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深夜寻仇
凌罗得到了所需的猪粪、兽骨、淘米水,且等小刀利用上品灵石将农具打造好,就大功告成了。
……
凌罗离开后,二表哥家来了一只兔子,嗅着满院的肉香,耸着鼻子,一蹦一蹦的进了当院。
兔子原本是食草动物,可这只妖兔却偏偏爱吃肉,因为此刻他缺少血液淬炼魔身,需得大量精血方可。
妖兔先是寻着肉味进了当院,见屋门未关,便进了屋,用前爪拥移开锅盖,用爪子占着锅里一点油腥舔了舔。
一大锅的肉呢?光闻着味也没见到肉块啊!
妖兔嗅着鼻子朝着屋里屋外转了一圈,只见到两个晕倒的男人,还有猪圈里几头肥猪。
妖兔原本是想快点达到淬炼身体的目的,吸食些人血来强化魔身的,奈何他此刻的兔子身体质薄弱,强行淬炼人血,怕是会爆体而亡。
而以他现在薄弱的魔魂,更加无法再去夺舍一个人类,还需不断强大自己。
于是他放过了两个人类,转身进了猪圈,在猪身上,酣畅淋漓的喝饱了血。
一转眼喝了两头猪,妖兔的胡须与下巴上的白毛已经被猩红的鲜血淋湿,加之黑夜中放光的两只红瞳,叫其看起来十分恐怖。
……
凌罗回到家的时候,唐隐已经走了,按照冯兰的叙述,唐隐是被家仆长风唤走的,说也奇怪,已经苦等了半夜的唐隐,因为长风的一句话,竟然面色严肃,快步离开了。
冯兰见凌罗打着长拖拖的哈欠,原本憋在肚子里的话,此刻却全都咽下去了,她想问的太多了,譬如,你去哪了,拿到猪粪没有,路上有没有遇到危险,还有,你到底是谁?
当娘的,对于自己女儿的脾气秉性再了解不过,即便不是亲生女儿,却在这个家生活了16年之久,16年,从一个陌生娃娃,融入到这个家庭,冯兰早就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自己的女儿突然一天秉性大变,别人或许看不出端倪,她却在心里一清二楚。
只是这千言万语她也到底没胆子没出口,不是她怕这位陌生的女儿会害她,而是害怕戳穿后,对女儿也没好处。
冯兰相信,这么久了不见这位新女儿害过家人,便知她不是坏人。
所以,她到底是谁也并不重要了。
冯兰深不见底的忧伤眼神中反射出一道心安,最终,扯开嘴角道“娘的女儿,饿不饿?”
“嗝——”凌罗回应。
……
二表哥与顺喜再次醒来,已经快亥时了,二人揉了揉眼睛,活动了身子,各个茫然,好像忘了原本发生了什么。
可他们一见桌上的空肉碗,便想起了凌罗,想起来刚刚发生的恐怖一幕。
二人越想越怕,片刻间冷汗直往外钻,突然就抱紧了对方,大眼瞪小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二表哥……咋,咋办?”
“顺喜,报官吧,报官吧,这事太邪性了,咋们对付不了!”
“可那王二五说,要是敢叫外人知道,就吃了咱们!”
“那……那就请个大仙吧,请大仙来降服她!”
二人脑袋昏昏,此刻没了头绪,也不知该报官,还是该请大仙。
“反正,她不能活,有她活着一天,咱哥俩必死!”二表哥浑身发抖,狠狠道。
“那就,先报官,再请大仙!”顺喜拍案钉钉。
“中,我去报官,你去请大仙,请大仙的钱,你出!”二表哥说着,扶着墙起身。
正这功夫,却听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有人在家否?”
