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 密鼓
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缠着劳作的汉子,和穿着喜鹊袍、扎着花头巾干活儿的妇人。
靖南王一身戎装,骑着马,带着四五个随从,从山巅往下瞭望。
目光所至,满眼都是郁郁葱葱的群山、整整齐齐的良田,和忙忙碌碌的民众。
只那些汉子的装束,有些刺眼。
坨坨军也用黑布缠头,本地百姓也用黑布缠头。
楚军本来就是外来户,总不能如此托大,脚跟还没站稳,就下严令让本地百姓违背了自己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习俗。
可这样子放任不管,也不成。若是有坨坨军的细作,混入百姓之中,恐怕楚军的斥候,根本就分辨不出来。
靖南王皱着眉,脸色也有些发青,还有点儿胡子拉碴的,比起重伤逃亡的楚轩,还要更憔悴几分。
他原本是容长脸、桃花眼,也算有几分风姿,不然,当年也不会被楚轩最宠爱的小妹楚轶看上。
楚轶性情刁蛮,无法无天惯了。
这不这些日子,听说了楚轩失踪的事儿,楚轶就死活不肯听他的劝,坚决不愿意老老实实待在后方的王府里等消息。
反而固执己见,扮了男装、带了些家将家丁中的精锐,亲自出门找楚轩去了!
哼,就她手上那么点儿人,能找到楚轩才怪!
楚轩在战场上受了伤是真的。但当初他的伤,并不算重。
之所以一开始就放出楚轩伤重不治的消息,也是计划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坨坨军上钩。楚轩设了个包围圈,想把吴王骗进来,擒贼先擒王。
计划倒是个好计划,楚轩开始也在中军帐中慢悠悠地养伤。
只是他漏算了自己这个靖南王。
前脚他楚轩放出了他重伤不治的消息,后脚靖南王萧冷月就迅速接管了楚军。
萧冷月身份特殊,素日又表现得与楚王十分亲厚。
因此整个过程,都十分顺利。
只是,他手里并没有那么多可用之人,所以虽然接管了楚军,但有部分军权,却依然掌握在那些跟随楚王多年的将领手里。
萧冷月想要一劳永逸,派了心腹,伪装成坨坨军的细作,到中军帐去刺杀楚轩。
却不料被楚明泽搅了局。
楚轩发现不对,就干脆利落地逃走了。
萧冷月又派出了许多死士,冒充刺客,想要一举要了楚轩的命。
然而不知是因为楚轩狡诈如狐,还是因为老天爷都不站在自己这边……他折损了许多人手,却依然被楚轩逃走了。
算下来,自己派出去的那些人,已经有四五天没有传消息回来了。
怕不是凶多吉少。
到底有没有完成任务,也没法知道了。
不过,既然楚军在自己手上,那楚轩是不是还活着,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就算最终被他逃了,又能怎样?
没有军队在手,只他一个光杆楚王,难道会有人看不清形势,在自己和他之间,选择他这个失败者?
至于说楚轶,自己现在正忙,腾不出手来教训她。
回头等自己稳定了军心,拿到了全部兵权,若是楚轶还是这样任性,还是这样不懂事,自己不介意换个王妃!
舅舅家的表妹许君澜就很娴雅大方,荆昌郡郡守的女儿苏昭,也很温婉动人……
……
于知南住在一个大户腾出来的宅子里。
这宅子建得相当不错。
灰瓦白墙、雕梁画栋、绿树掩映、怪石嶙峋、七步一观、五步一景。
于知南觉得比住在帐篷里头,舒坦多了。
这雕花的红木大床,也比军营里的草垫子舒坦百倍。
天空中一阵哨音传来,于知南本来已经打算睡了,一听到这哨音,顿时困意全无,利落地披了件衣裳起身。
他凝神望去,就看到窗棂上,闪过一个阴影。
他轻手轻脚地打开窗子,一只胖乎乎的、体态圆润的灰鸽子,一头扑了进来,一落到他手心里,就抻着翅膀、躺平不动了。
于知南嫌弃地从手心里的胖鸽子腿上,解下来一个小小的竹管。
小竹管里,塞着一根白绸布条。
于知南打开白绸布条,展开来一看,竟然是一方素面帕子,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
于知南从一口藤箱里,拿出来一本书,看一眼那些小字,就翻翻书。
就着烛火看完信,于知南直接就把它在灯芯上点燃,然后把绸布条扔进火盆里,烧了。
等到整个布条都烧得干干净净,连边边角角都没剩下,全部化为了灰烬,于知南把杯里的茶水倒进了火盆,茶叶残渣落在刚刚的灰烬上,就更看不出来了。
火盆里的木炭被茶水一浇,发出刺啦一声响,然而火却并没有熄灭,反而亮堂了几分。
于知南沉吟了片刻,从随身的袖袋里掏了个薄薄的绸带出来,提笔写了几个字,就将它卷成一团,塞进竹筒,又绑在了那只胖鸽子的腿上。
胖鸽子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他刚一绑好竹筒,胖鸽子就扑扇着翅膀飞了起来,还故意在他的书案上,留下了一泡热乎乎的鸽子粪便。
于知南眉头一皱,顿时隐隐约约地觉得有几分后悔。
刚才那灰鸽子那么胖、又这么调皮,用来飞鸽传书,未免太浪费了!
