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甜蜜的印记”
林夕遥受伤虽与我的懦弱无关,但我还是挺内疚的,毕竟那位大小姐的目标是我。
“你不用道歉。”林夕遥很干脆,“她已经被打成了废人,这一刀之仇算是报过了。不过你啊——仇家也太多了吧。”
“怎么了,你后悔啊?”我坐在他的办公桌上,甩着腿,歪着脑袋朝他笑。
“呵呵……言出必行,哪怕死在半路,也算我技不如人,没什么后悔。”
“明明在国外长大,却意外地有君子之风呢。”
面对我的夸赞,林夕遥十分淡然,“你想多了。”
忙碌一阵,林夕遥大概是闲下来了,说要教我一些白领技能,好让我能够胜任现代社会的工作,有点自食其力的本事。
“不要。”我明确地拒绝。
他皱了皱眉,“你打算一辈子就这样?”
“不行吗?!”我迅速整理了反驳思路,“庄子的《齐物论》里有一句,‘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你要是喜欢研究这些,可以去读个学位,留在大学,也能保衣食无忧。”他很认真地给我建议。
“停停停,大学得写那么多无聊论文,谁要去啊。”我给他抛了个白眼,“这句话的意思是,整天在社会里忙忙碌碌,却连物和我的关系都搞不明白,物为外物,一辈子被外物所累,而自己本身的归处却找不到,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林夕遥拧紧了眉头,“听不懂。神神叨叨。”
“什么神神叨叨,我把你当朋友才告诉你的好不好,哼。”我瞪大眼睛,“入世没有问题,也很应该,但让我当一个朝九晚五蹲在火柴盒里的上班族,卯足了劲往上爬;或者在大学里当个教书教授,讲授一些我自己都不认可的知识和观点,让我这样去践行普世价值观,我做不到。你可以当我是懒惰,但我认为人格的独立不在于如何收入,而在于思想。”
林夕遥一声冷笑,“真是懒到家了。得亏你长了张好看的脸,不然——这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傻男人。”
我眨眨眼睛,从办公桌跳下来,像只兔子一样几步蹦到他身边,“夕遥,你整天喝咖啡,肯定对这些很了解。我之前喝过一种很甜的咖啡,觉得好喜欢,但是不知道它叫什么,都不会点。你知道哪种咖啡比较甜吗?”
“焦糖玛奇朵吧。”林夕遥冷眼看着我。
“那一会儿我们一起去喝好不好,感觉和你一起喝咖啡最合适了。”我故意蹙了眉头,可怜兮兮地望着他。
“……”他与我对视半天,最后将手中的文件轻轻放下,“你都这么问了,我还能说‘不好’吗?”
“嘻嘻~”我坐到他身边,“答应了哦。”
“嗯。你这讨好男人满足自己的本事……我有什么办法?”他捏了捏我的耳朵,“就是一只可怜兮兮的兔子。”
“你根本听不懂我说话,我就只好用讨好男人的方法对付你了。”我说,“和你解释我的人生目标,你不理解,我也没办法呀。”
“那可真是抱歉,我就是这么俗,每个字都听得懂,连起来就不明白了,和你的方仙君完全不一样。”他将文件推到一旁,噼里啪啦地开始在键盘上打字,屏幕里一篇信件很快就成型了,我粗粗读了读,这乱糟糟的字母,居然还不是英文。
“你看得懂法语?”他惊讶。
原来是法语啊,“不,我看不懂,只是好奇。”
“吓我一跳,还以为庄周梦里的蝴蝶连几千年后的法语都会呢。”
我是被他骂了吗?!
“混蛋!”我狠狠拍了他的肩膀。
“嘶——”林夕遥瞬间停下码字,搭在键盘边的左手都在颤抖,“痛死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这才想起来他后背的伤还没好,左肩离伤口很近,想必是拉扯到了……
“对不起!”
“哎……算了。”他叹了口气,点了发送邮件,“知道你不想让我工作,陪你去喝咖啡吧。”
“没有呀!我我我我和你开玩笑呢。”
“那不就是不想我工作吗?!”
“……那,那我到那边去——”
“难伺候死了。”林夕遥站起来,顺道把我也从椅子上拽起,“走。”
“啊!!!”我穿着细高跟,被他一拽差点崴了脚,手忙脚乱地抓住他的手臂。
咖啡厅里很安静,客人不多,大都是在工作或低声交谈的白领。我盯着那杯喝了一半的焦糖玛奇朵,听着林夕遥填鸭似的给我讲市场基础知识,昏昏欲睡。
太奇怪了,怎么我喝茶喝咖啡都会犯困?!
