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新买卖
竹艺、布艺等手工制品她真比不上这时代的人,凭她的手工可能很难卖出去。若是以创意之类的技术入股也一下子找不到合适的合伙人,而且她所谓的新奇创意在这个时代能不能被接受都是未知呢。
她都还没搞清楚这儿的基本文化和风俗呢,要是无意间犯了什么忌讳可就麻烦了。做着自己用的物件就算被发现了也算不得影响了谁,若真是把什么禁忌类的元素推到大众面前了,肯定要犯众怒的。
所以,关于这些还是再说吧。
那么,她现在手头最多的资源,除了糖块,还有……花?
嗯?花?
花能做什么?
花好像是能做什么的。
花环、花束、花篮、盆景等,打开的方式有很多种啊。
以前花艺可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大城市的每条街基本都有花店。庆祝生日、母亲节、教师节、情人节、求婚、结婚纪念日等等,哪次能少得了这东西?而且每一种花都有不同的花语,甚至就玫瑰而言,每一种颜色、不同的数字都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
花是天生带有浪漫气息的生物,也极具观赏性。不仅能表达爱意、敬意,也能表达祝福和哀思。
虽然不知这里有没有这种文化,但这里的人好像都很喜欢花啊,不仅女性喜欢,连男孩子都是。
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里的潜在消费群体是非常庞大的。而另一方面,她这儿还有现成的无成本原料供应。
这等无本生意不做,那还要选什么呢?更别说,卖花需要付出的体力值和脑力值几乎是她目前能想到的项目里最低的。
至于文化,文化不就是被大家一致认同的做法传承出来的么?即便这儿以前没有送花的文化,或许她来了,以后就有了。
人们温饱都难,消费不起?
不,目前她有的就只是这一山地的野花,绝大多数都是小花种,真正做插花花艺可能有点难开展,因为缺少主角。
可如果她按自己目前做的这几样来售卖,价格不虚高,县城里总该有人会愿意花几个钱的。
等有了主角,卖方形势就更好了。
这个跟蛋糕一样,是可规划,可经营,大有可为的一个项目。
不对,蛋糕和鲜花好像原本就是好搭档。
想通了这些,哪怕目前她找不到人工栽培的货源,只能依靠每个季度自然开放的野花来经营,也很可能只有春季能卖一些日子,她还是挺高兴了。
毕竟,“蚊子再小也是肉”、“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这些道理她还是懂的。
如此,她便打算先去山林里踩点看下还有没有大朵点的,如果能找到,明天的花束就会更抢眼一点。
还有一些用于搭配的枝叶和草茎,她得各类型的都带一些回去,事先研究一下。
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以前她只是从各类图片和展示中看到成品而已,对于其中的一些经验技巧她几乎都是没有的。
不过她相信只要自己审美正常,这些问题完全能通过实践的大数据来总结。而且,她也相信各类搭配艺术从某种方面来说是共通的:一看整体的造型结构,二看色彩的运用。
比较常见的造型结构她记忆里还是有些印象的,冷暖色调她大概能分得清,色彩搭配的单一色、相近色和对比色三原则她也了解一点。所以,只要不偏离大路线,她很有把握自己总结出一套知识体系。
最后,于元和李金豆阻止也阻止不了,只能看着冯时夏摘了几朵不一样的花又抱回一堆无用的杂草,根本就不是野菜。他们只好自己动手。
小豆子跟阿元确定了夏夏做糖块和糕的第二天都是要出门的消息后,表示明天一定还要再去。
于元想起那天云婶说的话,有点犹豫。
“我爹娘说了,不会再拦着我来找你玩儿了,阿元。”小豆子凑近软声道。
“那我和夏夏吃了早饭就要走了,晌午也不能回来吃饭的,还要快天黑了才能回家,也可以吗?”于元仔细地确认。
“我跟我娘说还在你家吃饭。”小豆子拍拍胸脯,表示没问题。
“那我明早还叫你。”有阿亮哥哥赶车,豆子应该不会哭了吧?
