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角陵伯爵
少年,不,应该是少女,少女被一众卫士护送回了角陵。
这时,角陵伯爵,蓝道.塔利所居住的城堡之中,一头公牛正在拼死挣扎。
沙地上都是公牛踩踏出的深坑,他扭着头,挥舞着自己的犄角,奈何他身上缠满了普通人手臂那么粗的绳索,每条绳索的另一段都有至少三个强壮男人拉着,即使是最强壮的公牛,能做的也不过是踢蹬些沙子罢了。
“这样的公牛,足够健壮了吧”
“足够了,伯爵大人”
蓝道伯爵看着眼前的公牛,又好像没在看,他的双目看着眼前的虚空,在深深的思考着什么。
他年纪不小了,脸上已爬上皱纹,但他粗壮的手臂还是一样的有力,他的右手永远握在悬挂腰间的长剑的剑柄上,好像随时会拔出剑来砍断些什么,任谁也无法阻住。
三个干瘦,披着黑色的斗篷的男人在他身后,低着头。
他们是巫师,是大部分平民百姓都恐惧,唯恐避之不及的,他们能使用神秘的力量,超人的力量,永远高人一等的。可现在,即使站在这个老人毫无防备的背后,他们都止不住的害怕,颤抖。
“去拿你们想要的,然后做你们承诺的”,蓝道伯爵点了点头,他扭头看去,眼睛一眯,他看到一个身上衣物有些凌乱的少女,一手一个,提着两颗脑袋,向他走来。
“丽莎”,蓝道伯爵叫了一声,这是他最小的女儿,丽莎.塔利。
“父亲,这是我的证明”,丽莎将两颗人头扔在地上:“这是流窜在城外的两个劫匪,我砍下了他们的头。”
“可并不是你杀了他们”,蓝道伯爵只是扫了地上的两颗人头一眼,就把头转了回去:“你想向我证明什么,你能像个屠夫一样分割肉块么?”
“并非只有男人才能强大,下一次,我能够自己杀死敌人”,丽莎站的笔直的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她提着两颗脑袋一路走来,强忍着恶心,最终只是换来父亲的一眼而已。
“下次么,那这次是谁帮你杀的人,女人么”,蓝道伯爵没有转过头,他的目光依旧落在那头公牛上,此时三个男巫拿着木桶和匕首已经站在了公牛的身边,就要割开公牛的脖子,取得他的鲜血,雄健的公牛正在最后的挣扎:
“这两颗脑袋的悬赏是五十金龙,叫那个杀了他们的人来,我会再给他五十金龙,作为保护了我没用女儿的答谢”
“不过,在你带来那个人之前,不要出现在我的眼前,有一个拿着属于别人的战利品为自己申辩的女儿,我感到羞愧。你连你最没用的哥哥都不如!”
“带她下去!”
此时公牛的脖子已经被割开,血液像酒桶中的酒一样流出来,三个男巫念念有词,跳起诡异的舞蹈,好像要从虚空中,将什么神秘的力量融入这血液之中。
荒诞,荒唐,荒谬。
只是鲜血就能有这样神奇的力量?
无用的儿子,无用的女儿,蓝道伯爵负着手看向天空,心中深深的无奈。
一个胖乎乎的男孩被带出来,他被扒光衣服,像头小猪一样的站在公牛边,三个男巫念完咒语,一起将满是鲜血的木桶抬起来,从男孩的头顶淋下。
“啊”,男孩发出一声惨叫,他的眼前血红一片。
三个男巫又开始围着男孩念诵不知名的咒语,知道男孩身上的血液都渐渐凝固了,他们这才停下来,走上前,一起对蓝道.塔利说道:“这已经是一个勇士了!”
