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她更加害怕了,心跳出了胸膛。
她连忙本能地将手伸到衣服上,紧紧地将胸护住。
然而,马上她又觉得,这还不如,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向床下滚去。
但是,她感觉她并没有多大的力气,她还是顾着他的。
顷刻,她感觉到自己已经滚下了床,因为她实在是用尽了全身所有的力气。
她真的是没多大力气的,是因为床太窄,还是因为他太瘦,还是因为他怕伤到了她?
她听到了“碰”地一声响,她想,那一定是他的头,重重地撞到了床头柜上。
她这是要逆天,简直比他上海外贸学院的前女友还过份一百倍。
她想他一定很疼,她是爱他的,她本不想这样伤害他,让他这样疼痛的。
她还听到“啪”地一声响,那是两人一同落地时的声响。
地上是玫瑰红的地毯,让她想起了那鲜艳夺目的红玫瑰,那浪漫的一天一支玫瑰。
这么难灭的火焰,这么绝情的女孩,这么苦痛的真情,这么无情的伤害……冼锐终于松开了湘潇。
这么无奈的决定,这么难懂的男孩,这么矛盾的心灵,这么遥远的心程……
湘潇离开了冼锐的怀抱,迅速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趴在床边上,双手紧抓住床罩,微喘着气。
她想掩面大哭,却挤不出一滴柔弱的泪,只是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很需要歇歇气。
假如,假如她不给他开门,他会冲她大吼吗?他会说:“你这是干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吗?”
什么是爱?他给她的爱太恐怖,太痛苦了,不是两情相悦,而是俩虎相斗,两败俱伤。
湘潇就这样瞎想着,就这样光着脚丫子趴在床沿上,听着冼锐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重重地坐到了沙发上。
“郗湘潇,你起来吧,我想跟你说几句话。”过了好久,冼锐望着长跪不起的湘潇,长叹了一口气道。
湘潇依旧光着脚,一动不动地趴在床边上,她只顾遐想,根本就没有听见冼锐叫她的声音。
玫瑰红的地毯深深地陷了下去,留下了十个小巧的脚趾印。
冼锐揉了揉鼻子,平静地对着湘潇的背影,酸酸地道:“只要你不愿意,我就不会强暴你,你起来吧。”
他没有冲她发火。
直到现在,他才发觉,自己爱上的,是一个纯洁得毫无纤尘的女孩,冲她发火根本就没有用。
她的外表永远那么文静,她的心灵却永远那么倔强。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她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让他抛弃了世俗去追她?
昨天晚上,又迫不及待地带走了她,恨不得,在这个四季如春的美丽城市里,与她厮守一辈子。
他为什么要带走她,一个让他爱也不是,恨也不是的女孩子。
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他一次又一次地埋头理着半干的头发,心中不止一次地叩问自己。
他只是想说一句,他爱上她,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他之所以选择她,也并不是无缘无故。
他第一次见到她,不但长相还行,白里透红的肌肤,在黑夜里发着光。
而且,说话也比较妥贴,那么纯真,那么有灵气。
在这个山窝窝的小城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孩子,真的是让人又惊又喜。
在以后的相处中,他们虽然数次争吵,但他也明白,是因为自己太快,而她太纯。
所以他不但不计较,反而心生欢喜。
并且,她虽然倔强,但是却是那么地喜欢他,却总是转弯很快。
知道借送小船,借要还他的钱,借开心果,来传情表意。
而且,她还专门为他写了小诗小词。
又不是要刻在石头上,想不朽。
如果纯属娱乐,文笔还是——可以的。
她还是有点聪明伶俐的。
“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觉得,她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
他真的是太幸运了,从小到大,一直都这么幸运。
但是,为什么,一到火车上,他就觉得她不行了呢?
她简直就是,一只令人烫手的山芋。
难道,是因为那段逼仄的楼梯,那小招待所的小床小房间,压缩了他的身体,限制了他的视野,影响了他的判断力?
这个,他想,可能是。
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到底,慢慢地等待她的成长。
可是没有想到,却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真不是个坏男孩,正因为他不是,正因为他深深地恋着她,他才会从心底爱怜她,他才会在她并无力量的挣扎之中,松开了她。
但是,强暴,既刺耳又恐怖。
这个词是谁发明的?
为何用在,半个小时以前过生日的时候,尚还对未来充满憧憬的湘潇身上?
