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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兴兵走马岭 乳虎啸山林

小说:我的造反生涯作者:不2废字数:2724更新时间 : 2020-09-26 00:19:45
  第五十七章兴兵走马岭乳虎啸山林

  李宗嗣看着血迹斑斑的张铜锁,气的拍案而起。“我不去招惹他,他反而来招惹我,是欺我小明山兵刀不利吗!”

  一面吩咐张铜锁下去包扎,立即传令召来了梁兴、张九、李允平。

  一说此事,气的梁兴怒道:“不踏平了走马岭,难消我心头之后,咱们这就发兵攻打。”

  张九也是心疼了儿子:“铁甲已经打造了两百多领,正好拿去,发个市利。”

  李允平道:“这走马岭有两三千户人家,端是个大庄子。又有堡寨凭借,需得打造攻坚利器方可。”

  张九道也是思索了一下:“云梯之物还好,只是蚁附攻城,伤亡必然不小。”

  梁兴怒道:“这番便是不救了?”

  张九道:“没说不救,只是我等要想好了计策方可。”

  李允平道:“不如用一弱兵诱敌,精兵四下埋伏。待其精锐尽出,一发的杀出来,必然大获全胜。”

  梁兴道:“谁去诱敌?”

  李允平道:“我去,我上去厮打,他们必然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一退却,敌人必然追赶。”

  李允平目光炯炯的看着李宗嗣:“二叔,没有比我更好的人选了。”

  李宗嗣此时却难以决断,主意是个好主意。只是万一有个闪失,他如何跟大哥交代。

  几个人都看着他,等着他的决断。

  李宗嗣还是心生不忍。李允平才十二三岁,还不是厮杀的年龄。

  于是道:“老张,你可会打造投石机?”

  张九思索了一下道:“造是能造,只是形状太大,我们怎么能把投石机运过去?”

  李宗嗣思索了一下,拿过纸笔。在纸上画出了配重式投石机“你看此物只需要下方放置一个大箱子,到了地方,里面塞满石头便可。把零件做好,到了地方组装便是了。”

  “再命令砖窑快点烧制一些圆形砲蛋,不需要烧硬了,砸了地上粉碎了也能伤人。这个投石机越是高大,投掷的越远,你几天能搞定?”

  张九看了看图:“没有造过,短时间哪里造的出来。没有时日实验,如何能行?”

  “若是耽误了时日,周统领有个闪失,丢了性命如何是好?”

  李宗嗣道:“你且造着,我先带兵下山,和这个走马岭斗上一斗。我就不信,一个小小的堡寨能难得住我!”

  “二叔,我…”李允平还要讲话,被李宗嗣打断:“你还是看家,我走了,没个做主的如何能行?”

  李允平一锤腿,愤愤的坐下不言。

  “梁兴你去准备十日的粮食,把俘虏营、盾营、枪营、新兵营都给我召集起来。哼!笑话!一个小小的走马岭,我会打不下来?明天一早咱们就出兵!”

  张九劝解道:“岂能怒而兴兵?”

  李宗嗣不理他,宣布散会。

  梁兴马上前去召集兵丁集合,分发装备。

  两百多套铁甲发了下去,精锐老兵都是全身披挂。新兵营的也穿着简单的胸甲护住要害,俘虏营则负责拖拽数十亮大车。车上装满了箭矢粮食,以及生活用具。

  李宗嗣看着手下军士穿着整齐,不由的雄心万丈。条板胸甲,环臂铁铠。头戴宽沿大帽,垂着顿项。

  铠甲像是当世具足,铁兜大帽、护臂又是大萌样式。军士们腰间围着宽大的皮带,正好承担着铠甲的重量。这种铠甲的好处就是把重量均匀的分担在身体的各各部分,不像以前铠甲,重量基本上都由肩膀承担。时间一长,浑身酸痛不已。

  故此行军的时候几乎都得背负着,或者放了大车上。只有少数精锐披甲警戒,所以一遭遇埋伏,就手忙脚乱,因为一个人真是穿不上啊。

  而李宗嗣设计铠甲,冲压铁板,用皮绳缝制。整体加上头盔全重不过二十五斤上下,一个人就能穿。肩膀处是用八十年代的针式锁头,随时可以调节松紧度。最后用大皮腰带勒紧了,完工。

