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我是你的
十三岁的曲远飞只听得哐当一声,十分清脆,本来他们说话的声音是听不见的,因为这玻璃太厚,而且女人也只是咬了男人一耳朵。
现在女人大打出手,被打的男人头晕目眩,用手捂着脸瘫坐在椅子上,正准备站起来追要出去的女人。躲在角落的曲远飞也吓得直哆嗦,他们相互纠缠在门口,停了下来。
女人的脸上只有悔恨和仇恨,刚才的温婉和善意像面具一样被揭下了。
她们继续在纠缠和撕扯,男人的大手正要拦住她,哪只,那女人像母豹子一样敏捷,稍稍低下头,抽出那根带着尖刺的羽毛,狠狠朝男人的脸上划去。男人疼得嗷嗷直叫,献血模糊了他的双眼。
望着头也不回、雄赳赳气昂昂离去的羽毛小姐,曲远飞痛惜怜悯女人的心一落千丈,他捡起那根羽毛根部带有尖刺的杀伤性武器,殷红的献血沾得他满手都是,随之而来的是,浓浓的血腥味呛到他的鼻孔里,他憋着气,像是中了魔障一样跑出百货大楼,在水龙头下,他搓着那双浸泡在血水里的手。
晚上做梦都会被那双鲜艳的红指甲吓醒呢!
女人!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狠,又像狐狸一样善变!
他用被子捂着头,喃喃自语道。
十二三岁的年纪,当其他的男子都笑靥般,与鲜花相逢的时候,曲远飞却保持远离女人。
他性格内向腼腆,见生人就脸红,尤其是见到陌生的女人,舌头好像重了十斤,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有一天,在父亲的办公室,他撞见了父亲和他的女秘书在一起。
女秘书穿好衣服,大吃一惊,
“这是谁家的毛头孩子,偷看会让你瞎眼的。”
他看到父亲一只手抠着脖子上彩色的领带,另一只手揣出兜里的烟,等他发现他时,父亲弓腰低着的头立刻抬起,瞪着眼睛望着他,这动作足足像照片一样凝固了大约十秒钟。
他就站在哪儿,动也不动,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当父亲走过来扯了他一耳朵时,他才如梦方醒,他抬起头,用眼睛扫视了一下四周,又垂下头去,耷拉着的脑袋就像一颗左右摇晃的木偶玩具。
“没用的东西!”
父亲嘀咕道,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把烟叼在嘴上,等着年轻的女秘书为他点烟。
“只不过是个毛头小子嘛!不用这么生气。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孩,野得到处跑。都怪那些没文化的家长,有几个臭钱就开车到处显摆,教育出来的孩子野蛮粗鲁,长得有模有样,却是个呆头呆脑的愣货。”
“他是我儿子!”
父亲猛地吸了几口烟,脸色乌青的,神情落寞,暗色淡然。
曲远飞终于当着陌生女人的面,说出了两个字:“爸爸!”
父亲从那时开始,决定带他去见世面。
几年的混迹,这个唯唯诺诺、瘦弱干瘪的毛头小子已经长成得结实高大、容光焕发的公子哥。
“这是我儿子!”
父亲逢人就会骄傲地说。
“老大,您儿子就是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曲老大的底下总有一帮跟着他混的兄弟,兄弟们聚在一起,总会哄老大开心。
“这么说吧,如果你们单独分开站,还真看不出小飞是您的儿子。你看!”
父亲在歌舞厅混,免不了对女人动手动脚,小小年纪的曲远飞学得很快。
霓虹灯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他也学着父亲的样子迈入舞池,但是他妩媚、野性,征服女人的手段就像鱼在水里游、鸟在天上飞一样自然,若走在头衔上,他完全不辜负“花花”二字。
他总是穿得从头到脚都是一个字——花!
不辜负“花花”还有一种行为。
花——花钱的“花”!
最后一个就是——花!
“花心”的“花”!
“哼!”
曲老板又不开心了。
小小年纪就开始学着玩女人!
