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你们敢吗?
一夜无话,早上淳于曦起来的时候,白宫宁坐在窗边,目光悠远,只是淳于曦从其中感受到了淡淡的疏离,她不明白,也懒得去想,平淡一点也好,反正从前他也就是这样,总是莫名其妙的变得冷淡。
白宫宁始终跟在淳于曦身后,公主身份尊贵,他始终都是臣子,没有必要隔得那么近,若是过于暨越,反而对自己不是很好,他只是想知道她口中的“良人”到底是谁,可他知道,就算是自己问了她也不会说。
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白宫宁觉得自己错了,公主殿下真的是在逃避和他的婚约,而不是真的要出来玩,她只是一个对于外界很好奇的,像历史上所有的深宫中的人一样,只是贪玩,也想逃避。
“这样也就不用顾念她是否真的伤心,”白宫宁淡淡的说道,“这样也就真的不用再束手束脚。”
他的父亲和皇帝陛下的关系,不过是君臣之间的利益,皇帝陛下年事已高,膝下无子,谁都会觊觎那个位置的,白宫宁也不例外,只是和其他人不一样,别人是想要扶持傀儡,而他要自己坐在那里。
风吹起他身后的披风,白宫宁低头一看,却又忽然愣住,这是她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三百两讲价到三十两,她只告诉自己十五两,白宫宁的心里犹豫了,他看不清楚淳于曦的内心是怎么想的,他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有几面,哪一面才是最为真实的她。
他想起那个给他喂药的人,那时候她嘴上总是挖苦他,可是神情动作都格外的认真和小心,她就是喜欢恶作剧的孩子,越是想下去,白宫宁便越是犹豫。
他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抉择,淳于曦转过身对出神的白宫宁说道:“你在想什么?”
白宫宁回过头,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
淳于曦便不再问下去,她和白宫宁走在青楼之前,淳于曦仰着头看着名为雪月楼的青楼,转头对白宫宁促狭的笑道:“要不要进去看看?”
“白天进去?”白宫宁觉得淳于曦的脑子的确是不怎么好使。
淳于曦转过头对白宫宁笑道:“挺了解啊?”
“从这里往前直走,大约半天的路程,就可以到最临近的县城半城,”白宫宁轻声说道,“半城可是有半城风月之美名。”
淳于曦伸了一个懒腰,曲线毕露,对白宫宁说道:“那就不着急去了,你才吃了半幅药,再休养几天过去吧。”
白宫宁点头,“既然如此,那就在这里散散步吧。”
淳于曦点头答应,她一身红衣,本就生得极为貌美,身材高挑,常年练剑,别有一股英气,自然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白宫宁一身白衣,极为得体,只是略显灰色的披风,反而为他那种超然出尘的气质,添加了一丝沧桑暮气,本是超然出尘的谪仙,却反而多了人间烟火气,不过当那些侵略的目光从淳于曦身上扫过的时候,都会因为白宫宁那阴冷如毒蛇的眼神下不自觉的偏移视线。
淳于曦有着现代的记忆,她自然是不会在乎的,背着手在前面走着,白宫宁只是自然的走到了她的身边,似乎在宣示主权。
路过首饰摊的时候,老板是一位老婆婆,她的声音很是慈祥,“姑娘,看看首饰吧。”
淳于曦与白宫宁都是出自贵族上层,对于这些路边摊的首饰,一眼就能看出好坏,只是淳于曦的兴趣更大一些,她没有率先挑选自己的首饰,而是看中了一把折扇,折扇之上正面是一只水磨幽兰,另一侧是白面,老婆婆说道:“这兰花是我的儿子画上去的,他说背面可以自己题词。”
老婆婆语气温和,她也觉得这对年轻男女,实在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白宫宁看着老婆婆的气质修养,应该是出身书香门第,但凡读书人,最是不愿做这等生意,迫于生计,才会出此下策。
而且这折扇之上的兰花,作画之功力的确是极好,只是这样的人,为何会沦落到让自己母亲卖画为生?
