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 改变
想是这么想,冯时夏现在还是不太敢用的,她想等确定那东西对皮肤无太大伤害或刺激了再说。
毕竟自己做出来的这个肯定不是肥皂,可能只是里头含有跟肥皂相同的起去污作用的主成分,但不是完全相同的产品。
总之道理还是能套用过来的,就是不能性急。
首先多确保安全性再说。
洗碗就放最后吧。
毕竟是要吃到肚子里的。
两个孩子洗好碗,冯时夏就没让他们继续留在灶屋帮忙了。
“学委”难得回来一趟,连她都要把时间空下来,好好跟着学习。
好在明天是小集,要准备的蛋糕不多,时间不算太紧张。
大铁锅煮上一锅红果子,几块大柴架在下边的灶膛里,一时半会不用人照看。
江澄对冯时夏新买的毛笔同样感觉满意。
他习惯了用毛笔,之前捏鸡毛怎么都不舒服,好久才适应了一点。
但是在他看来,那样写出来的字也就勉强能认,要是拿给先生看,十成十是要打手板的。
他都懂,字写出来要有模样,横竖撇捺都要分轻重粗细,而不是简单一个样子。
可他也知道,阿元和二毛他们很可能不会去学堂,夏夏就更不可能了,不说年纪大了,她还是女娃子。
对于不用去学堂,不用考学的人来说,能认几个字就很了不起了,确实不用太讲究字写得怎么样。
阿爷和阿爹都是这样告诉他的。
一般人家里就算上得起一两年学,多是为认几个字,并不打算学出什么名堂来。
只他,被寄予厚望,阿爷说至少得比阿爹强。
可阿爹学了十几年才好不容易考过了初等生。
他才读了一年多而已,想想就觉得害怕。
其实他根本一点都比不上学堂里那些会读书的娃子,家里人都说他聪明,他以前也是这么觉得的,可自从去了学堂,他就觉得自己变笨了。
有的娃子在课堂上就能记住先生讲的东西,到散学的时候,当天学的字就能全记住。
可他哪怕捱到下一个休沐结束,都不一定能把那些字学全。
读书这件事让他沮丧,他以前最是羡慕二毛他们,能每天在村里自由自在地玩。
他跟家里人都说过,自己不想去,读不好。
然而没人愿意理解他,阿爷为此还真动了鞭子抽他,那是头一回他挨打。
他那会儿觉得自己再不是阿爷最喜欢的孙子了,趁着阿娘和阿奶做夜饭的时候,赌气一个人偷跑出门,要走去阿公家里。
结果在一条小路的岔路口迷了方向,最后走到哪里都不知道,连往回走的路都辨不清了。
旷野里的小坡都差不多,四通八达的路同样看起来差不多,这条田埂和那条田埂更是看不出区别。
一直到夜幕降临,又累又饿的他连个问路的人家都寻不着。
他终于慌了,以为自己肯定要饿死在这些漫无边际的土丘间了,害怕得不行。
等家里人和阿公他们找来的时候,他正坐在土埂上边哭边借着月光啃着从某块地里刨出来的还带着泥的未长成的红薯。
阿爷又气又笑,他以为自己可能又要挨一顿抽。
结果并没有。
阿爷只是深深叹了一口气,摸摸他的头,就亲自把他背回了家。
他以为当时有阿公在,阿爷好面子,才没有揍他,回来说不好就要揍了。
阿爷还真的动手了,挨揍的却是阿爹,因为他没把自己看好。
后来他才知道,当找遍村里都没见到他的时候,阿娘和阿奶都急哭了,阿爷也红了眼。
为了找他,几乎全村人都出动了,各个方向去寻,连大山里都有人打着火把子结伴进去。
有好几个人被长虫咬了。
那也是他头一次明白什么叫懊悔。
阿爷跟他说,如果他真不想读书,等再认两年字把字学好了就回家也成,不过,到时候肯定就不能再像现在这般疯玩了。
读不了书,就得学着做农活,毕竟以后就得靠田地吃饭了。
没有其他本事,就得用苦力挣钱。
日头再晒、雨再大,也要跟村里的大多数农人一样,勤勤恳恳从土地里养活自己。
那会儿的江澄虽然八岁了,但是连正经锄头和镰刀基本都没摸过。
极少下田的时候都是为了去捉些小玩意而已。
他哪听得这个?
