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明达(下)
翌日,韫娴觉得闷闷地,便弹琵琶打消时光。
刚拨弦便听到宫人在门外说:“奉仪,殿下要您去承恩殿。”
她收了琵琶,悠然笑道:“知道了。”
日光下的承恩殿恢宏大气,但韫娴却觉得这里阴森可怖。
韫娴刚捻线,却瞟见了她的镯子,“你腕上的镯子看着像芙蓉玉,这样纯粹的颜色,宫里都找不到几件。”她只是随口一提,话里没苛责。
宫人道:“奴知错了。”
“知错?你是知错了,可那东西是从哪来的,我还不清楚。”韫娴专注于绣花。
她畏惧地说:“奴、奴只是一时鬼迷了心窍,顺手拿走了几案上的玉镯,奴又看旁下无人就没声张。”
“这么说,你是偷盗了,宫中严禁宫人藏匿贡品,那玉镯一看便是贵人珍爱的东西,倘贵人追查下来,事情败露,我可保不了你。”韫娴冷冷地说。
她可不愿被个宫女连累。
“你跟了我几个月,我虽不像其他人时常恩赏,但到底也不算差。如今你偷盗,还戴赃物招摇,是想陷害我吗?”
“奴不敢,奴不过是看着好看……所以,所以……”宫人依旧守口如瓶。
韫娴掐住她的手腕,“谁都知道,那对手镯是太子所有,他正愁找不到呢,你倒是好,自己送上门了。”
“奴见财起意,奴见财起意,请奉仪饶恕。”宫人跪下求饶。
“你倒是说,怎么从太子那得来的?据我所知,你寸步不离地”
日光洒在她的脸上,徐招娣缓缓睁开眼睛。她很久没有睁眼了,没想到她还能睁开眼睛。
“快醒醒,快醒醒。”这人是谁啊?
没想到死后的世界是这样的。不对!她还活着!招娣原以为自己就可以安心升天了,没想到风水轮流转,她居然等来了睁眼那天。真不敢相信,她居然又活了。
“嘶,头好疼啊。”她眯眼睛瞧着,眼前的人似乎是个女性。
招娣可谓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满是诧异和无奈。
身体渐凉后,“真的复活了。”手背是温热的,颈部的血管能摸到脉搏,生命体征还在。
招娣试着活动手,于是就看到这手是白白净净的,没有点干活的痕迹,倒像是常年养尊处优下保养的纤纤玉指。她的左手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但这具身体却没有。难以想象,令她重获新生的代价竟然是投生在别人身上。
“等下,这,这不是我的身体!是不是搞错了,偏偏让我上别人的身。”
再崩溃也没用了,一切已经成真了。
她徐招娣,普通的大学生,竟穿成了大家闺秀。真不知道是福是祸啊。但与其说这是重生,不如说这是穿越。不到片刻她就发现,这压根不是二十一世纪初。
后面小楼,精雕细刻的百福(蝠)窗,上面还糊着窗纸。那窗子半开着,隐约可见飘荡的青纱。招娣看得出神了,她曾经梦想着住这样个雅居里。可是,这么穿到了人家女儿身上,占用别人的身体,她多多少少有些过意不去啊。
“唉,莫非我就要在这个朝代,过着古人循规蹈矩的生活?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这家的女儿莫非已经故去了?不然她不可能穿到一个好人身上。
“唉,除非我挂掉,否则是穿不回去了吧。”她哀叹一声。“算了,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还是好好活下去,既是为了我,也是为了她。”
招娣只能揣摩这个世界了,就像是演戏一样。研究背景、剧情、角色以及更多细节。而她扮演的角色呢,似乎还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环视四周自己身后那间房按朝向应该是东厢房,显然是给晚辈居住的。另边的正房肯定是给老爷、太太居住的,按自己的理解他们居住的地方不会在正堂,而是会在侧室起居生活。
这四四方方的院子,好像是老北京的四合院。
