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为何城门还不开
天还未亮,宁越一身戎装背着大盾和重剑出现在较场上,他没有骑马,和步卒们一起晨练。
传世部的步卒,训练强度比骑兵大多了,步卒天生的劣势,让他们只有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在战争中立足。
在传世部中,有一句话在步卒中流传很广:“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他们之中,有一些人可以背负着比骑兵更重的负荷,有的人可以追上战马。
他们的阵法演练非常的精准,战力非常强悍,只有经过严格训练的步卒,才可能抵挡住骑兵的冲击。
这一切都离不开艰苦的训练,平时多训练已经融入了传世部落步卒的血液之中。人族的精锐,也只有传世部落的步卒才以自己部落的命名。
人族骑兵精锐有多支,但是步卒精锐只有一支,就是传世步卒。
传世可汗宁重,号称人族步战第一人。他有四个儿子,上面的三个儿子都继承了他的技能,老大老二都战死沙场,老三宁越却是越战越勇。
先澜马可汗姬云称赞宁越的步战实力之强,说他是“不动如山”将军,夸他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勇气和毅力。
他的战法是很典型的敌人打敌人的,我打我的,然后我把你拉入我擅长的领域拖死你的战法。
他大有赶超父亲的趋势。
而宁重的四儿子宁守却对步卒战法一窍不通,宁重认为主要原因是宁守当初出生以后条件太优越了,而这个小儿子有特别擅长自己惯自己,吃不了苦。
吃不了苦,自然做不了步卒。所以他选择做了骑兵。
宁重认为人族今后可能会出现很多城市,步兵才是根基,骑兵只是补充。但是他的小儿子就不赞同。
宁重也认为小儿子不够沉稳,这性子如果真的做了步卒的将领,那就是坑还传世步卒。宁守也认为传世步卒太悲催了,整个就是一个被动挨打的角色,要一直抗到人家打累了才能还手。
道不同不相为谋,即使是父子也一样,所以宁守早早就离开了传世部。让宁重恼怒的是这家伙竟然将自己的几个孙子也拐骗走了。
幸好有了三儿子,不然的话,传世步卒真可能传不了世了,这一支步卒是传世部宁家祖祖辈辈的心血,宁家为了这一支步卒,不知道多少人战死沙场,如果看着传世步卒没有了传承,宁重那没有颜面见老祖宗的。
“妖狼的白狼团夜克五关,破五城,迫近黑龙城。”清晨,有探子风急火燎的向宁越汇报。
“白狼团距离黑龙城已经不足百里了。”中午,有探子报道。
“白狼团距我们黑龙城已经不足五十里了。”一个时辰后,又有探子报。
黄昏,安平侯和他的白狼团已经抵达黑龙城城下。
一日一夜,行五百里,连克五关,连破五城,出现在黑龙城前,势若破竹,妖狼族的白狼团真名不虚传。
安平侯还是很冷静的,假如不是人族大风营已经去了兰斯高原,他几乎没有机会出现在这里。他佩服贝飞鸿多年前埋下的钉子总算起作用了,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他能看见的事情太远了。
现在这个年轻人将要带来妖狼的大军和自己一起攻克人族,他感觉有一些激动,妖狼战神的位置,他已经坐了很多年,这个年轻人崛起,是该向他交班的时候了。
他要为这个年轻人铺好路,也是为整个妖狼族铺好路。
宁越站在黑龙城的城墙上,看着白狼团的狼骑从远而来,他面无表情。
安平侯来到了城下,他的身后是一万白狼团的狼骑。
黑龙城的城墙很高,黑龙城扼住了妖狼南下的脚步,在黑龙城边,妖狼无数次无功而返。
黑龙城的规模很大,整个河北平原,黑龙城是最大的,黑龙城下的大战,也是最残酷的,妖狼的死伤也是最多的。
狼魂最大的产地,应该是黑龙城。
黑龙城的城门非常的宏伟而庞大,城墙和城门上都有着凹坑,那是当年攻城时候留下来的印记。
妖狼已经很多年没有攻破过黑龙城了。
高原来的风,让人感觉到有寒意,夕阳下的黑龙城,雄伟而阴森,有成群的乌鸦在城中飞翔,它们准时嗅到了死亡的味道。
他想起了一首从黑龙城中流传出来的歌。