只要一想到以后二毛和呆皮他们站在田埂边嘻嘻哈哈看他顶着大太阳干活,就觉得未来一片黑暗。
“读,我读书。”
这话是他自己说出口的。
阿爷只是欣慰地又摸摸他的头顶:“你阿爹都考上了,你是他的儿子,能考不过?阿爷最是知道,你比你阿爹小时候要活泛多了,肯定差不了。”
从那以后他再没闹过不上学堂的话。
只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怎么样。
阿爷说他不会比阿爹差,他就姑且这么相信着。
大不了跟爹一样读个十几年,到时候等他也有儿子了,就让他儿子继续学去,他只等着跟阿爷一样当村长。
想通了这一环,之后上学堂的日子才轻松了些,该玩玩,该闹闹,他又是那个一呼百应、指哪打哪的老大。
只学到的东西不见长,好不容易装进脑子里的那点,等学了别的,过段日子前头的就都忘了。
因此,挨手板的时候也多,不过痛习惯了也就没啥了。
学堂里没有几个娃子不挨手板子的,他也不觉得丢面子了。
唯独偶尔阿爹来接他的时候,先生少不得要“嘱咐”几句,阿爹每回从先生的屋子里出来都是又羞又恼。
最后,阿爹再不去学堂里接他了,只在姑家里或者远远隔着一个路口在外头等他。
江澄对于这事半点不害怕,因为自己是什么样子,家里没谁不知道,就连阿爷都不会因为自己学不好而太过为难自己,毕竟他确实学了,在课堂上并没有多胡闹。
所以,他反而为先生每每能让阿爹这么吃瘪而感到高兴。
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冯时夏出现,并教阿元他们认字才开始改变。
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厉害的女娃,没上过学堂,却几乎跟先生一般能毫不停顿地写上满本书的字。
即便那字只是鸡毛笔写的,同样在他心底留下了极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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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自己做出来的这个肯定不是肥皂,可能只是里头含有跟肥皂相同的起去污作用的主成分,但不是完全相同的产品。
总之道理还是能套用过来的,就是不能性急。
首先多确保安全性再说。
洗碗就放最后吧。
毕竟是要吃到肚子里的。
两个孩子洗好碗,冯时夏就没让他们继续留在灶屋帮忙了。
“学委”难得回来一趟,连她都要把时间空下来,好好跟着学习。
好在明天是小集,要准备的蛋糕不多,时间不算太紧张。
大铁锅煮上一锅红果子,几块大柴架在下边的灶膛里,一时半会不用人照看。
江澄对冯时夏新买的毛笔同样感觉满意。
他习惯了用毛笔,之前捏鸡毛怎么都不舒服,好久才适应了一点。
但是在他看来,那样写出来的字也就勉强能认,要是拿给先生看,十成十是要打手板的。
他都懂,字写出来要有模样,横竖撇捺都要分轻重粗细,而不是简单一个样子。
可他也知道,阿元和二毛他们很可能不会去学堂,夏夏就更不可能了,不说年纪大了,她还是女娃子。
对于不用去学堂,不用考学的人来说,能认几个字就很了不起了,确实不用太讲究字写得怎么样。
阿爷和阿爹都是这样告诉他的。
一般人家里就算上得起一两年学,多是为认几个字,并不打算学出什么名堂来。
只他,被寄予厚望,阿爷说至少得比阿爹强。
可阿爹学了十几年才好不容易考过了初等生。
他才读了一年多而已,想想就觉得害怕。
其实他根本一点都比不上学堂里那些会读书的娃子,家里人都说他聪明,他以前也是这么觉得的,可自从去了学堂,他就觉得自己变笨了。
有的娃子在课堂上就能记住先生讲的东西,到散学的时候,当天学的字就能全记住。
可他哪怕捱到下一个休沐结束,都不一定能把那些字学全。