外面来人声音清润,好似书生一般温雅。
二人一想,大概是赶路口渴的穷书生,要来借水喝的。
“没人!”二表哥没好声气的一应。
“哥,咱们屋里俩人呢,你咋说没人呢!”顺喜满脸茫然道。
“滚滚滚!”二表哥一脚踹在顺喜头上,叫他清醒了几分,只因二人惊恐无状,要是被外人看到,万一报官,二人还没想好说辞,就不好办。
却听门外声音莞尔道“天黑路颠簸,进来讨口水喝,不白喝,给钱。”
二表哥一听给钱,嗖的站起身来,来到门口,拉开了外屋门。
外屋一男人,身高八尺,一身黑色劲装,头戴斗笠,斗笠上遮着黑纱,一双如刀锋般的眼睛射出凶光。
月光下,还未听二表哥发出惨叫,便见他拉住门栓的手微微松开,如蒲柳一样柔软的滑落下来,而那颗项上人头,整整齐齐的轱辘下来,滚了满头的灰土,落在了墙根。
顺喜见二表哥半天也没回来,外屋也没动静,便不耐烦的起身,到外屋去寻,却走到门口处,一步一步又退了回来。
只见一道破天血雨洒在墙上,顺喜目瞪口呆的表情还僵在脸上,那人头,也瞬间落地。
二人被干脆利落的解决完毕,唐隐摘下斗笠喘了口气。
长风从院中为唐隐防风,进来拱手道“主子,没人。”
唐隐悠闲的在屋内踱着步,闻着肉香,掀开锅盖耸了耸鼻子,见锅内已经没肉了,将锅盖又重新撇了下去。
“主子,其实大可以不必灭口,省的惹的手脏。”长风道。
唐隐朝着洗脸盆里舀了一瓢清水,将手上的血渍清洗干净,为掩饰血腥气,还特意用香膏涂手,那双手被滋润的白皙细滑,温软如棉,却不知,是一把冷酷无情的刀,温柔背后的残忍,香膏掩盖下的血腥气,将唐隐填上了一层神秘与饱满,那些明媚与不堪,交织起来,才是真正的他。
而无论是阳光还是阴暗,都为了一个人。
“猪圈的猪已经有数头丢失,又有数头从脖颈出咬开动脉,吸干了血,你觉得此事不小心传出,对她有利否。”
就在不久前,唐隐得到长风的消息,马上从王家赶往了二表哥家,一进院,却闻见了浓厚的血腥味,朝着猪圈了一探,竟发现几头猪正躺在血泊里,死相狰狞恐怖,看样子不是屠户杀的。
从猪喉部,唐隐眼尖的看到了两颗血洞,那是尖牙刺进血管留下的洞,一般的野兽只吃肉不喝血,将肉留下,却喝干了血,显然也并不是野兽所为。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
虽然唐隐万般不愿承认这一可能,可这桩桩件件处处指向凌罗,她是什么妖魔,唐隐不能确定,唯一能确定的,便是她,喝了猪血。
这事传出去,很快便暴露了凌罗,不杀人灭口,怕是不行。
“主子,如是王二五真的变成妖怪,您如何打算?”长风道。
唐隐坐在炕上,任凭两条大长腿随意的耷拉在炕沿上晃荡,将一根稻草捏在指肚,神思游移。
片刻,他露出了点点笑意。
如她真是妖怪,他到底要不要助她,他不是也做出选择了吗?否则,为何要为了帮她隐瞒,而杀人灭口呢?
唐隐将稻草衔在口中,站起身,重新带好斗笠,对着长风命令“将这处理干净,别遗漏任何蛛丝马迹。”
长风得到唐隐的回应,便明白了唐隐的选择,一拱手道“属下做事,主子放心。”
至于要不要将此事汇报给上面,长风谨慎守规矩,却没问。
他知道主子需要一个时间考量,这其余的事就不该自己一个属下过问了。
唐隐坦然朝着外面走去,月光照亮他的背影依旧长身玉立,温润公子,只是正面看去,眉目寒凛如坠冰窟,似一只狠厉的夜鬼,又似刽子手紧握那把饱饮人血的刀。
他不在乎自己倒是什么样,他从来只为她而活,为护她光鲜安好,自己就要肮脏,黑暗。
这些年,为她沾在手上的血,还少吗。
她如是妖魔,他亦然,物以类聚的如此有缘有份,倒是叫唐隐在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她如是魔怪,堕入地狱,他即是她手上那把利刃,鬼挡杀鬼,人挡砍人,扫清路障,随她一路下坠。
这世间的好与坏,正与邪与他何干,只要她在哪,他就去到哪,半步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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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罗离开后,二表哥家来了一只兔子,嗅着满院的肉香,耸着鼻子,一蹦一蹦的进了当院。
兔子原本是食草动物,可这只妖兔却偏偏爱吃肉,因为此刻他缺少血液淬炼魔身,需得大量精血方可。
妖兔先是寻着肉味进了当院,见屋门未关,便进了屋,用前爪拥移开锅盖,用爪子占着锅里一点油腥舔了舔。
一大锅的肉呢?光闻着味也没见到肉块啊!
