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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八十七章 欧洲第一商战

小说:国潮1980作者:镶黄旗字数:4142更新时间 : 2024-07-09 23:30:00
巨额的財富不仅是解决爭端最有效的武器,有时候也是重塑信心的神器。
    皮尔卡顿现在就被宁卫民给征服了,对宁卫民的信心也回来了。
    当然,肯定不能说这法国老头儿见钱眼开,关键是这不是遇到事儿了嘛,人之常情。
    宁卫民的办法很简单,他怕这法国老头儿不信,当场就主动拨通了苏伊士东方匯理银行总行的电话。
    然后报出自己帐户的户头,让银行的人,以户头上的数字,来亲口为大师证明自己不是信口雌黄,大师也不是在做白日梦。
    "嗨,我是真没想到,在我自己的公司,为我工作的下属,居然也会出现一个像我一样的亿万富翁。年轻人,你的人生註定会比我的人生要精彩。"
    当掛断银行的电话,皮尔卡顿以一种惊颤的语气说著,隨即却又感到了一种人生成就般自得。
    隨即看著宁卫民,他不由欣慰的表示,"不过我想儘管如此,但这应该是任何一个企业的老板最能自我满足成就了。这足以证明我的確发掘了一个商业天才,而且並没有因为把他留在我的公司,就耽误他的前程。年轻人我很庆幸自己在共和国遇见了你,现在好了,我终於和当初栽培我的迪奥先生一样,可以无愧於自己的员工了……"  
    "哦,像您这样的人,是不该这么怀疑自己的。您为我做的太多了,我能为您工作,让我受益无穷。"
    大师的话让宁卫民非常感动,他无比尊敬也非常客气的说著,"所以,现在您也应该让我来帮您的忙了。说吧,请说吧,我悉听您的吩咐。"
    "哦",皮尔卡顿展颜答道,"我的朋友,我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既然现在看来你有充分的能力,而且也有把钱借给我的意愿,那么我就跟你说说这件事好了。不过,我还是要事先声明,这件事我也只是想帮帮别人的忙。並不意味著你一定要做,你还是先听一听具体的情况,再认真思考一下这件事里蕴藏的商业风险再说。你的友谊我很感动,但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財富负责,你有权利拒绝我。"
    於是接下来,大师就把自己心里藏著的事,终於合盘端了出来。
    结果这件事居然对宁卫民来说,也是一个王炸。
    因为他发现这件事不但把他捲入了堪称当下欧洲闹得最激烈的一场商战之中,而且这场商战所爭夺的核心,也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居然是一个在未来堪称全球第一,最有商业价值的奢侈品牌——路易·威登。
    要想充分的理解这场欧洲第一商战,那还得先简单的介绍一下路易·威登这个世界知名品牌的发展歷史和如今的经营现状。
    路易·威登的品牌创立於1854年。
    创始人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是生於1821年一位皮具製作师。
    1837年没有受过教育的贫民子弟路易·威登到巴黎为贵族收拾行装。  

    1852年他创製了平顶方形皮衣箱,后被选为皇后的御用捆工,从此涉足上流社会。
    1854年,他在巴黎开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第一间皮箱店,完全可以说是靠著皮箱起家的,所以这个时候的路易·威登业务相当单一,是完全的专精。
    路易·威登的皮箱最先是以灰色帆布镶面。
    由於拙劣的效仿者越来越多,假货横行,18年,路易·威登的儿子乔治开始用父亲姓名中的简写L及V配合花朵图案,设计出到今天仍蜚声国际的交织字母印上粗帆布(Monogramvas)的样式。
    到1900年,路易·威登的公司已经拥有一百位员工,且年復一年的继续增长。
    所有员工都经过很长时间的培训,以成为制箱专家。
    直到今天,路易·威登的员工在获得独自製作產品的资格之前,都要接受十八个月到两年的培训。
    1925年,路易·威登还因为与另一位时尚偶像可可香奈儿的合作,而开闢出全新的生產线,为公司的业务找到了新的发展方向。