她忙看自己穿的衣裳,短袄和马面裙。还有两边的双鬟,这是双丫髻啊。
招娣瞬间凌乱了,这仿佛是距今五六百年的明朝!完了,这下她可能连话都听不明白了。鬼才知道那个年代的口音是什么样啊。
她不禁捂脸,这可怎么生活啊。
“冷静,冷静。不过自己的打扮,倒不像是丫头。身上的衣裳带着刺绣,好像是杭罗的,穿起来轻盈凉快。更作证这具身体的身份不一般了。”
招娣的头又痛了,她摸了后脑勺,有些湿乎乎的。
“上面带很浅的血痕,似乎是未完全愈合的伤口,明显是刚留下不久的。这个人被人袭击过。”
古代闺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居然能被人打了后脑勺,不想都觉得匪夷所思。既然她穿到了这个女孩的身上,那她就替她报这个仇,把真正的凶手捉拿归案。
忽地背后有人拍她,“姑娘还坐在这啊?”话里杂着口音,幸好她还能听懂。
来的人打扮得像个丫头。她皮肤白皙,面颊略有点雀斑。梳着油光的头,穿着青缎衣裳,腰间束个汗巾子。看起来这家人的经济水平还不错,肯定是大户人家了。
招娣问:“你是谁啊?”声音里的味和那丫头一模一样。
“你!姑娘你说话了!你好了!我去告诉老爷、太太。”
为什么这一幕好像似曾相识?好像在哪个古装剧看过。
招娣不顾多余的想法了,一把拉着她。“你且说说,你叫什么名啊?那我又叫什么呢?做了场大梦,把该记得的都忘光了。”她可不会一点没准备的,去见她口中的老爷和太太。
丫头说:“我叫成碧,看朱成碧的成碧,这还是姑娘给我起的名呢。您不小心跌进水里,居然全忘没了。”
看朱成碧思纷纷,这具身体的主人莫非名花有主了?不过在才女频出的明清,能吟几句唐诗倒不算什么。但后面的事挺让她在意的,这女孩因为落水失去了意识。被打,落水,推断一下就是这女孩砚瑛被人在背后打了一棒,然后推入水中。是谁和她有深仇大恨?
不过看样子成碧不清楚落水的内幕。
招娣问:“那我叫什么呢?”
“徐姑娘的尊名,是砚瑛。笔墨纸砚的砚,侧玉瑛。”听成碧的话,觉得这丫头应该识字。
砚台和美石,说到底还是块顽石。不过听起来还不错,就是撞了晏婴的名字。
“嗯。那我爹娘都是什么人呢?”
不出意外这家的老爷、夫人是她爹妈,再不济也是叔叔、婶子。
成碧却说:“我是个下人不敢胡说的。”
“但说无妨。”招娣使劲诌了句白话。
成碧倒像是怕隔墙有耳似的,只在她耳边低语:“老爷是东海郡侯吏部侍郎徐公之子,现任国子监祭酒。太太是靖远侯华公的长女。”
自己的运气还真不错,家里居然有个超品侯。老爹国子监祭酒,放到现代来,那就是最高学府的校长和教育部部长。现代社会她够不上最高学府,却没想到穿越的这下居然能接受最高学府的教育,不错,真不错。
她这一梦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但从叶间窜出的光仿佛昭示着自然的永恒。没错,她作为灵魂存在的时候觉得自己和那些砂石一样。自己就是视角,仅仅是一双眼睛空洞的看着世间百态罢了。
灵魂,对,只是灵魂。她在读大二的时候出了场车祸,再也没能醒来。
应该自我介绍下,她叫徐招娣,中畿大学的在读生。称的上是一个平平无奇且无趣的人吧。除了冥想以外,别无所长。只想平平淡淡地生活,或者说是安安心心地在家睡觉。但老天给了她点特别的,就是出场车祸,把她变成了植物人。
每当深夜,她才能作为游魂在医院各处出没。也仅仅望下那幽深的长廊,或是栖息在某个地方,反正是不断的飘荡着,没有归宿可言。然而随着生命体征的逐渐消失,灵魂沉睡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马上就要魂飞魄散了。她早就做好了死亡的准备,甚至想见一见地府阴司的黑白无常。
登上飞机,伏珩靠到椅背只觉沉沉的睡意袭来。
这种感觉已经许久了,从他患上幻想症的时候便开始了。
“你好,能让我进去吗?”