父亲本想只让他开开眼界,壮壮胆,了解了解女人,没想儿子在这方面天赋异禀,像突然赢得了一件法器,找到了征服女人的方法。
曲远飞再也不会做噩梦了,他每交一个女朋友,就会让她把自己的指甲染成鲜红的颜色,他会拿着这双手看半天,然后会把每一根白嫩的手指含在自己嘴里,满足和好奇再也让他离不开女人。
最重要的是,他能从她们身上获取其他地方得不到的价值感——征服。
米露是唯一一个让他不是在征服上获取快感,但却又恋恋不舍的女人。
“宝贝儿,以后咱们单独出来混,我就不相信我混得没我老头好。告诉我,今后咱们要去哪里买房子?”
“京都。”
“好,就京都,买个大别墅。咱买个十克拉的钻戒,旅游结婚,生个儿子,国外留学,气死那老汉!”
他发动车子,讲得直兴奋,却没有听到回音。
“宝贝儿,你怎么啦?”
他扭过头去,发现米小姐在哭。
“你知道吗?他们都说你是个不靠谱的男人,可我……可我……”她呜咽道:“可我就喜欢你这么豪爽的个性!我爱你!”
男孩停下车,爬到后座上,抱起泪流满面的女孩,之前,他的手腕里有太多这样的女孩了,但是她们的眼泪多只为金钱而流,现在,不知怎的,他绝不怀疑——这个在他怀里哭泣的小东西是因为爱而哭泣的。
他已经离不开她的温柔乡了,有那么一刻,与其说他已经被她征服了,不如说他已经被爱征服了。
“这就是爱吗?这就是爱吗?”
他喘着粗气,恋恋不舍地说。
“当然,当然,我爱你,我爱你!我是你的,我是你的!”
米露的样子近乎癫狂的状态,她像着了魔一样哼出一些靡靡之音。
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米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她终于让他爱上了自己,她贴着他,感受到那一颗狂热的跳动的心。
她简直太骄傲,太自豪了,她终于征服了他——眼前的这一头野狼!
日头已经晒过中午,车外的风景煞是迷人,一条河流绕过沙洲,就在脚下细细流淌。河流很宽,但是水质清澈,四周绿荫的倒影让河流像一块无暇之碧,和风轻绕,两只白鹭在不远处叫嚷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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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女人大打出手,被打的男人头晕目眩,用手捂着脸瘫坐在椅子上,正准备站起来追要出去的女人。躲在角落的曲远飞也吓得直哆嗦,他们相互纠缠在门口,停了下来。
女人的脸上只有悔恨和仇恨,刚才的温婉和善意像面具一样被揭下了。
她们继续在纠缠和撕扯,男人的大手正要拦住她,哪只,那女人像母豹子一样敏捷,稍稍低下头,抽出那根带着尖刺的羽毛,狠狠朝男人的脸上划去。男人疼得嗷嗷直叫,献血模糊了他的双眼。
望着头也不回、雄赳赳气昂昂离去的羽毛小姐,曲远飞痛惜怜悯女人的心一落千丈,他捡起那根羽毛根部带有尖刺的杀伤性武器,殷红的献血沾得他满手都是,随之而来的是,浓浓的血腥味呛到他的鼻孔里,他憋着气,像是中了魔障一样跑出百货大楼,在水龙头下,他搓着那双浸泡在血水里的手。
晚上做梦都会被那双鲜艳的红指甲吓醒呢!
女人!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狠,又像狐狸一样善变!
他用被子捂着头,喃喃自语道。
十二三岁的年纪,当其他的男子都笑靥般,与鲜花相逢的时候,曲远飞却保持远离女人。
他性格内向腼腆,见生人就脸红,尤其是见到陌生的女人,舌头好像重了十斤,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有一天,在父亲的办公室,他撞见了父亲和他的女秘书在一起。
女秘书穿好衣服,大吃一惊,
“这是谁家的毛头孩子,偷看会让你瞎眼的。”
他看到父亲一只手抠着脖子上彩色的领带,另一只手揣出兜里的烟,等他发现他时,父亲弓腰低着的头立刻抬起,瞪着眼睛望着他,这动作足足像照片一样凝固了大约十秒钟。
他就站在哪儿,动也不动,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当父亲走过来扯了他一耳朵时,他才如梦方醒,他抬起头,用眼睛扫视了一下四周,又垂下头去,耷拉着的脑袋就像一颗左右摇晃的木偶玩具。
“没用的东西!”
