身时,齐腰的长发柔软的掠过不足一握的腰肢,将腰带上冗复的刺绣衬托得鲜明。
她对着他笑,眉眼弯弯,连带着眼角的泪痣都富有了朝气。
其实,她真的算不得惊艳。
眉眼细长,琼鼻小嘴,没有哪里特别招惹人,像是江南小巷随处可见的撑着油纸伞的姑娘,些许娴静,些许柔弱罢了,要说勾人,大约是那股子淡然的气韵吧。
甚至于,真实的她,三分冷冽,七分绝情,遇到她在意的人或事,咄咄相逼,处处不饶人,将蛮横霸道的本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叫人头疼。
奈何,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心里扎了根,发了芽,他忍着痛想要连根拔起,却也割舍不得。
她也静静地看着他,许久才说了句,“你来了。”
“我来了。”
沈黎风笑着应声,没有半分的犹豫,大步流星走上前,将那人抱了满怀,头搁在她的肩膀,一遍又一遍的喊着她的名字。
林晚,林晚……
他就知道,哪怕这房里的所有东西都已经蒙了尘,哪怕这五年以来他不肯踏入这个禁地半分,但只要他推开这扇门,他们那些甜蜜的过去依旧停留在这里。
他依旧是她的黎二,她依旧是他的林晚,饶是时过境迁,饶是沧海桑田,只要他还在这里,一切都不会改变。
倦鸟归林,他的林晚,他的新娘,迟早都会回来的。
迟早!
“先生……”
叩门声响起,伴随着张嫂怯怯的声音。
沈黎风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宿醉的头疼让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当看到怀里紧紧抱着的相框时,还愣了愣。
阳光明媚,透过未关严实的窗帘透进来,给照片中笑颊粲然的人打上金光。
她不喜欢拍照,这还是那次去郊游时他抓拍的。
那时,她站在河水里,裤脚高高挽起,举着叉子叉鱼,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一条鱼没叉到,却笑得像个傻子。
想到林晚,沈黎风的眸子一下变得柔软,一贯没有表情的脸上,竟也有了暖意。他郑重的吻了吻她的脸颊,道一句早安。
出去房间时,张嫂还站在门口,两只手不安的攥着围裙,目光不止一次从隔壁房间打开的房门上闪过。
张嫂在这里待了很多年,从沈黎风在海城上高中就在这儿。一路见证了沈黎风如何将这个房间当做天堂又如何将这个房间视为地狱,见证了沈黎风从未见过的幸福也见证了沈黎风前所未有的戾气。
沈黎风在海城上高中就在这儿。一路见证了沈黎风如何将这个房间当做天堂又如何将这个房间视为地狱,见证了沈黎风从未见过的幸福也见证了沈黎风前所未有的戾气。
张嫂知道这个房间的重要,知道这个房间的特殊,所以,哪怕她很清楚,不管这道门是姚澜漪打开的还是沈黎风打开的都和她没有关系,她还是害怕自己受到牵连。
这是禁地,是张嫂的禁地,是别人的禁地,更是沈黎风的禁地。
沈黎风却是一改常态的没有动怒,竟心平气和的说,“将房间收拾出来,不要动了之前的摆放位置。”
那一刻,张嫂都以为是那个女孩儿回来了,一颗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但她很快冷静下来,看一眼沈黎风下楼的背影,默默收回自己荒唐的想法。
若是那人回来了,沈黎风不会故作轻松却又那么沉重。张嫂是看着沈黎风长大的,她知道,她的先生,恐怕是从一个自欺欺人的梦境醒来,又掉进了另一个自欺欺人的梦境里。
他在假装,假装她还在,或者是在假装,假装她已经回来。
张嫂想,随他去吧,未来的路那么长,只要他能快活,真的假的又怎么样,总归得活着不是吗。
程成也察觉到了他家先生心情不错,跟在沈黎风身边,又是司机又是保镖的,四年多了吧,他从没有见过沈黎风这样的愉悦。
近四十岁的汉子脸上头一回露出惊愕,瞠目结舌的样儿,看上去很是滑稽。
也同张嫂那样,想问是不是林小姐回来了,没来得及问,后座的沈黎风率先开了口。
问,“都查过了吗,回国的航班里有没有她?”
程成轻轻的呼了一口气,庆幸自己没有先开口。
原来,没有回来啊。
他就说,整整五年不曾露面的人,怎么会突然出现。要不是张嫂作证,他甚至怀疑世上有没有林晚这个人。
“水路和陆路呢,是不是忘记查了?”
透过后视镜,程成小心的打量了一下后座的男人,有些不忍回答。
例行公事一般,不,比处理公事还要执着得多,近五年了,每天总要问上那么一回,回国的名单里,有没有她,所接触到的人群里,有没有她。
每次问及,俊朗的五官不再生硬,像是蒙上了一层阴翳,那阴翳之后,满目疮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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