他竟然能在这听到亲切的母语,所以打起精神朝那个声音的源头看去。
原来是那个夏天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且是最后一个抵达登机口的人,看来他们会一同度过十几个小时了。
伏珩说:“请。”
“在遥远的国度能遇到同乡人真是一种幸运。”
他的声调很轻缓,甚至可以说打上了催眠的烙印。伏珩每当听到这样的声音,就会陷入梦乡。但这声音意外地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见过,所以他格外打起精神专注地听。
伏珩笑道:“可惜我被自称是我同乡的人骗过不止一回。”
那人仍旧是随和的,他的话更是如此,“是吗?你觉得这一回也是?”
“也许吧。”
伏珩带着好奇地朝他看去,可他的脸却被高高的衣领遮住了大半,只能看到一双澄澈的双眼。
那人简单地说:“与其欺骗过去,倒不如回首往事。”
“你看起来倒像是个哲学家。”
他自嘲地说:“我吗?我只是个算命先生。”他又从兜里掏出了三枚铜钱,“反正我也一样失业了,倒不如送给你。”
那人怎么知道伏珩失业了?
伏珩在三个月前因为被幻觉缠身而被炒鱿鱼,一下从前途光明的总监跌到了人生谷底。没想到他患病的消息很快在业界传开了,他不得不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因此才会选择回到那个根本不想回的家乡。
“你怎么看待你的家乡?”
伏珩避重就轻地说:“一个荒凉、沉寂还充斥着悲剧的地方。”
他说:“即使是如此,你也依旧爱着它吧。哪怕那是个已经湮灭于战火的地方。”
“是该回去了。”
伏珩说完这句话就沉沉睡去。
熄灯后,黑暗笼罩着飞机,渐渐地将那些微弱的光吞噬得一干二净。
与经常打扰他的幻觉不同,他的梦始终是空洞的,没有内容。可是这回他真真切切地见到了扑面而来的幽魂,无数的幽魂前来侵扰他的梦境。
伏珩刹那惊醒。
“你怎么了?”
他沉吟一声,“啊——”
似乎吵醒了那人,他只问:“梦魇吗?”
伏珩朝他点点头,“嗯。”
那人拿了张符箓,“不妨试试这个。”
“这是......”
“就当个心里安慰吧,其实也没有什么用。”那人随便地说。
伏珩虽不迷信,但突然得到一张符,还真有些不知所措。
“好吧,谢谢。”
他的手刚触碰到符纸,便感到指尖袭来的阵阵寒意。冰凉地,令他突然寒颤。“没事,只不过,不,没什么。”他总不能说自己出现了幻觉吧。
冯莞看见外祖母,眼中的泪水就凝在睫上,悲喜交集,也只得咽下悲怆。
太皇太后慈爱道:“除了容娘,也就是你伺候哀家最舒坦。”她又转向冯莞,和蔼地说:“菀昭这孩子愈发美丽,在气韵上与众不同。”她伸手一招,“来,让外祖母看看。”
冯莞端庄地走过去,她小心地盯着自己的外祖母。太皇太后年轻时的容颜犹可追寻,她的脸只是被年岁刻上痕迹。她,像极了母亲。冯莞能想象到她当年的丰姿:身量纤纤,容貌姣美,手持菱纱扇,在洛水畔等着高祖。仿佛还能看见她在蓬莱殿中痴痴等着自己的枕边人。但那都成了过眼云烟,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步入了阴间,经过数个春秋,与他们渐行渐远。她只能在太医的照料下拖着日益老去的病体继续活着。
她愿用手抚去她脸上的岁月伤痕,但愿能恢复以往的风韵。看到那个年轻貌美,主宰后宫的倩影。虽然神祗没有赋予她那种能力,但美人永不褪色。他日史书工笔,定会为外祖母留下盈盈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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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拨弦便听到宫人在门外说:“奉仪,殿下要您去承恩殿。”
她收了琵琶,悠然笑道:“知道了。”
日光下的承恩殿恢宏大气,但韫娴却觉得这里阴森可怖。
韫娴刚捻线,却瞟见了她的镯子,“你腕上的镯子看着像芙蓉玉,这样纯粹的颜色,宫里都找不到几件。”她只是随口一提,话里没苛责。
宫人道:“奴知错了。”
“知错?你是知错了,可那东西是从哪来的,我还不清楚。”韫娴专注于绣花。
她畏惧地说:“奴、奴只是一时鬼迷了心窍,顺手拿走了几案上的玉镯,奴又看旁下无人就没声张。”
“这么说,你是偷盗了,宫中严禁宫人藏匿贡品,那玉镯一看便是贵人珍爱的东西,倘贵人追查下来,事情败露,我可保不了你。”韫娴冷冷地说。
她可不愿被个宫女连累。
“你跟了我几个月,我虽不像其他人时常恩赏,但到底也不算差。如今你偷盗,还戴赃物招摇,是想陷害我吗?”