    起初,可可香奈儿在路易·威登订製了一个小巧的圆顶形手提包。
    这原本只是她个人设计的,只为她自己使用,但后来,这款设计因为受到广泛追捧。
    路易·威登开始大规模生產,並把这种手提包命名为A。    
    正因为这款设计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促使路易威登决定製作更多小巧的手提包。
    在此之前,手提包常被视为不够雅致,和过於笨重。
    但路易·威登涉足这一领域后逐渐改变了这一切。
    从此之后,路易·威登的公司业务就逐步丰富起来,由纯粹的制箱企业便成了大包小包一起做的皮具品牌。
    1936年,路易·威登的二代传人乔治·威登去世,公司隨后由他的儿子加斯顿·威登接管。
    但是加斯顿在一个非常困难的时期接管了公司,由於战爭频发,在二战结束之前,路易·威登的业务发展几乎是停滯的。
    甚至为了生存下来,加斯顿像可可香奈儿一样,选择了与德国纳粹合作,以確保自己在巴黎的事业不被摧毁。
    而当加斯顿·威登在1970年去世时,路易·威登终於迎来了让路易·威登再次焕发光彩的第四代掌管者。
    加斯顿·威登的女婿亨利·拉卡米耶成为了路易·威登的掌门人,接管了公司和路易威登品牌的管理。
    要说和以前的歷任管理者最大的不同,就是亨利在他之前经营的公司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商业经验。
    所以当他接管公司后,他将路易·威登品牌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亨利接掌权力之后,对路易威登品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重大变革,以期将其从一个家族企业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大型公司。
    亨利将路易·威登的商业模式从批发转为零售,到1978年,他已经将路易·威登扩展到了包括日本在内的许多国家。  

    在六年里,他成功把路易·威登的销售额从每年的两千万美元提高到了每年的两亿六千万美元。
    所以在1984年,亨利将路易·威登成功上市,让路易·威登成了时尚业里第一家上市企业。
    上市当天,路易·威登的股票以每股63·63美元的价格售出了一百万股。
    而接下来,亨利就是藉助股市融资的方式,继续向不同的国家增加门店,扩大公司的商业版图。
    至今为止,路易·威登的销售额已经高达每年十亿美元。
    1986年,路易·威登又迎来一个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
    时任路易·威登总经理的亨利·拉卡米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经营策略决策。
    路易·威登集团和生產酩悦香檳、唐培里儂香檳和轩尼诗干邑的高端酒水公司酩轩·轩尼诗集团合併,两家公司合二为一成立了路易酩轩股份公司(LVMH  Moet  Hennessy·Louis  Vuitton),简称为LVMH。
    这个新合併的集团公司由路易·威登的总经理亨利·拉卡米耶担任集团的总经理。
    而酩轩·轩尼诗过去的总经理阿兰·舍瓦利耶则担任新公司的经营会议议长。
    或许在许多人看来,箱包和高级酒之间毫无关联,这个合併完全缺乏逻辑,无法理解。
    但是二者在"奢侈品"的共性和商品构成、財务体制等方面的互补性,使得合併可以说是两者完美的结合。
    服装相关產业容易受到世界性的经济危机、战爭等突发事態的极大影响。
    而酒类业务却很稳定。
    正是基於两者对建立互补互利关係的一致认识,路易·威登集团和酩轩·轩尼诗集团都心甘情愿选择合併。
    从理论上说,两家公司的合併不但可以藉助规模优势,有效防止别人的恶意收购,而且还让两家原本都经营不错的公司集中资源,实现更快的扩张。
    但非常遗憾的是,合併之后,路易·威登的四代目和酩轩·轩尼诗的原总裁併未相处融洽。
    不得不承认,虽然两家企业合併的好处多多,但是如果从"公司文化"的角度出发,这两家企业的属性其实同样有著太多的分歧与差异。
    LV是老牌的家族企业,习惯性的带著法国老字號的骄傲,和居高临下的鄙视链。