妖兔嗅着鼻子朝着屋里屋外转了一圈,只见到两个晕倒的男人,还有猪圈里几头肥猪。
妖兔原本是想快点达到淬炼身体的目的,吸食些人血来强化魔身的,奈何他此刻的兔子身体质薄弱,强行淬炼人血,怕是会爆体而亡。
而以他现在薄弱的魔魂,更加无法再去夺舍一个人类,还需不断强大自己。
于是他放过了两个人类,转身进了猪圈,在猪身上,酣畅淋漓的喝饱了血。
一转眼喝了两头猪,妖兔的胡须与下巴上的白毛已经被猩红的鲜血淋湿,加之黑夜中放光的两只红瞳,叫其看起来十分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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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罗回到家的时候,唐隐已经走了,按照冯兰的叙述,唐隐是被家仆长风唤走的,说也奇怪,已经苦等了半夜的唐隐,因为长风的一句话,竟然面色严肃,快步离开了。
冯兰见凌罗打着长拖拖的哈欠,原本憋在肚子里的话,此刻却全都咽下去了,她想问的太多了,譬如,你去哪了,拿到猪粪没有,路上有没有遇到危险,还有,你到底是谁?
当娘的,对于自己女儿的脾气秉性再了解不过,即便不是亲生女儿,却在这个家生活了16年之久,16年,从一个陌生娃娃,融入到这个家庭,冯兰早就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自己的女儿突然一天秉性大变,别人或许看不出端倪,她却在心里一清二楚。
只是这千言万语她也到底没胆子没出口,不是她怕这位陌生的女儿会害她,而是害怕戳穿后,对女儿也没好处。
冯兰相信,这么久了不见这位新女儿害过家人,便知她不是坏人。
所以,她到底是谁也并不重要了。
冯兰深不见底的忧伤眼神中反射出一道心安,最终,扯开嘴角道“娘的女儿,饿不饿?”
“嗝——”凌罗回应。
……
二表哥与顺喜再次醒来,已经快亥时了,二人揉了揉眼睛,活动了身子,各个茫然,好像忘了原本发生了什么。
可他们一见桌上的空肉碗,便想起了凌罗,想起来刚刚发生的恐怖一幕。
二人越想越怕,片刻间冷汗直往外钻,突然就抱紧了对方,大眼瞪小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二表哥……咋,咋办?”
“顺喜,报官吧,报官吧,这事太邪性了,咋们对付不了!”
“可那王二五说,要是敢叫外人知道,就吃了咱们!”
“那……那就请个大仙吧,请大仙来降服她!”
二人脑袋昏昏,此刻没了头绪,也不知该报官,还是该请大仙。
“反正,她不能活,有她活着一天,咱哥俩必死!”二表哥浑身发抖,狠狠道。
“那就,先报官,再请大仙!”顺喜拍案钉钉。
“中,我去报官,你去请大仙,请大仙的钱,你出!”二表哥说着,扶着墙起身。
正这功夫,却听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有人在家否?”