拿来烤着吃,倒是比较合适!
……
彭金锁和王大河,一路上翻山越岭地,到了柳条沟,已经临近晌午了。
柳条沟住的都是些穷棒子,让他们拿钱粮代替征兵令,基本上是不用指望的。
别说拿钱粮代替征兵令了,就是彭金锁和王大河晌午在村长家吃饭,都不带给他们杀只鸡的。
没别的原因,柳条沟全村加起来,也没有几只鸡。
不到过年是绝对不能杀的。
不过,在柳条沟征兵,其实不是最难的。
因为这些穷棒子,平日里都是给像庞老爷、于老爷这样的大户人家,做佃户的。他们辛辛苦苦忙忙碌碌地种田,一年到头,也剩不下几个钱,甚至连饭都吃不饱。
有些光棍汉,连媳妇儿都娶不上。
如今有这当兵吃粮的机会,对柳条沟的穷棒子来说,简直求之不得。
去当兵虽然危险,但起码能吃得饱饭。
如果这些差役老爷没有骗人的话,在军队里,隔上十天半个月,还能吃上肉呢!
就算吃不上肉,但只要日日都能吃饱,也已经很好了。
总比天天土里刨食,种出来那么多粮食,却吃不上一顿饱饭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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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南王一身戎装,骑着马,带着四五个随从,从山巅往下瞭望。
目光所至,满眼都是郁郁葱葱的群山、整整齐齐的良田,和忙忙碌碌的民众。
只那些汉子的装束,有些刺眼。
坨坨军也用黑布缠头,本地百姓也用黑布缠头。
楚军本来就是外来户,总不能如此托大,脚跟还没站稳,就下严令让本地百姓违背了自己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习俗。
可这样子放任不管,也不成。若是有坨坨军的细作,混入百姓之中,恐怕楚军的斥候,根本就分辨不出来。
靖南王皱着眉,脸色也有些发青,还有点儿胡子拉碴的,比起重伤逃亡的楚轩,还要更憔悴几分。
他原本是容长脸、桃花眼,也算有几分风姿,不然,当年也不会被楚轩最宠爱的小妹楚轶看上。
楚轶性情刁蛮,无法无天惯了。
这不这些日子,听说了楚轩失踪的事儿,楚轶就死活不肯听他的劝,坚决不愿意老老实实待在后方的王府里等消息。
反而固执己见,扮了男装、带了些家将家丁中的精锐,亲自出门找楚轩去了!
哼,就她手上那么点儿人,能找到楚轩才怪!
楚轩在战场上受了伤是真的。但当初他的伤,并不算重。
之所以一开始就放出楚轩伤重不治的消息,也是计划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坨坨军上钩。楚轩设了个包围圈,想把吴王骗进来,擒贼先擒王。
计划倒是个好计划,楚轩开始也在中军帐中慢悠悠地养伤。
只是他漏算了自己这个靖南王。
前脚他楚轩放出了他重伤不治的消息,后脚靖南王萧冷月就迅速接管了楚军。
萧冷月身份特殊,素日又表现得与楚王十分亲厚。
因此整个过程,都十分顺利。
只是,他手里并没有那么多可用之人,所以虽然接管了楚军,但有部分军权,却依然掌握在那些跟随楚王多年的将领手里。
萧冷月想要一劳永逸,派了心腹,伪装成坨坨军的细作,到中军帐去刺杀楚轩。
却不料被楚明泽搅了局。
楚轩发现不对,就干脆利落地逃走了。
萧冷月又派出了许多死士,冒充刺客,想要一举要了楚轩的命。
然而不知是因为楚轩狡诈如狐,还是因为老天爷都不站在自己这边……他折损了许多人手,却依然被楚轩逃走了。
算下来,自己派出去的那些人,已经有四五天没有传消息回来了。
怕不是凶多吉少。
到底有没有完成任务,也没法知道了。
不过,既然楚军在自己手上,那楚轩是不是还活着,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就算最终被他逃了,又能怎样?
