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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小说:楼梯之恋作者:许雪苋字数:5425更新时间 : 2020-12-18 16:30:41
  于是,她不再想这个问题。

  她开始想,下一个问题。

  她回来以后,她发现母亲很爱说话,她有很多的姐妹。

  她向她们学习最新的毛衣的织法,向她们学习做菜的方法。

  她身上这件藕荷色的毛衣,就是母亲新织的。

  姐妹俩,一人一件,是最流行的,叫做“搓衣板”的粗针。

  她和姐姐的衣服,领口不一样。

  一是两件衣服好区分,二是很符合她们不同的气质。

  母亲好有心,母亲好用心。

  母亲的审美,也突飞猛进地提高了,她们穿得跟西昌城里的人,一模一样。

  就是比她高中同学,也并不差。

  她教她的姐妹们看老黄历,算命玩,唱革命歌,唱流行歌。

  这就是父亲所说的,母亲去买个蝉壳泡酒,也能够和别人,扯上半天。

  母亲也看最悲惨的电视剧,边看边掉眼泪。

  但是看完眼泪也就掉完了,并不会往心里去。

  她也会用来教育她,但最多只念一两次,并不会像其他的母亲那样,一直念下去。

  赵叔叔,江叔叔,唐叔叔,都是她通过她的姐妹们认识的。

  她和那些她所说的官太太,有工作的大小姐,也很能摆,很招她们喜欢,她总是很善解人意的样子。

  她还和给父亲治病的冯叔叔和阿姨,也成了朋友。

  她总是让她一个人带着礼物,石榴或者自己养的土鸡和兔子,去他们的家。

  而自己却很少去。

  一是锻炼她,二是怕自己招人烦。

  她觉得她的女儿,乖巧懂事,人人都喜欢。

  她也不让姐姐常去,说是妹妹以后要找工作,要出去走走。

  姐姐顶替了父亲,也没话说。

  两个女儿,完全不一样的养法。

  母亲,不是那么简单的。

  她甚至异想天开地问她,去不去读委培的大专。

  她见冼锐的第一面,她告诉他说,她之所以读职高,是因为她和她母亲,都分不清楚普高和职高的区别。

  她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觉得这辈子,可能也就只见冼锐这一面,怎么说都没有关系。

  在一个有钱人面前,说分不清楚,比说没有钱,更好听一点点。

  在一个有钱人面前,说自己没有钱,是有点可笑,和有点不恰当的。

  现在想来,怎么说都不恰当,人家是又有知识,又有钱。

  而且人家觉得,有知识,比有钱,还更重要。

  其实那时候,她们是能够分清楚的。

  虽然不像那些坐机关的人,分得那么清楚。

  但是她们还是知道,一个是可以念大学,有好工作,将来做干部的。

  一个是不可以念大学,只是有一个工作,将来做工人的。

  只是家里实在没有那么多钱供她上大学,所以放弃了。

  再说三年以前,她很多家里条件不错的同学,父母也是极有头脑的。

  也并没有判断出,这世界变化这么快。

  他们觉得,先有工作,然后再往上爬,一样可以。

  或者是,工作以后再去上个在职的大学,还占了单位的便宜。

  在三年以前,职高还是很吃香的,干部和工人的区别,也并没有那么大。

  单位效率低,冗员又多,干部不用操那么多的苦心,工人也不用干那么多的脏活。

  都很轻松。

  而现在,单位开始减员增效。

  干部累,工人更累。

  也不再支持,职工在职去上大学。

  在职上的大学,不但不会被重用,还要被人嘲笑。

  这一年,正规大学,都开始扩招了。

  这次回家,母亲告诉她说,家里有钱,而且她还在不停地挣钱,供得起。

  那要花两万多块的学费,还有生活费呢?