读书这件事让他沮丧,他以前最是羡慕二毛他们,能每天在村里自由自在地玩。
他跟家里人都说过,自己不想去,读不好。
然而没人愿意理解他,阿爷为此还真动了鞭子抽他,那是头一回他挨打。
他那会儿觉得自己再不是阿爷最喜欢的孙子了,趁着阿娘和阿奶做夜饭的时候,赌气一个人偷跑出门,要走去阿公家里。
结果在一条小路的岔路口迷了方向,最后走到哪里都不知道,连往回走的路都辨不清了。
旷野里的小坡都差不多,四通八达的路同样看起来差不多,这条田埂和那条田埂更是看不出区别。
一直到夜幕降临,又累又饿的他连个问路的人家都寻不着。
他终于慌了,以为自己肯定要饿死在这些漫无边际的土丘间了,害怕得不行。
等家里人和阿公他们找来的时候,他正坐在土埂上边哭边借着月光啃着从某块地里刨出来的还带着泥的未长成的红薯。
阿爷又气又笑,他以为自己可能又要挨一顿抽。
结果并没有。
阿爷只是深深叹了一口气,摸摸他的头,就亲自把他背回了家。
他以为当时有阿公在,阿爷好面子,才没有揍他,回来说不好就要揍了。
阿爷还真的动手了,挨揍的却是阿爹,因为他没把自己看好。
后来他才知道,当找遍村里都没见到他的时候,阿娘和阿奶都急哭了,阿爷也红了眼。
为了找他,几乎全村人都出动了,各个方向去寻,连大山里都有人打着火把子结伴进去。
有好几个人被长虫咬了。
那也是他头一次明白什么叫懊悔。
阿爷跟他说,如果他真不想读书,等再认两年字把字学好了就回家也成,不过,到时候肯定就不能再像现在这般疯玩了。
读不了书,就得学着做农活,毕竟以后就得靠田地吃饭了。
没有其他本事,就得用苦力挣钱。
日头再晒、雨再大,也要跟村里的大多数农人一样,勤勤恳恳从土地里养活自己。
那会儿的江澄虽然八岁了,但是连正经锄头和镰刀基本都没摸过。
极少下田的时候都是为了去捉些小玩意而已。
他哪听得这个?
只要一想到以后二毛和呆皮他们站在田埂边嘻嘻哈哈看他顶着大太阳干活,就觉得未来一片黑暗。
“读,我读书。”
这话是他自己说出口的。
阿爷只是欣慰地又摸摸他的头顶:“你阿爹都考上了,你是他的儿子,能考不过?阿爷最是知道,你比你阿爹小时候要活泛多了,肯定差不了。”
从那以后他再没闹过不上学堂的话。
只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怎么样。
阿爷说他不会比阿爹差,他就姑且这么相信着。
大不了跟爹一样读个十几年,到时候等他也有儿子了,就让他儿子继续学去,他只等着跟阿爷一样当村长。
想通了这一环,之后上学堂的日子才轻松了些,该玩玩,该闹闹,他又是那个一呼百应、指哪打哪的老大。
只学到的东西不见长,好不容易装进脑子里的那点,等学了别的,过段日子前头的就都忘了。
因此,挨手板的时候也多,不过痛习惯了也就没啥了。
学堂里没有几个娃子不挨手板子的,他也不觉得丢面子了。
唯独偶尔阿爹来接他的时候,先生少不得要“嘱咐”几句,阿爹每回从先生的屋子里出来都是又羞又恼。
最后,阿爹再不去学堂里接他了,只在姑家里或者远远隔着一个路口在外头等他。
江澄对于这事半点不害怕,因为自己是什么样子,家里没谁不知道,就连阿爷都不会因为自己学不好而太过为难自己,毕竟他确实学了,在课堂上并没有多胡闹。
所以,他反而为先生每每能让阿爹这么吃瘪而感到高兴。
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冯时夏出现,并教阿元他们认字才开始改变。
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厉害的女娃,没上过学堂,却几乎跟先生一般能毫不停顿地写上满本书的字。
即便那字只是鸡毛笔写的,同样在他心底留下了极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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