啊,不过,虽然我对这些知识不感兴趣,也没打算真的以此为用,但想到算是一门社会常识,他这么积极,听听无妨。
就是感觉自己听懂了也记不住……
林夕遥喝着的咖啡,是清淡又苦涩的美式,方刈也很喜欢。
说起来……
按照他的说法,方刈确实和那位小姐结过婚了,答应我的事情又没做到,虽然我不介意。不管怎样都好,只要他平安顺遂,只要他稳操胜券,只要他一切都好,我什么都不介意。
答应了做不到又如何呢,非要以此来作为对方是否忠诚可靠的唯一判断,未免有些武断。任谁都不希望自己食言,任谁都不希望计划好的道路上忽逢变故,人有三旺五衰,至少现在看来他还是获得利益的一方,我也就放心了。
“叶怜你有在听吗?”林夕遥把杯子重重地放回瓷碟,一脸严肃。
“有呀!”我连忙坐直,“你继续。”
他冷冷地盯着我,“你心不在焉,不说了。”
我鼓了鼓腮,“对不起,我听不太懂。”
“只是听不懂吗?”
心里一紧张,难道被他发现了?
也许他只是炸我一下,可是,好像没这个必要吧。
“……可能是不感兴趣吧,我在这方面也没什么天赋。”
他轻轻抿了下嘴唇,转头望向落地玻璃窗外,绵绵春雨细如糖砂,连路面都未能因之变色。
意料之中的揶揄没有到来,林夕遥的手指扣着杯碟旁的橡木桌面,在湿润的空气里,令人想起古老城堡里的啄木鸟机械钟。
咖啡凉了会很难喝,我趁着瓷杯里的焦糖玛奇朵还有几分热度,赶紧把它干了。奶泡与焦糖在杯壁留下一圈痕迹,有些惹人嫌弃。
最开始的时候,它是香醇的浓缩咖啡,是柔软洁白的奶泡,是甜蜜的焦糖。玛奇朵,意大利语中的“烙印”,有人说这款咖啡的意思是——甜蜜的印记。
我忽然想,它所谓的“甜蜜印记”,会不会指的是激情过后仍然无法磨灭的绵绵情意呢?
从美丽的焦糖画、甘甜的咖啡,直到变成瓷杯壁的痕迹,不就像是热恋中激情褪去的过程吗?
碟子里伴有几颗棉花糖,我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实在是过于哀伤,忍不住拿棉花糖擦干净了里面残余的奶泡焦糖,塞到嘴里。
很甜。
哪怕只是记忆,也,很甜。
林夕遥伸手拍了一下我的头顶,哈哈大笑着吐槽我抠门。
“没穷到这个地步,不至于。”
我和他解释只是因为看着这痕迹,很惆怅。
他静默几秒,最后的结论是:“你好无聊。”
是啊,我认同他的观点,是挺无聊的。
林夕遥很上进,很积极,做什么事情,有什么想法,都是客观理性又实际的,让他去理解杨柳岸晓风残月,简直是痴人说梦。
这样也很好。
只要自己觉得快乐,不伤害他人,就没什么错的。他直来直往的性格自有吸引人之处,哪怕他认为我无聊,哪怕他理解不了,我还是认同他是个值得交往的人。
“你真的没有谈过恋爱吗?”我问他。
“没有。不是早告诉过你了吗。”
“我不信。”
“没什么可不信的。”他喝了一大口咖啡,“很多女孩子,不管是喜欢我的还是我喜欢的,都很无聊。当然,这个‘无聊’,和你的不一样。”
“不要讨论我。”
“我受不了女孩子花样百出的小心思,今天问我自己有哪里不同,明天问我记不记得是什么日子,答不上来就埋怨我不在乎她,最后告诉我说是自己涂了新的口红,告诉我说是认识一百天纪念日。谁他妈的有空在意这些?!”林夕遥聊起这个,难得的愤愤不平,“这种女孩子,上一上爽了就差不多了,我宁愿让她们觉得我人渣,都不想和她们谈恋爱。”
我忍不住笑起来,一边说他:“人渣!”
“那你还笑?!”他白我一眼。
“是很好笑啊!”
“证明你没有觉得我是人渣,你自己也这么认为,甚至这么做过。”他停了一停,嘴角微扬,“绿茶。”
“你!”我震怒,“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所以我很喜欢你。”他忽然正色,“你很有意思,虽然有时候神神叨叨说些我听不太懂的话,但从来不会做这种愚蠢无聊的事。”
“你不怕我告诉方刈?”