外面来人声音清润,好似书生一般温雅。
二人一想,大概是赶路口渴的穷书生,要来借水喝的。
“没人!”二表哥没好声气的一应。
“哥,咱们屋里俩人呢,你咋说没人呢!”顺喜满脸茫然道。
“滚滚滚!”二表哥一脚踹在顺喜头上,叫他清醒了几分,只因二人惊恐无状,要是被外人看到,万一报官,二人还没想好说辞,就不好办。
却听门外声音莞尔道“天黑路颠簸,进来讨口水喝,不白喝,给钱。”
二表哥一听给钱,嗖的站起身来,来到门口,拉开了外屋门。
外屋一男人,身高八尺,一身黑色劲装,头戴斗笠,斗笠上遮着黑纱,一双如刀锋般的眼睛射出凶光。
月光下,还未听二表哥发出惨叫,便见他拉住门栓的手微微松开,如蒲柳一样柔软的滑落下来,而那颗项上人头,整整齐齐的轱辘下来,滚了满头的灰土,落在了墙根。
顺喜见二表哥半天也没回来,外屋也没动静,便不耐烦的起身,到外屋去寻,却走到门口处,一步一步又退了回来。
只见一道破天血雨洒在墙上,顺喜目瞪口呆的表情还僵在脸上,那人头,也瞬间落地。
二人被干脆利落的解决完毕,唐隐摘下斗笠喘了口气。
长风从院中为唐隐防风,进来拱手道“主子,没人。”
唐隐悠闲的在屋内踱着步,闻着肉香,掀开锅盖耸了耸鼻子,见锅内已经没肉了,将锅盖又重新撇了下去。
“主子,其实大可以不必灭口,省的惹的手脏。”长风道。
唐隐朝着洗脸盆里舀了一瓢清水,将手上的血渍清洗干净,为掩饰血腥气,还特意用香膏涂手,那双手被滋润的白皙细滑,温软如棉,却不知,是一把冷酷无情的刀,温柔背后的残忍,香膏掩盖下的血腥气,将唐隐填上了一层神秘与饱满,那些明媚与不堪,交织起来,才是真正的他。
而无论是阳光还是阴暗,都为了一个人。
“猪圈的猪已经有数头丢失,又有数头从脖颈出咬开动脉,吸干了血,你觉得此事不小心传出,对她有利否。”
就在不久前,唐隐得到长风的消息,马上从王家赶往了二表哥家,一进院,却闻见了浓厚的血腥味,朝着猪圈了一探,竟发现几头猪正躺在血泊里,死相狰狞恐怖,看样子不是屠户杀的。
从猪喉部,唐隐眼尖的看到了两颗血洞,那是尖牙刺进血管留下的洞,一般的野兽只吃肉不喝血,将肉留下,却喝干了血,显然也并不是野兽所为。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
虽然唐隐万般不愿承认这一可能,可这桩桩件件处处指向凌罗,她是什么妖魔,唐隐不能确定,唯一能确定的,便是她,喝了猪血。
这事传出去,很快便暴露了凌罗,不杀人灭口,怕是不行。
“主子,如是王二五真的变成妖怪,您如何打算?”长风道。
唐隐坐在炕上,任凭两条大长腿随意的耷拉在炕沿上晃荡,将一根稻草捏在指肚,神思游移。
片刻,他露出了点点笑意。
如她真是妖怪,他到底要不要助她,他不是也做出选择了吗?否则,为何要为了帮她隐瞒,而杀人灭口呢?
唐隐将稻草衔在口中,站起身,重新带好斗笠,对着长风命令“将这处理干净,别遗漏任何蛛丝马迹。”
长风得到唐隐的回应,便明白了唐隐的选择,一拱手道“属下做事,主子放心。”
至于要不要将此事汇报给上面,长风谨慎守规矩,却没问。
他知道主子需要一个时间考量,这其余的事就不该自己一个属下过问了。
唐隐坦然朝着外面走去,月光照亮他的背影依旧长身玉立,温润公子,只是正面看去,眉目寒凛如坠冰窟,似一只狠厉的夜鬼,又似刽子手紧握那把饱饮人血的刀。
他不在乎自己倒是什么样,他从来只为她而活,为护她光鲜安好,自己就要肮脏,黑暗。
这些年,为她沾在手上的血,还少吗。
她如是妖魔,他亦然,物以类聚的如此有缘有份,倒是叫唐隐在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她如是魔怪,堕入地狱,他即是她手上那把利刃,鬼挡杀鬼,人挡砍人,扫清路障,随她一路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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