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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莺歌燕舞

小说:临行蜜蜜逢作者:十一月不喝酒字数:2016更新时间 : 2020-06-13 23:56:55
  陆元彻扶着下巴思索,然后恍然大悟:“也就是说,凶手其实给那个叫胡翠翠的死者吃过东西,其中还有绿叶菜。”

  文徽行点头:“绿叶菜存放时间不长,为了防止少女逃跑,凶手上街购买绿叶菜的可能性也不大,也就是说凶手住处周围一定有菜地。”

  她接着说:“而且,凶手可以不声不息抛尸到平江河,我猜他的住处应该离河岸不算远,而且有可以运输东西的工具。毕竟一个人捧着瓦罐往河里扔,有些太过于明显了。”

  “当然,我还有个猜测,凶手将死者骨头抽走一定有其他用处,那些尸骨或许还存在在这个世上。那个凶手如此丧心病狂,独居的可能性极大…很可能隐居在山林里。”

  文徽行脑海里有些说不清的东西在渐渐铺陈开,好像是一副画卷,又像是走马观花,让人看不真切。

  陆元彻听闻,顿时毛塞顿开:“啊,这么说,我们能找到凶手的踪迹了?每次听你这么一说我都觉得听简单的,可是我自己总是发现不了。”

  一旁默不作声的杨勋,不知何时已经列了个单子,他叫来手下人:“加强城西一带,沿平江河附近的地点,寻找一独居行事诡异之人。”

  陆元彻眨眼:“为何是城西呢?”

  杨勋笑道:“这就是本官的推理了,目前所知的两起失踪都发生在城西,本官想,若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一个人,恐怕走不远,那个凶手大约也住在城西。”

  “哎呀!对啊,我怎么把这一点给忽略了,别说,杨老哥,你也有点邢闻的样子了。”陆元彻一拍脑门笑道。

  文徽行却在一旁怔住了,两起案子,她差一点忘记,方才那个叫金铃儿的死者了,她也是失踪人口之一,于八月初一失踪于买药途中。

  九月初一,八月初一。绯红衣衫,朱红罗裙。年十五,年十六。

  线索在文徽行的脑海中一遍遍转过,电光火石之间,有一个设想在她的脑海中乍现,让她说不出话。

  凶手是否是因为那几名妙龄女子均着红衣呢?她心中想着,却也在不断反驳。

  女子爱美,穿红衣者不计其数。哪里会有那种巧合呢?不过案发的时间确实让人有些在意,每月初。

  每月…这种固定的时间限制让人不得不联想到一个词,祭祀?祭拜?

  难道那个隐藏在幕后的心狠手辣,丧心病狂的凶手,正在进行着某个天理难容的特殊祭祀?

  时间为每月初,祭品为妙龄红衣女子?

  文徽行在心中反复思索后才开口:“十月初,这个凶手还会再次出动。”

  “当真?”杨勋面色严肃下来。

  文徽行点头:“可能性极大。”

  从衙门出来,到坐上马车,文徽行始终心不在焉,她的脑海中反复浮现出铸心石映射出来的那副图案,红线指引之处也在城西。

  这其中会有怎样的关联,她无从知晓。而诡异凶险的命案背后掩盖着什么样子残破的人性,她并不愿意想象。

  只是…

  轩辕临倒是教育她了什么叫人性,或者说什么叫男人的品性。

  一回到园子里,文徽行就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平日里寡淡安静的钦政园似乎隐隐约约浮现着些许丝竹歌乐之声,她有些摸不到头脑,今日是什么节日吗?怎么园子里还奏上乐了。

  杜桥在门房截住了她:“邢闻,侯爷有嘱托,你一回来便去平溪堂回话。”

  文徽行已然习惯了轩辕临的报备制度,点头道:“走吧。”

  两人沿着园中小径走着,越接近平溪堂,丝竹之声越清晰。

  文徽行已经清清楚楚明白过来,原来是我们的晋远侯轩辕临正在听曲赏乐呢。

  她偷笑:“敢情侯爷今日高兴,园子里都来了乐班子,若是再搭个戏台子就再好不过了。”

  杜桥没理会她的调侃,轻轻说着,声音平静:“这是新任苏州刺史送来的。”

  文徽行震惊:“新刺史,我今日在衙门呆了一日,居然不知道。也没听杨判司提起啊!”

  杜桥淡淡道:“今日方才送了线报,新任刺史已经在奔赴苏州的路上了。”

  文徽行问道:“新刺史是何人啊?”

  杜桥顿了顿,看向她的眼神中多了点复杂情绪:“是前大理寺少卿,齐远。如今升四品,任其为苏州刺史。”

  文徽行调侃的笑意停留在面上,齐远,判他爹通敌叛国的那个人,出现了。看来老朋友,又要见面了。

  杜桥深谙其中复杂,但也只能默默将事情告知文徽行,而并未说其他的什么。

  文徽行紧紧抿着唇,不让自己的情绪外泄。

  不是所有青梅竹马,都是毛利兰与工藤新一。

  我和秦轩就是个例外,做了二十年邻居,做了十二年同学,居然还是不熟。

  一个喜欢的小心翼翼,一个暗恋的默默无闻。整个青春就像一杯青梅酒,酸的很。

  一、青梅竹马

  的确,起初我与秦轩真谈不上是熟人,虽然在同一个班里,但他坐最后一排,我坐第一排,老死不相往来的。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交集,那应该就是,我们住在一个小区里,但也就仅此而已,因为我俩初中三年说过的话一个手都数得过来。

  他天天骑自行车上下学,我而走路,一个走非机动车道,一个走人行道,连狭路相逢的机会都没有。有那么一次,我起来晚了,只能背着大书包一路狂奔,但即便我拼了老命的跑,但这两条腿的速度,到底是比不过秦轩那辆带劲儿的山地车的。

  北方的初春,乍暖还寒。少年的白色校服敞着怀儿,露出里边儿的浅蓝色衬衫,单手扶着车把,就这样一溜烟儿,从我旁边飞驰而过。但转而又拐了个弯儿,在我面前停了下来。

  他将自己空空瘪瘪的书包丢进车筐子里,然后伸手给我。

  “阮瑶。”

  “嗯?”我向来是个迟钝的人。

  “把包给我。”少年的声音初有些男人的味道,但还是稚嫩而青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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