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追踪
南楚王国。
扮成货商的福乐多一行人顺利穿过边境,抵达了目的地:鎏金山脉。
这里是矮人盗贼的巢穴,众多矮人盗贼、逃犯的集散地。
数千年前的大灾变中,西幻大陆是受辐射最严重的地方,居民的基因发生了剧烈的变异,他们的后代身高普遍不超过一米二、三,手脚宽大,形同侏儒。
由于受战火摧残的家园已经不适合生存,他们被迫向东迁移,来到中土大陆西部定居,建立了多个矮人王国。
对于这些矮人,中土大陆的原住民向来没什么好感。
他们贪婪而又双标,宽于律己但严于律人,标榜自由,却总在诋毁中土各国的时候不允许别人用真相辩护。
而这些聚集在南楚境内鎏金山脉的矮人们,均是在各个矮人王国犯下各种罪行,被驱逐出境之人,可以说是垃圾中的垃圾。
“听他们说话,小嘴像是恰了蜜,冠冕堂皇,慷慨激昂,你会觉得他们是巨人;然而看了他们的所作所为,你就会知道:除了说话像巨人以外,其他的,都是侏儒。”
这是中土王国大周王朝仁皇的一句名言。
……
“福老大,我觉得,你是不是过于托大了?”单木拉着皮蓬的手爬上山路上的一处陡坡,气喘吁吁地道。“刚才队长要分两个人和我们一队,你干嘛要拒绝?我们两个的战斗力可都是渣渣……”
“滚,你才是渣渣呢!”皮蓬不满地甩开他的手,挥了挥从执法队那里获得的剑:“现在我手中有武器,感觉起码可以对付两个矮人!”
“就你?算了吧!你被王霸道欺负的时候连个屁都不敢放!”
“……说的好像你敢放一样。”
福乐多没有心情听他们吵闹。
他之所以拒绝朱队长的好意,有两个原因。
一是不想让金手指被执法队的人看到。
甘豆腐说的对:普通人对金手指的免疫力太差了,万一到时候一起夺回金手指,他们又对其产生了占有的欲望,那就很难办了。
第二个原因:他自认为可以对付穹措的小团伙。
根据朱队长共享的信息:穹措是一个矮人盗贼团的首领,本身实力低微,连个初级剑士都打不赢,手下的实力就更堪忧了。
对于他这个魔物双修的初级元素师、初级剑士而言,应该没什么危险。
“走这边。”在一个岔路口,他指向了一条狭窄的小路。
他感应到了金手指的位置。
似乎:与他签订过滴血认主协议的金手指和他之间有某种奇特的感应。
这感应在不远处的一个山洞出口处愈发强烈。
他清楚:矮人盗贼穹措一定藏在这个山洞里。
“我们真的要进去吗?”单木有些胆怯:“福老大,我们只有三个人啊!”
看着黑漆漆的山洞,皮蓬也失去了刚刚和单木斗嘴时的锐气。“是的福乐多,听说这里的矮人匪徒狡猾而残忍,我们的确不宜过度深入。”
福乐多摇了摇头,语气坚定:“金手指不能落入别人的手中,我必须要把它拿回来!如果你们害怕的话,就在外面等我吧。”
单木与皮蓬互相看了一眼。
“我陪你一起去!”单木咬了咬牙:“金手指是我弄丢的,我的责任最大!皮蓬,你在外面等我们吧!”
“哎哎哎,你们两个,这是要把我一个人抛弃吗?我可不干!”皮蓬生气地取出队长送的火把,迅速点燃,而后一手举火把,一手拔出长剑,当先踏入山洞,替福乐多开路。
福乐多紧随其后。
后面,单木也点燃了火把,背对他们,后退着行走,谨防来自后方的偷袭。
举着火把的矮人们不出意外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一个,两个,三个……
福乐多数了一下,一共九个。
刚好是他们的三倍。
“原来是你们三个?”
为首的矮人有些诧异地说。
他约莫四十来岁的样子,身高只到福乐多的胸口,头发散乱,身上又脏又臭,留着长长的编成辫子的灰褐色胡子。
福乐多瞧了瞧他的右手。
如他所料:矮人的右手中指自第二关节处断开,剩下的部分散发着淡淡的金光——那是金手指融入血肉之后的特殊景象。
“矮人盗贼,穹措?”他问。
穹措挥舞着左手上的钉斧头,“你居然知道本大爷的名字。”
单木与皮蓬紧张地持剑指着矮人们。
“该死,他们太多了!”皮蓬害怕地小声嘀咕。
单木扭头看了一眼福乐多,握着剑柄的手指不停抽搐。
福乐多知道他们心中恐惧,于是抽出长剑,走到两人身前。
“把你偷来的东西交出来,它不属于你——即便你砍断了自己的手指去适应它,也不过是削足适履!”
穹措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自己的断指。
旋即,他抬起头,眼中露出一抹狂热。
“你休想!这是我的宝贝,My precious,mine!”他怒吼着,抬起斧头指向福乐多:“杀了他!”