“奴不敢,奴不过是看着好看……所以,所以……”宫人依旧守口如瓶。
韫娴掐住她的手腕,“谁都知道,那对手镯是太子所有,他正愁找不到呢,你倒是好,自己送上门了。”
“奴见财起意,奴见财起意,请奉仪饶恕。”宫人跪下求饶。
“你倒是说,怎么从太子那得来的?据我所知,你寸步不离地”
日光洒在她的脸上,徐招娣缓缓睁开眼睛。她很久没有睁眼了,没想到她还能睁开眼睛。
“快醒醒,快醒醒。”这人是谁啊?
没想到死后的世界是这样的。不对!她还活着!招娣原以为自己就可以安心升天了,没想到风水轮流转,她居然等来了睁眼那天。真不敢相信,她居然又活了。
“嘶,头好疼啊。”她眯眼睛瞧着,眼前的人似乎是个女性。
招娣可谓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满是诧异和无奈。
身体渐凉后,“真的复活了。”手背是温热的,颈部的血管能摸到脉搏,生命体征还在。
招娣试着活动手,于是就看到这手是白白净净的,没有点干活的痕迹,倒像是常年养尊处优下保养的纤纤玉指。她的左手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但这具身体却没有。难以想象,令她重获新生的代价竟然是投生在别人身上。
“等下,这,这不是我的身体!是不是搞错了,偏偏让我上别人的身。”
再崩溃也没用了,一切已经成真了。
她徐招娣,普通的大学生,竟穿成了大家闺秀。真不知道是福是祸啊。但与其说这是重生,不如说这是穿越。不到片刻她就发现,这压根不是二十一世纪初。
后面小楼,精雕细刻的百福(蝠)窗,上面还糊着窗纸。那窗子半开着,隐约可见飘荡的青纱。招娣看得出神了,她曾经梦想着住这样个雅居里。可是,这么穿到了人家女儿身上,占用别人的身体,她多多少少有些过意不去啊。
“唉,莫非我就要在这个朝代,过着古人循规蹈矩的生活?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这家的女儿莫非已经故去了?不然她不可能穿到一个好人身上。
“唉,除非我挂掉,否则是穿不回去了吧。”她哀叹一声。“算了,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还是好好活下去,既是为了我,也是为了她。”
招娣只能揣摩这个世界了,就像是演戏一样。研究背景、剧情、角色以及更多细节。而她扮演的角色呢,似乎还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环视四周自己身后那间房按朝向应该是东厢房,显然是给晚辈居住的。另边的正房肯定是给老爷、太太居住的,按自己的理解他们居住的地方不会在正堂,而是会在侧室起居生活。
这四四方方的院子,好像是老北京的四合院。
她忙看自己穿的衣裳,短袄和马面裙。还有两边的双鬟,这是双丫髻啊。
招娣瞬间凌乱了,这仿佛是距今五六百年的明朝!完了,这下她可能连话都听不明白了。鬼才知道那个年代的口音是什么样啊。
她不禁捂脸,这可怎么生活啊。
“冷静,冷静。不过自己的打扮,倒不像是丫头。身上的衣裳带着刺绣,好像是杭罗的,穿起来轻盈凉快。更作证这具身体的身份不一般了。”
招娣的头又痛了,她摸了后脑勺,有些湿乎乎的。
“上面带很浅的血痕,似乎是未完全愈合的伤口,明显是刚留下不久的。这个人被人袭击过。”