  那委培吧,就是挂在一个很正规的一本大学里面,委托培养的一个班,四十人左右。

  比那些上在职大学的,更正规,更好听。

  就是干部解决子女就业问题,所用的一种玩法,是一种权利的变相。

  为了凑人数,得招一些普通家庭的孩子,陪着他们玩。

  如果运气好,遇上同学是高干子弟,那就大家一起去好单位。

  如果运气不好,同学是一般干部子弟,没法大家一起顾上。

  那就人家凭关系找到出路,一般人混个大专文凭,还是继续回来,当个工人。

  当然,有个文凭,也有可能以后会升上去。

  一般人,在上学之前,是不可能知道那些同学,到底是谁的。

  最差也是工人吧,那个钱,也不算损失。

  说不定那些同学,以后还能用上呢?

  如果能跑腿,并且八面玲珑,倒是可以的。

  总得让人,有所图吧?

  她高中同学,她没攀上一个。

  小叶,也没攀上任何一个。

  她和冼锐,他们是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是很近距离地接触。

  而且一见钟情,他非常喜欢她。

  他给了她很多机会,他完全不注重门第。

  他们,都没成。

  难道,就因为她花了两万多块钱的学费,她那些比她高中同学更牛的同学,就会被感动?

  学费是交给学校的,又不是给她同学。

  就是给她同学,那虽然已经是她全部的家产了,但是对别人来说,却是九牛一毛,不感兴趣。

  所以,她不打算动这个心思,这也并不是她,所擅长的。

  也有女孩子,会利用这个机会,谈个恋爱,找个好人家。

  她有个老乡就是,她在读委培时谈的同班同学,毕业即结婚,公公送了九十万的别墅。

  她父亲是个工人,母亲没有工作。

  但是她另外四个姐姐很能干,在单位里做小领导,嫁得也不错。

  她们凑了两万块钱,让她念书。

  本来一个班都只招铁路子弟,怎么会有商人的儿子?

  他们的玩法,太复杂了。

  可能是那男的,结婚太早,又想到,娶的只是一个小工人的女儿,不甘心吧。

  结婚以后各种玩,出轨,去歌舞厅。

  然后,离婚了。

  那姐姐回了铁路,做到列车长。

  再然后,他玩够了,她竟然原谅了他。

  她辞了工作,两人复婚了。

  据说,她还没嫁时就很前卫。

  她有个同学,高中毕业后找了个技校老师,结婚早,生孩子早。

  她生孩子时,她和另外一个同学去看她。

  她们看见那满屋子的尿片和手忙脚乱的年轻夫妇,在背后说:“那样的婚姻,不如不过,不如自己一个人过。”

  在当时,很前卫。

  她们俩都不是美女,但是却一定要保持自己的气质,在穿着,仪态上很注意。

  那话传到技校老师那里,他不是对她老婆说:“老婆,我以后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

  而是埋怨她:“你怎么交了那样的朋友?都是些什么人!”

  他跟冼锐所说的:“我一定要赚很多的钱,为我们以后的家,挣很多很多的钱。”

  不一样。

  和她同去的那个同学,也做到了列车长,一直熬到了三十五岁才出嫁。

  她嫁了一个小有成就的商人,然后辞职了。

  只有商人,走的是野路子,才不那么计较,一个女孩子的出身。

  可能是列车长每天都要和,成百上千的人打交道,硬座的,软卧的,硬卧的,穷人富人一般人。

  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这就是一个工人的女儿,比较好的结局了。

  她当时是四个能干的姐姐教她,四个姐姐一起强推。

  湘潇自己一个人,恐怕不行。

  上高中时,除了那个送玫瑰花的男孩,还有一个男孩的母亲找过她,警告过她,不要跟她儿子来往。

  她连那男生是谁都不知道,就被警告。

  她不但知道,她父亲只是一个小站站长,而且,已经去世了。

  她还知道,她有一个七十岁的外婆,家在哪里。

  好像她明天就要嫁到她家里去了一样,让她愤怒。

  明明是亲情,却成了她谈婚论嫁的拖累,无端地被人挑剔。

  他在日记里详细地描写了她,她详细地调查了她。

  她当时只说了一句:“我不认识他。”

  她甩头就走,心里却像个小飞妹一样,有点痞气地骂:“一个疯婆娘。”