“你告诉他啊。”林夕遥端起咖啡杯往沙发椅背一靠,手肘支在抱枕上,少有地透露出一股懒散风流,“他只会觉得自己眼光好,觉得自己比我厉害比我有本事,爽还来不及呢。”
“……噗。”
“怜怜。”他朝我伸了伸手,“热恋期的女孩子在吃东西的时候,都会因为依赖和爱慕而喜欢坐到男朋友的身边。哪怕因为不方便相对而坐,只要吃完,就会马上凑过去。”
我无语,只好顺着他的话坐到他身边,“你真是经验丰富,还说自己没谈恋爱,反正我不信。”
“在我的判断里,确实没有谈过我所希望的恋爱。”他把咖啡杯放回橡木桌,拥住我低声问:“还想不想吃别的?”
“不吃。你说我吃得多。”
“我和你开玩笑的,就算你吃得再多……”
他忽然噤声。
我大概猜到他想说什么,嘴角含着笑,故作疑惑:“吃得多怎么了?”
“没什么。”
他只是在我耳边碰了碰,过了许久,在我好奇又略带期待的追问之下,才说:“我也想养着你。”
“哦~养兔子啊,你要当宠物博主吗。”
“不是宠物。”他再次贴近我的耳边,低沉的声音像鹅毛拂过晨霜,抖落簌簌一片晶莹剔透的冰花,“是……”
“……”我没想到他这么直白且毫无顾忌,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抬起眸子望他两眼,咬着嘴唇把脸埋到了他肩上。
“聪明又讨人喜欢的怜怜。”他揉揉我的后脑,最后在我脖颈间徘徊半晌,“你真是厉害,我认输了。”
我以为他误会了,“我,我觉得方刈真没有想对你用美人计什么的……你可能想多了。”
“不是那个意思。刚才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他抬起我的左手,小心地捏着我软软的手指根,“想我也送你一只?”
“啊!没有啊……”
“我觉得是有必要。不然他们以为我在开玩笑,还敢打你的主意。”
“林夕遥。”我假意扭了扭腰,实际上却挣脱了他环住我的手,“你这样自欺欺人,等到我离开那天,会很难过。”
“嗯。”
“你只是看到了我想让你看到的一面,我不是什么好人。”
“嗯。”
“你知道,我是个人渣。”
“嗯。”
“所以——”
“不要说了。”他打断我,声音忽然变得冷淡,像冬日湖面的冰晶,“我知道。”
我垂下头,双手不安地绞着手指,“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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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你后悔啊?”我坐在他的办公桌上,甩着腿,歪着脑袋朝他笑。
“呵呵……言出必行,哪怕死在半路,也算我技不如人,没什么后悔。”
“明明在国外长大,却意外地有君子之风呢。”
面对我的夸赞,林夕遥十分淡然,“你想多了。”
忙碌一阵,林夕遥大概是闲下来了,说要教我一些白领技能,好让我能够胜任现代社会的工作,有点自食其力的本事。
“不要。”我明确地拒绝。
他皱了皱眉,“你打算一辈子就这样?”
“不行吗?!”我迅速整理了反驳思路,“庄子的《齐物论》里有一句,‘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你要是喜欢研究这些,可以去读个学位,留在大学,也能保衣食无忧。”他很认真地给我建议。
“停停停,大学得写那么多无聊论文,谁要去啊。”我给他抛了个白眼,“这句话的意思是,整天在社会里忙忙碌碌,却连物和我的关系都搞不明白,物为外物,一辈子被外物所累,而自己本身的归处却找不到,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林夕遥拧紧了眉头,“听不懂。神神叨叨。”
“什么神神叨叨,我把你当朋友才告诉你的好不好,哼。”我瞪大眼睛,“入世没有问题,也很应该,但让我当一个朝九晚五蹲在火柴盒里的上班族,卯足了劲往上爬;或者在大学里当个教书教授,讲授一些我自己都不认可的知识和观点,让我这样去践行普世价值观,我做不到。你可以当我是懒惰,但我认为人格的独立不在于如何收入,而在于思想。”
林夕遥一声冷笑,“真是懒到家了。得亏你长了张好看的脸,不然——这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傻男人。”
我眨眨眼睛,从办公桌跳下来,像只兔子一样几步蹦到他身边,“夕遥,你整天喝咖啡,肯定对这些很了解。我之前喝过一种很甜的咖啡,觉得好喜欢,但是不知道它叫什么,都不会点。你知道哪种咖啡比较甜吗?”