古代闺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居然能被人打了后脑勺,不想都觉得匪夷所思。既然她穿到了这个女孩的身上,那她就替她报这个仇,把真正的凶手捉拿归案。
忽地背后有人拍她,“姑娘还坐在这啊?”话里杂着口音,幸好她还能听懂。
来的人打扮得像个丫头。她皮肤白皙,面颊略有点雀斑。梳着油光的头,穿着青缎衣裳,腰间束个汗巾子。看起来这家人的经济水平还不错,肯定是大户人家了。
招娣问:“你是谁啊?”声音里的味和那丫头一模一样。
“你!姑娘你说话了!你好了!我去告诉老爷、太太。”
为什么这一幕好像似曾相识?好像在哪个古装剧看过。
招娣不顾多余的想法了,一把拉着她。“你且说说,你叫什么名啊?那我又叫什么呢?做了场大梦,把该记得的都忘光了。”她可不会一点没准备的,去见她口中的老爷和太太。
丫头说:“我叫成碧,看朱成碧的成碧,这还是姑娘给我起的名呢。您不小心跌进水里,居然全忘没了。”
看朱成碧思纷纷,这具身体的主人莫非名花有主了?不过在才女频出的明清,能吟几句唐诗倒不算什么。但后面的事挺让她在意的,这女孩因为落水失去了意识。被打,落水,推断一下就是这女孩砚瑛被人在背后打了一棒,然后推入水中。是谁和她有深仇大恨?
不过看样子成碧不清楚落水的内幕。
招娣问:“那我叫什么呢?”
“徐姑娘的尊名,是砚瑛。笔墨纸砚的砚,侧玉瑛。”听成碧的话,觉得这丫头应该识字。
砚台和美石,说到底还是块顽石。不过听起来还不错,就是撞了晏婴的名字。
“嗯。那我爹娘都是什么人呢?”
不出意外这家的老爷、夫人是她爹妈,再不济也是叔叔、婶子。
成碧却说:“我是个下人不敢胡说的。”
“但说无妨。”招娣使劲诌了句白话。
成碧倒像是怕隔墙有耳似的,只在她耳边低语:“老爷是东海郡侯吏部侍郎徐公之子,现任国子监祭酒。太太是靖远侯华公的长女。”
自己的运气还真不错,家里居然有个超品侯。老爹国子监祭酒,放到现代来,那就是最高学府的校长和教育部部长。现代社会她够不上最高学府,却没想到穿越的这下居然能接受最高学府的教育,不错,真不错。
她这一梦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但从叶间窜出的光仿佛昭示着自然的永恒。没错,她作为灵魂存在的时候觉得自己和那些砂石一样。自己就是视角,仅仅是一双眼睛空洞的看着世间百态罢了。
灵魂,对,只是灵魂。她在读大二的时候出了场车祸,再也没能醒来。
应该自我介绍下,她叫徐招娣,中畿大学的在读生。称的上是一个平平无奇且无趣的人吧。除了冥想以外,别无所长。只想平平淡淡地生活,或者说是安安心心地在家睡觉。但老天给了她点特别的,就是出场车祸,把她变成了植物人。
每当深夜,她才能作为游魂在医院各处出没。也仅仅望下那幽深的长廊,或是栖息在某个地方,反正是不断的飘荡着,没有归宿可言。然而随着生命体征的逐渐消失,灵魂沉睡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马上就要魂飞魄散了。她早就做好了死亡的准备,甚至想见一见地府阴司的黑白无常。
登上飞机,伏珩靠到椅背只觉沉沉的睡意袭来。
这种感觉已经许久了,从他患上幻想症的时候便开始了。
“你好,能让我进去吗?”