老婆婆已经取出了笔墨,淳于曦执笔想了想,写下了宋代文武双全的词人辛弃疾的《鹧鸪令·代人赋》的千古名句:“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这两句的意思是,如不是眼下亲自遭遇了离合悲欢的折磨,怎么会相信人间真会有人伤心白头。
不仅仅是她和白宫宁前世的情感纠葛,还有她自己的所见所谓以及经历,觉得这一句是极好的。
淳于曦的字迹娟秀又不失硬气,虽然算不得大家,却也赏心悦目,她将折扇拿起来塞在白宫宁怀里,轻笑道:“送你啦,可别弄丢了。”
女孩子喜欢这样的摊子是自然的,多看两眼,或则要买什么都是可以的,只是她喜欢,挑选的第一件东西却是给自己的,这让白宫宁受宠若惊之余,心底又多了一丝忌惮和温暖,纠结复杂的情绪,让他短暂的失神。
这时候老婆婆已经拿出了一副吊坠,是一对鸳鸯,淳于曦却不喜欢鸳鸯的,因为鸳鸯虽然象征爱情极好,而实际上,雄性鸳鸯一生会有更多的伴侣,淳于曦选了一对劣质的白玉簪子,一支刻有一个曦字,一支刻有宁字,淳于曦笑着说道:“这个是远方呀,有曦的给你,有宁的给我。”
她不会说出喜欢的话语,只是用行动在告诉白宫宁,白宫宁既是忌惮的淡淡疏离,又有欣喜的雀跃靠近,她看得出来的,却不会说。
淳于曦付了钱,随意的将簪子别再头上,白宫宁只能无奈的替她戴正,当他低头的时候,正好看见公主殿下笑弯了如月牙儿的眼眸盯着白宫宁,他的呼吸有些急促,淳于曦从他的手中拿过簪子,轻柔的为他带上,顺带拍了拍白宫宁的头。
老婆婆温和的笑道:“真是好看。”
语气之中既有羡慕,也有欣慰,更多的是伤感,“老婆婆,谢谢您啊。”淳于曦挥了挥手告别,白宫宁站在身边,他想要去牵住淳于曦的手,却被她巧妙的避过。
淳于曦转身对白宫宁说道:“那老婆婆的儿子,估计是出了什么事情。”
“你想要管?”白宫宁淡淡的问道。
淳于曦戳了戳白宫宁的肩膀,撅嘴道:“你身子骨虚,去客栈养着,我自己去看。”
“我也是八尺男儿,这点病无所谓,我与你一起吧。”白宫宁是担心淳于曦的江湖经验太少,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他恐怕会更加后悔。
那老人气质是后天养成的,不过也许真是自家出了什么事情也说不一定,过去看看也没有什么,两座天下,两座江湖,他白宫宁还是有些薄面的。
淳于曦没有拒绝白宫宁,她自信可以保护好柔弱的“白小娘子”因为她是他的“壮士”,“那待会儿我再去给你买一套厚点的衣服,咱们晚上过去,你可别着了凉。”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衣服和簪子。”白宫宁淡漠的问道,他害怕她刚刚靠近又要忽然远离,他要从她的嘴里得到答案。
淳于曦背着手,略微向前倾斜,笑眯眯的说道:“父皇决定的事情,我自然无法违背,而且我猜到一些事情,当无法反抗,我自然要在未来夫君面前表现好一点。”
淳于曦那双温柔的眼底,藏着难以言喻的冷寂,白宫宁有些心虚的偏移了一点视线,“猜到了什么?”
温柔之后便是无尽的失望,白宫宁看得心底发堵,他让她失望了,只是她掩饰得又是极好,轻柔的挽住了他的手臂,轻声说道:“你自己慢慢猜吧。”她像是在挑衅一样,温柔而亲昵的动作,是在告诉他,你想要的,现在满意了吗?
可是白宫宁对于这触手可得的温柔,却是觉得那样的不真实,他想要挣脱,却怕惹得淳于曦不高兴,可是他又觉得淳于曦多拉着一刻,他便离着他越远。
但是他最终还是抽了出来,淳于曦并没有生气,背着手,留下了背影给白宫宁,一名刀客忽然挡住了淳于曦的去路,“小姑娘,过来陪大爷和两杯怎么样?”