蓝道塔利盯着浑身是血,瑟瑟发抖的男孩,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旁边的卫士将地上的人头放到他的手中,蓝道将人头扔到男孩面前,男孩立刻颤抖的不能自已,尖叫着哭了起来。
场面一时寂静。
蓝道.塔利感觉到自己额头上的血管都要爆出来了,他大吼了一声,一剑劈断了身边的碗口粗的立柱。
。。。。。
玛尔斯,回到了林间小屋,因为这两天食物充足,而且天气也挺好,他终于开始修建水渠了。
他打算在靠近河流的地方,先用岩石砌一口小井,井里用鹅卵石和细沙铺好,然后从靠近水流上游的地方引一条水渠,为这口水井注入水流,再从靠近水流下游的地方开一条水渠,让水可以流出。
这相当于是给这条小河做了一条小小的支流,依旧是活水,活水能保证质量,不至于过不了几天就发臭,长出虫子和水藻。
而且马尔斯还用一些形状好一些的石头,在两个水口做了用来阻拦进入的栅栏,确保只有水能流进来。
这样一来,这个地方总算是有吃有喝,接下来只要再把围墙筑的高一些,就能彻底摆脱野兽的骚扰,然后砍树开荒,好好种田,就能衣食无忧。在原著里死人大军最终还是被拦在了临冬城,所以远在河湾地的角陵,绝对是安全的。
玛尔斯的想法就是,维斯特洛太混乱了,混乱的宗教,混乱的统治,还有混乱的人际关系.....今天把酒言欢,明天你死我活,还是趋吉避凶,好好种田吧。
“哐”
顺势用袖口擦了擦汗,玛尔斯无语的看着手中的锄头,原本就不是用什么好铁打造的锄头在一块混在泥土中的石头上磕开了一道大口子,眼看是用不了了。
河湾地大部分土地肥沃,石头也不多,一般情况下用锄头就能很轻松的开垦,不过角陵靠近多恩。巨大的赤色山脉,将河湾地,风暴地,多恩分开,其雄伟广阔,绵延无穷,只有亲王隘口和骨路能够通过。
这已经是最后一把锄头了,玛尔斯只能放下锄头,用铁镐去挖石头,这里是树林,混在泥土中的石头什么难以分辨,磕碰总是难免,而且树木坚硬,砍树的斧头也都坏了两把了。
“今天.....”,干了一会儿,又砍了棵树,玛尔斯坐在自己家下面的石头上休息,他身上都是泥水,还有一股泥水特有的泥腥味,不过习惯了,也就这样。
“锄头得拿回去修,柴刀什么的也得修”,他叹了口气,转头数了数挂在屋子下面的皮子,已经挺多的了,主要这几天打的都是野兔之类的的小东西,皮子不大,不过数量有了,明天,倒也可以去铁匠铺那里换一些东西,顺便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种的种子。
角陵的城门不止一座,这是一座堡垒,其规模造型都是维斯特洛大陆首屈一指的,有人骑着马沿着角陵堡跑过,足足用了大半天才从这扇门到另一扇门,这才只是角陵堡的一半而已。
所以注定离这扇门近的人,一般不会绕远路去另一扇门。
丽莎.塔利已经找人画了画像,除了在每扇门都贴上画像,并且悬赏五枚金龙之外,她这几天每天一早就蹲守到当时她和玛尔斯一起离开的那扇门旁的堡垒上,只为在人群中找到玛尔斯。
一晃就过去了十天。
这天已经到了黄昏,丽莎依旧站在城堡的窗口前,望夫石一眼的看着下面熙熙攘攘的人群,此时她的头发有些散乱,双目之中隐隐有细密的血丝,整个人憔悴了不止一点点。
她很绝望,她最怕的就是玛尔斯只是路过角陵,之后一去不回,再也找不到了。
“小姐,这是今天来认领的人”,一个卫士带着几个人走进来。
每天都会有人,十多天来,每天都有,有时候人多,有时候人少,今天这十几个,算少的了。
“都不是,带走”,丽莎靠着墙壁挥了挥手,无力的低下了头。
就在此时,玛尔斯已经背着一摞的兽皮,进了角陵堡,他刚干完泥水的活,脸上脏兮兮的,就像化过妆一样,又低着头,背着兽皮,只当他是穷猎人,像这样的人多了,也没人注意他。
丽莎守着的那扇门是对的,奈何就这么一下子时间不对,就让人给溜了。
“听说伯爵大人,驱赶了在城里的巫师”
“是的,我亲眼看到伯爵大人的卫兵把三个巫师从城里扔了出来”
“他们是骗子,对骗子怎么能这么仁慈”
“对,我说,应该杀了他们”
......