湘潇啊湘潇!肤净如瓷,心清如水。
她能想到,人类毁灭和自己濒临死亡的那一天。
却怎么也想不到,跟自己心爱的人,一同远走昆明的第一天。
湘潇从地上站了起来,借着若明若暗的壁灯,一声不吭地找到了拖鞋。
一只踢到了写字台边,另一只可怜兮兮地悬在床角上,鞋底朝天。
她先穿了写字台下的那一只,然后再穿了床上的那一只。
不知怎么的,眼睛总情不自禁地,要往对面的沙发上看。
此时,冼锐正低着头,弄着手指,并没有注意到她。
她又失望又悲哀,垂着眼在床边上落座,目不转睛地看着两个,翘得老高的大脚趾。
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坐,她还是只有坐在床边上。
那是两个非常漂亮的大脚趾,光洁而圆润,饱满而修长。
小柳说她,要走远路的。
她知道她把他翻下床,犯了贵公子的大忌。
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可以随意地去对他。
但是,今天晚上,她初来乍到,她还是希望他,大度地说一声:“没关系。”
就像冼锐觉得,是那逼仄的楼梯影响了他的判断力一样,湘潇也觉得,是这陌生的环境,影响了她的表现力。
又是一声重重地叹息,又是同样低沉的话语,冼锐再次说话了:“郗湘潇,你明天走吧,明天我让小王送你。一见着你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而你又不同意。有你在,我也不好去找别的女孩子,我无法安心上班。这对咱们俩,都不好。我不想再见到你,明天我让小王送你去火车站。”冼锐苦楚地说着。
到昆明整整三年了,他还从未有过这样的一种感觉,苦涩煎熬的心,如着了火的孤岛,无人看见,更无人救援。
女孩子一般都只能伤害到爱他的人,如果不是因为那份真情,她又怎么能够伤害到,如此强大的他?
她绝对不会伤他那么深,让他的内心是如此地矛盾,既想对她专一,然而又实在是——无能为力。
这是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还是让她走吧,还是让她继续保持那份滴水的清纯吧。还是不让她看见,除了她之外,他的身边还会有别的女孩子出现吧。”冼锐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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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连忙本能地将手伸到衣服上,紧紧地将胸护住。
然而,马上她又觉得,这还不如,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向床下滚去。
但是,她感觉她并没有多大的力气,她还是顾着他的。
顷刻,她感觉到自己已经滚下了床,因为她实在是用尽了全身所有的力气。
她真的是没多大力气的,是因为床太窄,还是因为他太瘦,还是因为他怕伤到了她?
她听到了“碰”地一声响,她想,那一定是他的头,重重地撞到了床头柜上。
她这是要逆天,简直比他上海外贸学院的前女友还过份一百倍。
她想他一定很疼,她是爱他的,她本不想这样伤害他,让他这样疼痛的。
她还听到“啪”地一声响,那是两人一同落地时的声响。
地上是玫瑰红的地毯,让她想起了那鲜艳夺目的红玫瑰,那浪漫的一天一支玫瑰。
这么难灭的火焰,这么绝情的女孩,这么苦痛的真情,这么无情的伤害……冼锐终于松开了湘潇。
这么无奈的决定,这么难懂的男孩,这么矛盾的心灵,这么遥远的心程……
湘潇离开了冼锐的怀抱,迅速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趴在床边上,双手紧抓住床罩,微喘着气。
她想掩面大哭,却挤不出一滴柔弱的泪,只是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很需要歇歇气。
假如,假如她不给他开门,他会冲她大吼吗?他会说:“你这是干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吗?”
什么是爱?他给她的爱太恐怖,太痛苦了,不是两情相悦,而是俩虎相斗,两败俱伤。
湘潇就这样瞎想着,就这样光着脚丫子趴在床沿上,听着冼锐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重重地坐到了沙发上。
“郗湘潇,你起来吧,我想跟你说几句话。”过了好久,冼锐望着长跪不起的湘潇,长叹了一口气道。
湘潇依旧光着脚,一动不动地趴在床边上,她只顾遐想,根本就没有听见冼锐叫她的声音。
玫瑰红的地毯深深地陷了下去,留下了十个小巧的脚趾印。
冼锐揉了揉鼻子,平静地对着湘潇的背影,酸酸地道:“只要你不愿意,我就不会强暴你,你起来吧。”
他没有冲她发火。
直到现在,他才发觉,自己爱上的,是一个纯洁得毫无纤尘的女孩,冲她发火根本就没有用。
她的外表永远那么文静,她的心灵却永远那么倔强。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她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让他抛弃了世俗去追她?
