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似梦非梦(七)
玄霄一边扛着阿眠,一边帮她采齐了草药,当然是动用了灵力。
而阿眠因为体力不支,再加上困乏,骂骂咧咧了一阵后,在他肩上睡着了。
等她醒来时,发现他们已经在下山的路上了。
抬眼望去,几道朝霞并一轮红日,还有一排出巢的鸟雀,映入眼帘。
“日出,好美啊。”
反正她已经放弃抵抗了,干脆趴在玄霄肩上,欣赏起了沿途的美景。
就在她惬意地嗅着清晨沁人心脾的淡香时,玄霄直接握住她的腰,像扔麻袋一样,将她往地上一扔。
纵然泥土松软,带伤的阿眠还是疼得吸了口冷气。
玄霄将装有草药的竹篓丢到她身边,然后一言不发,回头往山上走去。
“怪人。”
阿眠本想跟他道谢,可是又怕他惦记起归去来,万一他忘记了呢。
便忍着一句话都没说,背起竹篓慢慢朝梨花镇走去。
因为身体不适,阿眠傍晚时分才走到梨花镇。
将草药交给兰婶后,她便赶往医馆求医。
兰婶看到她这么快就回来了,诧异不已。
她敷衍了两句,并未提及山中之事。
幸好伤势不重,以她的体质,估计睡个两三天又能活蹦乱跳了。
只是治病买药花的钱,得足足让她心疼半个月。
自从来梨花镇定居,过起普通人的生活后,她就觉得自己越来越抠门,当然除去吃食一门。
“鸡腿!我来了!”
一回到归去来,她就关上大门,钻进厨房,找出了两个大鸡腿。
如果玄霄不惦记着归去来,那么小酒馆的日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而美好。
她嘴里叼着鸡腿,双手并用,顺着木梯爬到了屋顶上。
今晚看月亮是月亮,看星星是星星,嘴里的鸡腿也香喷喷的。
三十年前,她刚到梨花镇时,看中了这个镇子四面环山,环境清幽。
且除了本地居民,鲜有外地人来。
这座镇子虽叫梨花镇,但一棵梨树都没有。
后来阿眠为了给这个镇名一点面子,在院中种植了一株。
如今那棵梨树正在她的脚下,静静开着一树白花。
阿眠啃着香喷喷的鸡腿,看着那颗随风摇曳的梨树,陷入了沉思。
当然不是触景生情,而是打起了梨花的主意。
“好久没酿酒了。”
不过阿眠虽有酿酒的手艺,也开了酒馆,自己却从不饮酒。
当初想开酒馆,不过是因为梨花镇只有一家酒馆,她抢起生意来方便。
如今那家酒馆早已更换主人,变成了羊肉铺子,故她的买卖可谓风生水起。
啃完鸡腿,她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上的油,爬下了屋顶。
虽然身上有伤,明日酒馆也得照常开门。
否则镇子里好这口的老少爷们本就无趣的一天,要变得更加乏味了。
翌日,阿眠一如既往地起早清扫酒馆,然后给自己做顿简单的朝饭。
“阿眠,早啊。”
“早。”
镇子里的小媳妇们结伴去河边洗衣服,路过归去来时,纷纷向坐在门口啃着大饼的阿眠打招呼。
作为普通凡人,她们对阿眠数十年如一日的姣好容颜甚是羡慕。
就着治伤用的汤药啃完大饼,阿眠拍拍手里的碎屑,回到酒柜后面,开始一天的忙碌。
归去来每天来来往往都是熟悉的面容,父亲老了,会有与他面容相似的儿子,母亲老了,有与她一样爽利的女儿。
所以阿眠的怅然若失只是偶尔才会有,大部分时候都是平静安宁。
但是临近傍晚,一个身影的出现,毁掉了她内心的平静,使她恨不得带着归去来跑路。
该来的总会来,她扯着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又见面了,喝酒吗?”
玄霄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我是来接管酒馆的。”
“大兄弟,我又没同意。”
阿眠哭丧着脸,双手撑在酒柜上,早知现在,她昨天就不该卖他酒。
昨晚那是遗言,如今她又没死。
不过她不敢说出这茬,怕那位不好惹的主真让她的话成了临终遗言。
“你自己说只要我帮你采了草药,就将酒馆送我的。”
玄霄说着,非常不见外地自己拿了坛酒,坐到桌上喝了起来。
“酒馆若送你了,无依无靠的我去哪?”