一路上,玛尔斯不知听到多少这样的言论,在他们的心中,好像欺骗伯爵就是天大的罪过,必须处死以儆效尤。
“只是一个谎言,也没有死人,这样就要处死,也太不合理了”,玛尔斯不禁嘀咕了一句。
“是啊,只是稍微骗了骗人,又不是抢劫,偷窃”,一个尖细的声音在玛尔斯耳边响起,吓了玛尔斯一跳。
他扭头看去,发现是一个长得干瘦,带着兜帽的男人。
“我随口说的,你可别当真”,玛尔斯连忙摇了摇头,快步走了。
“嘿嘿,这么大个人,胆子却这么小”,对着玛尔斯的背影吐了口唾沫。
玛尔斯只顾行走,用最快的速度带着兽皮来到了络腮胡子的铁匠铺。
“叮叮当当”
在一片金属敲击声中,玛尔斯找到了正在和人谈生意的络腮胡子大汉,他和络腮胡子对视了一眼,示意自己去放皮子,就往里面走进去。
铁匠铺的内部,还是一样的热,打铁的男人们光着膀子,只套着皮子的围裙来防备跳动的火星。
玛尔斯把东西放到当时他挑枪杆的地方,把坏了斧头锄头什么的留下,就从后门出去,趁他们修的时候去附近买种子。
“我总感觉,这张脸好像在哪里看到过”,络腮胡子大汉笑着送走客人,想起玛尔斯来,就看到后院地上的皮子和坏掉的农具,下意识的摸起自己的胡子。
他和玛尔斯打交道有段日子了,对他的长相自然不陌生,他说的在哪里看到过,是除了玛尔斯,还从其他地方看到过这张脸。
不过常年的打铁已经让他的脑子里都是各种图纸了,想到最后他也没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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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角陵伯爵,蓝道.塔利所居住的城堡之中,一头公牛正在拼死挣扎。
沙地上都是公牛踩踏出的深坑,他扭着头,挥舞着自己的犄角,奈何他身上缠满了普通人手臂那么粗的绳索,每条绳索的另一段都有至少三个强壮男人拉着,即使是最强壮的公牛,能做的也不过是踢蹬些沙子罢了。
“这样的公牛,足够健壮了吧”
“足够了,伯爵大人”
蓝道伯爵看着眼前的公牛,又好像没在看,他的双目看着眼前的虚空,在深深的思考着什么。
他年纪不小了,脸上已爬上皱纹,但他粗壮的手臂还是一样的有力,他的右手永远握在悬挂腰间的长剑的剑柄上,好像随时会拔出剑来砍断些什么,任谁也无法阻住。
三个干瘦,披着黑色的斗篷的男人在他身后,低着头。
他们是巫师,是大部分平民百姓都恐惧,唯恐避之不及的,他们能使用神秘的力量,超人的力量,永远高人一等的。可现在,即使站在这个老人毫无防备的背后,他们都止不住的害怕,颤抖。
“去拿你们想要的,然后做你们承诺的”,蓝道伯爵点了点头,他扭头看去,眼睛一眯,他看到一个身上衣物有些凌乱的少女,一手一个,提着两颗脑袋,向他走来。
“丽莎”,蓝道伯爵叫了一声,这是他最小的女儿,丽莎.塔利。
“父亲,这是我的证明”,丽莎将两颗人头扔在地上:“这是流窜在城外的两个劫匪,我砍下了他们的头。”
“可并不是你杀了他们”,蓝道伯爵只是扫了地上的两颗人头一眼,就把头转了回去:“你想向我证明什么,你能像个屠夫一样分割肉块么?”