“走在城门外,没人不动真情,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穿着腐锈的铁衣。呼唤城门开,眼中含着泪……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
这一段是给战死在城外的妖狼们唱的。而后面一段婉约的,是唱给人族的。
“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人说百花地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
安平侯仰头看望着这雄壮的黑龙城,和平时期,他无数次想踏入黑龙城,但是每一次他都没有勇气踏入黑龙城。
这里有太多的人族和妖狼的血,太多的人族和妖狼的泪。
他欣赏人族的不屈,欣赏人族的坚强。
就是在和人族拼得最凶的时候,就算是在战场上阴谋诡计百出,他还是尊重人族。他相信人族与他这一代的强者对自己的感觉也是一样的。
他下意识的握了一下手中的烟斗,那是澜马前可汗姬云给他的礼物,姬云是用了心的,玉雕的烟锅是姬云亲手雕刻的。
现在姬云死了,他的儿子不会再走他的路了,人族的倔强和骄傲,会被他的儿子踏碎。
他心中很难接受这个现实,虽然说妖狼族一直对人族这一片肥沃的土地虎视眈眈,但是强大而值得尊重的敌人突然变得不堪,作为敌人心中也是很失落的。
他宁愿带着妖狼和人族在这里决战厮杀,真不愿意踏平这里,兵锋直指青山城。
妖狼和人族虽然相爱相杀,但是某些时候他们却又是天然的盟友,因为大荒也只有妖狼和人族敢于与神明叫板。在这一个匍匐在神明脚下的世界中,假如没有了人族,妖狼该多寂寞,多孤单?
但是现在人族很不理智的将大风营调到兰斯高原灭比蒙和商羊,这给了他机会,这样的机会,他绝对不会放过。
他收起了思绪,他感觉到城墙外有无数妖狼的鬼魂在游荡,在盼望着能攻破这一座城,他们死不瞑目。
宁越就站在城墙上面,他一身的戎装,精神抖擞。
四目遥遥相对,安平侯友好的点了点头,宁越也非常友好的点了点头。
城门紧闭,戒备森严,这城门不会为妖狼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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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世部的步卒,训练强度比骑兵大多了,步卒天生的劣势,让他们只有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在战争中立足。
在传世部中,有一句话在步卒中流传很广:“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他们之中,有一些人可以背负着比骑兵更重的负荷,有的人可以追上战马。
他们的阵法演练非常的精准,战力非常强悍,只有经过严格训练的步卒,才可能抵挡住骑兵的冲击。
这一切都离不开艰苦的训练,平时多训练已经融入了传世部落步卒的血液之中。人族的精锐,也只有传世部落的步卒才以自己部落的命名。
人族骑兵精锐有多支,但是步卒精锐只有一支,就是传世步卒。
传世可汗宁重,号称人族步战第一人。他有四个儿子,上面的三个儿子都继承了他的技能,老大老二都战死沙场,老三宁越却是越战越勇。
先澜马可汗姬云称赞宁越的步战实力之强,说他是“不动如山”将军,夸他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勇气和毅力。
他的战法是很典型的敌人打敌人的,我打我的,然后我把你拉入我擅长的领域拖死你的战法。
他大有赶超父亲的趋势。
而宁重的四儿子宁守却对步卒战法一窍不通,宁重认为主要原因是宁守当初出生以后条件太优越了,而这个小儿子有特别擅长自己惯自己,吃不了苦。
吃不了苦,自然做不了步卒。所以他选择做了骑兵。
宁重认为人族今后可能会出现很多城市,步兵才是根基,骑兵只是补充。但是他的小儿子就不赞同。
宁重也认为小儿子不够沉稳,这性子如果真的做了步卒的将领,那就是坑还传世步卒。宁守也认为传世步卒太悲催了,整个就是一个被动挨打的角色,要一直抗到人家打累了才能还手。