  那个送玫瑰花的男孩,其实一共也就只送了她十支玫瑰花,之后,就突然消失了。

  莫名其妙地送,也莫名其妙地不送。

  而且每一次都是,很认真地含着笑,塞到她手里,然后跑开,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当时,她觉得她简直被戏耍了,然而,她又看他那么认真。

  后来她明白了,是因为他知道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他只是在完成,一个庄严的仪式。

  当他走进婚姻,被杂事所缠时,他会想起来,他上高中时,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外表美好的女孩子。

  当他头发秃顶,他老婆也头发秃顶时,他会想起来,他上高中时,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外表美好的女孩子,她永远十八岁。

  对她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同样的安慰呀。

  十支玫瑰花,代表十全十美吧。

  能够被人惦记,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总比被人警告强。

  她并没有扔掉那些玫瑰花,而是悄悄地把它放在枕头下,让它变成了干花。

  她也并没有哭,有什么好哭的呢?

  母亲说:“比农村里和老彝胞好多了。”

  他们,一定不能够,像她一样,理解到他。

  他算是送对人了,她也算是,收对花了。

  那十支玫瑰花,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现在想来,他们也都很可怜。

  他们家里,也只是一个小领导,也只是比她好一点点,她的家,也真能把他们拖住。

  而不像,对冼锐来说,最多只是用几个小钱,甚至连钱都用不上,出点力就行。

  简直对他,毫发无损。

  并且,他母亲也不会插手,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她们善良,正直,不贪财,有正当收入,是良民。

  又不是那些,满地打滚的刁民。

  但是,像他那样体量的人,也是不容易胡涂的。

  他只在楼梯上,在被关在那个铁门里,那个笼子里的时候,昏了一下头。

  他一上火车,一到昆明,那个大湖里,那个大草原上,他就像那大鱼,就像那烈马一样,舒展开了身子。

  他马上就无比清醒了。

  他用一句话,就精辟地总结了,像开小店的女子,像水晶妹,像她,这样的小镇女子:“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全是废话。”

  面子易仿,里子难学。

  她们和城里人,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外表已经看不出来,一开口就露馅。

  她身边的男孩子,没有一个像冼锐那样,一句话就这么精辟地,说准了她们。

  他有这样的火眼金睛,何需他母亲为他做主,何需他母亲为他操心?

  所以,她现在最重要的是,弄好自己。

  自己不行,再好的运气,也没有用。

  婚姻,说到底,就是旗鼓相当,蒙混不过去。

  父亲和母亲的婚姻就是。

  当年父亲一心想留在部队上,然后娶个城里女子。

  既然没有留下来,能娶到二十里之外,能写会算,又还比较漂亮的母亲,那也就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生活,真让人觉得心酸而无奈。

  然而,谁又不是呢?

  难道,冼锐就不心酸,就不无奈吗?

  母亲如果知道她这样想,一定会说:“上海人民看不起全国人民,那全国人民都不活了?上海人民还说他们,很难呢!”

  母亲从来不相信风吹灭了蜡烛,她像革命战士一样,有很多的豪言壮语。

  她不愧是军人的老婆,做过女民兵,又是自由自在的独生子女。

  她是乐观的,有智慧的,知道量体裁衣。

  原来,她并不柔弱。

  她的眼泪,说掉就掉,掉完就好。

  湘潇也知道,一对完美的夫妻,应该有的样子。

  那就是给父亲看病的,冯叔叔和阿姨。

  叔叔从小就是个孤儿,并且是外地人。

  他十四岁下乡,在附近的农村里长大。

  他在乡亲们的共同关爱下长大,他们推荐他上了工农兵大学。

  他自学成才,是西昌城里很有名气的医生。

  他很包容,也很有爱。

  他对乡亲们很好,总是用他的医术,默默地回馈他们,甚至免费给那些看不起病的乡亲看病。

  他也很宠爱,比他小九岁的阿姨。

  阿姨是豆瓣厂的工人,但是没有去上班。

  她每天跟着叔叔到处看病,跟着他学习配药,帮他将中药材碾碎。

  有一次她和阿姨,一起去豆瓣厂的澡堂洗澡,迎面正走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

  阿姨告诉她说,那个人就是顶替她上班的人。

  她让她领了全部的工资和福利,而她,只想领退休以后的退休金。

  阿姨是十分慷慨的,因为别人,只会给到80%。

  如果阿姨上班,肯定没有她干得好,和她那么满足。

  而这样,阿姨恰好可以腾出手来,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两全其美吧。

  叔叔不断地学习,阿姨也跟着他,不断地学习。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一点也看不出来,她只是一个豆瓣厂的工人。