“长得丑,”淳于曦秀眉轻轻挑起,“想得倒是美,滚开!”
她左手握住腰间长剑,两人就要大打出手,这时候这汉子身后又走出来两人,一个手持铁枪,一个手持狼牙棒,凶神恶煞,“小娘皮,敬酒不吃吃罚酒,也不打听打听我们枪狼刀的名号!”
江湖上恶名昭著的人不少,这三人算是其中之一,打家劫舍,强抢良家妇女的事情没有少干,而且屡次从洛朝军队手中逃走。
白宫宁不动神色的站在淳于曦身边,淳于曦低声对白宫宁说道:“这三个家伙不好对付,待会儿打起来,你去一边躲着。”
白宫宁面色有些怪异,但是还是点头答应了,他转身走向一边,只是有意无意露出了一块腰牌,江湖上有一个很神秘的组织名为“曦月”,他们的强大几乎笼罩了整个洛朝江湖,而他们本身都会携带一块特制的日月共存的令牌。
枪狼刀三人吞了一口唾沫,那个看起来一拳就可以打死的文弱书生,竟然是“曦月”的人,淳于曦猛然出剑,三人只退不守,淳于曦担心白宫宁,也没有穷追不舍。
只是等夜晚的时候,白宫宁站在房顶之上,看着面前跪着的三人,淡漠的说道:“枪狼刀,打她的主意,你们敢吗?”
“你们可以为本座带话,洛朝江湖,见红衣佩剑者,自避,否则后果自负。”白宫宁的预期的陡然冷厉,杀气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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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宁始终跟在淳于曦身后,公主身份尊贵,他始终都是臣子,没有必要隔得那么近,若是过于暨越,反而对自己不是很好,他只是想知道她口中的“良人”到底是谁,可他知道,就算是自己问了她也不会说。
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白宫宁觉得自己错了,公主殿下真的是在逃避和他的婚约,而不是真的要出来玩,她只是一个对于外界很好奇的,像历史上所有的深宫中的人一样,只是贪玩,也想逃避。
“这样也就不用顾念她是否真的伤心,”白宫宁淡淡的说道,“这样也就真的不用再束手束脚。”
他的父亲和皇帝陛下的关系,不过是君臣之间的利益,皇帝陛下年事已高,膝下无子,谁都会觊觎那个位置的,白宫宁也不例外,只是和其他人不一样,别人是想要扶持傀儡,而他要自己坐在那里。
风吹起他身后的披风,白宫宁低头一看,却又忽然愣住,这是她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三百两讲价到三十两,她只告诉自己十五两,白宫宁的心里犹豫了,他看不清楚淳于曦的内心是怎么想的,他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有几面,哪一面才是最为真实的她。
他想起那个给他喂药的人,那时候她嘴上总是挖苦他,可是神情动作都格外的认真和小心,她就是喜欢恶作剧的孩子,越是想下去,白宫宁便越是犹豫。
他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抉择,淳于曦转过身对出神的白宫宁说道:“你在想什么?”
白宫宁回过头,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
淳于曦便不再问下去,她和白宫宁走在青楼之前,淳于曦仰着头看着名为雪月楼的青楼,转头对白宫宁促狭的笑道:“要不要进去看看?”
“白天进去?”白宫宁觉得淳于曦的脑子的确是不怎么好使。
淳于曦转过头对白宫宁笑道:“挺了解啊?”