“并非只有男人才能强大,下一次,我能够自己杀死敌人”,丽莎站的笔直的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她提着两颗脑袋一路走来,强忍着恶心,最终只是换来父亲的一眼而已。
“下次么,那这次是谁帮你杀的人,女人么”,蓝道伯爵没有转过头,他的目光依旧落在那头公牛上,此时三个男巫拿着木桶和匕首已经站在了公牛的身边,就要割开公牛的脖子,取得他的鲜血,雄健的公牛正在最后的挣扎:
“这两颗脑袋的悬赏是五十金龙,叫那个杀了他们的人来,我会再给他五十金龙,作为保护了我没用女儿的答谢”
“不过,在你带来那个人之前,不要出现在我的眼前,有一个拿着属于别人的战利品为自己申辩的女儿,我感到羞愧。你连你最没用的哥哥都不如!”
“带她下去!”
此时公牛的脖子已经被割开,血液像酒桶中的酒一样流出来,三个男巫念念有词,跳起诡异的舞蹈,好像要从虚空中,将什么神秘的力量融入这血液之中。
荒诞,荒唐,荒谬。
只是鲜血就能有这样神奇的力量?
无用的儿子,无用的女儿,蓝道伯爵负着手看向天空,心中深深的无奈。
一个胖乎乎的男孩被带出来,他被扒光衣服,像头小猪一样的站在公牛边,三个男巫念完咒语,一起将满是鲜血的木桶抬起来,从男孩的头顶淋下。
“啊”,男孩发出一声惨叫,他的眼前血红一片。
三个男巫又开始围着男孩念诵不知名的咒语,知道男孩身上的血液都渐渐凝固了,他们这才停下来,走上前,一起对蓝道.塔利说道:“这已经是一个勇士了!”
蓝道塔利盯着浑身是血,瑟瑟发抖的男孩,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旁边的卫士将地上的人头放到他的手中,蓝道将人头扔到男孩面前,男孩立刻颤抖的不能自已,尖叫着哭了起来。
场面一时寂静。
蓝道.塔利感觉到自己额头上的血管都要爆出来了,他大吼了一声,一剑劈断了身边的碗口粗的立柱。
。。。。。
玛尔斯,回到了林间小屋,因为这两天食物充足,而且天气也挺好,他终于开始修建水渠了。
他打算在靠近河流的地方,先用岩石砌一口小井,井里用鹅卵石和细沙铺好,然后从靠近水流上游的地方引一条水渠,为这口水井注入水流,再从靠近水流下游的地方开一条水渠,让水可以流出。
这相当于是给这条小河做了一条小小的支流,依旧是活水,活水能保证质量,不至于过不了几天就发臭,长出虫子和水藻。
而且马尔斯还用一些形状好一些的石头,在两个水口做了用来阻拦进入的栅栏,确保只有水能流进来。
这样一来,这个地方总算是有吃有喝,接下来只要再把围墙筑的高一些,就能彻底摆脱野兽的骚扰,然后砍树开荒,好好种田,就能衣食无忧。在原著里死人大军最终还是被拦在了临冬城,所以远在河湾地的角陵,绝对是安全的。
玛尔斯的想法就是,维斯特洛太混乱了,混乱的宗教,混乱的统治,还有混乱的人际关系.....今天把酒言欢,明天你死我活,还是趋吉避凶,好好种田吧。
“哐”
顺势用袖口擦了擦汗,玛尔斯无语的看着手中的锄头,原本就不是用什么好铁打造的锄头在一块混在泥土中的石头上磕开了一道大口子,眼看是用不了了。
河湾地大部分土地肥沃,石头也不多,一般情况下用锄头就能很轻松的开垦,不过角陵靠近多恩。巨大的赤色山脉,将河湾地,风暴地,多恩分开,其雄伟广阔,绵延无穷,只有亲王隘口和骨路能够通过。
这已经是最后一把锄头了,玛尔斯只能放下锄头,用铁镐去挖石头,这里是树林,混在泥土中的石头什么难以分辨,磕碰总是难免,而且树木坚硬,砍树的斧头也都坏了两把了。