—————

  他们的月收入,有上万元。

  任何事情,他们俩都商商量量地去做,从来不吵架。

  他们有一儿一女。

  儿子比她大一岁,总带回来一个,比他学习还好的同学,是附近农村的。

  叔叔和阿姨总是那么热情,像对自己家的孩子一样对他。

  阿姨对她也很好,他们六个人,一起包粽子,一起过端午节。

  叔叔还带她去吃过,西昌城著名的潘砂锅和大碗牛肉面。

  女儿比她大四岁,她叫她春姐。

  有一天晚上,她和她住一起。

  她告诉她说,她每个月都到成都荷花池去进一次货,卖最时尚的小商品。

  她看货很准,拿回来的东西总是很好卖,她每个月,至少能赚2000块。

  卧铺不好买,她有时候坐卧铺,更多的时候,是挤人山人海的硬座。

  没想到春姐竟然这么能干,这么能吃苦,一点也不像有钱人家的孩子。

  她真是羞愧,觉得自己并不是16岁。

  在她面前,她简直就像,一个十岁的孩子。

  她这样的家庭条件,她这样的品质,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家,找不到?

  她和春姐,就住在叔叔和阿姨的隔壁。

  她们坐在床上面对面地讲话,春姐点燃了一根烟,边抽烟边讲话。

  她拿了一个小瓶子接住烟灰。

  她说她压力大的时候,偶尔会悄悄地吸一根烟。

  但是她吸烟的时候,会将烟雾全部吸进去,只留下最后一个烟圈。

  只有那最后的一个烟圈,实在没有办法隐藏。

  就像那变魔术的人,将手绢全部吞进肚子里一样。

  而且她吸烟,不会留下任何味道。

  因此,叔叔和阿姨,从来不知道她要吸烟。

  她还有一个特异功能,就是她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隔壁的叔叔和阿姨在讲什么。

  湘潇仔细地听,她的耳朵已经够好。

  但是,她没有听见任何的声音,更别说听清楚他们在讲什么。

  春姐还告诉她,她从小就躲在被窝里看小说,比她所有的同学看得都多。

  但是他们近视了,而她的眼睛,却比任何人都好。

  可能是她吃得好,身体好的原因吧。

  有些人,你不得不相信,他们就是与众不同。

  冼锐也一定是,与众不同吧。

  所以人与人,各个不同,千人千面。

  不能用同样一种标准去看人。

  要变通。

  她的问题,已经想得很清楚了,她已经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站起身来,向山下走去。

  她走着走着,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壮汉,手里拎着个酒瓶,喝得醉醺醺的。

  他和她擦肩而过。

  再走大概200米,就是中学的外墙和镇政府了。

  她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劲,连忙转过头去看。

  原来,那个醉汉并没有离她越来越远,而是转过身来,和她朝着同样的一个方向走。

  他就在她身后,不到10米的地方。

  难道,是她的白皮肤吸引了他?

  她想着想着,有些害怕。

  但是她又想,幸好不是在她大哭大嚎,没有力气的时候。

  也不是在那个,她感觉到,快要疯了的时候。

  遇见了他。

  她现在,是有力气的。

  而且,她正向山下走去。

  她离人烟,离家,越来越近了。

  她的脚下就是黄沙,实在不行,她还可以马上抓住一把黄沙,撒到他的眼睛里去。

  今天明明是赶集的日子,怎么偏偏没有人,从这里走过?

  怎么说,她也是走过两个省城,她也是见过,许多大人物的人了。

  她才不腿软,她才不害怕!

  但是,她真的不该走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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