小豆子搞定好于元,再一次借了阿元的桃心包将一部分零嘴偷渡回去。因为他发现笼络住大哥很重要,大哥也喜欢夏夏做的吃的,那他就勉强分出去一点吧。
冯时夏将自己顺道捡回来的一小抱柴火和院子里的那些一起摊晾开。院子里的两大捆新柴她刚出门的时候就发现了,没有意外只可能是下午那个人带来的。
她猜“肚仔”跟小家伙很可能真是亲戚也说不定,不然,怎么送菜、挑水、砍柴这些都照顾得这么全面?
冯时夏找来自己的笔记将俩小孩带回的那点野菜都分类安排好,才带着小家伙一起开始了搭配游戏,顺便练习说话。
配到有美感的细节她就记下来,有不错的组合搭配了也一样图文并茂地记录并注释下来。
趁着最后的一点自然光不停尝试着不同的组合,小家伙除了跟着她做搭配,还要忙着从小黑狗嘴里夺回被它叼走并疯狂撕咬蹂躏的花草。
说到狗子们,今天已经是大狗第二天给小狗奶水了,当然最开始还是被小黑狗强迫的。
那小蠢狗完全就没顾它娘的感受,吃起来凶得很。她本来是想着要不要把小狗拉开,以后也不再给大狗煮下奶的汤了,就让小狗子喝米汤到长牙了就给米糊,或者去找找有没有卖牛羊奶的。
谁知,大狗反而忍痛下来并阻止了她的行动。
做父母的,总是愿意为自己的孩子牺牲的。
晚饭只煮了点薄粥,大狗的猪蹄花生汤还能吃一顿,冯时夏打算明儿再给。既然大狗自己愿意,她就打算吃完这个再给大狗炖一次,鲫鱼也再买两条炖汤,一天两顿换着吃,连吃四天的话,应该多少都会有效果了。
托“学委”的福,她和小家伙今天都学了一些新的字,有了注音,她便加倍努力地练习读写,立志要走在前头好带教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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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还没搞清楚这儿的基本文化和风俗呢,要是无意间犯了什么忌讳可就麻烦了。做着自己用的物件就算被发现了也算不得影响了谁,若真是把什么禁忌类的元素推到大众面前了,肯定要犯众怒的。
所以,关于这些还是再说吧。
那么,她现在手头最多的资源,除了糖块,还有……花?
嗯?花?
花能做什么?
花好像是能做什么的。
花环、花束、花篮、盆景等,打开的方式有很多种啊。
以前花艺可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大城市的每条街基本都有花店。庆祝生日、母亲节、教师节、情人节、求婚、结婚纪念日等等,哪次能少得了这东西?而且每一种花都有不同的花语,甚至就玫瑰而言,每一种颜色、不同的数字都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
花是天生带有浪漫气息的生物,也极具观赏性。不仅能表达爱意、敬意,也能表达祝福和哀思。
虽然不知这里有没有这种文化,但这里的人好像都很喜欢花啊,不仅女性喜欢,连男孩子都是。
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里的潜在消费群体是非常庞大的。而另一方面,她这儿还有现成的无成本原料供应。
这等无本生意不做,那还要选什么呢?更别说,卖花需要付出的体力值和脑力值几乎是她目前能想到的项目里最低的。
至于文化,文化不就是被大家一致认同的做法传承出来的么?即便这儿以前没有送花的文化,或许她来了,以后就有了。
人们温饱都难,消费不起?