“你可以继续待在酒馆卖酒,不过只是我雇的仆人。”
阿眠在寻死的边缘小心试探了一下,“如果我不同意呢?”
“那我就一把火烧了这酒馆,让你有去无归!”
玄霄仰头喝了一大口酒,恶狠狠地说道。
阿眠一听,忙竖起双手大拇指,“我觉得你这个想法特别好!我同意!”
好死不如赖活着,从前的那些年,她都是这么过来的。
更何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她总会想到办法将酒馆夺回来的。
“去做晚饭吧。”
“我还要做饭?”
阿眠不服气地嚷嚷了一声,玄霄一个冰冷的眼神甩过来,她立刻认怂,“这就去!”
只听她在厨房乒乒乓乓忙活了好一阵,最后端了几张饼,一锅菜汤,送到了玄逍面前。
玄霄瞥了一眼饼和汤,“这是什么?”
阿眠笑眯眯地坐在他对面,津津有味地吃起了饼。
“晚饭啊,我天天都是吃这个,如果你吃不惯,可以回你自己家住。”
看他的气质和举止,虽然狂放不羁,但却透露出高贵的气息,多半是某个氏族的公子。
玄霄嫌弃地推开饼汤,继续喝酒,“想活命就少说话。”
“不是你问我……,我闭嘴!”
阿眠不是有意针对玄逍,她确实不会做精致的菜肴。
以前流浪时,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大部分时候吃的都是野果。
后来住进梨花镇,她忙着酿酒卖酒,且一个人也懒得去做饭,便一直馒头大饼菜汤凑合着,倒也甘之如饴。
阿眠吃饱喝足后,玄霄的那份动都没动。
“你真的不吃啊?”
玄霄没有回答,只当阿眠不存在。
不吃拉倒,饿死正好!
当然,阿眠只敢在心里嚣张。
今日虽然忙碌,但体内的疼痛比昨日好了许多,如果不使很大的劲,几乎可以忽略那份疼痛。
她这种体质,多半是因为年幼时,她娘亲日日给她泡各种药浴所致。
算算日子,再过半个月,就是她娘亲逝去七十年的忌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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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阿眠因为体力不支,再加上困乏,骂骂咧咧了一阵后,在他肩上睡着了。
等她醒来时,发现他们已经在下山的路上了。
抬眼望去,几道朝霞并一轮红日,还有一排出巢的鸟雀,映入眼帘。
“日出,好美啊。”
反正她已经放弃抵抗了,干脆趴在玄霄肩上,欣赏起了沿途的美景。
就在她惬意地嗅着清晨沁人心脾的淡香时,玄霄直接握住她的腰,像扔麻袋一样,将她往地上一扔。
纵然泥土松软,带伤的阿眠还是疼得吸了口冷气。
玄霄将装有草药的竹篓丢到她身边,然后一言不发,回头往山上走去。
“怪人。”
阿眠本想跟他道谢,可是又怕他惦记起归去来,万一他忘记了呢。
便忍着一句话都没说,背起竹篓慢慢朝梨花镇走去。
因为身体不适,阿眠傍晚时分才走到梨花镇。
将草药交给兰婶后,她便赶往医馆求医。
兰婶看到她这么快就回来了,诧异不已。
她敷衍了两句,并未提及山中之事。
幸好伤势不重,以她的体质,估计睡个两三天又能活蹦乱跳了。
只是治病买药花的钱,得足足让她心疼半个月。
自从来梨花镇定居,过起普通人的生活后,她就觉得自己越来越抠门,当然除去吃食一门。
“鸡腿!我来了!”