父亲嘀咕道,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把烟叼在嘴上,等着年轻的女秘书为他点烟。
“只不过是个毛头小子嘛!不用这么生气。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孩,野得到处跑。都怪那些没文化的家长,有几个臭钱就开车到处显摆,教育出来的孩子野蛮粗鲁,长得有模有样,却是个呆头呆脑的愣货。”
“他是我儿子!”
父亲猛地吸了几口烟,脸色乌青的,神情落寞,暗色淡然。
曲远飞终于当着陌生女人的面,说出了两个字:“爸爸!”
父亲从那时开始,决定带他去见世面。
几年的混迹,这个唯唯诺诺、瘦弱干瘪的毛头小子已经长成得结实高大、容光焕发的公子哥。
“这是我儿子!”
父亲逢人就会骄傲地说。
“老大,您儿子就是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曲老大的底下总有一帮跟着他混的兄弟,兄弟们聚在一起,总会哄老大开心。
“这么说吧,如果你们单独分开站,还真看不出小飞是您的儿子。你看!”
父亲在歌舞厅混,免不了对女人动手动脚,小小年纪的曲远飞学得很快。
霓虹灯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他也学着父亲的样子迈入舞池,但是他妩媚、野性,征服女人的手段就像鱼在水里游、鸟在天上飞一样自然,若走在头衔上,他完全不辜负“花花”二字。
他总是穿得从头到脚都是一个字——花!
不辜负“花花”还有一种行为。
花——花钱的“花”!
最后一个就是——花!
“花心”的“花”!
“哼!”
曲老板又不开心了。
小小年纪就开始学着玩女人!
父亲本想只让他开开眼界,壮壮胆,了解了解女人,没想儿子在这方面天赋异禀,像突然赢得了一件法器,找到了征服女人的方法。
曲远飞再也不会做噩梦了,他每交一个女朋友,就会让她把自己的指甲染成鲜红的颜色,他会拿着这双手看半天,然后会把每一根白嫩的手指含在自己嘴里,满足和好奇再也让他离不开女人。
最重要的是,他能从她们身上获取其他地方得不到的价值感——征服。
米露是唯一一个让他不是在征服上获取快感,但却又恋恋不舍的女人。
“宝贝儿,以后咱们单独出来混,我就不相信我混得没我老头好。告诉我,今后咱们要去哪里买房子?”
“京都。”
“好,就京都,买个大别墅。咱买个十克拉的钻戒,旅游结婚,生个儿子,国外留学,气死那老汉!”
他发动车子,讲得直兴奋,却没有听到回音。
“宝贝儿,你怎么啦?”
他扭过头去,发现米小姐在哭。
“你知道吗?他们都说你是个不靠谱的男人,可我……可我……”她呜咽道:“可我就喜欢你这么豪爽的个性!我爱你!”
男孩停下车,爬到后座上,抱起泪流满面的女孩,之前,他的手腕里有太多这样的女孩了,但是她们的眼泪多只为金钱而流,现在,不知怎的,他绝不怀疑——这个在他怀里哭泣的小东西是因为爱而哭泣的。
他已经离不开她的温柔乡了,有那么一刻,与其说他已经被她征服了,不如说他已经被爱征服了。
“这就是爱吗?这就是爱吗?”
他喘着粗气,恋恋不舍地说。
“当然,当然,我爱你,我爱你!我是你的,我是你的!”
米露的样子近乎癫狂的状态,她像着了魔一样哼出一些靡靡之音。
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米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她终于让他爱上了自己,她贴着他,感受到那一颗狂热的跳动的心。
她简直太骄傲,太自豪了,她终于征服了他——眼前的这一头野狼!
日头已经晒过中午,车外的风景煞是迷人,一条河流绕过沙洲,就在脚下细细流淌。河流很宽,但是水质清澈,四周绿荫的倒影让河流像一块无暇之碧,和风轻绕,两只白鹭在不远处叫嚷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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