他竟然能在这听到亲切的母语,所以打起精神朝那个声音的源头看去。
原来是那个夏天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且是最后一个抵达登机口的人,看来他们会一同度过十几个小时了。
伏珩说:“请。”
“在遥远的国度能遇到同乡人真是一种幸运。”
他的声调很轻缓,甚至可以说打上了催眠的烙印。伏珩每当听到这样的声音,就会陷入梦乡。但这声音意外地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见过,所以他格外打起精神专注地听。
伏珩笑道:“可惜我被自称是我同乡的人骗过不止一回。”
那人仍旧是随和的,他的话更是如此,“是吗?你觉得这一回也是?”
“也许吧。”
伏珩带着好奇地朝他看去,可他的脸却被高高的衣领遮住了大半,只能看到一双澄澈的双眼。
那人简单地说:“与其欺骗过去,倒不如回首往事。”
“你看起来倒像是个哲学家。”
他自嘲地说:“我吗?我只是个算命先生。”他又从兜里掏出了三枚铜钱,“反正我也一样失业了,倒不如送给你。”
那人怎么知道伏珩失业了?
伏珩在三个月前因为被幻觉缠身而被炒鱿鱼,一下从前途光明的总监跌到了人生谷底。没想到他患病的消息很快在业界传开了,他不得不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因此才会选择回到那个根本不想回的家乡。
“你怎么看待你的家乡?”
伏珩避重就轻地说:“一个荒凉、沉寂还充斥着悲剧的地方。”
他说:“即使是如此,你也依旧爱着它吧。哪怕那是个已经湮灭于战火的地方。”
“是该回去了。”
伏珩说完这句话就沉沉睡去。
熄灯后,黑暗笼罩着飞机,渐渐地将那些微弱的光吞噬得一干二净。
与经常打扰他的幻觉不同,他的梦始终是空洞的,没有内容。可是这回他真真切切地见到了扑面而来的幽魂,无数的幽魂前来侵扰他的梦境。
伏珩刹那惊醒。
“你怎么了?”
他沉吟一声,“啊——”
似乎吵醒了那人,他只问:“梦魇吗?”
伏珩朝他点点头,“嗯。”
那人拿了张符箓,“不妨试试这个。”
“这是......”
“就当个心里安慰吧,其实也没有什么用。”那人随便地说。
伏珩虽不迷信,但突然得到一张符,还真有些不知所措。
“好吧,谢谢。”
他的手刚触碰到符纸,便感到指尖袭来的阵阵寒意。冰凉地,令他突然寒颤。“没事,只不过,不,没什么。”他总不能说自己出现了幻觉吧。
冯莞看见外祖母,眼中的泪水就凝在睫上,悲喜交集,也只得咽下悲怆。
太皇太后慈爱道:“除了容娘,也就是你伺候哀家最舒坦。”她又转向冯莞,和蔼地说:“菀昭这孩子愈发美丽,在气韵上与众不同。”她伸手一招,“来,让外祖母看看。”
冯莞端庄地走过去,她小心地盯着自己的外祖母。太皇太后年轻时的容颜犹可追寻,她的脸只是被年岁刻上痕迹。她,像极了母亲。冯莞能想象到她当年的丰姿:身量纤纤,容貌姣美,手持菱纱扇,在洛水畔等着高祖。仿佛还能看见她在蓬莱殿中痴痴等着自己的枕边人。但那都成了过眼云烟,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步入了阴间,经过数个春秋,与他们渐行渐远。她只能在太医的照料下拖着日益老去的病体继续活着。
她愿用手抚去她脸上的岁月伤痕,但愿能恢复以往的风韵。看到那个年轻貌美,主宰后宫的倩影。虽然神祗没有赋予她那种能力,但美人永不褪色。他日史书工笔,定会为外祖母留下盈盈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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