“今天.....”,干了一会儿,又砍了棵树,玛尔斯坐在自己家下面的石头上休息,他身上都是泥水,还有一股泥水特有的泥腥味,不过习惯了,也就这样。
“锄头得拿回去修,柴刀什么的也得修”,他叹了口气,转头数了数挂在屋子下面的皮子,已经挺多的了,主要这几天打的都是野兔之类的的小东西,皮子不大,不过数量有了,明天,倒也可以去铁匠铺那里换一些东西,顺便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种的种子。
角陵的城门不止一座,这是一座堡垒,其规模造型都是维斯特洛大陆首屈一指的,有人骑着马沿着角陵堡跑过,足足用了大半天才从这扇门到另一扇门,这才只是角陵堡的一半而已。
所以注定离这扇门近的人,一般不会绕远路去另一扇门。
丽莎.塔利已经找人画了画像,除了在每扇门都贴上画像,并且悬赏五枚金龙之外,她这几天每天一早就蹲守到当时她和玛尔斯一起离开的那扇门旁的堡垒上,只为在人群中找到玛尔斯。
一晃就过去了十天。
这天已经到了黄昏,丽莎依旧站在城堡的窗口前,望夫石一眼的看着下面熙熙攘攘的人群,此时她的头发有些散乱,双目之中隐隐有细密的血丝,整个人憔悴了不止一点点。
她很绝望,她最怕的就是玛尔斯只是路过角陵,之后一去不回,再也找不到了。
“小姐,这是今天来认领的人”,一个卫士带着几个人走进来。
每天都会有人,十多天来,每天都有,有时候人多,有时候人少,今天这十几个,算少的了。
“都不是,带走”,丽莎靠着墙壁挥了挥手,无力的低下了头。
就在此时,玛尔斯已经背着一摞的兽皮,进了角陵堡,他刚干完泥水的活,脸上脏兮兮的,就像化过妆一样,又低着头,背着兽皮,只当他是穷猎人,像这样的人多了,也没人注意他。
丽莎守着的那扇门是对的,奈何就这么一下子时间不对,就让人给溜了。
“听说伯爵大人,驱赶了在城里的巫师”
“是的,我亲眼看到伯爵大人的卫兵把三个巫师从城里扔了出来”
“他们是骗子,对骗子怎么能这么仁慈”
“对,我说,应该杀了他们”
......
一路上,玛尔斯不知听到多少这样的言论,在他们的心中,好像欺骗伯爵就是天大的罪过,必须处死以儆效尤。
“只是一个谎言,也没有死人,这样就要处死,也太不合理了”,玛尔斯不禁嘀咕了一句。
“是啊,只是稍微骗了骗人,又不是抢劫,偷窃”,一个尖细的声音在玛尔斯耳边响起,吓了玛尔斯一跳。
他扭头看去,发现是一个长得干瘦,带着兜帽的男人。
“我随口说的,你可别当真”,玛尔斯连忙摇了摇头,快步走了。
“嘿嘿,这么大个人,胆子却这么小”,对着玛尔斯的背影吐了口唾沫。
玛尔斯只顾行走,用最快的速度带着兽皮来到了络腮胡子的铁匠铺。
“叮叮当当”
在一片金属敲击声中,玛尔斯找到了正在和人谈生意的络腮胡子大汉,他和络腮胡子对视了一眼,示意自己去放皮子,就往里面走进去。
铁匠铺的内部,还是一样的热,打铁的男人们光着膀子,只套着皮子的围裙来防备跳动的火星。
玛尔斯把东西放到当时他挑枪杆的地方,把坏了斧头锄头什么的留下,就从后门出去,趁他们修的时候去附近买种子。
“我总感觉,这张脸好像在哪里看到过”,络腮胡子大汉笑着送走客人,想起玛尔斯来,就看到后院地上的皮子和坏掉的农具,下意识的摸起自己的胡子。
他和玛尔斯打交道有段日子了,对他的长相自然不陌生,他说的在哪里看到过,是除了玛尔斯,还从其他地方看到过这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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