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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最美是初恋

小说:周宋作者:一了伯和尚一字数:2383更新时间 : 2020-06-28 11:26:18
  说儒家,批儒家,但其实儒家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是有贡献的,被现代人所不齿的三纲五常,其实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它的积极一面。

  这是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这个“纲”字,最初乃是表率之意,担当之责,有它的积极一面。

  虽然它渊源于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但孟子的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才是基脚。

  只不过我中华汉字博大精深,导至后来的发展使“君臣义,父子亲,夫妻顺”的含义渐次变味,但还是相互的,君对臣以礼,臣才对君有忠。

  所以,宋以前,每议大事,大臣是坐而论道的,皇帝必须给宰执敬茶。

  而唐时的女性,傲骄的很,说和离就和离。

  直到宋朝,朱熹的“理一分殊”论出来后,这个三纲,才成为了现代人所厌恶的东西,披着忠孝节义的外衣,奴化万民,尤其女性之苦,一座座石牌坊还在无声的倾述。

  至于五常“仁义礼智信”,则可以再往后延用三千年。

  嗯,现在不叫儒学,叫中华传统美德。

  所以,哪怕五代乱世,武夫用刀说话的时代,道义的约束依然存在。

  “祸不及家小”。

  不仅是江湖规矩,也是枭雄要遵守的道义。

  那些丧心病狂的例子除外,因为犯了失心疯的都不得好死。

  至于悄悄用阴暗手段的,之所以偷偷摸摸,也是因为有道义在头上顶着。

  如隔壁般别人只起了谋其财产之心,都未行动呢,一身伟光大的主角便派人杀其心爱的儿子、女儿、孙子,用这些头颅当寿礼,还赢来叫好声一片。

  只能说了不起!

  无耻无下限者,就是牛逼!

  郭威一辈子谨小慎微,这样的人并没有多少王霸之气,但为何起兵如此顺利,几乎一路绿灯直闯汴京城,原因就在于汉隐帝把事情做的太绝了,杀他满门,老妻幼子一个不剩。

  三军将士、文武百官、万姓士庶的同情心,在他的登基道路上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所以他登基后,除了刘氏亲属外,各州县皆能传檄而定。

  曹彬之所以敢放心京城中的家小,跟着秦越举旗,就是肯定宋九重不会对自己的妻儿下手,老父也不会受牵连。

  而且,义之所在,在京的父亲还能活的昂首挺胸。

  但是,夔州议和后,性质就变味了,曹彬觉着自己受到了羞辱,有污自己的人格,也不知拍案咒骂了多少次。

  但促使他挂印而去的催发剂,却是京中来的两封信,一封是父亲的,一封是吴延祚写给吴奎的信,尤其是吴延祚的信更是触动了他。

  吴延祚总揽河政,手执天子剑,沿河诸州县军民一体听用,在这份信任的催发下,这位枢密使加同中书门下二品的两朝大佬终于被宋九重感动了,来信说宋九重虽然得位不正,但胸襟气魄不下先帝,乃当世雄主,值得用心辅佐。

  吴奎跑来与曹彬商量,商量来商量去,各自动了回京的心思。

  回京的也只有他两人,白兴霸虽在秦州,但是摇了头,武继烈远在汉中,没得商量,张侗在凤州,则不用商量。

  令曹彬最为诧异的,是自己最信任的幕僚沈伦却也不愿回京。

  擅财计的人,都喜欢用数据来说话,在这点上,对沈伦来说,益州比汴京更有前途,但他开口却很委婉:

  “老夫有些怀念蜀中的青山绿水,还请国华见谅。”

  最后曹彬与吴奎只率着一千精锐回京,在这方面,王廷睿与李儋珪都没有卡拿,因为身为武将,亲卫是命根子,一人一营不算多。

  却是曹彬自己带不了,因为他的部下,大多是阶州、利州籍,想带多也带不去,然后多带了安置起来也是个大麻烦,只好便宜了秦越。

  王廷睿与李儋珪倒是有苦苦相劝,让他好歹等秦越的回信到了再说,但曹彬去意已决,怕益州来人来信了自己心肠又软了,给秦越写了信后立即起程出发,秦越想追都没机会。

  回京后,宋九重亲自出城十里相迎,大殿设宴以贺。

  至于官职,曹彬官拜天平军节度使,加侍中。吴奎官拜宿州防御使,兼本州刺史。另赐宅第、鞍马、甲胄、宝刀、雕弓,更有珠宝、金银无数,以及宫女两名,荣耀一时。

  只是没想到秦越的使者也快马加鞭赶到了京师,向两人奉上了程仪五千两,曹彬特殊些,除了飞钱银票外,还有一个薄薄的铁制小匣子。

  启开一看,绵絮裹着的却是一个薄薄的黑玉般的物什,以及一封信函。

  曹彬一手抓着那方黑玉,一手拆开书信,是秦越亲笔手书,语气一如既往的随性:

  “曹国华,你这没良心的,老子要和你决斗。这手机是我最宝贵最珍惜的命根子,暂寄你处,你要保管好了,等哪天见面了,老子把你打趴下后,再给老子乖乖的还回来。”

  曹彬抚着那所谓的手机,感知着那温凉如玉的感觉,回忆着往昔并肩作战的岁月,良久无语,最后进屋取出自己的那柄螭吻战刀,交托给使者。

  ……

  ……

  战马飞驰,披风飞扬。

  青山绿水间,一骑奔腾如龙。

  望着熟悉的景色,闻着家乡的味道,赵磊的心儿都要醉了。

  人生,还有什么比衣锦还乡还让人自豪的。

  “娘!”

  村落在望,熟悉的人影渐次映入眼帘,当那一身瘦弱的青衣从柴门里探出时,赵磊忍不住红了眼眶,勒马都来不急,人便从马背上如大鸟般的飞扑而下。

  “娘……”

  “……磊子?!”

  赵磊一把抱住母亲,见母亲一脸的不可置信,便拍拍特意换上的崭新的甲胄,骄傲的笑道:“某当将军了,虎牙锐士营指挥使。”

  母子相见,说不完的喜悦,但四处聚拢过来的左邻右舍总要寒暄,赵磊一一招呼着,从备马上解下马包,将一包包的益州糕点往人们怀里塞,然而,左右顾盼,却不见那一道总在梦中相见的倩影。

  “娘……梅……梅子呢?”

  回到家中,只剩下母子俩时,赵磊忍不住的问了。

  母亲一边收拾儿子带回的礼品,一边笑道:“还能挂念着她,说明你还有良心,不过,不值当挂念了,她嫁人了。”

  “啊?!”

  “你往家里寄第三次银两时,她父亲便作了主,将她嫁到邻村去了。”

  赵磊大急,起身瞪眼:“娘,你怎么就不劝着。”

  “劝啥,都是明白人,梅子不再是你的良配了,她父亲为着她的婚事特意登的门,娘想着,这样也好,便把你寄回的那十个银锞子给了她当嫁妆,出嫁那天,又随了一百新铜元的礼金,听说他母亲全塞进了她的箱笼里,现在生活的很和美,你可莫去打扰她。”

  “……”

  最美是初恋。

  虽然赵磊在城里也见多了皮肤白嫩的女郎,但他更思念浑身洋溢着健康气息的邻家女郎,然而,一切物是人非了。

  赵磊抬头看了看西边火红的晚霞,满心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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