没有军队在手,只他一个光杆楚王,难道会有人看不清形势,在自己和他之间,选择他这个失败者?
至于说楚轶,自己现在正忙,腾不出手来教训她。
回头等自己稳定了军心,拿到了全部兵权,若是楚轶还是这样任性,还是这样不懂事,自己不介意换个王妃!
舅舅家的表妹许君澜就很娴雅大方,荆昌郡郡守的女儿苏昭,也很温婉动人……
……
于知南住在一个大户腾出来的宅子里。
这宅子建得相当不错。
灰瓦白墙、雕梁画栋、绿树掩映、怪石嶙峋、七步一观、五步一景。
于知南觉得比住在帐篷里头,舒坦多了。
这雕花的红木大床,也比军营里的草垫子舒坦百倍。
天空中一阵哨音传来,于知南本来已经打算睡了,一听到这哨音,顿时困意全无,利落地披了件衣裳起身。
他凝神望去,就看到窗棂上,闪过一个阴影。
他轻手轻脚地打开窗子,一只胖乎乎的、体态圆润的灰鸽子,一头扑了进来,一落到他手心里,就抻着翅膀、躺平不动了。
于知南嫌弃地从手心里的胖鸽子腿上,解下来一个小小的竹管。
小竹管里,塞着一根白绸布条。
于知南打开白绸布条,展开来一看,竟然是一方素面帕子,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
于知南从一口藤箱里,拿出来一本书,看一眼那些小字,就翻翻书。
就着烛火看完信,于知南直接就把它在灯芯上点燃,然后把绸布条扔进火盆里,烧了。
等到整个布条都烧得干干净净,连边边角角都没剩下,全部化为了灰烬,于知南把杯里的茶水倒进了火盆,茶叶残渣落在刚刚的灰烬上,就更看不出来了。
火盆里的木炭被茶水一浇,发出刺啦一声响,然而火却并没有熄灭,反而亮堂了几分。
于知南沉吟了片刻,从随身的袖袋里掏了个薄薄的绸带出来,提笔写了几个字,就将它卷成一团,塞进竹筒,又绑在了那只胖鸽子的腿上。
胖鸽子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他刚一绑好竹筒,胖鸽子就扑扇着翅膀飞了起来,还故意在他的书案上,留下了一泡热乎乎的鸽子粪便。
于知南眉头一皱,顿时隐隐约约地觉得有几分后悔。
刚才那灰鸽子那么胖、又这么调皮,用来飞鸽传书,未免太浪费了!
拿来烤着吃,倒是比较合适!
……
彭金锁和王大河,一路上翻山越岭地,到了柳条沟,已经临近晌午了。
柳条沟住的都是些穷棒子,让他们拿钱粮代替征兵令,基本上是不用指望的。
别说拿钱粮代替征兵令了,就是彭金锁和王大河晌午在村长家吃饭,都不带给他们杀只鸡的。
没别的原因,柳条沟全村加起来,也没有几只鸡。
不到过年是绝对不能杀的。
不过,在柳条沟征兵,其实不是最难的。
因为这些穷棒子,平日里都是给像庞老爷、于老爷这样的大户人家,做佃户的。他们辛辛苦苦忙忙碌碌地种田,一年到头,也剩不下几个钱,甚至连饭都吃不饱。
有些光棍汉,连媳妇儿都娶不上。
如今有这当兵吃粮的机会,对柳条沟的穷棒子来说,简直求之不得。
去当兵虽然危险,但起码能吃得饱饭。
如果这些差役老爷没有骗人的话,在军队里,隔上十天半个月,还能吃上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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