“焦糖玛奇朵吧。”林夕遥冷眼看着我。
“那一会儿我们一起去喝好不好,感觉和你一起喝咖啡最合适了。”我故意蹙了眉头,可怜兮兮地望着他。
“……”他与我对视半天,最后将手中的文件轻轻放下,“你都这么问了,我还能说‘不好’吗?”
“嘻嘻~”我坐到他身边,“答应了哦。”
“嗯。你这讨好男人满足自己的本事……我有什么办法?”他捏了捏我的耳朵,“就是一只可怜兮兮的兔子。”
“你根本听不懂我说话,我就只好用讨好男人的方法对付你了。”我说,“和你解释我的人生目标,你不理解,我也没办法呀。”
“那可真是抱歉,我就是这么俗,每个字都听得懂,连起来就不明白了,和你的方仙君完全不一样。”他将文件推到一旁,噼里啪啦地开始在键盘上打字,屏幕里一篇信件很快就成型了,我粗粗读了读,这乱糟糟的字母,居然还不是英文。
“你看得懂法语?”他惊讶。
原来是法语啊,“不,我看不懂,只是好奇。”
“吓我一跳,还以为庄周梦里的蝴蝶连几千年后的法语都会呢。”
我是被他骂了吗?!
“混蛋!”我狠狠拍了他的肩膀。
“嘶——”林夕遥瞬间停下码字,搭在键盘边的左手都在颤抖,“痛死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这才想起来他后背的伤还没好,左肩离伤口很近,想必是拉扯到了……
“对不起!”
“哎……算了。”他叹了口气,点了发送邮件,“知道你不想让我工作,陪你去喝咖啡吧。”
“没有呀!我我我我和你开玩笑呢。”
“那不就是不想我工作吗?!”
“……那,那我到那边去——”
“难伺候死了。”林夕遥站起来,顺道把我也从椅子上拽起,“走。”
“啊!!!”我穿着细高跟,被他一拽差点崴了脚,手忙脚乱地抓住他的手臂。
咖啡厅里很安静,客人不多,大都是在工作或低声交谈的白领。我盯着那杯喝了一半的焦糖玛奇朵,听着林夕遥填鸭似的给我讲市场基础知识,昏昏欲睡。
太奇怪了,怎么我喝茶喝咖啡都会犯困?!
啊,不过,虽然我对这些知识不感兴趣,也没打算真的以此为用,但想到算是一门社会常识,他这么积极,听听无妨。
就是感觉自己听懂了也记不住……
林夕遥喝着的咖啡,是清淡又苦涩的美式,方刈也很喜欢。
说起来……
按照他的说法,方刈确实和那位小姐结过婚了,答应我的事情又没做到,虽然我不介意。不管怎样都好,只要他平安顺遂,只要他稳操胜券,只要他一切都好,我什么都不介意。
答应了做不到又如何呢,非要以此来作为对方是否忠诚可靠的唯一判断,未免有些武断。任谁都不希望自己食言,任谁都不希望计划好的道路上忽逢变故,人有三旺五衰,至少现在看来他还是获得利益的一方,我也就放心了。
“叶怜你有在听吗?”林夕遥把杯子重重地放回瓷碟,一脸严肃。
“有呀!”我连忙坐直,“你继续。”
他冷冷地盯着我,“你心不在焉,不说了。”
我鼓了鼓腮,“对不起,我听不太懂。”
“只是听不懂吗?”
心里一紧张,难道被他发现了?
也许他只是炸我一下,可是,好像没这个必要吧。
“……可能是不感兴趣吧,我在这方面也没什么天赋。”
他轻轻抿了下嘴唇,转头望向落地玻璃窗外,绵绵春雨细如糖砂,连路面都未能因之变色。
意料之中的揶揄没有到来,林夕遥的手指扣着杯碟旁的橡木桌面,在湿润的空气里,令人想起古老城堡里的啄木鸟机械钟。
咖啡凉了会很难喝,我趁着瓷杯里的焦糖玛奇朵还有几分热度,赶紧把它干了。奶泡与焦糖在杯壁留下一圈痕迹,有些惹人嫌弃。
最开始的时候,它是香醇的浓缩咖啡,是柔软洁白的奶泡,是甜蜜的焦糖。玛奇朵,意大利语中的“烙印”,有人说这款咖啡的意思是——甜蜜的印记。
我忽然想,它所谓的“甜蜜印记”,会不会指的是激情过后仍然无法磨灭的绵绵情意呢?
从美丽的焦糖画、甘甜的咖啡,直到变成瓷杯壁的痕迹,不就像是热恋中激情褪去的过程吗?