    而MH属於职业经理人管理的企业牌。
    所以无论是什么价值理念,公司经营方式,两家企业哪哪儿都说不到一块去。
    结果导致合併之后的磨合期完全难以度过,一个集体分成两个涇渭分明的阵营,整天就为了大事儿小事儿跟哪儿掐。    
    有一次,只是因为印製纪念品,LV的人把亨利·拉卡米耶的名字放在了MH的阿兰·舍瓦利耶的名字前面,这一举动大大激怒了对方。
    於是很快,MH的阿兰·舍瓦利耶就否决了LV想要聘请香奈儿的设计师为LV做设计的请求,以此作为还击。
    那么毫无疑问,双方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严重,很快就彻底爆发了,甚至在公开產业都不加掩饰。  

    在一次公开发布会上LV的亨利·拉卡米耶就对记者表示,说"LVMH的合併,对於MH来讲,明显就是併购和吸收,並不是平等的品牌联姻,而对我们LV来说,维持品牌的自主性是非常重要的。"
    这样的言论被媒体诉诸於报端,当然让MH的阿兰·舍瓦利耶极其的不爽,他不但感到颜面受损,而且也开始担心两家企业有可能最终分道扬鑣。
    於是为了防止这一情况的发生,MH的阿兰·舍瓦利耶决定引入联盟者入场。
    他就去找了另一个大酒厂——健力士(GUINNESS)。
    与之密谋,希望健力士能出面收购多达百分之二十的LVMH股份,然后向董事会派出健力士的人,好帮助MH牢牢掌握LVMH的控制权。
    要知道,LV这边原本有这百分之三十的股权。
    MH这边是有百分之二十四的股权。
    但如果这个计划成真,形式将会彻底逆转,LV在公司内部的话语权优势将彻底消失。
    行好这个消息提前泄露没等对方动手,就被亨利·拉卡米耶知道了。
    不过这一举动无异於背刺偷袭,当然也进一步刺激了亨利·拉卡米耶。
    於是乎LVMH儼然变成了一个大战场,两家公司的矛盾再也掩盖不住,"有话好好说"的可能性就此消失,原本的小摩擦正式升级为比谁钱多的内部股权爭夺战。
    LV接下来该怎么办?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就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亨利·拉卡米耶很容易会產生这样的想法——孙子!你不是拉同盟嘛,那我也拉同盟唄!
    你拉一个酒厂,要搞你们酒酒联盟的小圈子?
    行!那我作为时尚界的一颗明珠,我也要找到一些时尚类的品牌,跟我一起联盟。
    於是,作为法国时尚界另一颗明珠的迪奥服装(Dior),就成功吸引了亨利·拉卡米耶的注意力。
    很快,他就通过别人引荐,主动与迪奥服装目前的拥有者贝尔纳·阿尔诺进行了试探性的接触。
    结果没想到,见面之后非常顺利,相谈甚欢。
    贝尔纳·阿尔诺年近四十岁,正值一个商人最富精力,最有魅力的年纪,而且他才刚刚把债务缠身的迪奥带出了濒临破產
    经营困境,让这个近年来本来已经有些没落的品牌又焕发出了光彩。
    所以无论是样貌,还是谈吐,贝尔纳·阿尔诺都是一表人才,与亨利·拉卡米耶聊得特别投机。
    甚至让亨利·拉卡米耶都觉得,这个初次见面的贝尔纳·阿尔诺简直就是年轻的自己。
    於是很快,亨利·拉卡米耶就决定要和贝尔纳·阿尔诺合作,並提出要求,希望他能想办法去融资,通过公开市场偷偷收购百分之二十一的股权。
    然后入驻LVMH,成为董事会成员和自己组成联盟,好和MH和健力士的阵营掰腕子,用绝对优势彻底稳住LVMH公司的控制权。
    不过实话实说,在这件事上,亨利·拉卡米耶高兴归高兴,但他绝对犯下了一个无法弥补的重大错误,以至於让事態最终脱离了他的控制。
    要知道,涉及到这种公司内部斗爭,互相爭夺权力的合作。
    如果一招不慎,碰上个猪队友或者是反骨仔,就会是满盘皆输啊。
    亨利·拉卡米耶在选择同盟对象的这件事上实在太草率了些。
    常言道,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他本应该谨慎些的,精挑细选才对。
    他是真不该被愤怒迷惑了双眼,急著挥出反击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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