两个矮人挥舞着火把与破烂的钉头锤咆哮着冲了上来。
单木与皮蓬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但他们最终没有逃跑。
“据说开战时大吼能够提升自己的勇气。”皮蓬牙齿打颤地说,“杀啊!!!”
“杀呀!!!”单木也大喊一声,举剑迎向了敌人。
“铿锵!”
剑与锤头碰撞在一起,发出刺耳的金铁交鸣之声。
随后皮蓬发出一声恐惧的惊叫。
没怎么耍过剑的他根本不是矮人的对手,一个回合,剑已经被对手磕飞,撞向洞壁,不甘地落地。
矮人狞笑了一声,再次抬手。
正当他准备用钉头锤砸烂敌人的膝盖时,福乐多动了。
瞬息之间,一团火飘到了矮人的脸上。
“啊!!!”矮人惨叫起来。
他丢掉了钉头锤,双手捂脸,嚎叫着扑倒在地,不停地打滚。
剩余的矮人,包括与单木对战的那个,全都愣在了当场,惊骇地看着在地上挣扎的同伴。
他不停地用双手扑打着脸上的火苗,但不知为何,那团火顽强的不像话,就像牢牢地粘在矮人脸上的燃烧的猛火油。
火焰逐步深入,先是毛发面皮,然后是肌肉,最后连骨头也烧了起来。
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糊味与烤肉的香气,矮人头领不再挣扎。
“这,这是火魔法!”
一个矮人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你倒是挺有见识的。”福乐多说,随后又在手中聚起了一团火焰。“穹措,交出金手指,饶你们不死!”
火把的映衬下,穹措的脸色看上去阴晴不定。
“放下武器和火把。”他下了命令,随后第一个丢掉火把与斧头。
福乐多松了一口气。
单木兴奋极了:“啊哈,识时务者为俊杰!”
武器被磕飞的皮蓬也跟着卖弄:“他们无路可逃了,我刚想起来,这正是三十六计中的‘关门捉贼’!”
“呛啷”、“噗”,兵器、火把撞击地面的声音络绎不绝。
“Now,run!”穹措大吼一声,转身朝山洞里头跑去。
矮人盗贼们愣了一下,很快醒悟,发一声喊,瞬间作鸟兽散。
留下目瞪口呆的福乐多三人。
“没想到这矮人也懂兵法啊。”皮蓬喃喃道:“居然知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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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成货商的福乐多一行人顺利穿过边境,抵达了目的地:鎏金山脉。
这里是矮人盗贼的巢穴,众多矮人盗贼、逃犯的集散地。
数千年前的大灾变中,西幻大陆是受辐射最严重的地方,居民的基因发生了剧烈的变异,他们的后代身高普遍不超过一米二、三,手脚宽大,形同侏儒。
由于受战火摧残的家园已经不适合生存,他们被迫向东迁移,来到中土大陆西部定居,建立了多个矮人王国。
对于这些矮人,中土大陆的原住民向来没什么好感。
他们贪婪而又双标,宽于律己但严于律人,标榜自由,却总在诋毁中土各国的时候不允许别人用真相辩护。
而这些聚集在南楚境内鎏金山脉的矮人们,均是在各个矮人王国犯下各种罪行,被驱逐出境之人,可以说是垃圾中的垃圾。
“听他们说话,小嘴像是恰了蜜,冠冕堂皇,慷慨激昂,你会觉得他们是巨人;然而看了他们的所作所为,你就会知道:除了说话像巨人以外,其他的,都是侏儒。”
这是中土王国大周王朝仁皇的一句名言。
……
“福老大,我觉得,你是不是过于托大了?”单木拉着皮蓬的手爬上山路上的一处陡坡,气喘吁吁地道。“刚才队长要分两个人和我们一队,你干嘛要拒绝?我们两个的战斗力可都是渣渣……”
“滚,你才是渣渣呢!”皮蓬不满地甩开他的手,挥了挥从执法队那里获得的剑:“现在我手中有武器,感觉起码可以对付两个矮人!”
“就你?算了吧!你被王霸道欺负的时候连个屁都不敢放!”
“……说的好像你敢放一样。”
福乐多没有心情听他们吵闹。
他之所以拒绝朱队长的好意,有两个原因。
一是不想让金手指被执法队的人看到。
甘豆腐说的对:普通人对金手指的免疫力太差了,万一到时候一起夺回金手指,他们又对其产生了占有的欲望,那就很难办了。
第二个原因:他自认为可以对付穹措的小团伙。
根据朱队长共享的信息:穹措是一个矮人盗贼团的首领,本身实力低微,连个初级剑士都打不赢,手下的实力就更堪忧了。
对于他这个魔物双修的初级元素师、初级剑士而言,应该没什么危险。
“走这边。”在一个岔路口,他指向了一条狭窄的小路。
他感应到了金手指的位置。
似乎:与他签订过滴血认主协议的金手指和他之间有某种奇特的感应。
这感应在不远处的一个山洞出口处愈发强烈。
他清楚:矮人盗贼穹措一定藏在这个山洞里。
“我们真的要进去吗?”单木有些胆怯:“福老大,我们只有三个人啊!”