碟子里伴有几颗棉花糖,我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实在是过于哀伤,忍不住拿棉花糖擦干净了里面残余的奶泡焦糖,塞到嘴里。
很甜。
哪怕只是记忆,也,很甜。
林夕遥伸手拍了一下我的头顶,哈哈大笑着吐槽我抠门。
“没穷到这个地步,不至于。”
我和他解释只是因为看着这痕迹,很惆怅。
他静默几秒,最后的结论是:“你好无聊。”
是啊,我认同他的观点,是挺无聊的。
林夕遥很上进,很积极,做什么事情,有什么想法,都是客观理性又实际的,让他去理解杨柳岸晓风残月,简直是痴人说梦。
这样也很好。
只要自己觉得快乐,不伤害他人,就没什么错的。他直来直往的性格自有吸引人之处,哪怕他认为我无聊,哪怕他理解不了,我还是认同他是个值得交往的人。
“你真的没有谈过恋爱吗?”我问他。
“没有。不是早告诉过你了吗。”
“我不信。”
“没什么可不信的。”他喝了一大口咖啡,“很多女孩子,不管是喜欢我的还是我喜欢的,都很无聊。当然,这个‘无聊’,和你的不一样。”
“不要讨论我。”
“我受不了女孩子花样百出的小心思,今天问我自己有哪里不同,明天问我记不记得是什么日子,答不上来就埋怨我不在乎她,最后告诉我说是自己涂了新的口红,告诉我说是认识一百天纪念日。谁他妈的有空在意这些?!”林夕遥聊起这个,难得的愤愤不平,“这种女孩子,上一上爽了就差不多了,我宁愿让她们觉得我人渣,都不想和她们谈恋爱。”
我忍不住笑起来,一边说他:“人渣!”
“那你还笑?!”他白我一眼。
“是很好笑啊!”
“证明你没有觉得我是人渣,你自己也这么认为,甚至这么做过。”他停了一停,嘴角微扬,“绿茶。”
“你!”我震怒,“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所以我很喜欢你。”他忽然正色,“你很有意思,虽然有时候神神叨叨说些我听不太懂的话,但从来不会做这种愚蠢无聊的事。”
“你不怕我告诉方刈?”
“你告诉他啊。”林夕遥端起咖啡杯往沙发椅背一靠,手肘支在抱枕上,少有地透露出一股懒散风流,“他只会觉得自己眼光好,觉得自己比我厉害比我有本事,爽还来不及呢。”
“……噗。”
“怜怜。”他朝我伸了伸手,“热恋期的女孩子在吃东西的时候,都会因为依赖和爱慕而喜欢坐到男朋友的身边。哪怕因为不方便相对而坐,只要吃完,就会马上凑过去。”
我无语,只好顺着他的话坐到他身边,“你真是经验丰富,还说自己没谈恋爱,反正我不信。”
“在我的判断里,确实没有谈过我所希望的恋爱。”他把咖啡杯放回橡木桌,拥住我低声问:“还想不想吃别的?”
“不吃。你说我吃得多。”
“我和你开玩笑的,就算你吃得再多……”
他忽然噤声。
我大概猜到他想说什么,嘴角含着笑,故作疑惑:“吃得多怎么了?”
“没什么。”
他只是在我耳边碰了碰,过了许久,在我好奇又略带期待的追问之下,才说:“我也想养着你。”
“哦~养兔子啊,你要当宠物博主吗。”
“不是宠物。”他再次贴近我的耳边,低沉的声音像鹅毛拂过晨霜,抖落簌簌一片晶莹剔透的冰花,“是……”
“……”我没想到他这么直白且毫无顾忌,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抬起眸子望他两眼,咬着嘴唇把脸埋到了他肩上。
“聪明又讨人喜欢的怜怜。”他揉揉我的后脑,最后在我脖颈间徘徊半晌,“你真是厉害,我认输了。”
我以为他误会了,“我,我觉得方刈真没有想对你用美人计什么的……你可能想多了。”
“不是那个意思。刚才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他抬起我的左手,小心地捏着我软软的手指根,“想我也送你一只?”
“啊!没有啊……”
“我觉得是有必要。不然他们以为我在开玩笑,还敢打你的主意。”
“林夕遥。”我假意扭了扭腰,实际上却挣脱了他环住我的手,“你这样自欺欺人,等到我离开那天,会很难过。”
“嗯。”
“你只是看到了我想让你看到的一面,我不是什么好人。”
“嗯。”
“你知道,我是个人渣。”
“嗯。”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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