道不同不相为谋,即使是父子也一样,所以宁守早早就离开了传世部。让宁重恼怒的是这家伙竟然将自己的几个孙子也拐骗走了。
幸好有了三儿子,不然的话,传世步卒真可能传不了世了,这一支步卒是传世部宁家祖祖辈辈的心血,宁家为了这一支步卒,不知道多少人战死沙场,如果看着传世步卒没有了传承,宁重那没有颜面见老祖宗的。
“妖狼的白狼团夜克五关,破五城,迫近黑龙城。”清晨,有探子风急火燎的向宁越汇报。
“白狼团距离黑龙城已经不足百里了。”中午,有探子报道。
“白狼团距我们黑龙城已经不足五十里了。”一个时辰后,又有探子报。
黄昏,安平侯和他的白狼团已经抵达黑龙城城下。
一日一夜,行五百里,连克五关,连破五城,出现在黑龙城前,势若破竹,妖狼族的白狼团真名不虚传。
安平侯还是很冷静的,假如不是人族大风营已经去了兰斯高原,他几乎没有机会出现在这里。他佩服贝飞鸿多年前埋下的钉子总算起作用了,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他能看见的事情太远了。
现在这个年轻人将要带来妖狼的大军和自己一起攻克人族,他感觉有一些激动,妖狼战神的位置,他已经坐了很多年,这个年轻人崛起,是该向他交班的时候了。
他要为这个年轻人铺好路,也是为整个妖狼族铺好路。
宁越站在黑龙城的城墙上,看着白狼团的狼骑从远而来,他面无表情。
安平侯来到了城下,他的身后是一万白狼团的狼骑。
黑龙城的城墙很高,黑龙城扼住了妖狼南下的脚步,在黑龙城边,妖狼无数次无功而返。
黑龙城的规模很大,整个河北平原,黑龙城是最大的,黑龙城下的大战,也是最残酷的,妖狼的死伤也是最多的。
狼魂最大的产地,应该是黑龙城。
黑龙城的城门非常的宏伟而庞大,城墙和城门上都有着凹坑,那是当年攻城时候留下来的印记。
妖狼已经很多年没有攻破过黑龙城了。
高原来的风,让人感觉到有寒意,夕阳下的黑龙城,雄伟而阴森,有成群的乌鸦在城中飞翔,它们准时嗅到了死亡的味道。
他想起了一首从黑龙城中流传出来的歌。
“走在城门外,没人不动真情,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穿着腐锈的铁衣。呼唤城门开,眼中含着泪……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
这一段是给战死在城外的妖狼们唱的。而后面一段婉约的,是唱给人族的。
“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人说百花地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
安平侯仰头看望着这雄壮的黑龙城,和平时期,他无数次想踏入黑龙城,但是每一次他都没有勇气踏入黑龙城。
这里有太多的人族和妖狼的血,太多的人族和妖狼的泪。
他欣赏人族的不屈,欣赏人族的坚强。
就是在和人族拼得最凶的时候,就算是在战场上阴谋诡计百出,他还是尊重人族。他相信人族与他这一代的强者对自己的感觉也是一样的。
他下意识的握了一下手中的烟斗,那是澜马前可汗姬云给他的礼物,姬云是用了心的,玉雕的烟锅是姬云亲手雕刻的。
现在姬云死了,他的儿子不会再走他的路了,人族的倔强和骄傲,会被他的儿子踏碎。
他心中很难接受这个现实,虽然说妖狼族一直对人族这一片肥沃的土地虎视眈眈,但是强大而值得尊重的敌人突然变得不堪,作为敌人心中也是很失落的。
他宁愿带着妖狼和人族在这里决战厮杀,真不愿意踏平这里,兵锋直指青山城。
妖狼和人族虽然相爱相杀,但是某些时候他们却又是天然的盟友,因为大荒也只有妖狼和人族敢于与神明叫板。在这一个匍匐在神明脚下的世界中,假如没有了人族,妖狼该多寂寞,多孤单?
但是现在人族很不理智的将大风营调到兰斯高原灭比蒙和商羊,这给了他机会,这样的机会,他绝对不会放过。
他收起了思绪,他感觉到城墙外有无数妖狼的鬼魂在游荡,在盼望着能攻破这一座城,他们死不瞑目。
宁越就站在城墙上面,他一身的戎装,精神抖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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