昨天晚上,又迫不及待地带走了她,恨不得,在这个四季如春的美丽城市里,与她厮守一辈子。
他为什么要带走她,一个让他爱也不是,恨也不是的女孩子。
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他一次又一次地埋头理着半干的头发,心中不止一次地叩问自己。
他只是想说一句,他爱上她,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他之所以选择她,也并不是无缘无故。
他第一次见到她,不但长相还行,白里透红的肌肤,在黑夜里发着光。
而且,说话也比较妥贴,那么纯真,那么有灵气。
在这个山窝窝的小城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孩子,真的是让人又惊又喜。
在以后的相处中,他们虽然数次争吵,但他也明白,是因为自己太快,而她太纯。
所以他不但不计较,反而心生欢喜。
并且,她虽然倔强,但是却是那么地喜欢他,却总是转弯很快。
知道借送小船,借要还他的钱,借开心果,来传情表意。
而且,她还专门为他写了小诗小词。
又不是要刻在石头上,想不朽。
如果纯属娱乐,文笔还是——可以的。
她还是有点聪明伶俐的。
“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觉得,她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
他真的是太幸运了,从小到大,一直都这么幸运。
但是,为什么,一到火车上,他就觉得她不行了呢?
她简直就是,一只令人烫手的山芋。
难道,是因为那段逼仄的楼梯,那小招待所的小床小房间,压缩了他的身体,限制了他的视野,影响了他的判断力?
这个,他想,可能是。
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到底,慢慢地等待她的成长。
可是没有想到,却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真不是个坏男孩,正因为他不是,正因为他深深地恋着她,他才会从心底爱怜她,他才会在她并无力量的挣扎之中,松开了她。
但是,强暴,既刺耳又恐怖。
这个词是谁发明的?
为何用在,半个小时以前过生日的时候,尚还对未来充满憧憬的湘潇身上?
湘潇啊湘潇!肤净如瓷,心清如水。
她能想到,人类毁灭和自己濒临死亡的那一天。
却怎么也想不到,跟自己心爱的人,一同远走昆明的第一天。
湘潇从地上站了起来,借着若明若暗的壁灯,一声不吭地找到了拖鞋。
一只踢到了写字台边,另一只可怜兮兮地悬在床角上,鞋底朝天。
她先穿了写字台下的那一只,然后再穿了床上的那一只。
不知怎么的,眼睛总情不自禁地,要往对面的沙发上看。
此时,冼锐正低着头,弄着手指,并没有注意到她。
她又失望又悲哀,垂着眼在床边上落座,目不转睛地看着两个,翘得老高的大脚趾。
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坐,她还是只有坐在床边上。
那是两个非常漂亮的大脚趾,光洁而圆润,饱满而修长。
小柳说她,要走远路的。
她知道她把他翻下床,犯了贵公子的大忌。
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可以随意地去对他。
但是,今天晚上,她初来乍到,她还是希望他,大度地说一声:“没关系。”
就像冼锐觉得,是那逼仄的楼梯影响了他的判断力一样,湘潇也觉得,是这陌生的环境,影响了她的表现力。
又是一声重重地叹息,又是同样低沉的话语,冼锐再次说话了:“郗湘潇,你明天走吧,明天我让小王送你。一见着你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而你又不同意。有你在,我也不好去找别的女孩子,我无法安心上班。这对咱们俩,都不好。我不想再见到你,明天我让小王送你去火车站。”冼锐苦楚地说着。
到昆明整整三年了,他还从未有过这样的一种感觉,苦涩煎熬的心,如着了火的孤岛,无人看见,更无人救援。
女孩子一般都只能伤害到爱他的人,如果不是因为那份真情,她又怎么能够伤害到,如此强大的他?
她绝对不会伤他那么深,让他的内心是如此地矛盾,既想对她专一,然而又实在是——无能为力。
这是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还是让她走吧,还是让她继续保持那份滴水的清纯吧。还是不让她看见,除了她之外,他的身边还会有别的女孩子出现吧。”冼锐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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