不,目前她有的就只是这一山地的野花,绝大多数都是小花种,真正做插花花艺可能有点难开展,因为缺少主角。
可如果她按自己目前做的这几样来售卖,价格不虚高,县城里总该有人会愿意花几个钱的。
等有了主角,卖方形势就更好了。
这个跟蛋糕一样,是可规划,可经营,大有可为的一个项目。
不对,蛋糕和鲜花好像原本就是好搭档。
想通了这些,哪怕目前她找不到人工栽培的货源,只能依靠每个季度自然开放的野花来经营,也很可能只有春季能卖一些日子,她还是挺高兴了。
毕竟,“蚊子再小也是肉”、“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这些道理她还是懂的。
如此,她便打算先去山林里踩点看下还有没有大朵点的,如果能找到,明天的花束就会更抢眼一点。
还有一些用于搭配的枝叶和草茎,她得各类型的都带一些回去,事先研究一下。
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以前她只是从各类图片和展示中看到成品而已,对于其中的一些经验技巧她几乎都是没有的。
不过她相信只要自己审美正常,这些问题完全能通过实践的大数据来总结。而且,她也相信各类搭配艺术从某种方面来说是共通的:一看整体的造型结构,二看色彩的运用。
比较常见的造型结构她记忆里还是有些印象的,冷暖色调她大概能分得清,色彩搭配的单一色、相近色和对比色三原则她也了解一点。所以,只要不偏离大路线,她很有把握自己总结出一套知识体系。
最后,于元和李金豆阻止也阻止不了,只能看着冯时夏摘了几朵不一样的花又抱回一堆无用的杂草,根本就不是野菜。他们只好自己动手。
小豆子跟阿元确定了夏夏做糖块和糕的第二天都是要出门的消息后,表示明天一定还要再去。
于元想起那天云婶说的话,有点犹豫。
“我爹娘说了,不会再拦着我来找你玩儿了,阿元。”小豆子凑近软声道。
“那我和夏夏吃了早饭就要走了,晌午也不能回来吃饭的,还要快天黑了才能回家,也可以吗?”于元仔细地确认。
“我跟我娘说还在你家吃饭。”小豆子拍拍胸脯,表示没问题。
“那我明早还叫你。”有阿亮哥哥赶车,豆子应该不会哭了吧?
小豆子搞定好于元,再一次借了阿元的桃心包将一部分零嘴偷渡回去。因为他发现笼络住大哥很重要,大哥也喜欢夏夏做的吃的,那他就勉强分出去一点吧。
冯时夏将自己顺道捡回来的一小抱柴火和院子里的那些一起摊晾开。院子里的两大捆新柴她刚出门的时候就发现了,没有意外只可能是下午那个人带来的。
她猜“肚仔”跟小家伙很可能真是亲戚也说不定,不然,怎么送菜、挑水、砍柴这些都照顾得这么全面?
冯时夏找来自己的笔记将俩小孩带回的那点野菜都分类安排好,才带着小家伙一起开始了搭配游戏,顺便练习说话。
配到有美感的细节她就记下来,有不错的组合搭配了也一样图文并茂地记录并注释下来。
趁着最后的一点自然光不停尝试着不同的组合,小家伙除了跟着她做搭配,还要忙着从小黑狗嘴里夺回被它叼走并疯狂撕咬蹂躏的花草。
说到狗子们,今天已经是大狗第二天给小狗奶水了,当然最开始还是被小黑狗强迫的。
那小蠢狗完全就没顾它娘的感受,吃起来凶得很。她本来是想着要不要把小狗拉开,以后也不再给大狗煮下奶的汤了,就让小狗子喝米汤到长牙了就给米糊,或者去找找有没有卖牛羊奶的。
谁知,大狗反而忍痛下来并阻止了她的行动。
做父母的,总是愿意为自己的孩子牺牲的。
晚饭只煮了点薄粥,大狗的猪蹄花生汤还能吃一顿,冯时夏打算明儿再给。既然大狗自己愿意,她就打算吃完这个再给大狗炖一次,鲫鱼也再买两条炖汤,一天两顿换着吃,连吃四天的话,应该多少都会有效果了。
托“学委”的福,她和小家伙今天都学了一些新的字,有了注音,她便加倍努力地练习读写,立志要走在前头好带教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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