一回到归去来,她就关上大门,钻进厨房,找出了两个大鸡腿。
如果玄霄不惦记着归去来,那么小酒馆的日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而美好。
她嘴里叼着鸡腿,双手并用,顺着木梯爬到了屋顶上。
今晚看月亮是月亮,看星星是星星,嘴里的鸡腿也香喷喷的。
三十年前,她刚到梨花镇时,看中了这个镇子四面环山,环境清幽。
且除了本地居民,鲜有外地人来。
这座镇子虽叫梨花镇,但一棵梨树都没有。
后来阿眠为了给这个镇名一点面子,在院中种植了一株。
如今那棵梨树正在她的脚下,静静开着一树白花。
阿眠啃着香喷喷的鸡腿,看着那颗随风摇曳的梨树,陷入了沉思。
当然不是触景生情,而是打起了梨花的主意。
“好久没酿酒了。”
不过阿眠虽有酿酒的手艺,也开了酒馆,自己却从不饮酒。
当初想开酒馆,不过是因为梨花镇只有一家酒馆,她抢起生意来方便。
如今那家酒馆早已更换主人,变成了羊肉铺子,故她的买卖可谓风生水起。
啃完鸡腿,她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上的油,爬下了屋顶。
虽然身上有伤,明日酒馆也得照常开门。
否则镇子里好这口的老少爷们本就无趣的一天,要变得更加乏味了。
翌日,阿眠一如既往地起早清扫酒馆,然后给自己做顿简单的朝饭。
“阿眠,早啊。”
“早。”
镇子里的小媳妇们结伴去河边洗衣服,路过归去来时,纷纷向坐在门口啃着大饼的阿眠打招呼。
作为普通凡人,她们对阿眠数十年如一日的姣好容颜甚是羡慕。
就着治伤用的汤药啃完大饼,阿眠拍拍手里的碎屑,回到酒柜后面,开始一天的忙碌。
归去来每天来来往往都是熟悉的面容,父亲老了,会有与他面容相似的儿子,母亲老了,有与她一样爽利的女儿。
所以阿眠的怅然若失只是偶尔才会有,大部分时候都是平静安宁。
但是临近傍晚,一个身影的出现,毁掉了她内心的平静,使她恨不得带着归去来跑路。
该来的总会来,她扯着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又见面了,喝酒吗?”
玄霄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我是来接管酒馆的。”
“大兄弟,我又没同意。”
阿眠哭丧着脸,双手撑在酒柜上,早知现在,她昨天就不该卖他酒。
昨晚那是遗言,如今她又没死。
不过她不敢说出这茬,怕那位不好惹的主真让她的话成了临终遗言。
“你自己说只要我帮你采了草药,就将酒馆送我的。”
玄霄说着,非常不见外地自己拿了坛酒,坐到桌上喝了起来。
“酒馆若送你了,无依无靠的我去哪?”
“你可以继续待在酒馆卖酒,不过只是我雇的仆人。”
阿眠在寻死的边缘小心试探了一下,“如果我不同意呢?”
“那我就一把火烧了这酒馆,让你有去无归!”
玄霄仰头喝了一大口酒,恶狠狠地说道。
阿眠一听,忙竖起双手大拇指,“我觉得你这个想法特别好!我同意!”
好死不如赖活着,从前的那些年,她都是这么过来的。
更何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她总会想到办法将酒馆夺回来的。
“去做晚饭吧。”
“我还要做饭?”
阿眠不服气地嚷嚷了一声,玄霄一个冰冷的眼神甩过来,她立刻认怂,“这就去!”
只听她在厨房乒乒乓乓忙活了好一阵,最后端了几张饼,一锅菜汤,送到了玄逍面前。
玄霄瞥了一眼饼和汤,“这是什么?”
阿眠笑眯眯地坐在他对面,津津有味地吃起了饼。
“晚饭啊,我天天都是吃这个,如果你吃不惯,可以回你自己家住。”
看他的气质和举止,虽然狂放不羁,但却透露出高贵的气息,多半是某个氏族的公子。
玄霄嫌弃地推开饼汤,继续喝酒,“想活命就少说话。”
“不是你问我……,我闭嘴!”
阿眠不是有意针对玄逍,她确实不会做精致的菜肴。
以前流浪时,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大部分时候吃的都是野果。
后来住进梨花镇,她忙着酿酒卖酒,且一个人也懒得去做饭,便一直馒头大饼菜汤凑合着,倒也甘之如饴。
阿眠吃饱喝足后,玄霄的那份动都没动。
“你真的不吃啊?”
玄霄没有回答,只当阿眠不存在。
不吃拉倒,饿死正好!
当然,阿眠只敢在心里嚣张。
今日虽然忙碌,但体内的疼痛比昨日好了许多,如果不使很大的劲,几乎可以忽略那份疼痛。
她这种体质,多半是因为年幼时,她娘亲日日给她泡各种药浴所致。
算算日子,再过半个月,就是她娘亲逝去七十年的忌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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