“从这里往前直走,大约半天的路程,就可以到最临近的县城半城,”白宫宁轻声说道,“半城可是有半城风月之美名。”
淳于曦伸了一个懒腰,曲线毕露,对白宫宁说道:“那就不着急去了,你才吃了半幅药,再休养几天过去吧。”
白宫宁点头,“既然如此,那就在这里散散步吧。”
淳于曦点头答应,她一身红衣,本就生得极为貌美,身材高挑,常年练剑,别有一股英气,自然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白宫宁一身白衣,极为得体,只是略显灰色的披风,反而为他那种超然出尘的气质,添加了一丝沧桑暮气,本是超然出尘的谪仙,却反而多了人间烟火气,不过当那些侵略的目光从淳于曦身上扫过的时候,都会因为白宫宁那阴冷如毒蛇的眼神下不自觉的偏移视线。
淳于曦有着现代的记忆,她自然是不会在乎的,背着手在前面走着,白宫宁只是自然的走到了她的身边,似乎在宣示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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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曦与白宫宁都是出自贵族上层,对于这些路边摊的首饰,一眼就能看出好坏,只是淳于曦的兴趣更大一些,她没有率先挑选自己的首饰,而是看中了一把折扇,折扇之上正面是一只水磨幽兰,另一侧是白面,老婆婆说道:“这兰花是我的儿子画上去的,他说背面可以自己题词。”
老婆婆语气温和,她也觉得这对年轻男女,实在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白宫宁看着老婆婆的气质修养,应该是出身书香门第,但凡读书人,最是不愿做这等生意,迫于生计,才会出此下策。
而且这折扇之上的兰花,作画之功力的确是极好,只是这样的人,为何会沦落到让自己母亲卖画为生?
老婆婆已经取出了笔墨,淳于曦执笔想了想,写下了宋代文武双全的词人辛弃疾的《鹧鸪令·代人赋》的千古名句:“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这两句的意思是,如不是眼下亲自遭遇了离合悲欢的折磨,怎么会相信人间真会有人伤心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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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老婆婆已经拿出了一副吊坠,是一对鸳鸯,淳于曦却不喜欢鸳鸯的,因为鸳鸯虽然象征爱情极好,而实际上,雄性鸳鸯一生会有更多的伴侣,淳于曦选了一对劣质的白玉簪子,一支刻有一个曦字,一支刻有宁字,淳于曦笑着说道:“这个是远方呀,有曦的给你,有宁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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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人气质是后天养成的,不过也许真是自家出了什么事情也说不一定,过去看看也没有什么,两座天下,两座江湖,他白宫宁还是有些薄面的。
淳于曦没有拒绝白宫宁,她自信可以保护好柔弱的“白小娘子”因为她是他的“壮士”,“那待会儿我再去给你买一套厚点的衣服,咱们晚上过去,你可别着了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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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曦背着手,略微向前倾斜,笑眯眯的说道:“父皇决定的事情,我自然无法违背,而且我猜到一些事情,当无法反抗,我自然要在未来夫君面前表现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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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白宫宁对于这触手可得的温柔,却是觉得那样的不真实,他想要挣脱,却怕惹得淳于曦不高兴,可是他又觉得淳于曦多拉着一刻,他便离着他越远。
但是他最终还是抽了出来,淳于曦并没有生气,背着手,留下了背影给白宫宁,一名刀客忽然挡住了淳于曦的去路,“小姑娘,过来陪大爷和两杯怎么样?”
“长得丑,”淳于曦秀眉轻轻挑起,“想得倒是美,滚开!”
她左手握住腰间长剑,两人就要大打出手,这时候这汉子身后又走出来两人,一个手持铁枪,一个手持狼牙棒,凶神恶煞,“小娘皮,敬酒不吃吃罚酒,也不打听打听我们枪狼刀的名号!”
江湖上恶名昭著的人不少,这三人算是其中之一,打家劫舍,强抢良家妇女的事情没有少干,而且屡次从洛朝军队手中逃走。
白宫宁不动神色的站在淳于曦身边,淳于曦低声对白宫宁说道:“这三个家伙不好对付,待会儿打起来,你去一边躲着。”
白宫宁面色有些怪异,但是还是点头答应了,他转身走向一边,只是有意无意露出了一块腰牌,江湖上有一个很神秘的组织名为“曦月”,他们的强大几乎笼罩了整个洛朝江湖,而他们本身都会携带一块特制的日月共存的令牌。
枪狼刀三人吞了一口唾沫,那个看起来一拳就可以打死的文弱书生,竟然是“曦月”的人,淳于曦猛然出剑,三人只退不守,淳于曦担心白宫宁,也没有穷追不舍。
只是等夜晚的时候,白宫宁站在房顶之上,看着面前跪着的三人,淡漠的说道:“枪狼刀,打她的主意,你们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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