  开始李宗嗣想漆成红色,奈何太贵了,只能漆成黑色。

  看着步伐整齐的军队,迈着整齐的步伐,雄纠纠气昂昂的往山外走去。李宗嗣吩咐李允平:“好好看家,告诉你,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毫无用处。”

  “这天下还能找出我这般精兵?”李宗嗣像一只高傲的大公鸡。

  李宗嗣翻身上马,坐在大黑背上。这匹马成了山寨里最后的战马了,无他,周文广把剩下的全赔了。

  李宗嗣身上披挂的可就风骚多了,肩膀甲裙都是扎甲样式,胸口则是明光甲样式,左右肩头都有瑞兽吞肩,头上则是凤翅亮银盔,扎着大红樱。李宗嗣可没银子,只是把铁盔打磨的锃亮而已,就叫个亮银盔。

  李宗嗣为何打扮的这般骚包?因为在这个信息传达不方便的时代,只有华丽的装束,才能让士兵知道主帅在那里。不但打扮的骚包,后面还得跟着一个扛着大旗的,告诉敌我双方,自己的老大在那里。

  至于怕被集火,穿的跟士兵一样?士兵都看不起你。能打的就站立阵前,不能打也得在指挥高台之上呆着去。反正你都想尽一切办法,告诉你是士兵,放心我没逃跑。

  却说李宗嗣带着山寨所以精锐,直奔走马岭而来。

  走马岭的庄子里,此时却爆发了争吵。

  却说屈通律带着缴获回到了山庄,庄主沈庸和其子沈昂争执了起来。

  这沈庸以贩卖马匹的生意起家,认得好马。这周文广骑得骑得却是当初李宗嗣缴获黄茂的坐骑,端是神骏了得。牵在手里,赞不绝口。

  沈昂见了,一问才知道,父亲劫了小明山得来的。气的问道:“这小明山贼寇一不劫掠乡里,二不滥杀无辜。而且战力惊人,如何能招惹?却不是惹来了祸事?”

  沈庸道:“你却是读书读傻了的,咱们庄子附近何时有过如此贼寇?待他做大,难不成不来打我。况且他们几次与我们争夺人口,我早已深恨之。”

  “他们来了又如何?我有庄丁数千人,本事好的教头也有十几个,怕个甚来。不过些许草寇,不足为虑。”

  沈昂不敢再言,事已如此,只能备战。一面分发武器,一面训练庄丁。

  过了两日,有庄丁来报,庄子外来了五六百人,衣甲鲜明,刀枪耀眼。

  父子二人也披挂了护甲,带着教头庄丁上的寨墙而来。

  沈庸远远望去,只见一红袍大将立于阵前,持着大槊端坐马上。一面红色大旗,上书一个斗大的‘李’子。又一面大旗却是‘日月当空赤焰旗’大旗后面便是衣甲慷锵,长枪林立,阵势煞是威严。正是:刀锋耀眼剑光芒,摇漾旗幡蔽天荒。

  “经制之军也不过如此吧?”沈昂拍打着寨墙:“这还不算祸事?”

  “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不过是站立的整齐些个,身上挂着的莫不是漆了的毛竹?不管如何,也得出去打他一阵,若是把咱们的庄户祸害了,可了不得。”

  “屈通律,你带领一千人出去,趁他们立足未稳,把他们斩杀在庄子外面!”

  屈通律抱拳听命,沈昂道:“我们不过一千五百壮丁,若有个闪失如何是好?”

  沈庸道:“区区贼寇,又不是没见过,有几个能打的?我两倍之兵还打不赢?笑话!”

  屈通律带着壮丁出了城寨,直奔李宗嗣而来。走的进了才发现,对面的兵个个膀大腰圆,体态稳健。再看自己这边,除了骑马的,剩下的也不过是比那些流民好些罢了。这个小明山真舍得给下面的人吃肉吗?

  再细细的一看,前方军士身上甲胄闪烁着乌油油的光泽,这能是毛竹?心下也是震颤,回顾了自己这边有百余骑兵,这才安心了不少,任是谁大马一冲,也挡不住。

  屈通律整顿阵势,李宗嗣也是不攻。看着急慌慌往寨墙里逃命的农户,传令道:“没我的命令,不得擅自劫掠,违令者着斩首!”

  李宗嗣嗓门大,一众军士都听的见,齐声回到:“谨遵寨主之命。”吼声回荡,穿云裂石。

  屈通律猛的一惊,肯定是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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