看着黑漆漆的山洞,皮蓬也失去了刚刚和单木斗嘴时的锐气。“是的福乐多,听说这里的矮人匪徒狡猾而残忍,我们的确不宜过度深入。”
福乐多摇了摇头,语气坚定:“金手指不能落入别人的手中,我必须要把它拿回来!如果你们害怕的话,就在外面等我吧。”
单木与皮蓬互相看了一眼。
“我陪你一起去!”单木咬了咬牙:“金手指是我弄丢的,我的责任最大!皮蓬,你在外面等我们吧!”
“哎哎哎,你们两个,这是要把我一个人抛弃吗?我可不干!”皮蓬生气地取出队长送的火把,迅速点燃,而后一手举火把,一手拔出长剑,当先踏入山洞,替福乐多开路。
福乐多紧随其后。
后面,单木也点燃了火把,背对他们,后退着行走,谨防来自后方的偷袭。
举着火把的矮人们不出意外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一个,两个,三个……
福乐多数了一下,一共九个。
刚好是他们的三倍。
“原来是你们三个?”
为首的矮人有些诧异地说。
他约莫四十来岁的样子,身高只到福乐多的胸口,头发散乱,身上又脏又臭,留着长长的编成辫子的灰褐色胡子。
福乐多瞧了瞧他的右手。
如他所料:矮人的右手中指自第二关节处断开,剩下的部分散发着淡淡的金光——那是金手指融入血肉之后的特殊景象。
“矮人盗贼,穹措?”他问。
穹措挥舞着左手上的钉斧头,“你居然知道本大爷的名字。”
单木与皮蓬紧张地持剑指着矮人们。
“该死,他们太多了!”皮蓬害怕地小声嘀咕。
单木扭头看了一眼福乐多,握着剑柄的手指不停抽搐。
福乐多知道他们心中恐惧,于是抽出长剑,走到两人身前。
“把你偷来的东西交出来,它不属于你——即便你砍断了自己的手指去适应它,也不过是削足适履!”
穹措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自己的断指。
旋即,他抬起头,眼中露出一抹狂热。
“你休想!这是我的宝贝,My precious,mine!”他怒吼着,抬起斧头指向福乐多:“杀了他!”
两个矮人挥舞着火把与破烂的钉头锤咆哮着冲了上来。
单木与皮蓬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但他们最终没有逃跑。
“据说开战时大吼能够提升自己的勇气。”皮蓬牙齿打颤地说,“杀啊!!!”
“杀呀!!!”单木也大喊一声,举剑迎向了敌人。
“铿锵!”
剑与锤头碰撞在一起,发出刺耳的金铁交鸣之声。
随后皮蓬发出一声恐惧的惊叫。
没怎么耍过剑的他根本不是矮人的对手,一个回合,剑已经被对手磕飞,撞向洞壁,不甘地落地。
矮人狞笑了一声,再次抬手。
正当他准备用钉头锤砸烂敌人的膝盖时,福乐多动了。
瞬息之间,一团火飘到了矮人的脸上。
“啊!!!”矮人惨叫起来。
他丢掉了钉头锤,双手捂脸,嚎叫着扑倒在地,不停地打滚。
剩余的矮人,包括与单木对战的那个,全都愣在了当场,惊骇地看着在地上挣扎的同伴。
他不停地用双手扑打着脸上的火苗,但不知为何,那团火顽强的不像话,就像牢牢地粘在矮人脸上的燃烧的猛火油。
火焰逐步深入,先是毛发面皮,然后是肌肉,最后连骨头也烧了起来。
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糊味与烤肉的香气,矮人头领不再挣扎。
“这,这是火魔法!”
一个矮人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你倒是挺有见识的。”福乐多说,随后又在手中聚起了一团火焰。“穹措,交出金手指,饶你们不死!”
火把的映衬下,穹措的脸色看上去阴晴不定。
“放下武器和火把。”他下了命令,随后第一个丢掉火把与斧头。
福乐多松了一口气。
单木兴奋极了:“啊哈,识时务者为俊杰!”
武器被磕飞的皮蓬也跟着卖弄:“他们无路可逃了,我刚想起来,这正是三十六计中的‘关门捉贼’!”
“呛啷”、“噗”,兵器、火把撞击地面的声音络绎不绝。
“Now,run!”穹措大吼一声,转身朝山洞里头跑去。
矮人盗贼们愣了一下,很快醒悟,发一声喊,瞬间作鸟兽散。
留下目瞪口呆的福乐多三人。
“没想到这矮人也懂兵法啊。”皮蓬喃喃道:“居然知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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